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潍坊市安丘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安丘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10日在安丘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安丘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安丘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25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3.4%,扣除减税降费因素后与上年持平。其中,税收收入189557万元,下降20.7%。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548万元,加返还性收入2380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31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241万元、上年结余10980万元、调入资金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8600万元,减体制上解支出507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887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560796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76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增长1.4%,加结转下年42729万元,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8万元后,与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相等。收支平衡。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3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长1.9%。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长12.6%。主要是:
——教育支出171427万元,占36.9%。主要是:足额落实教育各项政策投入,用于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8225万元,用于高中生均公用经费2473万元;用于中职学校免学费1687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高中政府助学金和中职助学金等学生资助资金1255万元;用于课后延时服务经费617万元;用于乡镇幼儿园保教费493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594万元,占27.3%。主要是:落实各项社会福利政策提标,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5454万元;用于城乡特困人员补助5616万元;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199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38200万元;用于落实公益性岗位支出1240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43511万元,占9.4%。主要是:增强医疗健康保障能力,用于资助困难人群城乡医保补助447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827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11369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7061万元;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医补助4761万元;用于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1470万元。
3.转移支付执行情况。经过各级各部门共同争取,上级共下达我市补助收入298175万元。主要包括:一是返还性收入23807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3602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4974万元等。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253127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2176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1571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40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283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8989万元等。三是专项转移支付21241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323万元,农林水支出43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88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42万元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198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下降11.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234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305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64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49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9658万元等。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4504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1.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592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842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1300万元等。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转移支付补助、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及上年结转等收入,共计476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及结转下年等支出,共计476698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收入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长10.0%,主要是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4万元,完成预算的182.9%,下降14.7%,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共计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加调出资金,共计84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4]收入1401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下降15.2%。其中,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0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4062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80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7.7%。其中,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9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4089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220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3592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900559万元,控制在省下达政府债务限额921300万元以内。全市政府债务率处于警戒线以内。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比上年增加115010万元,主要是获批新增政府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供水管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公益性资本支出;获批再融资债券39200万元,用于置换政府到期债券本金,有效缓解偿债压力;按照债券发行利率,全市政府债券当年支付利息28053万元。
(六)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决议,科学研判经济形势,有力应对风险挑战,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1.持续推动经济发展。坚持“战疫情”和“稳经济”双向发力,狠抓政策落实,巩固经济回稳基础。一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筹措资金11257万元,全力支持疫情处置及防控能力提升。二是全力助企纾困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调联动等多项措施,营造宽松优越的企业发展环境。三是全力争取政策扶持。争取中央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 1870 万元,重点扶持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以及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争取专项债券11.53亿元,集中支持水利、交通等“七网”项目建设。
2.持续保障民生改善。坚持把财力用在刀刃上,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一是继续加大民生投入。2022年,全市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和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完成4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3.5%。二是稳步提高普惠保障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补助标准比去年增加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2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补助标准比去年增加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10元。三是大力提升困难群体保障水平。2022年,全市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提高12%,城市低保、城乡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困境儿童等生活补贴标准提高10%。
3.持续强化风险防范。树立底线思维,加强研判应对,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隐患。一是兜牢“三保”底线。“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底线和硬任务,做到预算中不留一点缺口,稳住民生“底盘”。二是守好债务风险底线。时刻绷紧防债务风险这根弦,坚持“量财办事”,统筹各类政府资源,妥善化解存量债务,确保不触债务红线。三是严防严控金融风险。特别是加大对国有企业的风险管控力度,坚持管方向、管规范、管内控机制,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绩效考核目标、业绩薪酬考评和损失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4.持续提升财政效能。强化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硬化预算约束,提升管理绩效,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夯实基础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积极推进资产管理、债务管理、单位资金支付与一体化系统深度融合,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穿透式监控。二是严控财政支出。印发《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若干措施》,持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腾出财力保重点。三是深化绩效管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创新提升年”行动,组织市直部门对2021年实施的77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整体预算和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对2022年实施的77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同时,实施乡镇财政运行、成本绩效试点等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均在80分以上,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2022年,我市在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位居第17名,获得奖励资金500万元,连续四年进入全国县级前100名。
各位代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近年来财政减收因素较多,刚性支出需求有增无减,财政收支平衡仍面临较大压力;预算的刚性约束力、执行效率需进一步增强;少数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不深入,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还有待提升等。这些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举措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不折不扣落实“一一五四一”工作思路,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全面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重大战略保障能力;持续优化支出结构,聚力增进民生福祉;纵深推进改革创新,全力防控财政风险,为加快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重点报告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有关情况,镇级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自行安排。
(一)预算编制的重点
2023年预算编制,一是深入实施综合预算,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坚持部门综合预算编制理念,以规范财政管理为抓手,依托预算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加大各类资金、资源、资产的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从严从紧管好支出,建立节约型保障机制。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方针,严控一般性支出、新增资产配置以及其他各类新增支出,市级部门(单位)综合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压减10%,“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规模只减不增,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创新支持方式,推动重大决策落实落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预算安排重点,将落实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和发展规划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各位代表,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减税降费等因素,结合全市支出需求,建议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预期目标为4.5%左右,完成316156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78246万元,增长11.7%。
按现行财政体制匡算,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6156万元,加税收返还2380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9215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41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729万元、调入资金5851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8万元,减各项上解581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70万元,可用财力为578246万元,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等。收支平衡。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面重点报告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615万元,增长1.5%。主要收入包括:增值税54975万元,增长92.3%;企业所得税15957万元,增长14.0%;个人所得税2305万元,下降16.4%;土地增值税4790万元,增长21.7%;城镇土地使用税10628万元,下降17.4%。
2.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21623万元,增长12.4%。主要支出包括:
——教育支出安排178851万元,增长4.3%。主要是:用于乡镇幼儿园经费3696万元,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7778万元,高中生均公用经费3041万元,保障教育事业平稳运转;用于中职学校免学费2191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1332万元,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用于民办教师教龄补助1040万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增量经费737万元,聘任制教师补助931万元,保障落实教师待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51019万元,增长19.3%。主要是:用于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40276万元,充实保障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687万元,城乡特困人员补助5926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199万元,切实提高困难人群生活水平;用于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2625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等1631万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和医保补差等787万元,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卫生健康支出安排45880万元,增长5.4%。主要是:用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补助490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748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781万元,资助困难人群参加居民医疗保险467万元,提升医疗保障能力;用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3400万元,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1503万元,以及计生家庭奖励、伤残等特别扶助保障支出2942万元,落实各项补助政策。
——预备费安排7000万元,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7630万元,增长15.0%。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8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7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816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4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7630万元,加上年结余15583万元,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56万元,加债务转贷收入61400万元;减上解支出180万元,减调出资金58494万元,减债务还本支出3300万元,减年终结余7179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75816万元,下降16.6%。主要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5971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等其他支出4468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0723万元等。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下降9.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万元,下降1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5万元,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万元,减调出资金18万元,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7111万元,下降2.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5318万元,增长6.1%。本年收支结余1179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5385万元。
(六)政府债务预计情况
2023年,全市计划争取再融资债券52690万元,用于置换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政府专项债券额度6.14亿元,已编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再新增部分待上级审批、限额下达后,通过预算调整予以落实。
根据《预算法》规定,在本草案经本次大会审议批准前,截止1月8日,市本级安排支出0.4亿元,主要是参照上年同期预算支出数额拨付的本年度部门部分项目支出。
三、预算执行保障措施
2023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保证财政支出强度,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聚财”,保障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在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立足培植税源,灵活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发挥财政政策“乘数效应”,支持重点产业补链延链,推进产业发展与税收贡献相匹配。聚焦稳固财源,做大做强现有骨干税源,壮大税源企业数量和规模,提升企业纳税潜力。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研判和运筹,强化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精准有序的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机制。
(二)严格“管财”,保障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完善综合预算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政府“四本预算”统编、统批、统管,实现收入“一个盘子”管理,支出“一个口子”统筹使用。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剂追加。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有效衔接。
(三)精准“用财”,保障财政支出持续有效。聚焦群众关切,坚持把加大投入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集中财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暂存暂付资金的管理,加大清理统筹力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对沉淀资金一律收回。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腾出财力保重点。
(四)科学“理财”,保障财政政策效能提升。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扎实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储备,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加强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金、市场资源助力全市经济发展。
各位代表,行者方致远,奋斗正当时。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用发展的眼光研判财政形势,用有力的举措服务经济发展,为政理财,为民用财,向着“751”工作目标不懈奋斗。
注 释 说 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统一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以国家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各级财政部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和单位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3个险种。自2021年起,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由潍坊市级统一编报,我市不再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