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莆田市荔城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莆田市荔城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12月30日在荔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荔城区财政局局长 陈志鸿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莆田市荔城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12月27日经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5560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增长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1210万元,增长2.9%;上划中央收入154350万元,增长3.2%。
受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出台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和全年财政收入结构变化等原因影响,2020年11月27日经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406480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40648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后的100%,同比下降6.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640万元,同比下降5.7%,上划中央收入138840万元,同比下降7.2%[按照全市含车辆购置税口径,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448030万元(含车辆购置税41550万元),同比下降5.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640万元,同比下降5.7%,上划中央收入180390万元,同比下降6.1%]。
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总财力2832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及转移支付财力25744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6470万元,收回上级专项98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95万元。总财力中,区本级财力273002万元,补助下级转移支付10288万元。
预计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31830万元(含上级专项支出48540万元),与去年持平。总支出中,区本级支出319703万元(含上级专项支出46701万元),补助下级转移支付支出12127万元(含上级专项支出1839万元)。扣除上级专项支出48540万元后,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2019年12月27日经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为225500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受土地出让增加和新增专项债券等影响,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进行调整,并报经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66345万元,支出预算466345万元。
2020年,预计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6634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466345万元的100%,上年结余7405万元,预计可动用基金473750万元,预计基金支出46634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40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20年,预计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72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90万元,用于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9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8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1、2020年预计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566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05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61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14696万元。
2、2020年预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699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48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512万元。
3、年末滚存结余33371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年初余额47955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8196万元,专项债务291359万元)。当年增加债务3167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6797万元,专项债务279969万元);当年偿还债务13828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5327万元,专项债务112954万元);年末债务余额6580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9666万元,专项债务458374万元)。债务规模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2020年债务限额80180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2553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76265万元)之内。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编审工作尚未开始,由于涉及财政上下级财政结算等原因,上述数据会有所变化,待省、市财政决算审定后再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过去的一年,财政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积极筹措资金保障经济发展。一是通过向上争取专项资金、银行融资、经营性土地拍卖等方式多元化筹资,解决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全年拨付31.58 亿元,用于荔城区玉湖荔浦、陡西片区路网工程、溪白片区(含总部经济区)安置区建设工程、涵港大道荔城段一期工程华中中心安置区、 玉湖片区荔浦安置区、 陡西安置房、兴化府历史街区修缮工程、玉湖片区开发建设项目资金、荔城区南洋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河道整治项目等政府性项目建设。二是安排涉企资金16112万元,扶持企业加快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后劲,培植后续财源,其中:总部经济专项资金11119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800万元、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00万元。向上争取涉企专项资金1893万元,用于电子商务、企业用电补助、技改、对外拓展市场等。三是盘活处置我区现有闲置的商业及办公用房,促进商业项目形成集聚,繁荣我区的商业氛围和特色的楼宇经济,有力保障招商引资。
2、民生支出保障有力。2020年全区民生相关支出262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1%,比例保持在超七成以上,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强落实民生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复工复产、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一是着力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教育经费支出93120万元,同比增长1.1%。保障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全年共拨付公用经费6692万元;拨付高中生均公用经费1271万元;发放乡镇教师工作补贴6782万元,切实提高教师队伍待遇;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拨付职业教育学生免除学费及助学金249万元;拨付校安工程、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幼儿园扩建等项目资金2067万元,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教育强区的创建工作。二是着力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支出42940万元。努力做好社保资金的筹措工作,构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市低保年人均补助水平达到617元/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达到485元/月,低保家庭中重残对象按照低保标准660元/月补助,全年拨付城乡低保金2788.53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拨付城乡居民养老金15450万元,切实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三是着力提高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水平,卫生健康经费支出21250万元,同比增长0.1 %。巩固对居民合作医疗投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从800元/年提高到830元/年,逐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拨付城乡居民医保资金11152万元,有力地缓解了患病群众的经济负担。四是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区事务经费支出48380万元,其中:投入447万元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运行;安排资金10770万元用于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幸福家园,努力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五是着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年累计扶贫支出3626万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强化精准帮扶措施,助力扶贫攻坚战。六是投入疫情防控专项资金3950万元,确保疫情有效防控。七是投入复工复产专项资金706万元,有效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3、深化财税改革增活力。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深化财税改革的政策,进一步明确财政改革目标,规范财政管理,提高理财水平,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一是规范预算公开范围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编制全口径预算的基础上,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20年进一步完善集中支付流程和制度,提高国库资金运行效率,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高效、透明,全区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于惠民生补短板等急需的开支。对各类存量资金进行清理核查,清理收回上级专项98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财力8395万元。四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随着减税降费的深入推进,各个行业不同程度减收,全年累计预计新增减税降费4.8亿元。
4、强化财政管理优服务。一是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开展走访企业服务发展活动,建立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制度,了解税源企业经营状况与企业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盯紧目标、分解任务、挖掘潜力、建立机制,早抓收入、抓好收入。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二是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债券资金的分配、预算调整、拨付和使用更加规范;新增债券用于重点项目及民生类工程支出,优先保障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安置房等重点项目。三是有效管控政府债务风险。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与有效防控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举借机制,做好政府债务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工作。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转型工作,规范融资平台债务管理。加强对债务风险状况的预警和评估,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防范支出风险,确保机构运转和民生支出资金需要。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行新的政府采购系统,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简化政府采购流程,推进采购信息公开,规范采购单位权力运行,科学有效实施采购监管,提高政府采购效益。推进厉行节约制度建设,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将财政监督贯穿财政运行全过程,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提升财政监管水平。加大评审力度,完成各类财政性投资预结算评审项目147个,送审造价197377万元,审减造价9671万元。进一步统筹安排资金,科学管理,依法理财,认真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强力推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落实,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财政工作,统筹安排,科学管理,依法理财,认真做好财政各项工作。
2020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政策,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预算绩效深入推进,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呈现出财政收入增速下滑的隐忧,主要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空间有限;新冠肺炎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影响税收收入;财政支出刚性增长,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需要大量资金予以保障,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管理和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草案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结合我区实际,综合分析我区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留有余地,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编制2021年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70430万元(含车辆购置税43630万元),增长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320万元,增长1%;上划中央收入200110万元,增长10.9%。
2、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根据现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测算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280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及转移支付财力2367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0万元、调入资金37300万元),补助下级转移支付1044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79992万元,其中:安排保工资102233万元、保运转7632万元、保民生66235万元,三保预算支出合计176100万元。区本级支出26955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044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区本级工资福利支出132355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及补贴等71041万元,社会保障费31477万元,预留绩效考评奖金等298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880万元(其中:离退休工资16430万元,住房公积金10014万元,生活补助3208万元,医疗费1422万元,抚恤金712万元,退职(役)15万元,助学金34万元,死亡丧葬补助204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871万元(其中:教育系统公用经费12894万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1101万元,离退休公务费26万元,工会费697万元,通讯误餐补贴616万元,车改补助537万元);安排区本级民生项目支出和其他专项支出资金87446万元;补助六个镇(街)转移支付支出9440万元,预留镇街超收分成1000万元。
4、当年收支结余8万元。
(二)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项目收支安排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的要求,将截至2020年11月30日收到的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30900万元,全额编入2021年预算。其中财力补助性转移支付指标11002万元列入区级财力统筹预算安排,其他专项转移支付指标19898万元全部安排专项支出。
(三)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5236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470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740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1506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476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300万元。
调出资金37300万元。
支出合计252360万元。
3、年终滚存结余7405万元。
(四)2021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安排
按照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要求,2021年将区级三家国有企业(莆田市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食品公司、莆田市天得拍卖行)资本经营收支纳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9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82 万元,上缴利润108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08万元,其中:用于荔城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08万元。
3、年终滚存结余282万元。
(五)2021年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安排
按照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要求,2021年将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纳入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706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5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53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3371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5281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52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283万元。
3、年末滚存结余37628万元。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和加强项目支出管理,严格项目立项,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努力在更高起点上服务我区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健全管理制度,深化财政改革创新。按照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总体部署,稳步推进财政制度创新,确保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以及培训、会议、差旅等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支出,切实提高制度的刚性执行力,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效发挥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二要筹集项目资金,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一是继续积极向上争取2021年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重点项目及民生类工程支出,优先保障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安置房等重点项目,同时依托财政部的全口径债务平台,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严守风险防控底线,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举借机制,做好政府债务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各种融资工具包括发行企业债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募集资金,用于弥补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三是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承担,减少资金浪费,有效利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科学统筹安排资金,优化预算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用好财政增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一是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安排资金2800万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以及购置教学仪器设备。二是加大财政支农投入。继续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制度,增加农民收入;安排资金27799万元,用于木兰溪防洪建设、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和水利工程修复等项目支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品牌农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支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三是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支持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安排资金5877万元,用于加快镇(街)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开展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药品零差率改革、疫情防控等。四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城乡低保补助制度,实施农村养老保险改革;安排资金1263万元,用于城乡残疾人困难补助和护理补贴等;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抚恤制度。五是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支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资金6901万元,用于区、镇治安巡逻队伍建设,道路安全、实施网格化管理、社会管理创新、公共视频监控及治安探头升级改造等建设。六是安排乡村振兴、扶贫发展资金752万元,安排乡村振兴发展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建设,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巩固扶贫成果。
四要强化绩效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加强国库制度改革管理。在全区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覆盖基础上,主动做好资金拨付的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审核、下达项目用款额度,减少资金滞留,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速提效。二是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规范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编制的流程,与预算同编制、同审核、同批复,项目支出必须申报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并对所有项目支出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三是加大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工作力度。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消化和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开展会计质量检查和专项资金检查,进一步严格会计制度,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坚决查处。五是严格执行出国境经费管理等有关制度文件,推行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不断规范和完善“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提高监管效率。六是规范财政评审工作。积极履行财政评审职责,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行为,有力推进项目进度。
各位代表,当前我区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财政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财税部门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扎实工作,真抓实干,加强财政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推动“强产兴城、幸福荔城”建设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