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高县2022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上高县2022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2月2日在上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黄光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2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稳定经济大盘,全县财政经济总体呈现“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态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45.3亿元,比上年增收6.2亿元,增长1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1亿元,比上年增收1.91亿元,增长9.9%。各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税收收入37.33亿元,增长13.6%。其中:增值税26.23亿元,增长14.3%;消费税1.06亿元,下降15%;企业所得税4.44亿元,增长13.7%;个人所得税0.9亿元,增长56.4%;城市维护建设税0.86亿元,下降12.4%;契税1.04亿元,增长51.6%;土地增值税0.77亿元,增长29.7%;烟叶税0.07亿元,增长25.7%;土地使用税0.8亿元,增长24%;其他税收收入1.16亿元,下降53%。非税收入7.97亿元,增长26.8%。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8亿元;专项收入0.74亿元;罚没收入1.69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66亿元,其他非税收入0.4亿元。
2.财政支出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支出实现42.2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支0.62亿元,增长1.5%。各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亿元;国防支出0.03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86亿元;教育支出8.0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53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5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3.6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3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5.75亿元;农林水支出5.9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72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32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22亿元;金融支出0.01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18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99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64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6亿元;其他支出0.02亿元。
(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5亿元,比上年增收2.5亿元,增长31.9%。
2022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9.3亿元,比上年增支0.93亿元,增长3.3%。各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亿元;国防支出0.03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76亿元;教育支出5.1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 0.36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亿元;卫生健康支出3.45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84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32亿元;农林水支出3.9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72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29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22亿元;金融支出0.01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18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79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64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6亿元;其他支出0.01亿元。
2.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81亿元,比上年增长72.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7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07亿元。
2022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89亿元,比上年增长119.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2亿元;城乡社区支出7.81亿元;其他支出11.0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92亿元;债务发行费用0.01亿元。
3.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2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02亿元。
2022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亿元。
4.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5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5亿元。
2022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4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6亿元。
二、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县财政部门面对外部环境复杂、疫情防控持续压力与大规模退税减税降费叠加的严峻挑战,以强作风促落实,以重实干求实效,积极财政政策靠前发力、充分发力、精准发力,全力稳经济、保民生、促发展、开新局,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1.聚焦生财聚财抓收入,稳住经济基本盘。把稳经济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年财政运行情况良好。一是多措并举组织收入。围绕年初目标,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扎实做好收入动态监控,不断强化收入征管,较好的完成了收入目标,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1亿元,增长9.9%。二是多策并用向上争资。把握政策资金扶持方向,有针对性的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全年向上争取各项补助资金32.9亿元(含专项债券11亿元、一般债券2.3亿元、再融资债券2.6亿元),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多方并管清理存量。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建立“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通过对结转结余资金、实有账户资金清理,共清理收回财政统筹使用3.2亿元,进一步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聚焦用财理财保民生,把握支出优先顺序。始终把民生作为财政支出“优先选项”,全县民生支出35.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3.8%,比上年同期提高0.9个百分点。一是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全年社会保障支出53251万元,同比增长18.2%。其中:投入22632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投入10447万元用于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投入8330万元用于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二是持续稳定就业形势。利用小额担保财政贴息政策扩大就业、鼓励自主创业,为中小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249万元;为1050人提供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775万元;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共为12家企业发放培训补贴120万元,全县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三是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坚持把教育作为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全县教育支出80227万元,同比增长1%。统筹各项资金16172万元用于缓解我县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和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现了教师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联动机制,确保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稳定了教师队伍。
3.聚焦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要事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一是支持实体经济振兴。全力落实省“二十八条”、市“四十条”、县“五十条”,以更大力度支持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恢复生产发展,共为113家客商企业提供“财园信贷通”贷款42040万元;共为47家中小微企业发放续贷帮扶资金24083万元;共为257家中小微企业提供工业转型升级基金扶持资金2877万元;共为30家企业给予援企稳岗稳员补贴483万元;对61个重点建设项目给予稳员补助80万元。二是持续发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共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76万元;共为85户农户发放“财政惠农信贷通”6069万元,确保“米袋子”、“菜篮子”市场供应;通过“一卡通”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等8939万元。三是重点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已拨付疫情防控经费4688万元,其中:新建一个PCR核酸实验室167万元,医疗物资及设备购置1364万元,发热门诊及隔离点等建设1228万元,核酸检测费用1445万元,方舱医院基础建设407万元,其他防疫支出77万元。
4.聚焦财政管财促创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发挥财政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加快健全现代财政制度,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破解预算固化格局,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开展绩效运行“双监控”,推动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系统化、智能化、信息化。二是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修订《上高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和《县级财政投资评审优选中介服务和项目委托实施细则》,规范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评审行为。同时,持续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强化对重大项目、重大产业资金的评审和跟踪问效,严控项目随意变更、增加投资。全年,财政投资评审已完结送审金额44246万元,审定金额38902万元,核减金额5344万元,核减率12.1%。
2022年全县财政运行比较平稳,但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受经济下行、外部环境和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距离群众期盼还有差距,需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部门预算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零基预算理念仍需强化,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巩固提升零基预算改革成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全面支持“六个江西”建设,为上高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按照全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考虑相关的政策因素,提请研究审议的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如下:
(一)2023年全县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计划安排47亿元,比2022年完成数45.3亿元增长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2.48亿元,比2022年完成数21.1亿元增长6.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74795万元,其中:增值税109055万元,企业所得税13250万元,个人所得税2670万元,资源税32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120万元,房产税3250万元,印花税202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490万元,土地增值税8220万元,车船税3000万元,耕地占用税420万元,契税11030万元,烟叶税740万元,环境保护税320万元。
非税收入5000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100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000万元,罚没收入1779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203万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4795万元加上预计中央、省、市对县的税收返还25493万元,预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24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580万元,上年结余12000万元,调入资金4705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94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09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为450264万元。
2023年共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50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92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0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9236万元的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25万元,国防支出30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215万元,教育支出7536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39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6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5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587万元,农林水支出5479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65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60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07万元,金融支出1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9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62万元,其他支出411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373万元,预备费10718万元。
(二)2023年县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58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7.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53040万元,其中:增值税21805万元,企业所得税6106万元,个人所得税26万元,资源税7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20万元,房产税1060万元,印花税32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090万元,土地增值税7190万元,车船税1798万元,耕地占用税420万元,契税9732万元,烟叶税40万元,环境保护税33万元。
非税收入4276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276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000万元,罚没收入1779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203万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800万元加上预计中央、省、市对县的税收返还6561万元,预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293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580万元,上年结余12000万元,调入资金4705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94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09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为292803万元。
2023年共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2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4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3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0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6475万元的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86万元,国防支出23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423万元,教育支出5813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30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8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26万元,农林水支出4189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58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8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67万元,金融支出1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9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54万元,其他支出411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373万元,预备费725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803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06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5677万元。
2023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803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3573万元,其他支出3865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65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2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9740万元,结转下年329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834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334万元(国资公司入股农商行分红),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00万元(国资公司政府性资产出租收入)。
2023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834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5万元,调出资金140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3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74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46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276万元。
2023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01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08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935万元。
四、切实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县财政部门将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凝心聚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兜紧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发挥财政职能,筑牢经济运行基本盘。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完善综合治税联动机制,壮大培植税源,重点提高制造业、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的税收贡献度,积极清理盘活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多渠道增加可用财力,实现财政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二是用足用好政府债券。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 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围绕专项债券“十一大领域”储备重大项目债券资金需求,推动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补短板作用。
2.增进民生福祉,兜牢“三保”底线。一是强化民生投入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努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八成左右。统筹资金支持办好民生实事,着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紧盯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最后一公里”,促进民生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兜牢“三保”底线。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加强财政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到有保有压、以收定支、保障重点,集中有限财力全力保障“三保”支出。
3.加强财政管理,确保财政安全可持续。一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加强预算评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转变预算理念,破解预算固化格局,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强化地方政府债券“借、用、管、还”的全链条、全方位管理;完善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大力化解存量债务,确保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高效、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健全财政直达资金监管制度,提升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切实发挥资金惠企利民实效;深入推进财政领域清廉建设,突出监督重点,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征程,新的奋斗,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科学理财、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治理能力,努力完成年度预算收支任务,为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