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金溪县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1月19日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金溪县财政局 王冬龙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金溪县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县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向大会报告 2023年县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一、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66157万元,同比增幅32.1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91639万元,同比增幅38.51%,增加254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具体分项情况为:
①税收收入42328万元。其中:增值税22515万元,企业所得税4531万元,个人所得税1136万元,资源税320万元,城建税3025万元,房产税646万元,印花税666万元,土地使用税1012万元,土地增值税 3188万元,车船税750万元,耕地占用税391万元,契税4030万元,环保税109万元,其他税收9万元。
②非税收入4931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6217万元,罚没收入956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55万元,其他收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12万元,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2367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290450万元,较上年增加4216万元,增长1.47%。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44688万元,占总支出的84.24%。具体支出分科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60万元;国防支出2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642万元;教育支出 6808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35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3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89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39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38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16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15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91万元;自然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2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9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55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61万元;其他支出721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3922万元。
3.上级转移性资金情况: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190478万元(含一般债券),其中:返还性1916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233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1759万元,一般债券资金26170万元。
4.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 35736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639万元,上级转移性资金190478万元含一般债券转贷资金26170万元,调入资金3339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44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2 万元,收回存量资金2877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5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357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4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27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24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65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74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639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9046万元,彩票公益金260万元,污水处理费586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500万元。
2.上级转移性资金情况:2022年上级转移性资金共计 55371万元(含专项债券),其中:①上级基金专项补助收入8727万元;②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6644万元。
3.支出执行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97330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3148万元(主要是征地补偿、土地开发及城市建设等),彩票公益金支出411万元,专项债券支出42281万元,债务付息及债券发行费支出8254万元。
4.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25853万元,其中:基金地方收入66392万元,上级转移性收入553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9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12585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973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6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884万元,调出资金448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79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省市统筹,县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只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合计 2821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355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957万元,利息收入127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99万元,转移收入361万元,其他收入13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合计2570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5674万元,转移支出6万元,其他支出25万元。
3.滚存结余情况: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212万元,减支出2570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507万元,加2021年末结余21143万元,2022年末滚存结余2365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5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上年结转11万元。2022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15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万元,调出资金132万元,结转下年11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8.51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094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4245亿元。截止2022年底,我县债务余额为36.75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0458亿元,专项债务24.7065亿元。2022年当年我县债券转贷收入7.281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66亿元,专项债券4.2281亿元,再融资债券1.3933亿元。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将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
——多措并举抓收入。一是积极组织收入。围绕年初目标任务,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扎实做好收入动态监控,不断强化收入征管,较好的完成了收入目标任务,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166157万元,同比增幅32.1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91639万元,同比增幅38.51%。两项增幅都排全市第一。二是千方百计向上争取资金。把握政策资金扶持方向,有针对性的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022年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性支付资金17303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8157万元。三是积极盘活存量。加强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建立“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2022年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8772万元,清理回收的资金主要用于为民办实事、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弥补公共预算财力缺口,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全力以赴保民生。一是紧扣“三保”需求,开源节流。2022年全县完成民生支出244688万元,占总支出 84.24%,连续五年占比都稳定在80%以上。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22年一般性支出同比压减12.5%。二是加强惠民资金管理,全力保障惠农、社会保障等政策,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2022年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各项惠农、社会保障补贴资金2.5亿元。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教育、医疗、科技、乡村振兴、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县乡道及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四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承诺于民、兑现于民、服务于民,持续加大民生投入,足额落实民生政策,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千方百计防风险。一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助力经济发展。2022年获得上级转贷的债券资金(含再融资)72814万元,全部安排到对应项目,有效缓解了我县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的需求。二是严格落实隐性债务的化解,按照我县制定的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到有序化债,当年化解1.9亿元,化解率100%。
——深化改革强管理。一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破解预算固化格局,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开展绩效运行“双监控”,推动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扎实推进预算新一体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统筹协调,稳步推进系统化、智能化、信息化。二是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和政府采购监管,加大对县重点项目的预算评审力度,2022年预算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01个,预算送审金额13.84亿元,审核核定金额11.4亿元,核减预算金额2.44亿元,核减率17.6%;政府采购项目80个,采购预算金额2.42亿元,实际成交金额2.29亿元,节约资金0.13亿元,节约率5.07%,中小微企业合同总金额2.22亿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比重达96.9%。三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程序,健全完善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上线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强化绩效应用、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22年我县获得县级财政管理绩效改革综合评价考核全国第七名。
各位代表,虽然一年来的财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县财政经济运行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收支矛盾越发突显。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资金使用效益及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面对存在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当前财政经济形势,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健全有保有压、能增能减的预算安排机制,推动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提质增效。牢固树立真正过紧日子思想,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和规范项目库管理,增强部门预算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建立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一)一般公共预算和县本级财政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安排财政总收入176957万元,同比上年增幅6.5%。其中:中央收入59316万元,增加5939万元,增幅11.13%;省级收入16446万元,减少4695万元,下降22.2%;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195万元,增加9556万元,增幅10.43%。根据财政收入安排和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2023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综合财力为341972万元,其中:县本级324708万元,乡镇级17264万元。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324708万元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余、减补助下级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构成,其中: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195万元;2上级各项补助126375万元;(3)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800万元;(4)调入资金727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725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180万元);(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145万元;6上年结余3742万元;7减去补助下级支出17264万元;(8)减去上解上级支出8000万元。
2.县本级财政预算
2023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综合财力为32470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2470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编制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计2911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18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37万元,上年结余979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504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计2911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932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217万元,调出资金7253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05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省市统筹。2023年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只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算收入安排30905万元,支出安排2688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018万元,加2022年末结余23650万元,2023年末滚存结余 2766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共有5家县属国有企业,其中:盈利企业2家,亏损企业3家。根据2022年度各企业盈利预测情况,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99.77万元,其中:企业经营利润收入180万元,转移性支付收入8.77万元,上年结余11万元。支出总计安排199.77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9.77万元,调出资金180万元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民生支出。
四、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3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巩固提升财政服务大局和保障发展能力为重点,坚持稳中求进、攻坚破难,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和服务,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夯实财源基础,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加强财税征管,做大做强财政收入。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认真分析收入形势,科学研判,提高收入征管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二是抓好土地出让收入,保障财政可用财力。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做好土地文章,提高土地出让,想方设法做大做强地方可支配财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三是盘活资产资源,充分挖掘非税潜力。积极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工作,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废弃石料的拍卖,加大土地指标的出让力度,增加财政收入,缓解公共预算平衡压力。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性支付和新增债券资金,做好项目的有序申报,谋划一批优质项目,加大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补助力度,全力满足重点项目资金需求。2023年专项债项目已通过财政部审核入库25个,申报资金26.88亿元。五是盘活存量资金,推进项目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盘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加快项目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高质量发展效益。一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统筹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可用财力,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二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能压尽压、该减尽减、可省尽省,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低效无效支出、超标准支出等。三是合理安排项目资金。项目建设资金主要从上级专项资金中安排,对未确定资金来源和额度的项目不启动财评程序,不予安排资金。
——严控债务风险,守牢高质量发展底线。一是落实化债工作任务。科学制定年度目标,加强动态监测,确保按计划完成化债任务,债务率得到有效控制,不进入橙色预警。二是争取再融资债券发行。用于到期法定债务的置换,以便有效缓解财政压力。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加强财政管理,提升管理效能。一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根据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加强预算评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转变预算理念,破解预算固化格局,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健全财政直达资金监管制度,提升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确保直达资金的落实使用“一竿子插到底”,切实发挥资金惠企利民实效。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评审相结合的预算源头管理,开展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跟踪评价,深化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以最小化的财政投入实现最优化的社会资源配置。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以政府财会监督为主导的体系框架,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大美金溪”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部 分 名 词 解 释
【1】财政总收入:财政总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缴入中央金库的国内消费税、纳入中央、省与地方分享范围并缴入中央、省金库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环保税。但不包括关税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车辆 购置税、未纳入分享范围的国有银行、石油、石化、邮政企业所得税以及缴入中央金库的非税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地方上划完中央和省之后地方留成部分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3】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4】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为均衡地区之间的基本财力,中央政府安排给地方政府或地方间财力性补助,由接收方地方政府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医疗 保险转移支付等。
【5】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与省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 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补助。资金接受方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重点用于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领域。
【6】地方政府债券:省政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用于交通、水利、农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公共设施建设。按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
【9】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 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1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预算管理和社会保险相关法律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批、具有法律效力、反映各项社会保险的年度基金收支预算。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13】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