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宁德市霞浦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霞浦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12月29日在霞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霞浦县财政局局长 郭有灿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2020年预算执行和“十三五”时期财政支情况
2020年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严格按照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的决议,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落细积极财政政策,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加强财源建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491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0%,比上年增收20157万元,增长15.6%,其中:地方级收入预计完成1064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0%,比上年增收19287万元,增长22.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793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1%,其中:教育支出79030万元,增长0.6%;科学技术支出750万元,增长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390万元,增长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00万元,增长0.3%;卫生健康支出24320万元,增长2.1%;节能环保支出13500万元,增长0.5%;城乡社区支出165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农林水支出67500万元,下降19.3%;交通运输支出29300万元,下降8.6%;住房保障支出710万元,增长15.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200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0%,比上年增收38271万元,增长21.1%;当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59398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9553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0%,比上年同口径增支2640万元,增长1.4%。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预计完成73101万元,完成预算101.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63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243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74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71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6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预计完成76387万元,完成预算数111.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956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55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509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06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2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包括:利润收入2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以上预计执行数在年度决算编制中还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五、2020年财政工作情况
(一)有效发挥财政职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求
一是及时转发和出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涉及抗疫救治费用、经费保障、财政补贴、医疗物资保供收储、税费减免、融资担保、复工复产、基层抗疫人员津补贴等,为疫情防控提供财政政策支持。二是及时拨付相关经费,累计拨付疫情防控经费3900万元,有效保障了医疗救助设备和防控物资采购、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患者救治和医护人员医疗补助、企业复工复产补助等。三是投入470万元用于县医院隔离病房购买设备和疾控中心PCR实验室建设。四是会同审计部门对疫情防控资金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管,强化资金追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二)积极主动服务市场主体,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强化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结合“放管服”改革,坚决执行好中央对前期出台的6月底到期的主要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今年年底的决定,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努力稳企业保就业。预计全年减税降费1.5亿元,减免国有经营性房产租金1032万元,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助力复工复产。
(三)打好“三大”攻坚战,城乡面貌日益改善
一是持续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争取再融资债券10715万元用于偿还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将年度政府债券付息资金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一般债务付息支出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专项债务付息支出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1.8%,利息支出占比未触及财政重整指标线。切实做到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债务管理等情况;二是脱贫攻坚得到巩固提升,预计全年精准扶贫财政投入8592万元,支持贫困户生产及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落实医保缴费、大病救助、困难慰问、小额信贷贴息、造福工程补助等各项政策,做到“摘帽不摘政策”,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在线系统动态监控,加快资金拨付,保证资金安全。三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累计拨付23220万元,支持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整治“1+13”工作和创建服务生态环境治理“331”工作机制,其中安排8656万元用于“两高”与世遗大会沿沿线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拨付新旧城区保洁经费2650万元、垃圾和污水处理经费4263万元、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300万元、购置新能源公共气电车950万元等;本级财政投入4495万元,确保海上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加大有效投资供给,增添高质量发展动能
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全年财政统筹各类资金138520万元,重点投向交通、市政、渔港建设和工业园区等领域,加快“五个一批”项目建设,其中:空海大道等市政基础项目23860万元,三个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时代一汽项目投入25210万元,西洋等渔港建设3736万元,东冲路、积石至闾峡段观光道等道路建设42560万元。拨付土地收储费用21560万元,新增国企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
支持实体企业平稳发展。拨付企业复工、税收增量、外贸出口奖励等960万元,电商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招商经费200万元,支持创建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保持企业应急保障金规模8000万元,解决企业还贷资金周转困难;完善《霞浦县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兑付奖励资金780万元;拨付旅游发展资金700万元,继续支持“滩涂摄影文化旅游周”等系列活动,为实施“旅游兴县”战略和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氛围。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全年预计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补助1940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81376万元,有效弥补民生事业财力投入的不足,缓解了财政压力。扎实做好专项债申报工作,建立与发改、项目主管部门三方密切协同推进机制,组建专班,全年争取专项债资金55000万元,支持了县医院新院等7个在建重点项目,同时提前谋划储备明年政府债券项目,申请2021年专项债券项目19个,总投资82.2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规模近10亿元,并将密切跟踪后续政策走向和资金分配,以争取更多支持。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落地施工。今年实施的PPP项目5个,总投资51.12亿元,已全部进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其中:海上养殖设施升级PPP项目,已签约落地,进入项目执行阶段;扶贫交通振兴工程包PPP项目、福宁湾滨海新城基础设施PPP项目、护城河黑臭水体二期整治及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PPP项目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三期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已签订投资合作协定。
(五)强化民生支出保障,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努力补齐民生事业短板。全年与民生相关的财政支出预计达287390万元,占总支出75.8%。坚持教育优先理念,预计全年教育投入79030万元,加快推进东关小学迁建、一中学生宿舍楼及初中扩建、第一幼儿园等6个公办幼儿园等项目建设,加快补齐教育短板。支持文体事业繁荣发展,预计全年文旅科技事业支出6390万元,完成松山天后宫、半月里龙溪宫等文保单位和游寿、黄寿祺、钟昌吉等3座名人故居修缮,支持央视“心连心”慰问演出、“诗刊社第36届青春诗会”、三沙国际山地马拉松赛等系列文体活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奠定坚实基础。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预计全年社会保障支出50100万元,一是提升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6960元提高到7152元,城乡特困人员年补助标准最低10704元,最高达32604元。二是大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安排养老服务等经费1320万元,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三是做好残疾人、困难儿童保障和临时救助等工作,安排277万元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范畴。四是促进就业政策有效落实,就业补助支出1500万元,年度就业目标全面完成。加快补齐卫生健康事业短板,预计全年卫生健康支出24320万元,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应急救治水平。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投入4810万元,通过建立信贷担保基金,筹集7500万元支持薄弱村产业发展;兑现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等各种惠农补贴2269万元,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支出3577万元,发放渔船减船减产及油补资金7076万元;拨付林业经费4979万元,除治枯死木8万株、防治性采伐疫林1.1万亩,实现保护全县生态林面积54.68万亩;拨付水利建设资金12330万元,重点用于溪西水库主干渠改造、抗旱抽水、安全生态水系、中小流域整治、村镇人饮水源区治理及农田水利等工程。
(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以学习新颁布预算法《实施条例》为契机,改进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约束,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按时完成2020年度预算和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布署,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能职责,推进以三大国企改制为重点的转型升级。三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兜实兜牢“三保”底线,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将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年收回部门存量资金4410万元全部统筹用于急需的在建民生项目,各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预计同比下降18%。四是强化对中央财政直达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促进各部门及时、规范、高效使用财政资金。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预算绩效信息系统,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优化支出结构,全年共审核批复148个部门、189个项目绩效目标,金额173243万元。五是继续深化“放管服”,全年受理财审项目141个,审减造价8536万元,节约率7.6%;受理集中采购1569批次,节约资金1233万元,节约率21.9%。
各位代表,2020年既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面对新冠疫情严峻考验,主动适应新常态、超越发展的重要一年,财政工作任务总体完成较好,回顾“十三五”时期财政工作成效斐然,为“十四五”开局奠定了较好基础。
——财政收入明显增长。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从2015年的11.67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14.91亿元,年均增长5.02%;“十三五”期间预计财政总收入完成65.14亿元,比“十二五”期间财政总收入净增19.17亿元,增长42%。地方级收入从2015年的9.51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10.64亿元,年均增长2.26%;“十三五”期间预计地方级收入完成46.68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地方级收入36.17亿元净增10.51亿元,增长29%。
——财力状况得到增强。“十三五”期间我县总财力累计达到196.7亿元,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02.75亿元,年平均增幅达3%;地方级收入46.68亿元;调入基金13.7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5.53亿元等,财政收支连续保持平衡,调控能力得到提高。
——保障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财政总支出预计37.93亿元,是2015年27.41亿元的1.38倍。“十三五”期间预计财政总支出179.78亿元,比“十二五”期间财政总支出净增77.94亿元,增长76.5%,年平均增幅达6.7%,有力地保障了机构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十三五”期间预计财政民生支出累计131.69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3.3%,增长68%,年平均增幅达4.2%。
——财税改革不断深化。“营改增”收入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保基金等四本帐的预算收支体系,落实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制度,建立部门存量资金统筹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协同纪检监察部门持续开展“1+ X”专项督查工作,抓好“三公经费”管理,年均下降比例20%以上。
上述工作成效的取得,得益于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的监督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主体财源薄弱,财政实力还无法满足加快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需要,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收支平衡趋紧等困难,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宁德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新一年度的财政工作将主动把财政资源配置、财税政策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放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考量和谋划,把握好工作着力点,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推进新时代新霞浦建设,为“十四五”起好步、开好局贡献财政力量。
一、2021年预算收支计划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安排164000万元,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149100万元增加14900万元,增长10%。其中:地方级收入安排114500万元,比2020预计完成数106400万元增加8100万元,增长7.6%。
1.税务部门总收入安排119400万元,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104400万元增加15000万元,增长14.4%,税收收入占总收入72.8%,比2020年预计数提高2.8个百分点。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69900万元,比2020年预计数61700万元增收8200万元,增长13.3%,税收收入占地方级收入61%,比2020年预计数提高3个百分点。
2.非税收入安排44600万元,比2020年预计完成数447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0.2%。
2021年预计地方级收入114500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1239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6850万元,总财力245340万元;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9568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3254万元,上解支出11306万元,计划动用上年结余24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725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5680万元,比上年初预算数增长10.9%,主要项目与2020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教育支出79616万元,增长9.1%;科学技术支出176万元,增长14.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66万元,下降1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47万元,增长9.1%;卫生健康支出16294万元,下降5.5%;节能环保支出6608万元,增长67.1%;城乡社区支出11861万元,增长28.5%;农林水支出27651万元,增长5.6%;交通运输支出2310万元,增长37.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146万元,增长2.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78万元,增长9.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04200万元,比2020年预计数下降7.2%,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200000万元;彩票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其他基金收入安排4200万元。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30173万元,比2020年预计数下降33.4%,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527万元,调出资金725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48610万元,比2020年同口径预计数增长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58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030万元。预算总支出安排45810万元,比2020年同口径预计数下降7.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061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192万元。当年结余28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0万元,包括霞浦县第一自来水厂上缴税后利润收入20万元、霞浦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上缴收入180万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二、2021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具体部署,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确保上级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快补齐发展短板,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
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主动配合好税务等职能部门,密切跟踪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加大政策宣传和辅导,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支持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加快主导产业发展。预算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1620万元,包括新能源及工业发展基金2400万元、落实总部经济政策45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经费2320万元、电商及服务业发展基金600万元、外贸出口奖励和保险500万元等,服务对接好宁德四大主导产业纵向延伸,推动食品加工、新能源等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强化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增添高质量发展动能。预算安排建设资金40500万元,支持东冲路、外海旅游观光道等重点交通项目和园区平台建设,安排土地收储报批等资金56000万元等,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努力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基本财力保障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预算执行不出现挤占拖欠,确保财政稳健运行。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将节省的资金优先安排民生和重点领域。不断筑牢民生基础。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1)坚持教育优先,预算安排教育支出79616万元,同比增长9.1%,其中:校舍建设3150万元、民办幼儿园补助2400万元、教学设备更新1700万元、“名师、名校长、名校”工程1000万元、智慧校园建设1000万元、校园足球经费550万元等。(2)支持繁荣发展文体事业,做优全域旅游,预算安排文体旅游支出5066万元,其中:体育场馆建设100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750万元、融媒体中心建设600万元、文物保护200万元等。(3)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预算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84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150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15798万元、城乡低保补助4556万元、城乡特困群体救助4250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助860万元、城市低保补助639万元、义务兵优待金647万元、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500万元、退役士兵安置费557万元、30所农村幸福院建设补助510万元等。(4)推进健康事业发展,预算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6294万元,其中:基层卫生院补助361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269万元、公立医院亏损补贴及院长年薪等637万元、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医保缴费政府补贴915万元、80-99周岁老人高龄补助804万元、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318万元、公务人员医疗补助25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费及护理费276万元、55-59周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264万元、村医工资补贴及运转等260万元等。(5)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预算安排节能环保支出6608万元,包括“331”生态环境综合治理3305万元、新旧城区环卫保洁2791万元、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315万元、环境监管经费251万元等;预算安排城乡社区支出11861万元,包括污水处理1510万元、渗滤液处理站委托运营346万元、垃圾处理等其他环卫补助789万元、公共厕所新建及改造经费300万元、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120万元、两高及世遗大会考察沿线整治经费1200万元、乡镇污水处理运营540万元等;预算安排自然资源气象支出4146万元,包括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费500万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597万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347万元、气象服务130万元等。(6)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预算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27651万元,其中:精准扶贫支出2472万元,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生产、贫困户医保缴费、大病救助等实行补助;安排村级与社区运转经费5759万元,增长12.7%,293个行政村平均增加运转补助2.2万元;安排乡村振兴经费3300万元、渔业专用通道及禁养区界标维护447万元、渔工渔船责任保险500万元、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经费200万元、松材线虫病防控1300万元、异地森林植被恢复260万元、水门和松港片区小河流整治520万元、水利工程管护263万元等。
(四)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提高服务担当意识
坚持科学理财维护财经纪律,围绕年度收入目标,加强经济形势分析,规范收入征管秩序,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推进监督关口前移,特别是用好直达及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做好对所有涉农资金的动态监控,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维护财经纪律。深入贯彻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扎实做好具体实施细则的衔接,密切跟踪财政改革进程,提前谋划、有效应对,关注相关政策对我县的影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注重盘活部门存量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衔接挂钩,逐步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主动谋划生成一批重要领域的民生和公共服务项目;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各项事业顺利推进。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工作将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主动接受人大对财政工作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新霞浦建设、努力夺取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