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宁德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宁德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4日在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宁德市财政局局长 江明融
各位代表:
受宁德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宁德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和繁重艰巨的发展任务,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较好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2.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6.8%,比上年增加6.9亿元,同口径增长15.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45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0.9%,比上年增加9.4亿元,同口径增长16.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78亿元,比上年增加38.1亿元,增长11.1%。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0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46.4%,比上年减少26.4亿元,下降20.6%。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7.83亿元,比上年增加14.57亿元,增长6.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81.7%,比上年增加0.13亿元,增长7.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7亿元,比上年减少0.05亿元,下降8.2%。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5.4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1.9%,比上年增加6.27亿元,增长7.0%。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6.49亿元,比上年增加7.68亿元,增长9.7%。
(5)地方政府债务。全市政府债务限额864.99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51.24亿元,比上年增加30.57亿元,增长25.3%。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12.91亿元,严格控制在核定限额内。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82.0%,比上年减少2.63亿元,同口径下降4.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9亿元,完成预算数的75.8%,比上年减少2.49亿元,同口径下降11.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28亿元,比上年增加8.98亿元,增长16.8%。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1.88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28.9%,比上年增加12.69亿元,同口径增长22.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9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19.7%,比上年增加5.3亿元,同口径增长17.2%。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02亿元,比上年增加5.22亿元,增长40.8%。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1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52.6%,比上年减少9.75亿元,下降28.0%。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80亿元,比上年减少10.45亿元,下降20.4%。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74亿元,完成预算数的62.4%,比上年增加12.71亿元,增长210.7%。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95亿元,比上年减少11.04亿元,下降32.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9亿元,完成预算数的214.3%,比上年增加0.05亿元,增长3.6%。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4亿元,比上年减少0.09亿元,下降26.8%。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14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3.4%,比上年增加3.91亿元,增长7.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08亿元,比上年增加4.82亿元,增长10.0%。
(5)地方政府债务。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73.26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4.21亿元,比上年减少10.97亿元,下降24.3%。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5.29亿元,严格控制在核定限额内。
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主要项目
(1)主要地方级收入项目执行情况。增值税28.32亿元,下降8.6%;企业所得税35.26亿元,增长48.5%;个人所得税9.15亿元,增长60.1%;地方小税种29.19亿元,下降16.6%。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教育支出83.66亿元,增长18.1%;科学技术支出5.22亿元,下降35.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亿元,增长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3亿元,增长15.5%;卫生健康支出44.14亿元,增长21.9%;交通运输支出23.66亿元,增长19.0%;住房保障支出4.68亿元,下降3.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6亿元,增长4.7%。
以上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要求,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
1.精准纾困助企解难,产业发展活力迸发。助企纾困稳发展。严格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年累计办理留抵退税超63亿元,退税资金及时全额直达企业,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积极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支持政策,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超10亿元,助力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挑战。用好用活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全市123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共计73亿元,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研究出台《宁德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措施》,助力企业复工达产,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产业促发展。建立宁德市项目前期“3+N”工作机制,提升项目策划生成质量,实现项目建设滚动接续,全方位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统筹市级产业扶持资金5亿元,全力支持政策兑现,推动四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宁德时代福鼎基地、宁德时代车里湾基地等重点项目迅速建成投产,动力电池产业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宁德时代荣获“中国工业大奖”。湾坞不锈钢新材料产业园入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上汽宁德基地年产汽车(含KD件)26万辆,是省内目前设计产能最大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基地。东南铜业阴极铜产品取得国内国际期货交易“双牌照”。宁德入选全国首批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扩面升级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45.8%,规上工业研发活动覆盖率提高到47.4%。下达1.2亿元落实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等惠企政策。稳步推进中国福建能源器件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落实建设经费补助7987万元,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实施新时代“三都澳人才”强市战略,安排人才经费7265万元,新引进认定省高层次人才71人、省工科青年专业人才475人、“天湖人才”1183人,认定“能工巧匠”550名。积极支持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推进电机电器、食品加工等为代表的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完成智能制造现场诊断52家,建成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11个。促进商贸消费持续恢复。组建市旅发集团,推动全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促进文旅消费十条措施实施,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推出更有力度、更有特色的优惠措施和活动,叠加让利消费者,营造火热文旅消费市场。出台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商贸消费持续恢复若干措施,鼓励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助力住宿、餐饮、零售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商贸行业加快恢复。发挥消费券撬动作用,开展“全闽乐购”“福建商旅·畅享宁德”等促消费活动,滚动发放三轮12期零售、餐饮等商贸消费券2261万元,带动消费8200万元;累计发放汽车补贴726万元,惠及消费者2292人,拉动汽车消费3.6亿元,持续激发消费活力。
2.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民生福祉稳步增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密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力度统筹财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全市民生支出297.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8%。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保障机制,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求为首要目标,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压缩资金拨付时限,安排疫情防控资金8.63亿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物资、核酸检测、隔离点建设及专班驻点等各类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决保障教育扩量提质专项行动,有效扩大教育资源和学位供给,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5个,推动东侨二中、寿宁一中新校区等28个项目建成。创建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30 所,争创省一级达标高中2 所。坚定不移推动基础教育内涵式发展,积极落实“双减”政策,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帮助家长解决子女课后看护后顾之忧。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2022年累计发放各类助学金及免学费达1.3亿元,受助学生达11.32万人次。强化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待遇水平。支持宁德师范学院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累计投入市职教园一期项目建设资金5.94亿元,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效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提升专项行动,促进医疗资源布局优化,扩充医疗资源供给总量,市疾控中心迁建、市医院迁建三期等项目顺利推进,市中医院综合楼等12个项目建成。加快优质资源合作办医,重点推动与上海交大医学院的合作,探索导入上海交大附属第一人民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带动提升我市区域内重点病种诊疗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79元提高到84元。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25元。用好用足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资金和扶贫健康补充保险资金,贫困群众就医报销比例达90%,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就医问题。持续促进就业创业。支持无忧就业城市创建,下达就业补助资金1.46亿元,重点保障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及重点群众就业创业,新增城镇就业3.78万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质增效,发放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券333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3.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共建共享发展成果。凝心聚力助推乡村振兴。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全市安排实施乡村振兴资金44.18亿元,全力推进助农惠农行动,推动“8+1”特色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努力实现农业生产增产增收,农民收入稳步提升,农村环境宜居宜业。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为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和粮食生产,安排稳定农资价格保障粮食生产补助资金,稳定粮播面积和粮食产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强化财政保障,统筹整合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专项转移支付,进一步完善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科学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统筹生态环境资金5.6亿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稳步提升城乡环境品质。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卫生管护等方面,推动全市2134个行政村开展分批“提档晋级”。实施闽东大水网建设专项行动,启动中心城区湖库连通工程,建成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10个,新改建供水管网573公里。率先实行城市总规划师制度,聘请院士专家团队“把脉”城市建设发展。逐步提升城市品质,改造老旧小区38个,新增口袋公园40个、公园绿地1500亩、福道130公里、停车泊位2207个。支持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专项行动,建成通车市政道路8条,完成堵点治理、路口改造、路口信号灯优化109处,保障城市交通运行总体安全平稳有序畅通。
4.强化财政资金统筹,有效提升保障能力。不断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出台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相关政策措施,全方位盘活沉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出台《宁德市市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规范市级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提高市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效率和效益。坚持过“紧日子”和节用裕民,严控预算追加事项,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推动筹融资专项行动。围绕民生事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科学策划生成项目。全市纳入筹融资专项行动保障项目共630个,按照进度将项目资金保障到位。用好用足专项债券和PPP模式。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2022年累计争取新增债券资金额度151.24亿元,较上年全年增加30.78亿元,增长25.6%,争取额度历年最高。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全市签约落地PPP项目65个,引入社会资本投资418.35亿元,PPP工作受到省里表彰,工作经验被财政部PPP中心采纳并在全国推广。2022年PPP项目入库数继续蝉联全省首位,实现PPP“四连冠”。
5.推动财政管理改革,提升科学理财能力。畅通直达资金通道。强化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资金实时监控,有力支持基层“三保”工作。加快预算执行,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形成实际支出,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政策的重要作用。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预算一体化系统成功上线,动态反映各级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情况,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以信息化手段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以零基预算改革为契机,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动市、县两级不断巩固提升改革成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提质增效,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确立的改革任务。持续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结果运用于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的预算安排与调整,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县级财政工作指导,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周宁、福鼎、屏南跻身全国100名、全省前10名,受财政部通报表扬。其中,周宁县荣获全国第一名,是我市近年来取得的最好成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在核定的债务限额内合法合理举借政府债务资金,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缓解偿债压力,全市政府债务风险安全可控。严格执行偿债资金预算安排审查制度,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法定债务还本付息、隐性债务化解资金,按时足额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坚决防止政府债务违约风险。
2022年全市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均居全省第一,财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收入质量持续向好,收入结构持续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方向感恩前行、奋勇拼搏的结果,也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但我们依然清醒的认识到财政运行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退税减税降费、经济下行、预期转弱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持续增收难度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城市建设等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产业发展、民生短板等领域重点项目持续推进,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大,薄弱的财力水平与加快发展之间的矛盾凸显。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
1.全市代编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294.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21.8亿元,增长8.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77.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0.05亿元,增长6.0%。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351.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51.8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7.7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75.76亿元,增长74.3%,加上年结余、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资金,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218.2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18.27亿元(含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等支出)。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66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0.17亿元,增长6.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66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3.7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5.17亿元,增长5.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9.37亿元。当年结余14.37亿元,滚存结余89.52亿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结余0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45.0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0.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余4.13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3.96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6亿元)。
2.市本级预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34.3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0.27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80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8.51亿元。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69.87亿元(含转移性收付净财力和调入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9.87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此外,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52.32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0.44亿元,增长0.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6.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0.31亿元,增长1.2%。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16.8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6.85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0.0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4.93亿元,增长59.5%。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资金,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45.5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5.59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此外,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51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0.45亿元,下降1.7%。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5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2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0.15亿元,增长7.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23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2.92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3.78亿元,增长6.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1.86亿元。当年结余11.06亿元,滚存结余59.73亿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结余0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45.0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0.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余0.3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3.96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不含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教育支出5.26亿元,增长3.3%;科学技术支出0.52亿元,增长1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97亿元,增长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7亿元,增长0.1%;卫生健康支出7.85亿元,增长28.4%,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财政补助县级配套较上年增加1.28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15亿元,增长1.5%;城乡社区支出3.82亿元,增长19.6%,主要是新增中心城区市政管护经费;农林水支出2.55亿元,增长10.0%;交通运输支出1.28亿元,增长61.9%,主要是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市交通运输局工资改革后人员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02亿元,增长4.4%。
(二)扎实抓好2023年预算执行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不断提升保障能力,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支持加快打造“增长极”、建设“四个区”,支持扩大内需,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撑。
为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1.坚持科学依法理财,实现财政平稳运行。服务涵养财源税源。兼顾当前和长远,把财政可持续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严峻的财政收入形势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强化减税降费政策与支出政策协同优化,在服务保障四大主导产业的同时,给予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更大的政策帮扶,坚定企业信心,夯实税源税基,涵养持续发展动能。改善营商环境,助力产业发展,强化惠企纾困对接,做实做细服务保障,促进实体经济蓬勃发展,努力实现以产业发展应对经济下行。支持各级各部门组织策划各类产业发展和民生事业项目,争取更多的国家、省级政策资金,更好的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坚持科学审慎、从严从紧原则,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强化资金统筹盘活,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和标准,努力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对新增重大支出、重大事项,严格做好事前绩效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等重点工作。继续压减非亟需非刚性支出,公用经费按定额标准压减10%安排,严禁机关企事业单位用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行为,真正用政府的“紧日子”换来老百姓的好日子。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加强财政资金盘活统筹力度,完善存量资金收回机制,不断清理结余结转沉淀资金。加快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加强长期低效运转、闲置的政府资产清理,推进资产共享公用、调剂使用,切实节约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执行零基预算,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坚决禁止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
2.坚持政策加力提效,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助力主导产业全球领先。贯彻落实稳定经济一揽子政策,持续开展主导产业产业链招商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推进产业载体标准化建设和创新载体扩面升级。做好锂电车里湾园区、沙埕湾生态产业园区等锂电智能制造配套产业园及配套项目建设。力促青拓高性能不锈钢新材料等项目建成投产,推动上汽基地二期启动、配套企业增资扩产、青拓矿卡项目建成投产,促进中铜技改扩能项目启动和一批产业链配套项目投产。坚持科技创新领跑。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支持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子。推动产业基础能力再提升、推进产业链条再优化,支持企业补齐关键核心技术短板,提升产业自主安全可控能力。聚焦产业发展人才需求,深化“三都澳人才计划”,全力以赴支持开放式人才引进体系建设。紧扣主导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技术研发需求,加快构建以新能源新材料核心技术为主攻方向的闽东科创岛,高起点打造面向世界、引领未来、辐射全省的新能源新材料创新策源地。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实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贷款贴息、征信支持等方式,重点支持电机电器、食品加工、汽摩配件、合成革、铸造等行业企业智改数转,推动传统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小升规”企业等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产业科技化、数字化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充分发挥各项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政策作用,大力拓展宅经济、夜间经济、首店经济,积极培育康体疗养、家庭管家等消费新热点。深入推进宁德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助企纾困贷款等政策效益,为实体经济持续注入发展活力。
3.坚持统筹兼顾全局,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紧扣“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做好医疗卫生、就业创业、科技教育、污染防治等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深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围绕缓解企业用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人力资源服务提升等4个方面,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新增城镇就业3万人以上。提高社会保障力度。落实社会救助、抚恤优待、残疾人补贴、大病保险、职工医疗互助等托底政策,努力提高残疾人、孤儿等困难人群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加大养老和托育机构发展投入力度,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推进农村养老机构和互助孝老食堂、孝老消防扩面建设,推动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加快发展社区托育园,新增普惠托位900 个以上。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多途径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扩量提质专项行动,支持41个教育补短板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大教育资源供给,推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持续落实“双减”政策,优化课后服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好“中央厨房”,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支持宁德师范学院推进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和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疗卫生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支持45个医疗补短板项目实施,努力实现新增医疗床位800张以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紧密型医共体能力提升。健全传染病等疾病预防控制机制,优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4.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共建宜居宜业家园。统筹财力支持乡村振兴。深化优势农业提效专项行动,推动优势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全链条升级。实施种业振兴计划,支持开展地方特色优良种质资源收集研究,加快建设市农业种质资源库和水产、蔬菜等种业基地。深化“我在宁德有亩田”活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粮播面积稳定在134.9万亩以上,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支持开展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推动乡村民宿、农耕体验等乡村小微产业健康发展,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湾城市。坚持三湾互动、山海响应,积极融入福州都市圈,推动产城、港城融合,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有序引导产业链全市域延伸布局,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推进三都澳港区开发,建设富有活力、极具魅力的现代化湾区,创建绿色、健康和人文互融共生的新型宁德范式。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积极推动口袋公园、城市充电站、街头运动场、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项目实施。深入推进海上养殖综合整治,让海更清更蓝,生态更美更优。支持农村公路、城镇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等工作,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乡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建设绿色低碳宜业宜居的先行区,扎实推进能源清洁化、交通电动化、建筑绿色化、产业低碳化,促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努力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取得新进展,让群众享有更多的绿色获得感。
5.坚持实施精准管理,防范化解运行风险。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促进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考核争先进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债券资金使用和偿还主体,充分认识规范举债行为和化解债务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切实担负起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责任,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压实“三保”主体责任。积极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抓实抓细“三保”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基层运转,确保县区财政平稳运行,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市县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加快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健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理顺市县政府间收入关系,稳步推进收入划分调整,充分调动市县两级干事创业热情。加强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发放情况监控,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和高效使用,助推政策资金更好发挥服务基层、惠企纾困的积极效应。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坚决落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实现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