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上唐镇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报告
关于上唐镇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报告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全面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紧扣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工作任务。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我镇总收为6559万元(含中央补助收入),其中:中央补助收入为3227万元,本镇组织收入为3332万元,完成预算100%,本镇组织收入中应上介中央1387万元、上介省级142万元。本镇实际总收入1803万元。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完成3022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完成308万元,完成预算100%。我镇可用财力5030万元。
镇财政地方收入分项完成情况:
(1)工商税收完成3022.65万元;
(2)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33.56万元;
(3)专项收入75.32万元;
(4)中央转移支付补助3227万元;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财政总支出4907万元,具体分项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909.83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238.06万元;
(3)各村补助款支出106万元;
(4)村级转移支付支出317.98万元;
(5)对企业单位补助879.04万元;
(6)高标农田工作经费25.12万元;
(7)水利救灾资金16万元;
(8)农业救灾资金11万元;
(9)禁食人工养殖野生动物扶持资金97.45万元;
(10)涉农整合奖补资金18万元;
(11)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3万元;
(12)贫困户激励奖励资金8.9万元;
(13)上唐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65万元;
(14)新增耕地奖励资金45.94万元;
(15)河道疏浚补助资金39.95万元;
(16)动物疫情防控经费98.72万元;
(17)公共文化专项10万元;
(18)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缴费36.17万元;
(19)农业综合服务站工程款10万元;
(20)上唐镇新区规划土石平整工程款30万元;
(21)东湖村秀美乡村建设点异地安置房工程款8万元;
(22)南方水泥厂周边环境整治工程7.8万元;
(23)秀美乡村绿化工程9万元;
(24)危房除险加固工程9万元;
(25)工程款68万元;
(26)其他资本性支出132.44万元;
(27)教育卫生事业费支出626万元;
(28)乡镇车船税及教育费附加60.6万元。
收支相抵,节余123万元,表明我镇2020年财政收支是积极稳妥的,这主要是镇党委、政府正确决策以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以及全镇人民共同努力结果。
(三)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是积极应对挑战,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税部门紧紧围绕镇人代会确定的目标,超前谋划,主动应对,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强化预算和资产管理,努力挖掘优势资源,确保稳定收入增长,财政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二是开展税法宣传,积极组织财税征收。加大招商引税力度和项目服务力度,同时积极策应营改增改革,加大建筑业扶持力度,抓好税源培育和引进,确保收入任务完成。
三是全力支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注重增加对招商引资、农业和基础设施投入,优化支出结构。
四是落实帮扶政策,主动向上争取资金。
五是着眼惠民利民,认真执行支农政策。认真实施农村危桥维修项目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八个项目。认真落实和发放各项涉农补贴全年拨付2429.04万元,完成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任务。
2020年财政收支能够保持平稳运行,是镇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镇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镇财政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矛盾。一是工业基础薄弱,收入总量偏小,综合经济实力不强,三次产业结构层次不优,财源基础不够稳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动力不足。二是可用财力增长较慢,刚性支出增长过快,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是镇、村两级债务沉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依靠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加以解决,促进财政状况根本好转。
二、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21年我镇的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结合我镇财政实际情况,提出2021年财政预算初步方案。
2021年财政收入预算
预算收入647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227万元),本镇组织收入为3250万元,本镇组织收入中应上介中央1437万元、上介省级149万元。本镇实际总收入1664万元。我镇可用财力4891万元。预算支出4209.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626万元:
(一)财政收入计划为6477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1、税务收入3080万元;
2、财政收入17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3227万元。
(二)财政支出计划4209.7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755.92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91.3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23万元
4、企业财政扶持资金1000万元
5、村级转移支付317.98万元
6、意识形态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工作经费10万元
7、党建工作经费10万元
8、纪检、人大、文化、武装经费26.1万元
9、行政执法工资22万元
10、扶贫工作经费18万元
11、扫黑除恶、综治工作经费18万元
12、老年协会工作经费5万元
15、卫生乡镇创建、森林防火14万元
16、农林水20万元
17、应急安监经费5万元
18、退役军人服务站4万元
19、民政所工作经费4万元
20、村书记主任社会保障经费25万元
21、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33万元
22、教育支出150万元
23、其他项目支出20万元
24、预备费40万元
25、环境整治100万元
26、土地平整342.13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626万元
1、教育经费上划429.09万元
2、卫生事业费上解112.91万元
3、其他结算上解(乡镇车船税及教育费附加)84万元
三、精心谋划2021年各项财政工作
2021年全镇经济发展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财政运行面临的压力巨大。我们将增强忧患意识,坚定必胜信心,牢固树立增收节支观念,继续强化收入征管,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我们将全面落实预算法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执行经本级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剂追加。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切实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大力盘活政府存量资产,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规定,推动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提高财政透明度。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镇人大监督,坚定信心,认真履职,确保完成2021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我镇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