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财政局
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勇于担当作为,向打造“世界温泉康养与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迈出坚实步伐。
一、攻坚克难,抓收入促改革。细化收入目标,全力抓好任务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4亿元,强化税收征管,加强政府主导工程项目的税收管理,实行从批准立项到竣工结算的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开展税源调查,通过对辖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地走访调研,提升企业经营水平,夯实辖区财源基础。
二、统筹资金,补短板惠民生。全力加强民生保障,全年发放惠农补贴资金2190.3万元。全力保障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落实乡村振兴区级投入资金420万元,争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2.76万元。全力支持旅游景区发展,2021年成功申报专项债券2.8亿元,有效保障旅游环境设施提升工程、辖区棚户区改造、供水管网及污水处理配套管网设施工程资金需求。
三、强化监督,完善各项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明月山公共服务中心2018-2020年运行维护项目及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财政绩效重点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该部门下年度部分项目资金进行压缩。对各类区级项目资金实行绩效跟踪管理,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绩效目标顺利实施。对明月山旅游集团等四家政府平台公司2019年-2020年债务风险情况进行核查,对平台公司债务情况、债务化解情况及政府专项债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63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9.67%,同比下降了21.6%,主要是上年度清缴了以前年度非税收入。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3526万元,完成预算的117.34%,主要是营销公司索道收购产生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110万元,完成预算的62.86%,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以及减税降费政策因素叠加造成减收;企业所得税294万元,完成预算的221.05%,主要是税务部门自查清缴了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482万元,完成预算的5292.86%,主要是营销公司索道收购产生一次性个人所得税;其他税收1640万元,完成预算的61.45%,主要是楼市降温导致税收减少。非税收入27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1%。其中:专项收入3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0万元,罚没收入97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79万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和调入资金,减去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和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后,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26亿元,完成预算的61.72%,主要是部分项目需跨年度实施。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万元,完成预算的44.05%,主要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公共安全支出850万元,完成预算的79.59%,主要是部分项目需跨年度实施;教育支出1428万元,完成预算的76.94%,主要是部分项目需跨年度实施;科学技术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的200%,主要是上级一次性补助收入增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9万元,完成预算的40.36%,主要是部分营销经费支出转由旅游集团承担;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万元,完成预算的83.75%,主要是区之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尚未清算;卫生健康支出完成958万元,完成预算的82.09%,主要是区之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尚未清算;节能环保支出240万元,完成预算的39.47%,主要是优化项目支出;城乡社区支出727万元,完成预算的34.45%,主要是垃圾分类、农村清洁工程两个项目需跨年度实施;农林水支出4004万元,完成预算的220.97%,主要是上级补助资金增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1万元,完成预算的2.05%,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未达到扶持政策兑现要求相应减少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万元,为上级追加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补助;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9万元,完成预算的120.99%,主要是上级补助资金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07万元,完成预算的69.48%,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需跨年度实施;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247万元,完成预算的66.58%,主要是辖区防汛救灾、水毁修复等项目支出减少;债务付息支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21.97%,据实安排;其他支出22万元,完成预算的7.33%,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将预留增人增资等未定项目资金在年度执行中列入具体支出科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总计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3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万元,上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4.37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558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数总计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7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2亿元,其他支出1.0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273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4万元,上解上级基金支出6万元,结转下年3168万元。
2022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45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8.76%,主要是上年存在一次性耕地占用税和营销公司收购索道产生个人所得税等。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8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8.52%,主要是一次性耕地占用税及营销公司收购索道产生个人所得税影响。其中: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1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7.27%,主要是预计行业企稳回升;企业所得税294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个人所得税4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97.09%,主要是上年存在营销公司收购索道产生一次性个人所得税;其他税收134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7.74%,主要是上年存在一次性耕地占用税。非税收入26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79%,主要是上年存在一次性清缴以前年度非税收入。其中:专项收入31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05万元,罚没收入73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45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85万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和调入资金,减去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和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后,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26亿元,相应安排支出2.26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83%。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2.74%,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公共安全支出103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3.46%,主要是优化项目减少支出;教育支出1824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72%,优化项目减少支出;科学技术支出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8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9.43%,主要是计划加大营销推广力度,旅游宣传相关费用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5%;卫生健康支出13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48%,主要是增加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节能环保支出14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1.77%,主要是上级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资金投入;城乡社区支出213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7%;农林水支出42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33.77%,主要是上级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投入;交通运输支出1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6.5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79%,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77.27%,主要是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力度;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85%;预备费55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5.3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8%;债务付息支出393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6.81%,据实测算;其他支出3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66%,主要是增加预决算项目评审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数总计4.04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00万元,上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3.65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168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数总计4.04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亿元,其他支出12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589万元,上解上级基金支出7万元,调出资金86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数总计80万元,全部为利润收入。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数总计80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5万元,调出资金75万元。
2022年工作举措
2022年,明月山财政将紧紧围绕“依法、创新、保障、防控”要求,安排好各项重点工作。
一、抓实财政收入。狠抓收入调度,盯紧收入目标。确定财政收入年度工作目标,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确保全年收入目标实现。开展税源调查,掌握财源状况。联合税务部门、乡镇政府开展辖区财源税源调查,摸清财源税源状况。
二、强化绩效考核。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以科学精准的预算约束预算执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将管委会本级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通过管委会政务网全面向社会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
三、防范避免风险。根据债务资金投向,明确相关部门的偿还责任。按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相对应的原则,制定偿债计划,逐步实现举债有度、用债有方、还债有源的目标。加强对重大项目、基础建设、教育卫生、社保优抚、惠农补贴、精准扶贫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