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2022年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县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崇仁县2022年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县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2月3日在崇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刘军军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2年全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县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入情况:2022年全县完成财政收入153201万元,占预算100.5%,比上年增长9.6%。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116万元,占预算100.0%,增长-2.9%,其中:完成公共预算税收收入53741万元,下降4.0%,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4.7%;完成非税收入29375万元,增长-1.0%。
(1)完成税收总收入123826万元,占预算100.3%,增长12.4%,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80.8%。其中:增值税78350万元,增长25.3%;消费税2万元,增长-97.4%;企业所得税16025万元,增长9.4%;个人所得税5850万元,增长119.0%;资源税186万元,增长21.6%;城建税4096万元,增长17.3%;房产税1314万元,增长43.0%;印花税880万元,下降18.2%;土地使用税2129万元,增长12.0%;土地增值税3531万元,下降52.8%;车船税727万元,增长36.4%;契税9333万元,下降35.0%;烟叶税194万元,增长44.8%;环保税164万元,增长0.3%。
(2)完成非税收入29375万元,占预算101.3%,增长-1.0%。其中:专项收入2866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301万元,罚没收入3916万元,国有资本有偿使用收入3389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903万元。
财政支出情况: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829万元,占预算111.0%,比上年增长4.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76万元,增长0.3%;国防支出5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497万元,下降1.4%;教育支出63750万元,增长1.6%;科学技术支出14269万元,增长8.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24万元,增长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92万元,增长0.4%;卫生健康支出28770万元,增长1.2%;节能环保支出15925万元,增长6.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1130万元,下降8.5%;农林水事务支出56241万元,增长1.5%;交通运输支出10687万元,增长210.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00万元,增长149.5%;商业服务业等管理事务支出1114万元,增长149.8%;金融支出215万元,增长313.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54万元,下降13.3%;住房保障支出8637万元,增长64.9%;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383万元,下降7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77万元,增长43.6%,其他支出19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123万元,增长28.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1万元,下降12.5%。
民生领域十三项支出(即教育、科学、文化旅游、社保、医疗、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商业服务、自然资源、住房保障、粮油物资)达到318176万元,增长3.2%。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1508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1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617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332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4271万元,调入资金101193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76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798万元,盘活专户及部门资金2439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409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829万元,上解支出962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17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5453万元,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8770万元,占预算调整103%,比上年增长60.9%。其中:国土基金收入199322万元,增长54.2%;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902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28万元,下降9.5%。
2022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9599万元,占预算102.8%,比上年增长48.8%。其中:国土基金支出108961万元,增长123.6%;专项债券支出10920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01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321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29962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8770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853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9206万元和上年结转3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32231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9599万元,调出资金76000万元,上解支出8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71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7651万元,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等险种纳入省、市社保统筹,我县社保基金预算执行统计口径只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2022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3019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6.4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80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27008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99.2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9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067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184万元,加上历年结余36012万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3919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98万元,占预算114%,比上年增加678万元,主要是我县国有投资企业通过调整改革,在实体化、市场化和效益化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企业收益获得较好增长,县城发集团缴纳480万元、县工创投公司缴纳105 万元,其他国有企业共缴入2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98 万元,加上上级补助8万元,上年结余16万元,收入总计822万元。其中798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平衡预算,24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支出。
(五)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2022年我县收到上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3477万元,比上年增加1604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271万元(含再融资10171万元),比上年增加3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3100万元用于 S433崇仁巴山至乐安咸溪段公路改造工程项目,1000万元用于崇仁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再融资10171万元用于偿还到期一般债券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9206万元,比上年增加15741万元,安排专项债券项目13个,县财政根据《抚州市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将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进行了全部拨付。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将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2年,县财政面对收入增速放缓、刚性支出增多、收支矛盾突出的局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以政领财”,坚决按照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聚焦“强势开新局,奋勇争进位”的工作主线,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抓财税收入、财税改革等领域早部署、早落实、早发力,较好地守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调度,财政收支目标如期实现。
1、财政收入连创新高。2022年我县实现财政收入153201万元,跨入15亿元大关,比上年增加13389万元,增长9.6%;其中,税收收入第一次突破12亿元,达到123826万元,增长12.4%。成绩来之不易,在于措施抓实抓细: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纾企解困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国家出台的各项退税减税缓税降费缓费政策已经全面落地见效,2022年,新增减税降费7501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12060万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缓费8702万元,切实做到了应免尽免,应缓尽缓,应退尽退。二是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全年共兑现企业扶持资金35903万元,其中:税收奖励资金28092万元,其他企业补助 7811万元,通过清理规范现行税费优惠政策,完善招商合同目标与财税扶持政策激励兑现办法,快速实现“招商项目”向“财政收入”转化。三是盯牢年度税收目标。按照税源逐项进行细化落实,每日核实企业申报税收情况,确保各项收入目标如期实现;盯招商项目实施进程,尽早形成新的税源增长点;盯重大税源企业生产情况,及时兑现扶持政策,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税收增长。
2、财政支出有保有压。一是法定支出增长得到有效保障。2022年十三项民生支出支为318176万元,比上年增长9936万元;公共服支出(含七项)220757万元,人均支出同比增长0.7%。其中:教育支出63750万元,增长1.6%;科学技术支出14269万元,增长8.1%;卫生健康支出28770万元,增长1.2%;节能环保支出15925万元,增长6.1%。二是三保支出兜牢兜实。全年三保支出预算150515万元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开设三保支出账户有效保障三保支出优先支付。三是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压减。为完成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目标,县财政局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严控一般性支出。2022年一般性支出3.83亿元,比上年减少2100万元,下降5.2%。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37.9万元,同比下降72.8%。
(二)惠民生,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切实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聚焦“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抚恤和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住房保障、乡村振兴及脱贫地区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等8个方面51项民生实事工程,大力调度,全面推进,取得良好效果。全年拨付民生实事工程资金9.96亿元,资金拨付率为100%。51项民生实事工程全部完成当年工作目标,全面建设幸福江西按实施计划向前推进。一是投入2155万元落实创业政策,新增就业人数明显增加,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数达2773人,零就业家庭全面消除;二是投入8686万元,实现社保扩面提标,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已完成15.86万人,完成率103.50%,完成企业退休人员14934人的调资工作,人均调资金额102.58元;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407人调资工作,人均调资金额140.07元。三是积极统筹各项资金23345万元,大力扶持教育文化事业。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精准调整学区范围,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科学优化学校网点,持续扩充城区学位,黄洲学校、新二小已全面运行,改扩建县五小已投入使用,共增加了小学学位3000余个,县二中、三中整体搬迁,增加初中学位1500余个;全面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目前全县完成新建公办幼儿园2所,改建公办幼儿园1所,幼儿园新增学位810个,目前全县公、民办幼儿园有53所,其中城区公办园5所。四是投入37126万元用于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民生实事,主要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和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五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财政投入保障和持续增长机制,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80.1万元,安排5000万元大力发展设施蔬菜产业,统筹10800万元建设3.6万亩高标准农田,支持标准粮仓建设,全力保粮食安全。
(三)优服务,营商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一是设立过桥资金池4000万元用于我县主导产业骨干企业临时周转,设立扶持资金池400万元用于兑现小微企业扶持资金,优化网上“一窗式”通办服务,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二是优化政府采购服务。通过“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面实现对限额标准50万以下的单位零星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监管。对采购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全面推行不见面招标,提升采购透明度。开放疫情防控采购项目绿色通道,鼓励采购人通过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从2022年3月1日起,全县政府采购项目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有效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三是加强采购标后管理。严格履约验收,优化资金支付流程。鼓励采购人预先支付采购合同款项,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规范合同公告、备案管理,对出现违规情形的单位进行处理。
(四)谋项目,上级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显著增加。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推动下,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保障要素,全力谋划项目,精准包装项目,2022年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5个,上级补助资金1.14亿元,比上年增加0.7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35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有效缓解民生项目资金短板,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五)防风险,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一是全面完成当年政府性债务化解任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二是兜牢“三保”支出,加强“三保”预算审核,设立“三保”资金专户,优化“三保”资金拨付顺序,防范挤占“三保”资金,加强乡村两级财力基本保障,有效保障基层运转;三是织密织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依法接受人大预算监督,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开展财经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积极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建议及审计部门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修订完善局内控制度及专项风险防控办法,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六)促改革,财政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一是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推进更加深入,线上全面推行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相结合,全面落实项目库建设,对无立项依据、无绩效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入库。加强绩效评价应用。依据对部分单位、部分项目重点评价结果,在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中进行落实,相应扣减了单位项目经费。落实县政府印发的《崇仁县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办发》,将考评结果与单位专项绩效挂钩,强化单位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我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获财政部通报表扬。二是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补贴发放方式改革,业务主管部门管补贴对象及发放标准,人社部门管社会保障卡的制发管理,财政部门管下达补贴资金预算指标,做到分工有序,职责分明,合力推动我县“一卡通”应用工作全面落实,2022年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惠民补贴13291.81万元,累计惠及居民15.22万人次。三是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单设县国资中心,履行县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建章立制,规范国有平台公司投融资业务管理,落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盘活经营性国有资产,分类注入平台,降低企业运营风险。2022年全县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725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146万元,均较上年有明显增长。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财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团结奋进,精准施策、攻坚克难,在资金上保障了全县各项工作顺利实施。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各部门大力支持携手奋进的结果。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总量偏小。部分实体经济税收增长缓慢,叠加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增收困难,而还债等刚性急需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绩效管理仍需提升。预算约束不强、预算追加较多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没有得到有机衔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仍较薄弱,资产管理水平和配置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还有空间。开源节流、勤俭节约还有漏洞,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强化举措,努力解决。
三、2023年县级总预算和全县预算草案
2023年我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财政经济形势,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培植财源,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健全有保有压、有增有减的预算安排机制,推动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提质增效,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个江西”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
2023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一是以收定支原则。将各单位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收入范围,未纳入部门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各单位支出根据收入来源、年度内履职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做好预算安排,确保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二是保障重点原则。严格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目标,对运转类项目经费(原为“公用经费”,其中:标准类公用经费对应原定额公用经费,经常性项目经费对应原非定额经费)和特定类项目经费(原为“项目经费”)按要求进行压减:标准类公用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压减0.1万元,对经常性项目经费按20%的比例进行压减,对特定类项目经费按10%的比例进行压减;全面保障“三保”支出,严格“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化支出结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基本民生支出,发挥财政调控保障作用。三是讲究绩效原则。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科学精准合理设置绩效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实行动态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动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资金监管机制。四是风险可控原则。控制政府性债务总量不突破省下达限额指标,积极筹措落实资金来源,有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建立和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安排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风险金,提升财政应急保障能力。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安排原则,2023年财政收支的初步安排是: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3年预计全县完成财政收入168600万元,比上年预算调整数增长10.6%,其中:税收总收入142500万元,增长15.4%,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84.5%,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完成非税收入26100万元,下降10%。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600万元,增长3%,其中:完成公共预算税收收入59500万元,增长10.7%;非税收入26100万元,比上年预算调整数下降11.1%。税收占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9.5%,比上年提高4.8个百分点。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调入资金,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57682万元,比上年预算调整数增加19298万元,同比增长8.1%,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57682万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支出为243046万元、上解省、市级支出14136万元。
按支出用途构成分类,其中: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人员类项目支出(原为“人员经费”)预算安排158922万元,增长9.2%,主要是考虑增人增资、绩效奖励、社保缴费、公积金增加和基本民生配套等;根据零基预算编制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做到应减尽减。运转类项目支出(原为“公用经费”)预算安排12887元,下降21.4 %;鉴于机构改革新增职能、上级刚性考核等需要,部分单位运维成本增加及政府预算使用可控等问题;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原为“项目经费”)预算安排55812万元,增长18%,安排预备费3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安排转移性支出13500万元,下降14%。
(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3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141300万元,比上年预算调整数增长11.7%。其中:税收收入115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8.3%;非税收入预算25800万元,比上年下降10.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4230万元,比上年预算调整数增长2.4%。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和调入资金,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023年县本级可用财力为2044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037万元,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2023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为2044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1%。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36944万元,增加11952万元,增长9.6%,主要是考虑全县专项绩效奖励补贴、社保缴费基数增加、公安系统新增辅警、城市社区新聘人员增支及财政配套增加社保医保补助支出等因素。经测算专项绩效奖励预计为32222万元,增加211万元;增人增资预计4030万元,与上年持平;社保缴费和公积金预计为17980万元,增加1197万元,差额拨款和民生配套补助预计为41260万元,增加9208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安排9064万元,减少2083万元,下降18.7%,主要是根据上级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公用经费开支,个别单位增加支出主要是考虑机构改革新增职能、上级考核和运行维护等增加因素。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安排51904万元,增加7167万元,增长16 %,其中列入部门预算安排的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13630万元,下降39.7%;列入政府预算安排的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38273万元,比上年增加16128万元,增长72.8%。主要是考虑全县办公系统实施安可代等项目预计增加1100万元,农业农村局实施数字乡村及农业保险扩面等增支1300万元、交通运输局增加城乡交通补助约1800万元,审计部门中介机构审核费480万元、应急救援、公共卫生、教育科技等行业均有相应增长,对纳入政府预算安排的项目将根据财力情况通过县政府抄告进行安排拨付。预备费预算安排3000万元,与上年持平。非税征收成本支出预算安排6643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单位人员性支出缺口。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819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727万元,增长6.9%,其中国土基金收入预算安排9003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6770万元,下降22.9%。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根据收入来源安排为1819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727万元,其中用于城区支出预算安排21418万元、园区支出预算安排27062万元,偿还债务支出113611万元,调出到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929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590万元。因政府性基金收入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预算执行中,政府性基金支出将按照收入进度情况进行拨付。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0558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5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4340万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277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1865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284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2709万元、失业保险794万元、工伤保险257万元;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261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0610万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885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0621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223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2661万元、失业保险794万元、工伤保险348万元,收支相抵本年预算结余-20543万元,加上历年结存2678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242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通过对全县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摸底预测,选择部分有利润的公司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3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860万元(其中城发集团530万元、工创投公司220万元、农投公司100万、县屠宰场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0万,资金全部调入用于公共预算支出,当年收支平衡,无结余。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要求,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单位,其上一年度财务状况应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财政部门将依据审计结果细化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
(六)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2022年上级下达我县债务总限额为46.86亿元,实际债务余额为44.11 亿元,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的规定。根据预算法等规定,我县拟申请2023年专项债项目36个项目,项目总投资额59.07亿,专项债券资金需求32.48亿元,涉及能源项目1个,基础设施项目11个,社会民生项目10个,农业项目8个,生态环保项目5个,水利项目1个。一般债券资金8.04亿元,涉及项目10个,总投资19.1亿元。以上项目待上级正式下达额度并发行项目债券资金后再进行预算调整,到时再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
四、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县财政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和中央、省和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全力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积极拓宽收入渠道。一是加强税源管控。按照涉税信息共享机制,财政、税务及相关涉税单位各尽其职,摸清税源底数,落实管控责任,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加强乡镇财政收入调度,调动乡镇的协税、护税的积极性,为我县财税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后续保证。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纾困力度,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三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按照非税收入征收成本管理办法规范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四是大力实施招商引资。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及时兑现扶持政策;加大产业升级改造扶持力度,优化企业扶持业方式,稳定增加企业税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和严格“三保”专户支出管理,兜牢“三保”底线,持续加大教育、社保、医疗、农林水等民生支出保障力度,促进我县社会事业平稳发展;二是统筹财政资金资源,增强财政支出的针对性有效性,在提升县主导产业创新效能、夯实产业发展根基上精准发力,聚力塑造新动能新优势。三是支持科技创新,通过安排科技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研发项目,促进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创新能力提升和原创新突破;统筹用好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我县人才引进计划,巩固引才留才成果。四是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实施进度,促进项目尽快形成实物量。
3、统筹抓好财力保障。一是继续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各项要求,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上级压减一般性支出目标,做到精打细算,提质增效,严控“三公”经费增长,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惠企利民的民生实事上;二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关注上级债券资金政策,配合发改部门积极谋划专项债券项目,与要素保障部门精准对接,完善项目资料,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债券盘子;三是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回收力度,做到应盘尽盘,抓好国土收入清缴,确保应收尽收。
4、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一是推进预算绩效一体化改革,加强部门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强化部门资金使用绩效主体责任,促进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特别要强化预算绩效约束,对不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不落实绩效目标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财政预算项目库,对不实行绩效监控或不认真履行监控职责的单位不得支付资金,从源头落实绩效管理问题;二是强化调度,全力提高直达资金支付率,加快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
5.优化财政服务效能。一是推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和“预算一体化系统”友好对接,实现预算、采购、支付全流程互联互通。二是持续推行“不见面”开标,公开招标全部实现“不见面”+“远程异地”评标模式。三是推广拓宽“政采贷”业务,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四是简化操作流程,强化采购人对招标文件、合同管理、验收管理的主体责任。五是加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前期服务和标后管理工作,提升质疑投诉处理水平,拓宽举报方式,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精度。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真抓实干,奋发进取,锐意前行,为全面建设富饶协调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崇仁而团结奋斗!
附 件
《预算报告》有关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以预算为对象,以支出结果为导向,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2、零基预算。零基预算是不考虑过去安排的预算项目和收支基数,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部门预算,预算安排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预算年度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执行政策和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出发,逐项审核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是否合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全县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预算编制方法。
3.预算一体化改革。按照全面综合、规范统一、公开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分步实施的原则,财政部通过顶层设计,以预算一体系统为主要载体,将各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财政报告、财政监督等财政业务系统紧密结合,实现操作流程、业务数据标准化和自动化,通过规范单位账户管理,完善项目库管理,实行预算指标直接控制资金支付机制。
4.一般债券。一般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弥补一般公共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地方债券,可缓解地方政府临时资金紧张,主要投向没有收益的项目,偿还以地区财政收入作担保,重点聚焦地方政府确定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优先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没有收益性的公益性项目建设。
5.专项债券。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券主要投向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偿还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对应的项目收入作担保。专项债券要依法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不得用于可以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严禁利用专项债券建设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各类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