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莆田市荔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莆田市荔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7日在荔城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荔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荔城区财政局局长 陈志鸿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莆田市荔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0000万元,增长2.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7850万元,增长2.5%。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仍然保持年初预算500000万元。
预计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516000万元(含留抵退税34000万元),同口径增长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33850万元(含留抵退税17000万元),同口径增长8%。
预计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390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及转移支付财力28267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523万元,收回上级专项385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69万元,调入资金87200万元。
预计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60990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347146万元,补助六个镇街财力支出13844万元。
调出资金29500万元用于专项债券付息及手续费支出。
当年收支结余24万元。
2、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91260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受土地出让减少和新增专项债券等影响,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进行调整,并报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94473万元,支出预算703264万元。
预计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39425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97535万元、国有土地出让收入775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5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1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收入286103万元。
上年实际滚存结余204108万元,调入资金29500万元用于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手续费支出,合计可动用政府性基金财力627867万元。
预计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536485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支出486274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0711万元、专项债券利息及发行费支出29500万元。
调出资金87200万元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
年末滚存结余418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预计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7万元,主要是企业上缴利润收入。上年滚存结余30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万元(用于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年末滚存结余51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预计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527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10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2217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42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091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3310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780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577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97248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12760万元,专项债务759729万元)。当年增加债务3222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6187万元,专项债务286103万元);当年偿还债务3380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3807万元);年末债务余额126097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15140万元,专项债务1045832万元)。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收入结算体制原因,区本级收入与全区总收入数据一致。预计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146万元,比年初预算299603万元增加475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区本级数据与全区数据一致,在此不再一一表述。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编审工作尚未开始,由于涉及财政上下级财政结算等原因,上述数据会有所变化,待省、市财政决算审定后再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一年来,财政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优先确保民生支出。2022年全区民生相关预计支出285000万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比例保持在超七成以上,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强落实民生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复工复产、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拓展教育资源。教育经费支出106895万元,有力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全年共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7336.92万元;高中生均公用经费1653.15万元;镇街教师工作补贴3651.3万元,切实提高教师队伍待遇;加大职业教育投入,下达职业教育学生免除学费及助学金689.16万元;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校安工程、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幼儿园扩建等教育类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约62000万元。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区第三实验幼儿园、梅峰小学玉湖校区、莆田八中新校区等项目于秋季开学交付使用,新增学位9300个,有效缓解城区集镇学位短缺压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支出59911万元。努力做好社保资金的筹措工作,构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市低保年人均补助水平达到728元/月(城市低保标准最高820元/人月、最低570元/人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达到648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最高按820元/人月、最低370元/人月),低保家庭中重残对象按照低保标准820元/人月补助,全年拨付城乡低保金3990.52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拨付城乡居民养老金16219.19万元,切实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三是全力保障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经费支出11739万元。巩固对居民合作医疗投入,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水平从800元/年提高到860元/年,逐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拨付城乡居民医保资金8068万元,有效地缓解了患病群众的经济负担。四是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城乡社区事务经费支出41781万元,增长57.7%,其中:投入5736万元(全部为基金)用于城乡污水整治PPP项目;投入9786万元(一般预算2674万元,基金预算7112万元)用于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努力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五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年乡村振兴支出2336万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强化农村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
2、多渠道筹集资金,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一是通过向上争取专项资金、银行融资、经营性土地拍卖等方式多元化筹资,解决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全年拨付45亿元,用于政府性项目建设电力费用、玉湖新城古山片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壶公路宁海新桥至仕方桥连接段安置区建设项目、涵港大道荔城段一期工程华中中心安置区、玉湖新城白埕安置区建设项目、紫霄大道后埔安置区工程建设项目、荔城区玉湖荔浦、陡西片区路网工程、溪白片区(含总部经济区)安置区建设工程、善乡安置区建设项目、玉湖片区荔浦安置区、 陡西安置房、兴化府历史街区修缮工程、玉湖片区开发建设项目资金、壶公路宁海新桥至仕方桥连接段安置区建设资金、莆兴路二期沙坂龙渡安置区项目、物流1-2#路(疏港路)工程蒲坂安置区2#、3#楼工程、人行天桥工程、玉湖新城埭里片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C区、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项目等政府性项目建设。二是安排惠企资金30400万元,扶持企业加快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后劲,培植后续财源,其中:总部经济专项资金474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332万元、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915万元。向上争取涉企专项资金5683万元,用于电子商务、企业用电补助、技改、对外拓展市场等。三是盘活处置我区现有闲置的商业及办公用房,促进商业项目形成集聚,繁荣我区的商业氛围和特色的楼宇经济,有力保障招商引资。
3、强化财税制度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深化财税改革的政策,进一步明确财政改革目标,规范财政管理,提高理财水平,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一是规范预算公开范围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编制全口径预算的基础上,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度。2022年进一步完善集中支付流程和制度,提高国库资金运行效率,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透明,全区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三是盘活部门单位存量资金,用于惠民生补短板等急需的开支。对各类存量资金进行清理核查,清理收回上级专项3852万元。四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随着减税降费的深入推进,各个行业不同程度减收,全年预计落实各项退税减税缓税降费政策涉及金额约8.36亿元。
4、强化财政管理,提升资金效益。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开展走访企业服务发展活动,建立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制度,了解税源企业经营状况与企业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盯紧目标、分解任务、挖掘潜力、建立机制,早抓收入、抓好收入。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二是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债券资金的分配、预算调整、拨付和使用更加规范;新增债券用于重点项目及民生类工程支出,优先保障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安置房等重点项目。三是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与有效防控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举借机制,做好政府债务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工作。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转型工作,规范融资平台债务管理。加强对债务风险状况的预警和评估,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防范支出风险,确保机构运转和民生支出资金需要。四是加大财政监管力度。推行新的政府采购系统,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简化政府采购流程,推进采购信息公开,规范采购单位权力运行,科学有效实施采购监管,提高政府采购效益。推进厉行节约制度建设,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将财政监督贯穿财政运行全过程,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提升财政监管水平。加大评审力度,2022年预计完成各类财政性投资预结算评审项目91个,送审造价317593万元,审减造价12181万元。五是突出党建引领,加强党建工作,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力推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落实,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财政工作,统筹安排,科学管理,依法理财,认真做好财政各项工作。
2022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政策,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预算绩效深入推进,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呈现出财政收入结构不够优化,主要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空间有限;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税收收入;财政支出刚性增长,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需要大量资金予以保障,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管理和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全区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结合我区实际,综合分析我区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编制2023年预算草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1000万元(不含留抵退税),增长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5500万元(不含留抵退税),增长2.7%。
(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根据现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测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378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及转移支付财力2837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调入资金94330万元),补助下级转移支付14233万元。
(3)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6062万元(其中:安排保工资110881万元、保运转5703万元、保民生97790万元,三保预算支出合计214374万元,后续若中央及省定“三保”范围及标准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将相应予以调整调剂,确保“三保”足额保障到位)。区本级支出33182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23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①区本级工资福利支出160288万元,其中:工资及津贴补贴63662万元、社会保障费57329万元、基础绩效奖33626万元、十三月奖金264万元、未休年休假报酬4798万元,学校保安、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等609万元。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95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补助13505万元、各类生活补助6298万元。③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077万元。④商品服务支出11665万元,其中:教育系统公用经费9632万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2033万元(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815万元、一般事业单位公用经费250万元、离退休公务费10万元、工会费138万元、通讯补贴313万元、车改补助507万元)。⑤安排区本级民生项目支出和其他专项支出资金108848万元。⑥补助六个镇(街)转移支付支出14233万元。
(4)调出资金32000万元用于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费支出。
(5)当年收支结余3万元。
2、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项目安排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的要求,将截至2022年11月30日收到的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35908万元,全额编入2023年预算。其中财力补助性转移支付指标26998万元列入区级财力统筹预算安排,其他专项转移支付指标8910万元全部安排专项支出。
3、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5000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44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182万元,调入资金32000万元用于专项债券付息及手续费支出,政府性基金总财力286182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8767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617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的支出7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50500万。
(3)调出资金94330万元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缺口。
(4)年末滚存结余4182万元。
4、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
按照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要求,2023年将区国有企业(莆田市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商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莆田市天得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妈祖工艺城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荔鑫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企业)资本经营收支纳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0万元,主要是预计企业上缴利润3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519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30万元,其中:用于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6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万元。
(3)年末滚存结余519万元。
5、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安排
(1)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913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98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153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8577万元。
(2)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5478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3498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799万元。
(3)年末滚存结余32931万元。
(二)2023年区本级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由于收入结算体制原因,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与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据一致。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3182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①区本级工资福利支出160288万元,其中:工资及津贴补贴63662万元、社会保障费57329万元、基础绩效奖33626万元、十三月奖金264万元、未休年休假报酬4798万元,学校保安、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等609万元。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95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补助13505万元、各类生活补助6298万元。③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077万元。④商品服务支出11665万元,其中:教育系统公用经费9632万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2033万元(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815万元、一般事业单位公用经费250万元、离退休公务费10万元、工会费138万元、通讯补贴313万元、车改补助507万元)。⑤安排区本级民生项目支出和其他专项支出资金108848万元。
由于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数据与全区数据一致,在此不再一一表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方位推进荔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深化预算改革,规范和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我区经济提质增效,激发区域经济发展活力,更好服务荔城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健全财政管理制度。按照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总体部署,稳步推进财政制度创新,确保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以及培训、会议、差旅等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支出,切实提高制度的刚性执行力,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效发挥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二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一是积极向上争取2023年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重点项目及民生类工程支出,优先保障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安置房等重点项目,同时依托财政部的全口径债务平台,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严守风险防控底线,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举借机制,做好政府债务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工作。二是有效利用各种融资工具包括发行企业债券等募集资金,用于弥补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三是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承担,减少资金浪费,有效利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积极落实各类民生政策,保障民生支出。科学统筹安排资金,优化预算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用好财政增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一是推动教育优质发展。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校区建设。重点推进中山中学荔浦校区、八中新校区等4个在建教育类项目建设,新增学位8200个。二是支持惠农水利建设投入。继续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制度,增加农民收入;安排资金3500万元,用于木兰溪防洪建设、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和水利工程修复等项目支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品牌农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支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三是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安排资金14600万元,继续支持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快镇(街)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开展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药品零差率改革、疫情防控等。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资金36000万元用于社会保障体系支出,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衡化,城乡低保补助制度,实施农村养老保险改革;用于城乡残疾人困难补助和护理补贴等;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抚恤制度等。五是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支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资金2550万元,用于道路安全、实施网格化管理、社会管理创新、公共视频监控及治安探头升级改造等建设。六是安排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800万元,支持乡村振兴建设,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四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完善国库支付管理。在全区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覆盖基础上,主动做好资金拨付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审核、下达项目用款额度,减少资金滞留,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速提效。二是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规范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编制的流程,与预算同编制、同审核、同批复,项目支出必须申报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并对所有项目支出开展预算绩效监控及评价。对新增申报2023年预算的172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涉及金额3.5亿元。三是加大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力度。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开展会计质量检查和专项资金检查,进一步严格会计制度,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坚决查处。五是严控“三公”经费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会议、接待、培训等有关制度文件,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规范和完善“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提高监管效率。六是加强财政评审管理。积极履行财政评审职责,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行为,有力推进项目进度。
各位代表,当前我区正处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新的发展阶段和新发展理念,要求财政要有新的发展思路和格局。财政部门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扎实工作,真抓实干,加强财政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实现“强产兴城、幸福荔城”的总体目标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