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2022年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县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南城县2022年县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县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县财政局局长 叶 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南城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努力克服疫情影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力推动各项财政工作提质增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现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852万元,增长4.3%。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0.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3905万元,增长14.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535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18926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64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60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3215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8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保民生方面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0181万元,下降51.4%,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7346万元,下降54.7%,年末滚存结余2943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变化大的原因是2022年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部市级统筹。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8706万元,增长6.5%。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5344万元,增长15.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1税收收入64232万元,下降4.4%。其中:增值税27075万元、企业所得税5226万元、个人所得税1197万元、资源税678万元、城建税5679万元、房产税1057万元、印花税113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301万元、土地增值税4100万元、车船税1062万元、契税11772万元、耕地占用税1810万元、环境保护税146万元。
2非税收入24474万元,增长51.9%。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56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745万元、罚没收入4123万元、专项收入3682万元、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364万元。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5344万元,同比增长15.7%。主要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84万元,增长35.1%;国防支出8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506万元,增长8.03%;教育支出71964万元,增长22.47%;科学技术支出18079万元,增长88.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56万元,增长145.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52万元,增长14.69%;卫生健康服务支出29897万元,增长48.96%;节能环保支出54567万元,增长2.47%;城乡社区支出25715万元,增长1.26%;农林水支出38981万元,下降2.78%;交通运输支出7576万元,下降17.7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34万元,增长104.8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62万元,下降58.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44万元,增长4.87%;住房保障支出7143万元,下降23.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68万元,增长88.0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7万元,增长22.48%;债务付息支出4021万元,增长41.2%;债务发行费26万元,下降3.51%;其他支出479万元,下降63.71%。
2.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全部由县本级统筹,乡镇不存在这三本预算,所以县本级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与全县的这三本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一致。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将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22年全县财政主要工作回顾
——提高群众福祉,实施民生实事工程
继续加大教育投入。2022年全县教育支出71964万元,增长22.47%,大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东方红小学、东方红幼儿园、城西幼儿园全面投入使用,职业中专、城南学校、城西小学等校建项目有序推进。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县财政配套下达资金2751万元,用于提高城乡低保、特困户等人群的保障水平;统筹安排380万元,提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惠及我县3.8万人。
改善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筹措相关资金,2022年共拨付疫情防控资金7378万元,统筹用于医疗救治、疫情防控设备和防控物资补助。二是筹集资金7000万元,用于南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大楼及附属设施设备项目和南城县妇女儿童医院新建工程,切实改善我县医疗条件;三是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保障财政支农投入。利用“财政惠农信贷通”政策措施撬动金融杠杆,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共帮助510户企业(农户),放贷17100万元;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累计拨付资金31459万元,切实提高农民收入;统筹安排4565万元用于长江流域禁捕,确保完成长江流域禁捕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水利项目建设,争取到上级专项资金9315万元用于中小河流、农村安全饮水、山洪灾害防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水利支出。统筹整合财政补助资金2814万元、专项债券资金3186万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发挥财政职能,稳住经济发展大盘
一是大力开展工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积极筹措资金,县财政安排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71604万元,用于鼓励创新发展,招大引强,推动工业倍增升级,助力南城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大金融服务企业力度。通过“财园信贷通”、“过桥贷款”等方式,努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助推产业发展。2022年,“财园信贷通”发放贷款31420万元,惠及企业67户;“过桥贷款”搭桥17次,为企业提供资金10534万元。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家出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税降费金额为28933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巩固稳增长基础。2022年,全县工业税收完成81416万元,同比增长3.9%。
——强化风险防范,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助力经济发展。积极组织全县相关单位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2022年全县获得上级财政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1598万元,新增资金已全部落实项目安排到位,主要投向教育、农林水、医疗卫生、市政和产业园建设等民生和经济发展领域,缓解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资金需求压力,保障经济发展活力。二是防范风险,化存量控增量。严格执行化债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还本付息,2022年全面完成当年化债计划。
——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部署,全面推进我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覆盖财政预算管理全流程的业务闭环,实现省、市、县、乡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一体化贯通,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资金统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和促进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提高部门单位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确保人员和资金安全。四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清理各类结余、沉淀资金,全年共盘活存量资金27022万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强公务消费监管,结合公务消费监管平台消费数据定期筛选分析,开展监督指导,进一步提升全县公务消费监管水平,2022年全县公务接待费较上年下降9.6%,一般性支出全县压减5.1%。六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并将绩效目标管理结果用于预算安排,将绩效监控中发现的绩效目标发生偏离和预算执行进度方面的问题以及其他管理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绩效问题整改机制,落实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相挂钩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2年对全县59个部门的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9595万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县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成绩来之不易,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县上下勠力同心、发奋图强的结果,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发展下行、减税降费以及新冠肺炎影响,财政增收面临较大压力,而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大,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县级财政运行压力非常大。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2023年全县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切实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支出强度,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支出精准性有效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南城华章。
(一)2023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预算积极稳妥。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关于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预算法,实事求是编制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相衔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与发展阶段、财力状况相适应。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
二是兜牢“三保”底线,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以“三保”为支出重点,在保障基本民生、全面落实人员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调整优化结构,项目突出围绕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安排预算。
三是厉行勤俭节约,注重资金绩效。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在预算编制、执行中始终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把紧预算支出关口,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深入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实施预算执行、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与安排预算、拨付资金、完善政策挂钩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二)县级总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2023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1111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长3%。
2023年全县当年预算可用财力为3919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100万元,转移性收入105624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462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其他资金168759万元。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安排391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497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97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134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206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62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0387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1349万元,其中安排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9685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170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4440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97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54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4551万元。
(三)县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县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期目标90459万元,比2022年预算执行数增长2.2%。
2023年县本级当年预算可用财力为374051万元。包括: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459万元,转移性收入105624万元,乡镇上解收入7131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462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其他资金164375万元。
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拟安排374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604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247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97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类安排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594万元,教育支出4817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75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5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0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37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139万元,农林水支出3807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30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376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8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107万元,预备费6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46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583万元,其他支出4302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全部由县本级统筹,乡镇不存在这三本预算,所以县本级2023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与全县的这三本收支预算安排情况一致。
县本级2023年重点支出主要安排情况:
——保障基本民生,安排35475万元
一是教育方面安排 3347万元,主要有:普惠性幼儿园专项经费459万元、校建项目资金200万元、义务教育年度保障经费1788万元、贫困学生补助120万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配套400万元、教师培训专项经费380万元。
二是社会保障方面安排16049万元,主要有:机关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财政补贴3000万元、企业老工伤专项资金2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379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398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县级配套2551万元、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运行经费387万元、绿色殡葬改革专项经费1062万元、残疾人保障经费946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81万元、退役安置支出150万元、优抚对象优待金79万元。
三是医疗卫生方面安排16079万元,主要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55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325万元、创卫专项经费5100万元、新冠肺炎疫情常态防控经费2000万元、公共卫生1917万元、智慧医疗服务180万元。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66594万元
为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传统产业升级,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县“三大产业”,夯实经济基础安排66594万元。包括:工业企业发展金60000万元;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600万元;建筑业发展基金1200万元;外贸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商贸企业发展资金1794万元;科技创新专项经费1500万元。
——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安排89438万元
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427万元,主要有:产业扶贫种养奖补资金、防贫险等。
二是防范债务风险方面安排77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10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债务还本利息支出66689万元。
三是生态环保方面安排11275万元,主要有:污水处理运行经费4694万元、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建设4838万元、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1743万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
1.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为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县财政将固定的结算补助1.11亿元提前下达给各乡镇,包括工资性转移支付、农村税改补助、乡镇保障经费、村级补助等,要求各乡镇列入本乡镇财力,并安排相应支出。
2. 至2022年12月底,上级批准我县政府债务限额56.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8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4.14亿元;我县现有政府债务余额为55.5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5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2.99亿元,均在限额范围之内。
3.自2023预算年度开始至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县级预算前,县财政按《预算法》规定安排了部分支出。截至1月20日,全县支出30656万元,主要是安排部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基本支出。
三、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3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合理用财,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1.发挥财政杠杆效应,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一是全面落实并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打好工业创新发展强攻战,大力实施“五十百千万”工程,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全链条升级,推动教育装备(校具)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拓展延伸,推动中医药产业振兴发展。二是继续用足用好“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政府性融资担保、PPP等政策,引导撬动更多社会有效投资,努力为企业解决好融资难问题。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牢牢把住粮食安全,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建设秀美乡村。四是全力向上级跑项争取资金,为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重要政策举措提供资金来源,为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注入新动能。
2.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保障财政稳健运行。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禁收“过头税费”。坚持应收尽收,提高组织税费收入能力,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服务力度,完善综合治税,积极与税务部门加强合作,确保收入有抓手。二是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分析研判,强化财政库款运行和“三保”支付保障的日常监测及风险评估工作,优先保障“三保”的支付顺序,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三是树牢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执行约束,节约更多的资金用于民生。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改善基本民生。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集中财力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打造“公共财政”。二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多渠道统筹安排好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计划,全力保障好重点项目的建设。
4.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构建现代管理模式。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公平有效的财政保障机制。二是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善财政项目库建设,进一步规范项目设置,加强项目审核管理,实施项目分年安排预算机制,增强预算项目安排的准确性、计划性和预见性。三是切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通过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对债务风险监测和应对,切实遏制债务增量,降低债务风险;通过加强产业扶持,狠抓产业项目,大抓实体经济,涵养财源,增加可用财力,切实化解债务存量,确保化债任务圆满完成。
5. 完善绩效目标体系,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在落实“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同时,提高绩效目标编审质量、明确项目时效。二是强化事前评估。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与重大项目设立挂钩,部门申请的重大项目、新增项目需按规定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后才能安排预算。三是着力推动事中监控。有针对性选取部分部门开展重点监控,并将提示警示、纠偏纠错和调整处置贯穿预算执行全过程,督促部门完成支出预算。四是落实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紧密结合,实现预算安排与绩效优劣真正挂钩,使评价结果真正作为编制和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发展改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把各项财政工作做实做深做细,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
《预算报告》有关情况说明及名词注释
《预算报告》中有关2022年预算执行和2023年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南城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
一、有关情况说明
为什么2022年全县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大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除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外,还包括由上年结转资金,中央、省税收返还资金,中央、省、市给予的财力性补助以及调入资金安排的支出。
为什么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大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因为政府性预算支出中除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外,还包括由上年结转资金,中央、省、市给予的转移性补助安排的支出。
二、有关名词注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零基预算。是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具体指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推行的一种科学的现代预算编制方法。
财园信贷通。是指省财政与地方财政按1:1的比例筹集财政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放大8倍,向当地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年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一年期以内、1000万元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通过当地“财园信贷通”协调领导小组推荐、合作银行审核,获得贷款。
财政惠农信贷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原则,省市县三级财政按2:1:2的比例筹集财政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按照约定的不低于风险补偿金8倍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休闲农业经营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1-3年期以内贷款,贷款必须用于农业生产经营领域。
“六稳”“六保”。“六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即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预算绩效管理。以预算为对象,以支出结果为导向,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点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预算法》等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含对下级转移支付)的5%。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行为。
政府债务限额。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财政部在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各地区建设投资需求等提出各省、设区市、县(市、区)债务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一般债务。地方政府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通过发行一般债券融资形成的债务。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通过发放专项债券融资形成的债务。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