(江西省)贵溪市2020年市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贵溪市2020年市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财政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 月 15日在贵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贵溪市财政局 李坝根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我市2020年市级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级财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市2020年财政运行形势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财政收入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任务,保障了各项预算支出执行到位,实现了收支平衡的目标。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68.7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01%,较2019年决算数增长(以下简称增长)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01%,增长4.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
(1)税收收入2859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00%,其中:工商税收259532万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8722万元、企业收入(企业所得税)17672万元;
(2)非税收入1058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05%,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21231万元、专项收入182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5537万元、捐赠收入297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25万元、其他收入32万元。
2020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98亿元,增长19.5%。主要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32135万元,增长4%;
国防支出完成3271万元,剔除以前年度人防易地建设费安排支出因素,同比增长7%;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8415万元,下降8%;
教育支出完成140585万元,增长0.3%;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5749万元,增长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1096万元,增长246%,主要是加大了对文化体育传媒方面的投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71604万元,下降25%,主要是企业职业养老保险由省级统收统支;
卫生健康支出完成51170万元,下降25%,主要是医保由鹰潭市统收统支;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5479万元,增长7%;
城乡社区支出完成43118万元,与上年持平;
农林水支出完成65041万元,增长8%;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3242万元,下降36%,主要是上级补助减少2695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112891万元,剔除科目调整因素同比增长17%,主要是疫情加大了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1116万元,下降40%,主要是上级补助减少703万元;
金融支出完成112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15668万元,增长496%,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1111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35117万元,增长41%,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10063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174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12377万元,增长304%,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9663万元;
其他支出完成246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完成11134万元,增长13%;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完成64万元,增长8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10158万元,占调整预算任务的107%,增长10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增加108109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0625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644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61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646万元。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84232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增长14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54290万元及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585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5万元、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5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717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11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9838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完成2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830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740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743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1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37148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755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2670万元、市政设施建设563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57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416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全部为国控集团利润收入641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51301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679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3564万元;失业保险收入943万元;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市级统收统支。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39611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414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433万元;失业保险支出4035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168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8018万元。
(二)市本级(不含“两园”及乡镇)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2187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0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0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02%,具体执行情况是:
(1)税收收入607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95%,其中:工商税收40004万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5983万元、企业收入(企业所得税)14733万元;
(2)非税收入813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20%,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21231万元、专项收入26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6634万元、捐赠收入297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25万元、其他收入32万元。
2020年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6334万元,剔除上级专补和上年结转支出,当年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477万元,占调整预算数235800万元的100%,主要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0002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国防支出完成323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631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教育支出完成78806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594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597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116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完成18969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3622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完成25681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农林水支出完成14789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371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824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227万元, 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3120万元, 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3460万元, 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518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债务付息支出完成11134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完成64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为182620万元,占调整预算任务的109%,增长13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增加108109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7871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644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61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646万元。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5752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增长174%,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54290万元及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3585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5万元、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5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717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11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7166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完成2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830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740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743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1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37148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755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2670万元、市政设施建设563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57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416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全部为国控集团利润收入6416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51301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679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3564万元;失业保险收入943万元;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市级统收统支。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39611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414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433万元;失业保险支出4035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168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8018万元。
(三)“两园”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两园”财政总收入完成4532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0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19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任务的100%,具体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217818万元、非税收入24126万元。
2020年“两园”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041万元,占调整预算数209500万元的100.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两园”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53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671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以上数字是预算执行数,待实际执行数编成决算并报省财政厅批复后,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0年预算执行和财政主要工作
2020年,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稳中求进的要求,围绕脱贫攻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严格预算执行,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支持作用。
1.落实政策,支持经济稳定发展
为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财政在持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把支持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扎实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稳岗就业。积极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安排落实资金2760万元用于医疗救治及设备物资采购。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的政策,2020年减税降费规模将达到2.8亿元,为企业减免租金643.6万元。为应对疫情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全年共计拨付企业扶持资金20.92亿元。采取多种形式融通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通过产业发展基金和应急转贷资金,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急需资金的困难,利用“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为企业提供融资信贷担保,有效支持了企业稳定发展。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三农投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繁荣。
2.强化征管,财政收入稳中有增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家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以及夏季洪涝灾害对财政收入的叠加影响,我们始终把强化收入征管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盯预算收入目标,切实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形势,强化与税务部门沟通,加强调度,坚持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并重,一年来,财政运行形势总体平稳,财政收入始终保持稳中有进,进中有增态势。全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68.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全省排名第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4.6%。与“十三五”规划的预期目标68亿元增加7600万元,比“十二五”期末的46.75亿元净增22亿元。
3.突出民生,公共财政保障有序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理财思想,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加强公共财政建设,民生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积极兜牢民生底线,民生进一步改善。多渠道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实施脱贫攻坚战略,2020年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15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4948.85万元,有效支持了我市11个省级贫困村全部退出和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期脱贫。不断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投入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投入,有效地改善了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民生投入只增不减的要求,持续增加民生保障资金的投入,民生保障网越织越密,民生保障在巩固和拓展“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九年义务免费教育保障、城乡居民基本住房保障”全覆盖的基础上,保障水平继续提高,2020年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大病救治、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优抚对象补助、就业保障等方面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保障资金达到7.08亿元。2020年财政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38716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2000万元,土壤污染、大气污染治理等环保资金4083.3万元,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资金1500万元,灾后重建和农村电子商务7200万元,统筹涉农资金2亿元,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发展,水利、林业及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2020年拨付早稻种植奖补资金3652.3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904.34万元, 稻谷补贴2484.4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163.51万元。财政补助资金1300万元,巩固全市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成果,降低群众出行成本。
4.加强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紧紧围绕财政支出绩效和资金运行安全开展监督检查,将预算执行、民生资金、“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国有资产、公共资源交易、会计信息质量等事项列入财政常态化监管。严格预算管理,对部门实行“零基预算”,凡没有明确政策依据的专项经费予以清理,共清理项目资金3855万元。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制定了财政部门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的责任清单,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推进过紧日子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认真执行《贵溪市资金报告管理办法》,对市政府转来的1200余份资金报告按照规范的程序及相关政策及时提出意见供市政府领导决策参考。切实加强了财政直达资金的管理,确保直达资金真正惠企利民,促进资金使用效益。定期对财政暂付款、暂存款进行核查,对全市各单位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2020年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1900万元,由政府统筹安排重点用于“三保”支出。依托公务消费网络监督平台,对全市“三公”经费支出进行实时监控,努力降低行政成本,2020年1-12月份,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24.45%。严格执行国家非税征管政策,加强非税收缴系统动态监管,全面实行“以票控费”,全年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074万元。严格土地出让金征管,全年已组织入库土地出让金相关收入206254.27万元。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和政府投资评审制度,全年共监督完成政府采购207个项目,成交金额37654.74万元,比预算金额节约5.41%。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深入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对各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的采购活动进行核查,对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的管理办法,2020年全年完成政府投资评审项目1328个,审减节约投资3.39亿元。全面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组织对原四中15套公房公开拍卖和公车改革车辆的拍卖,拍卖收入共516.5万元已全额缴入国库。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2020年已争取抗疫特别国债35852万元、一般债券25400万元、专项债券59148万元,共计12.04亿元,有效支持了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及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稳妥地做好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争取到财政部建制县区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县,全年完成隐性债务化解金额14.59亿元。严格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了财政项目资金的审核监管,提高了项目资金的投入效益。
财政在全面履职的同时,统筹推进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落实。围绕“五型”政府建设,积极实施“放管服”改革。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持续开展普法学习宣传,落实平安建设责任,有序推进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工作。坚持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提高依法理财能力的重要内容,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议案1件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经征求意见,满意率达100%。对市政府转来人大闭会期间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办理,全年共落实代表建议所涉民生改善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1000万元。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以及有关财政惠民政策及时在财政网站向社会公开。
各位代表:2020年是我市财政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经济在经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压力考验的情况下,财政预算执行能够达到预期的成效实属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以及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在2020年的财政预算执行中,我们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可用财力的增长跟不上刚性支出的增长,科学理财的压力加大。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实践中,努力寻求解决的办法。
三、2021年市级财政总预算(草案)
按照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要求和实事求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收支平衡的原则,我们编制了2021年市级财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批准。
(一)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202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为74.3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下同)预算为37.5亿元,较上年下降4%(剔除调整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影响因素,原口径同比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是:
(1)税收收入263200万元,下降7.9%,其中:
工商税收242436万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5000万元、企业收入(企业所得税)15764万元。
(2)非税收入111800万元,增长5.6%,其中: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20000万元,专项收入18000元,国有资本经营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73100万元,捐赠收入250万元,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450万元。
2021年市级可用财力424500万元加上级专项补助84175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508675万元,具体科目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77万元,下降1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同);
国防支出397万元,剔除调整至政府性基金安排因素,同比增长16%;
公共安全支出18256万元,增长2%;
教育支出111720万元,增长5%;
科学技术支出12582万元,与上年持平;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77万元,增长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12万元,下降42%,主要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省级统收统支以及机关养老保险兜底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26924万元,下降66%,主要是医保由由鹰潭市统收统支以及关破改及困难农林水企业医保调整至政府性基金安排;
节能环保支出23695万元,增长90%;
城乡社区支出30402万元,下降46%,主要是上年含新增债券支出以及部分支出调整至政府性基金安排;
农林水支出37145万元,增长56%,主要是村级干部及社区干部报酬预留增加2239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330万元,下降34%,剔除上级补助因素,与上年持平;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9223万元,与上年持平;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0万元,下降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62万元,下降27%,主要是部分专项经费调整至政府性基金列支;
住房保障支出3935万元,下降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8万元,增长88%,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将部分专项经费调整至应急部门;
预备费5000万元, 增长25%;
债务付息支出27000万元,增长129%,主要是增加了隐性债务化解155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20700万元,加各项转移性收入3025万元,预计收入总计123725万元。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12285万元,加各项转移性支出11440万元,具体为:上解上级支出35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910万元。预计支出总计12372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00万元(全部为国控集团利润收入),未安排支出,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4709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232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2260万元;失业保险收入2512万元。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4299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75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720万元;失业保险支出3773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1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2118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按照“全口径预算、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积极稳妥、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编制原则编制本级预算、确保本级预算收支平衡。
2021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为23.77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8.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4.97亿元,较上年增长5.4%。具体情况是:
(1)税收收入63400万元,其中:
工商税收46481万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2967万元、企业收入(企业所得税)13952万元。
(2)非税收入86300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20000万元,专项收入934元,国有资本经营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4666万元,其他收入700万元。
2021年市本级可用财力189500万元,加上级专项补助6867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258175万元,剔除上级专项补助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9500万元,下降3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45万元,下降27%;
国防支出397万元,,剔除调整至政府性基金安排因素,同比增长16%;
公共安全支出16629万元,增长2%;
教育支出55957万元,剔除调整政府性基金安排等因素,同比增长0.43%;
科学技术支出582万元,增长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15万元,增长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24万元,下降35%,主要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省级统收统支以及机关养老保险兜底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22166万元,下降39%,主要是医保由由鹰潭市统收统支以及关破改及困难农林水企业医保调整至政府性基金安排;
节能环保支出6938万元,下降44%,主要是环保部门人员及运转支出上解鹰潭市列支;
城乡社区支出8152万元,下降81%,主要是较上年减少提前下达新增债券支出,且将部分专项支出调整至政府性基金列支;
农林水支出12319万元,增长10%;
交通运输支出593万元,与上年持平;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14万元,下降3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0万元,下降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47万元,下降28%,主要是部分专项经费调整至政府性基金列支;
住房保障支出2984万元,下降1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8万元,与上年持平;
预备费5000万元, 增长25%;
债务付息支出11500万元,下降3%。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03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0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5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1000万元。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3025万元,预计收入总计106025万元。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95115万元,加各项转移性支出10910万元,预计支出总计106025万元。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具体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8309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00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901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00万元(全部为国控集团利润收入),未安排支出,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4709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232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2260万元;失业保险收入2512万元。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4299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75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720万元;失业保险支出3773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1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2118万元。
(三)“两园”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2021年“两园”财政总收入预算为48.96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下同)预算为21.89亿元,较上年下降9.5%。“两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1)税收收入193700万元,其中:
工商税收190302万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1863万元,
企业收入(企业所得税)1535万元;
(2)非税收入2520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16297万元、国有资产收益收入890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9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减上解支出,“两园”可用财力为213000万元,“两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13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两园”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77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完成数下降35.6%。剔除上解上级支出5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170万元。全部为国有土地出让权收入安排的支出17170万元。
四、锐意进取,担当实干,努力做好新一年的财政工作
2021年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的大庆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开局之年的财政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判断上来。既要看到国家发展仍然处于战略机遇期的总体形势,也要看到我市财政面临的困难与挑战。要按照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对“十四五”时期的总体工作部署,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把握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善于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迎难奋进。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努力实现财政收入有质量的增长,全面完成六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财政收入预算任务,确保各项预算支出执行到位,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1.突出发展为先,拓宽聚财之道。坚定不移地把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对照新时代、新思路和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把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放在质量和效益提高上。对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奖励扶持政策进行清理,不断优化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及时废止或调整影响市场公平竞争以及低效无效的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扶持政策对企业发展再生产,稳定就业,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提质增效的激励作用,不断巩固主体财源,发展新兴财源,培植后续财源。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形势,强化收入调度,力争2021年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8%,总量达到74.3亿元。
2.坚持民生为本,保障民生改善。始终把民生改善作为财政工作的根本,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资金保障工作。以扎实的措施,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严格执行各项民生改善政策,优先安排落实民生保障资金,确保民生投入只增不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增强居民消费预期,扩大内需,助推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民生领域资金的检查,推进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见成效。
3.支持结构调整,促进三产发展。大力支持三次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大财政扶持激励引导力度,着力构建新兴产业为先导、新制造经济为主体、新服务经济为支撑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大力支持发展电商、文化娱乐、交通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地区总产值中的比重,培植优质财源,增加可用财力。
4.严肃预算执行,提高用财之效。加强经济运行形势的研判,科学编制财政收支预算,严格执行国家税收和非税法规政策,该减该降的决不打折扣,该征该收的必须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在税费征管中,既要注重财政总量的增长更要重视收入质量的提高,努力增加可用财力。要按照实事求是,据实征收的原则,把我市经济发展的成果真实地反映到财政收入中来。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全面落实预算法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努力做到没有预算的不安排资金,确属政策性、突发性、救灾应急等必需的资金应按规定程序予以追加。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及时收回沉淀资金统筹用于急需支持的领域。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有重点地开展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5.增强忧患意识,防范财政风险。对我市的可用财力情况要有清醒的认识。2021年,要始终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从严控制一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有限的可用财力应重点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切实加强债务管理,采取积极的措施,有计划地化解隐性债务,防范债务风险。及时了解、掌握国家财政政策信息,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地方债券发行额度,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6.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坚持不懈地抓好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财政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围绕“五型”政府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的理念,以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征程要求我们必须创新思路,以新的举措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我们一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建议、意见,以锐意进取和担当实干的精神努力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财政工作任务,为“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开好头起好步,以扎实的财政工作成效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