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宁德市蕉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宁德市蕉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1日在蕉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蕉城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蕉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们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德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工作遵循,抓实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建设“五高五美”现代化新蕉城中心任务提供财力保障。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60.03亿元,同口径增长17.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0亿元,同口径增长13%。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方面。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6亿元,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预计6.65亿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4亿元,拟调入政府性基金8.4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计43.85亿元;扣减体制上解支出预计5.7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19亿元,当年可用财力为34.87亿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7亿元(其中: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4亿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全年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30亿元,加省市财力性补助预计8.78亿元,加专项补助收入预计13.86亿元,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5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5亿元,加上年结转9.45亿元,当年财政收入总量67.87亿元;减上解支出预计6.33亿元;当年可用财力61.54亿元。预计当年公共预算支出46.5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19亿元(含2.03亿元再融资债券支出),收支对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1.85亿元(主要是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余和国库集中支付未兑付结余),并结转下年使用,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22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9.87亿元,加市级结算补助收入预计5.5亿元,当年预计基金可用财力35.37亿元,相应安排基金支出26.89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08亿元、调出基金8.4亿元(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缺口),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保持平衡。
全年政府性基金执行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2.33亿元,加市区共建项目结算补助预计3亿元,加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27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总财力23.6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15.25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08亿元以及新增债券转贷支出8.27亿元。收支对抵,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经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5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5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50万元,其中:环三公司上缴利润44万元,区国投公司上缴股利6万元;本年支出50万元,用于解决企业安置经费。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经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4.15亿元,相应安排支出3.8亿元,当年收支对抵结余0.35亿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6亿元,支出安排1.11亿元,当年收支对抵结余0.35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1.98亿元,累计滚存结余2.3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计划2.69亿元,相应安排支出2.6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加上年滚存结余0.17亿元,累计滚存结余0.17亿元。
预算执行情况:①202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46亿元的102%。当年基金支出预计为1.1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1亿元的103%。收支对抵,当年基金结余0.36亿元,加上年累计结余1.98亿元,滚存结余2.34亿元。
②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2.75亿元(其中:养老保费收入1.46亿元、人员调入转移收入0.05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2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69亿元的102.23%。当年基金支出预计为2.77亿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2.65亿元、人员调出转移支出0.1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69亿元的102.97%。收支对抵当年基金预计结余-204万元,加上年基金累计结余0.19亿元,对抵至2022年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0.17亿元。
以上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再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情况
2022年,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财政预算决议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要求,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
1、强化“三保”保障能力,守住财政风险底线。
一是强化“三保”保障能力。在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预算追加事项,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千方百计保障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党政机关正常运转,拨付2.65亿元,落实并兑现上级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政策;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城乡养老、低保、医疗、就业等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支出;努力保障生态环保、公共安全、信访维稳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等重点支出。
二是狠抓收入征管工作。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充分发挥重点税源监测分析联席会制度作用,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会同相关单位加强相关涉税信息交流共享,深入查找税收收入短板,强化重点税源监测管控。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紧紧围绕国家、省、市重大规划和战略部署,配合区直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资金倾斜支持。预计全年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22.6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8.7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3.86亿元,极大地缓解了财政运行压力。全区申请到位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7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2.5亿元,专项债券资金8.27亿元,有力地推动我区项目建设。
四是强化系统性债务风险管控。聚焦严控增量、化解存量、防范风险等工作重点,严格执行偿债资金预算安排审查制度,加大隐性债务清理,完善应急措施,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法定债务还本付息,有效化解隐性债务。紧紧抓住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2.03亿元,确保政府债务按时还本付息。
2、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落实助企纾困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年累计办理留抵退税4.86亿元,退税资金及时全额直达企业,企业发展得到有力支持。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等支持政策,减轻中小微企业税收负担1.17亿元,助力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挑战。落实区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企纾困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2022年第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拨付惠企纾困等资金5048万元,减免承租国有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2675万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企业增产增效。拨付2481万元,用于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油价补贴与建筑业发展惠企政策奖补等。拨付1457万元,扶持商贸业发展、商务特色镇精品夜市、促消费系列活动等,全力推动经济稳定健康运行。
二是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拨付3.5亿元,用于宁德上汽科技创新孵化园项目、宁德海洋生命智能孵化中心、三屿新能源汽车工业园区智慧设施配套及基础设施提升、车里湾片区软基处理项目建设,支持上汽集团乘用车宁德基地项目,推进宁德时代新能源车里湾项目迅速投产。落实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兑现2021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金1385万元。拨付7289万元,落实“天湖人才”、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与人才驿站等补助政策。同时按照国家关于直达资金扩围提效有关要求,推动资金快速精准投放,直接惠企利民。
三是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拨付6.17亿元,用于三都澳海上牧场、霍童溪水韵文化旅游项目、大寨山自然亲子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奉御塘片区防洪排涝工程(一期)、省道S306线蕉城井上至牛头岗段改建项目、衢州至宁德铁路蕉城站站前广场及通站道路、国道104八都岙村至金涵苗圃改扩建、国道237八都岙村至宁东高速八都互通段等项目建设,发挥投资拉动作用。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城乡融合发展。
一是凝心聚力助推乡村振兴。拨付4725万元,支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建设、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等项目。安排2000万元,用于水果产业和茶产业振兴。安排1692万元,落实区委、区政府出台的加强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等相关文件精神,鼓励种粮大户规模生产、耕地抛荒复垦种粮、购买粮食类农业机械、低产果园改种粮食等。拨付2732万元,完成农村补充耕地任务311亩,补充水田和旱地改水任务247亩。全额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1577万元。拨付200万元,完成山垅田粮食规模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示范片34个,总面积达2452亩,超额完成省级下达2000亩的任务。及时拨付抗旱应急资金322万元,落实区农业农村“抗旱情、促生产、保增收”会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督促预算单位完成采购份额预计达148万元。同时,为服务“三农”主体,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投入资本金2000万元,成立“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三农”经济主体担保434笔,在保余额4637万元,涉农在保比例达62%。
二是改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拨付3.05亿元,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与飞鸾片区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蕉城、东侨片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建设以及漳湾、七都、石后等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拨付1780万元,用于全区14个乡镇134个村实施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受益人口15.38万人。拨付3184万元,用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与污水治理、陆海统筹垃圾整治等项目支出,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古村落品质。拨付7835万元,用于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完善城乡路网基础设施。
三是支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区域均衡、科学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全年拨付1884万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及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拨付1099万元,基本完成城南、飞鸾、三都、漳湾、七都、八都等乡镇2022年10993亩的互花米草除治任务。拨付1000万元,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拨付2136万元,用于污染治理、节能减碳、铜冶炼渣选铜后尾渣综合利用等项目支出。拨付369万元,基本完成蕉城区装机容量200千瓦及以下15座水电站退出工作。
4、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密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力度统筹财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全区民生预计支出3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4%。
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支出。今年疫情发生以来,第一时间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保障机制,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求为首要目标,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压缩资金拨付时限,先行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物资、核酸检测、隔离点建设及专班驻点等各类疫情防控资金需求,保障全区上下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安排3.91亿元,用于蕉城区学前教育项目、北山区域西林学校(二期)项目、宁德市职教园、职业中专学校等项目建设,蕉北公办幼儿园投入使用,解决29所中小学243间近视防控教室照明不达标问题。拨付7533万元,保障义务教育、特教校、普高及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65%,超过省定标准5.65个百分点;全区中小学全面开展课后服务。拨付1.88亿元,用于兑现教师基础绩效奖、乡村教师补贴、班主任考评奖励金等。
三是支持社保就业体系建设。2022年4月起城乡低保与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其中:城乡低保从每月660元提高到815元,全年拨付4501万元;城乡特困人员中分散供养人员从每月858元提高到1060元,集中供养人员从每月1584元提高到1957元,全年拨付3039万元。拨付620万元,用于保障307名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拨付1568万元,用于新增40个互助孝老食堂建设,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与孝老食堂的运营,以及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经费等。拨付2232万元,落实各项稳企惠民政策,助力企业稳产留工,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拨付3070万元,用于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一户多残”对象等。拨付2061万元,用于退伍军人安置,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补助等。拨付880万元,为4.4万名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79元提高到84元。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80元提高到625元。为全区特殊人群代缴医疗保险费1127万元。拨付3639万元,用于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12项基本卫生公共服务项目支出。拨付1241万元,用于数字化医疗设备购置,城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提升,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5、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运行,逐步健全完善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全流程一体化对接,财政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部门预算编制和项目库建设;加大全区会计人员培训力度;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加强对各类公共资源的统筹管理、盘活使用和全程监督,以信息化手段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依法履行财政监管职能。开展财政往来款项与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工作,共清理收回存量资金3637万元,并做好统筹使用工作。进一步推进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整顿工作。深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和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及落实抓好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复查问题整改等工作,严肃财经法律法规,切实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全区政府采购项目220项,预算总金额12985万元,中标总金额12504万元,节约资金481万元,节约率3.7%。网超项目1493项,采购合同金额1982.9万元。
三是加强规范投资评审工作。本着“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修订出台《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投资评审工作程序以及评审部门工作细则,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2022年共完成预结算项目171个,送审金额14.63亿元,审减金额1.31亿元,审减率9%,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不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以零基预算改革为契机,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提质增效,扎实抓好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年共编报绩效目标项目2019个, 涉及财政资金达47.06亿元,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全区共编制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项目524个,涉及财政资金达27.66亿元,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覆盖率达到100%。在开展常态化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事中绩效评价1000万元以上项目11个,涉及财政资金7亿元。开展重点评价与实地抽查自评项目12个,涉及财政资金3.65亿元。今年在全市对2021年各县(市区)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工作中,蕉城区位列全市第二名。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和减税降费政策性减收还将持续,财政增收难度不断加大。主要表现在:“三保”、疫情防控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量大,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平衡难度加大;政府偿债压力加剧;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区财政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当前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迎难而上,为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财力保障。结合我区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本级财政总收入计划64.23亿元(含新能源两家企业预计收入29亿元),比2022年预计总收入60.03亿元增收4.2亿元,增长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31.5亿元(含新能源两家企业收入13.7亿元),比2022年预计收入30亿元增收1.5亿元,增长5%。
具体安排支出平衡情况:2023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5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预计7亿元,计划调入政府性基金4.63亿元,2023年本级预算总财力43.13亿元,减上解支出6.55亿元,当年本级可用财力为36.58亿元;相应安排区本级支出34.52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06亿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另:根据省市提前下达的专项指标2.19亿元,按照上级要求将下达内容并入2023年本级预算,相应增加上级补助和支出2.19亿元,预算收支保持平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区财政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组织编制“三保”支出预算。我区2023年“三保”支出预算需求数按照省定标准测算需15.54亿元,其中:保工资8.85亿元、保运转0.58亿元、保基本民生6.11亿元;2023年我区年度预算安排“三保”支出23.5亿元,其中:保工资14.46亿元、保运转0.67亿元、保基本民生8.37亿元,“三保”支出预算未超过我区当年可用财力承受范围。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28.57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4.57亿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出让收入2亿元、市区共建项目结算补助收入2亿元。计划调出基金4.63亿元,当年可用财力23.94亿元;相应安排本级基金支出23.94亿元,收支对抵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5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4.74亿元,相应安排支出4.42亿元,当年收支对抵结余0.32亿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8亿元,支出安排1.36亿元,当年收支对抵结余0.32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2.34亿元,累计滚存结2.6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划3.06亿元,相应安排支出3.06亿元,当年收支平衡,加上年滚存结余0.17亿元,累计滚存结余0.17亿元。
为确保完成2023年财政预算目标,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盘子,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挖掘经济内生动能,推进财政增收提质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夯实税源基础。我区的经济主要依靠新能源、上汽、中铜等制造业支撑,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区域内重点税源企业沟通工作,与企业建立长效联系机制。支持城投、国投、乡投、园投等四大集团公司平台建设,深度梳理产业发展联系,合理引导主导产业发展,发挥其“规模效应”、“头部效应”和“协同效应”。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提升税收收入。建立财税联席会商机制,定期分享涉税信息,凝聚协税护税强大合力。积极与工信、商务、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配合,根据区域内税源结构和行业分布特点,推进我区工业产业上下游有效衔接。三是向上争取资金,缓解财政困境。一以贯之地将争取上级各类资金支持我区各项事业发展摆在我区财政工作的重点位置,把争取资金作为稳增长、促发展的大事来抓,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重点项目落地以及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
一是依据相关法规,合理压缩非必要资金支出。在严峻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形势下,民生等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我们应当以《预算法》为指导,秉持过“紧日子”思想,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减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二是优先安排“三保”支出。优先保障、足额预算。同时加大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多措并举加快推进我区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感。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年终决算等预算管理全过程,实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涵盖。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各个模块升级改造建设,整合预算编制系统、划清指标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绩效管理等系统的数据库。通过对预算的编制、审查,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掌握预算单位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二是坚持零基预算改革,解决绩效管理难点。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讲求绩效、厉行节约,实现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基本支出标准化、项目支出绩效化”,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同时强化项目基础准备工作。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结果应用。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清理部门国库集中支付、财政专户存量资金,对两年以上结转资金,历年财政滚存结余资金,收回预算统筹安排。
(四)加强债务融资管控,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推进业主单位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债券资金使用和偿还主体,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认真落实偿债资金。做好预算安排,督促业主单位认真落实偿债资金。三是规范政府融资行为。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严禁隐性债务增量,将政府债务严格控制在限额范围内。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指导,认真听取区政协意见和建议,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确保2023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五高五美”现代化新蕉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