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济南市历城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济南市历城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7日在济南市历城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中共历城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锚定建设“省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总目标不动摇,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年财政预算执行平稳有序,较好的完成了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13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4%,增长1.24%(同口径增长6.82%),其中:税收收入10546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5%,降低2.13%(同口径增长4.44%);非税收入2066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22%,增长22.83%。实现税收比重83.62%,比上年降低2.88个百分点。
分部门完成情况是:区税务局11594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2%,增长2.56%;区财政等部门1018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7%,降低11.68%。
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072814万元,其中:税收财力489503万元,非税财力195978万元,上级专款40563万元,体制结算37520万元,一般债券3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018万元,调入资金153177万元,上年结转81495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60万元。
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2354万元,比上年增加227292万元,增长29.71%;债务还本支出351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1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8318万元。收支相抵,财力结余18617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794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914万元,上级专款311905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73600万元,调入资金5591万元,上年结转182937万元。
全区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4987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306649万元,政府专项债券支出23794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039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788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89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4039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5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收入2743万元,上级专款154万元,上年结余159万元。
全区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8万元,其中:区属困难企业遗留问题化解和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贴417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300万元,中央和省级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29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3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实现社保基金收入10768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2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485万元。实现社保基金支出8093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805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871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26755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五)“三保”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共计编制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三保”支出预算530027万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32%。全区实现“三保”支出预算554622万元,增长13.63%,其中:保工资398894万元,保运转9470万元,保基本民生146258万元。
(六)财政直达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全区共收到中央、省、市财政各类直达资金79586万元,其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5078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866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409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2660万元,就业补助资金2477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448万元,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及生活补助2451万元 。以上资金已按规定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管理使用。
(七)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全区共计到位地方政府债券177100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35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173600万元,包括唐冶(三甲)医院78000万元、临港开发区园区建设运营项目23000万元和历城方舱隔离点6500万元等。以上债券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管理使用。
全区政府债务限额105346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限额70578万元,专项债券限额982889万元。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94303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893万元,专项债务930138万元,均不超债务限额。实现政府债务率55.66%,综合债务率75.24%,不超100%预警线,风险可控。
二、2022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财政形势,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提质增效,落实落细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省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全面推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改革创新,制定我区深化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债务管理等一系列体制机制文件,并全面推动实施。二是推动部门预算改革,构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改造、环卫保洁费用和文博三馆等一系列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三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健全财政资金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动态监控体系,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二)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全面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财源建设,构建起“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信息化支撑”为内容的工作体系,全面打通从信息采集到收入征管全链条工作通道。目前,在土地出让环节税费管理、土地增值税税源管理、异地纳税迁移排查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在体现责任担当,积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2022年我区减税降费减退规模96.75亿元,用“真金白银”助力各类企业发展壮大,我区目前纳税人户数9.87万户,位居全市第一。
二是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通过科学调控预算追加、努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积极对上争取等手段,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保障能力。2022年全区实现民生和社会重点事业支出821910万元,同比增加208218万元,增长33.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82%,连续三年实现民生占比超80%以上目标,圆满完成省市财政部门部署任务。
三是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和预算单位存量资金盘活等工作,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足额落实,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确保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整合涉农资金2亿余元,保障了农村安全饮水、生活污水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的顺利推进。安排疫情防控支出5.3亿元,确保了核酸检测、方舱隔离点建设等工作顺利推进。落实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共计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4997万元。盘活存量资金近3亿元,全部用于“六稳”“六保”等民生项目。
(三)全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的基础上,努力筹措资金,共计安排促进“四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近16亿元,其中:安排各类招商引资企业扶持资金2.6亿元;助力区属国有企业发展,新增企业注资款9.9亿元;拨付企业研发、科技创新、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等助企发展扶持资金3.4亿元。
二是注重人才发展,安排各类人才发展补贴资金1.4亿元,其中:安排人才购房补贴资金0.5亿元,安排区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0.4亿元,安排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博士后聚集计划资金0.5亿元。
三是全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筹划工作,目前共计筹划港沟美丽乡村先行区、城市品质及绿化提升项目15个,总投资150亿元。
四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区街财政管理体制,开辟“鼓励产业集聚发展”专门章节,对促进四大产业集聚发展的招商引资“飞地”项目,按企业形成的财税利益前三年全部计入引进街道,实现了街道间利益合作共赢,充分激发服务“四大主导产业”建设发展积极性。
(四)致力防范财政风险
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做好“扩围、升级、提质、增效”四篇文章,全面构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扎实推进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工作,强化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着重做好绩效信息公开和评价问题整改等工作,让绩效“长出牙齿”,确保财政资金“花的值、花的对、花的有效果”。印发全面实施政府专项债券绩效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10余份,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组织实施基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才发展专项和港沟城中村安置房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20余个,涉及资金18.32亿元,评价数量和资金总量较上年都有很大提升。
二是继续保持政策传导高压态势,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对债券资金支持项目全部实施绩效评价,严格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全面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支出责任,不断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三是深化国企改革,紧紧围绕区委“4433”工作体系中心目标,在2021年成功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的基础上,为实现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功能,区财政局经多方调查研究,牵头制定了《历城区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促进区属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和《区属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改革发展融资机制,切实推动国有资本做优做大做强,为区属国有平台公司参与我区“四大主导产业”发展增添了“实力砝码”。
四是整饬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始终保持敬畏,先后制定《关于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历城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筑牢制度大堤。扎实推进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构建严密工作机制,全面聚焦加强基层“三保”、规范国库管理等八个方面重点任务,对我区相关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债券使用等问题组织全面整改,确保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财政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同时是区委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区上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财政改革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平稳运行压力不断增大;二是财政资源统筹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标准体系还不够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三是各级各部门(单位)绩效管理意识亟需强化,部分专项资金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不到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四是个别部门(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在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非税收入征缴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妥善解决好以上问题,我们深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对此财政部门一定会继续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历城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建设省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的重要一年。总体来看,随着全国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各类刺激经济复苏政策将陆续出台,预计2023年历城区经济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下,将继续保持回暖向上态势。同时随着国家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红利持续显现,区委“4433”工作体系不断深入,我区主要经济要素流动性将进一步增强,交通物流、贸易服务、建筑工程和房地产业财税贡献预计止跌回升,这些将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良好基础。
但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受各方面减收增支因素影响,2023年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异常突出,财政运行“紧平衡”状态没有改变,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仍呈膨胀态势,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思想在部分部门(单位)身上落实的不够完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困难群众救助等重点民生实事,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等,都需要大量财政资金投入,财政增收节支防风险压力非常大。
(二)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指导思想
2023年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增长预算统筹调配能力;坚持向绩效要财力,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提升财政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要事项财力保障能力;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广开财路,加快实施股权投资、政策性信贷融资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资金支持模式;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调配,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兜牢安全发展底线;夯实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预算管理基础,不断提升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奋力开创“省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三)2023年四本预算收支及主要事项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
2023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1397000万元,同比增加135686万元,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1203751万元,同比增加149065万元,增长14.13%;非税收入193249万元,同比减少13379万元,降低6.47%。预计税收比重86.17%,比上年增加2.55个百分点。
分部门安排情况是:区税务部门1286980万元,同比增加127539万元,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1253262万元,非税收入33718万元;区财政等部门110020万元,同比增加8147万元,增长8%,均为非税收入。
(2)财力预算
按现行财政体制,预计2023年实现可用财力899420万元,其中区直部门777012万元,街道122408万元。具体构成是:税收收入财力598354万元,非税收入财力143106万元,体制结算-49542万元,调入资金14207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7112万元,上年结转58318万元。
(3)支出预算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其他运转类公用经费压减20%,非编人员经费只减不增,项目支出讲求绩效、从严控制基础上,全区共计编制部门预算支出899420万元,其中:区直部门777012万元,街道122408万元。
具体构成是:财政拨款安排734148万元,非税收入安排9984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7112万元,上年结转安排5831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区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181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12381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835397万元,上年结转64039万元。
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5018万元,其中:政府债务付息等88579万元,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收储成本和购买用地指标费用230000万元,安置房和片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88000万元,重点工程支出29500万元,临港开发区集体土地征收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50000万元,各街道工程项目和拆迁补偿支出19900万元,预留产业引导资金45000万元,预留保障房建设启动资金50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3539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140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区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23万元,其中:东港印务、齐鲁银行股权分红和区属企业按规定上缴收益3209万元,上年结转14万元。安排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区属困难企业遗留问题化解和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贴等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区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749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183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5663万元。
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741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183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585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基金结余78万元。
5.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预算224430万元,同比增加120892万元,增长116.76%,其中:一般债券付息455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169239万元,政府隐性债务化解54736万元。
截至2022年底,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94303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2893万元,专项债券930138万元。比上年净增155703万元,其中: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177100万元,债券还本21397万元。
6.五项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我区安排“三公”支出等五项经费预算3355万元,实现了只减不增目标,其中:公务接待225万元,因公出国120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7万元,会议费450万元,培训费1763万元。五项经费总体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各级“过紧日子”要求,对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三公”支出等五项经费维持总额零增长。
7.“三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决策部署,切实兜牢“三保”底线,2023年全区安排人员工资、基本公用和基本民生保障经费412513万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9.04%,其中:保工资308051万元,保运转12029万元,保基本民生92433万元。
(四)2023年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
1.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安排教育支出226575万元,同比增加45915万元,增长25.42%,包括安排教职工工资及非在编教师人员经费155089万元,学生公用经费12179万元,用教育费附加安排教育教学设备购置和居住区幼儿园内部配套等经费19515万元。
2.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安排民政、人社、退役军人等专项支出62492万元,同比增加2100万元,增长3.38%,其中:安排机关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630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8717万元,退役士兵政策落实、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经费9391万元,优抚对象补助慰问、医疗保障经费1593万元;安排80岁以上长寿老人补贴1808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经费1206万元;安排农村幸福院、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和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奖补资金1310万元;安排就业援助和创业扶持资金1950万元,城镇公益岗补贴2772万元。
3.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安排医保、卫计、疾控、妇幼等专项支出46278万元,同比增加5560万元,增长13.65%,其中: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经费1432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969万元,医疗精准扶贫资金580万元;安排离休人员公费医疗438万元,老年乡医生活补助400万元,计划生育和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金2495万元;安排食品药品管理和抽检经费793万元,疫情防控物资购置1000万元。
4.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履职能力,安排基本运转保障经费43348万元,同比增加1404万元,增长3.35%,其中:安排城市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2677万元,村级和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1679万元;安排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社区工作者报酬4649万元,村干部报酬2261万元,第一书记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队待遇保障280万元;安排街道社会管理服务费用19210万元;安排科技强警、维稳专项经费1亿元。
5.锚定“省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目标定位,紧紧围绕区委“4433”工作体系,加快推动城乡融合,聚焦服务产业发展,聚力实施载体建设,着力强化环境提升,共计安排企业扶持产业引导基金、城市管理、环境治理等支出325552万元,同比增加7112万元,增长2.23%。其中:安排城市维护费5000万元,绿化养护和森林防火经费5202万元;安排区街道路保洁经费22401万元,城市管理专项经费2150万元;安排美丽乡村齐鲁样板村经费7200万元,乡村振兴专项经费1240万元;安排防汛抗旱、河长制水利项目日常经费2671万元,安排冬季清洁取暖和既有建筑增设电梯经费3937万元;安排人才发展专项经费4737万元,企业扶持、产业引导基金10亿元;安排智慧历城专项经费3000万元。
四、2023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支持高质量发展。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调节作用,集聚各类资源要素,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经济持续恢复、迈向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锚定建设“省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总目标,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与整合,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全力做好老城更新、新区提升、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等“4433”工作体系资金保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二是全力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人民至上,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第一选项,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确保民生和社会事业重点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通过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等措施,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尽享发展成果。
三是着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加大风险防控,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可持续。依法加强税费征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使税收比重稳定在合理水平。加强政府债券“借、用、管、还”闭环管理,确保政府债务率保持在合理区间。
四是聚力推进财税改革攻坚。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刚性预算、绩效预算、透明预算和可持续预算。完善支出标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化、精细化程度。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为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技术支撑。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三个挂钩”、“四个精准”和“五方协同联控”工作机制,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
五是努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改革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本等监督管理制度,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认真履行区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对标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深化改革,对企业经营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评价,提升区属国有企业市场参与度和竞争力。
六是致力服务经济发展。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政府对各类投资基金管理运作水平,广泛引导社会资源和金融资本更好的服务我区经济发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政策功能完备、法制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不断发展和壮大我区政府引导基金运作体系,合作建立基金投资重点项目储备库,加速登陆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资本与产业融合。全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转型发展,全面提升实体经济和金融、贸易、物流等产业对我区财税收入贡献程度。
各位代表,新时代大潮澎湃,新征程气象万千!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踔厉奋发,努力推动财政各项工作率先走在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展现财政担当、贡献财政力量!
主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统一规范表述。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七个险种。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利用预算超收收入等建立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平衡情况调入预算安排使用。
(六)全口径预算:是指按照全面加强政府各类资金统筹协调、增强集中财力办大事能力的原则,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债务收支进行全面测算、一体安排。
(七)零基预算:是指不受以前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以零为起点,逐项审核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和实际资金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和优先次序,进而确定预算项目和支出规模,实现综合平衡的一种预算编制办法。
(八)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减税降费、扩大财政支出、增加财政赤字等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政府投资、增加公共消费、扩张总需求,从而实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
(九)民生及社会事业重点支出:是指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住房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社会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政府债务率,是指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占当年政府综合财力的比重,是衡量政府债务风险程度的重要指标。
(十一)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是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内尚未支付,根据有关财政财务制度规定应留归预算单位继续使用并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预算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规定,自2021年起,市县级财政国本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统一改称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部分。
(十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四)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即利用绩效管理理念、方法等现有预算管理模式的改革和完善。
(十五)“三公”支出:指各预算单位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