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8日在抚州市东乡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抚州市东乡区财政局局长 朱建忠
(送审稿)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2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区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算决议,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有效克服了多轮新冠疫情、新增退税减税降费等多重叠加因素对财政经济运行的影响,全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基本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34亿元,增长1.8%,剔除增值税留抵退库因素同口径(下同)增长5.7%。主要预算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2.84亿元,同口径增长5.6%。其中:增值税5.93亿元,同口径增长6.2%,主要是永冠科技、科伦药业、台德智慧、高信科技、荣成机械、华琪科技、南方骨料等企业增收;企业所得税0.6亿元,下降25%,主要是缓缴以及新增减税降费政策减收;个人所得税0.17亿元,下降129.3%,主要是个人股权交易减收;契税完成2.78亿元,增长39.8%,主要是清收市场主体土地成交契税增收;土地增值税0.6亿元,下降21.3%,主要是商品房成交量下滑以及商铺开发面积大幅度减少税负下降减收;城建税1.52亿元,下降10.4%,主要是政策性延期缴库减收;资源税0.26亿元,增长100.3%,主要是南方骨料增收;耕地占用税0.23亿元,增长15%,主要是清收市场主体占用耕地增收。
——非税收入完成5.5亿元,增长5.99%。其中:专项收入0.74亿元,下降21.1%;行政事业收费收入0.48亿元,下降63.5%,主要是人防异地建设和建筑行政事业性收费减收;罚没收入1.16亿元,下降16.5%,主要是2021年延期缴库收入减收;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98亿元,增长103.7%,主要是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增收。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8.11亿元,增长3.4%。主要支出项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亿元,增长6.2%;公共安全支出1.42亿元,下降30.3%,主要是检法两院上划市级管理;教育支出11.84亿元,增长3.9%;科学技术支出2.85亿元,增长46.7%,主要是落实对企业科技成果、研发投入以及东乡区高质量发展37条等纾企解困奖补政策增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51亿元,增长7.8%,主要是增加了新闻报道、融媒体合作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5亿元,增长2.8%,主要是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和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标准提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补助增支;卫生健康支出6.03亿元,增长2.4%,主要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支出标准,以及应对多轮新冠疫情增支;节能环保支出2.59亿元,下降4.9%,主要是生态环境局上划市级管理减支;城乡社区支出9.55亿元,增长15.8%,主要是城市管网及园区基础建设投入增支;农林水支出7.92亿元,增长0.3%;交通运输支出0.46亿元,下降5.3%,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工程完成量减少减支;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87亿元,下降44.4%,主要是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以及将承诺兑现惠企奖补资金调整用于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减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31亿元,增长5.4%,主要是支持服务行业发展增支;金融支出139万元,下降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38亿元,增长6.3%;住房保障支出0.93亿元,下降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99万元,增长5.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3亿元,下降17.6%,主要是消防救援设备等一次性采购减支;其他支出637万元,为净增支,主要是列支改制职工社保以及补充岗上积、红亮划转东临新区前职业年金增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5亿元,下降44%。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出让基金收入17.19亿元,下降41.8%,主要是土地成交量下降;其他基金收入完成0.31亿元,增长14.8%,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缴存基金增收。
2.政府性基金支出。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99亿元,下降14.1%。主要项目执行情况:还本付息8.42亿元,缴纳失地农民保险0.45亿元,征地拆迁支出0.92亿元,新农村建设支出0.59亿元,重点工程支出2.77亿元,平台公司代建工程支出1.25亿元,专项债券项目支出9.23亿元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4亿元,主要是清收区城投集团等所属国有企业税后利润增收。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亿元,主要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全区机关事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34亿元,增长19.1%。主要项目执行情况:保费收入2.05亿元,增长15.44%,主要是井山水库移民区财政补助增收0.2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13亿元,增长23.3%,主要是地方财政增加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提标补助拨款;利息收入889万元,下降3%,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减少。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全区机关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63亿元,增长12.3%。主要执行情况:保险待遇支出3.63亿元,增长12.5%,主要是机关事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增加和待遇提标增支。
2022年,面对经济总体下行、多轮疫情和极端旱情的冲击,区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稳住、进好、调优”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认真落实本届二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
一是强化统筹,稳财政大盘。2022年,财政总收入达到31.46亿元,位居全市第一;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8.34亿元,位居全市第一,全省排26位。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资金、上级补助收入、政府债券收入等共计达到90.95亿元,比上年增长2.4%,增收2.13亿元;本级一般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达到82.1亿元,比上年增长3.8%,增支3亿元。
二是强化统筹,稳工业发展。2022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出台的惠企政策,全年退税减税降费8.5亿元,承诺兑现惠企资金8.12亿元,惠及纳税主体566户;落实企业科技投入、产业引导基金贴息等奖补资金0.5亿元,惠及企业100余家;“财园通”发放贷款5.54亿元,惠及企业128户次;“财政惠农通”发放贷款0.74亿元,惠及企业75户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放贷款3.2亿元,惠及企业192户次;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参与度较上年提高60%,政府采购合同总价款达到0.55亿元,增长30%。2022年纳税超千万元的常规工业企业10家,合计纳税金额达3.04亿元,占常规工业税收的72%,占比较上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其中:超5000万元的企业2家,分别是永冠科技、南方骨料(含上陈);超3000万元的企业1家,即恒安纸业;超2000万元的企业4家,分别是科伦药业、高信前沿、荣成机械、回音必;超1000万元的企业3家,分别是台德智慧、华琪科技、正大焦电;超500万元的4家,分别是润泉供水、亚力亚包装、江西电力、巨祥实业等。
三是强化统筹,稳保供需求。2022年,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19.74亿元,增收1.83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1.56亿元,增收1.19亿元;向上争取债券项目19个,争取资金16.47亿元(含再融资债1.98亿元),比上年增收1.54亿元;当年向省、市争取超调拨资金4.17亿元,累计争取超调拨资金8.55亿元,有力保障了我区财政的正常运转。
四是强化统筹,稳“三保”支出。2022年,坚持持续过紧日子的思想,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实施意见的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强化了七个方面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硬化了预算约束力,从严管控一般性支出,非必要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通过下调部门公用经费标准、压减非必要的项目支出、传导财政支付压力等有效措施,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5%,“三公经费”减支7%。为确保“三保”支出不出风险,建立“三保”专户清算管控机制,实现“三保”资金封闭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民政优抚、困难群体保障等足额按月拨付到位,全年落实“三保”支出18.92亿元,保障率达到100%,
五是强化统筹,稳民生实事。2022年,全年聚焦“六稳”“六保”要求,加大支出统筹力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8.11亿元,增长3.5%,其中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等13项民生支出达到50.8亿元,增长6.1%,高于一般预算支出2.6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51项民生实事全面落实,拨付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0.86亿元,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条底线;为有效应对多轮疫情的发生,筹措资金1.03亿元,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物资、疫苗、核酸试剂、防疫药品、隔离以及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支出;拨付耕地地力保护及种粮农民补贴资金0.67亿元,将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里;争取蔬菜大棚专项债券资金1.95亿元,大力发展蔬菜产业;投入资金0.16亿元,鼓励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对能繁母猪每头给予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安排资金0.37亿元,全力推进25户以下106个村小组新农村建设;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动摇,统筹土地出让金1.19亿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0.47亿元、农田建设资金0.29亿元、渔业发展资金307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376万元等中央直达资金,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拨付0.29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发放租赁补贴114.26万元,惠及住户801户。
六是强化统筹,稳预算改革。出台《东乡区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增强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支出标准化,重整预算资金分配秩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禁没有预算绩效的项目入库;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组织部门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397个,对区乡村振兴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水利局、交通局、民政局等部门单位的24个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依托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全面推进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预算编制、预算绩效、预算执行、预算结果全闭环、全链条式管控;全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支持预算单位通过电子卖场采购,全年交易达到6073单,金额达到0.5亿元,渗透率、活跃度均达到100%。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协协监的结果,是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不够,走出困境的有效办法不多,特别是收入结构不优、质量不高,可用财力增长乏力;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城市功能运维、保发展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保支付困难;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判分析,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202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科学化、精细化编制预算,优先“三保”支出安排,统筹兼顾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坚持以项目库为引领,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坚决落实常态化过紧日子的措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面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提高预算绩效编制的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力,增加预算透明度,构建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1.零基预算的原则。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以零为起点,结合部门职责、年度需求与财力可能,重新编制核定收支预算,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
2.“三保”优先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落实“三保”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将“三保”预算支出标识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3.过紧日子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在上年的基础上压减20%,“三公”经费支出做到只减不增,一般性项目支出能减则减,能压则压,非必要的支出项目原则上取消。
4.全面绩效的原则。所有项目必须精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并前移绩效关口,新增200万元以上、延续性项目增幅达到30%或增加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延续执行三年以上需区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或政策,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二)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收入预算安排。2023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8.89亿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12.56亿元,下降2.2%,非税收入6.33亿元,增长15.1%。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9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5.36亿元、调入资金26.26亿元、一般债券收入2.4亿元、上年结转2.22亿元,减去上解支出1.18亿元,区财政可用财力合计63.95亿元。
(2)支出预算安排。2023年,按照预算收入来源安排本级一般预算支出62.76亿元。分项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2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94亿元,教育支出10.11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48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8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4.48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53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2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2.3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03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8.35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25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53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6亿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0.25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35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64亿元,债务发行费用53万元等。此外,预备费支出安排0.5亿元,村级转移支付支出安排0.69亿元。
可用财力来源与预算支出安排相抵后,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1)收入预算安排。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36.71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36.43亿元,污水处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彩票公益金等其他基金收入0.28亿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6.71亿元,加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35亿元、上年结余结转2.07亿元,减调出资金19.25亿元、上解支出0.93亿元,可用财力共计20.95亿元。
(2)支出预算安排。2023年,根据收入来源和以收定支的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0.94亿元。分项主要安排情况:土地基金及专项债券对应安排支出13.31亿元,其中还本付息6.88亿元、征地拆迁支出1亿元、征收民办幼儿园补偿0.5亿元、土地开发支出0.25亿元、失地农民保险0.49亿元、新农村建设支出0.61亿元、平台公司代建工程支出1.1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支出2.35亿元等;其他基金对应安排支出0.28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安排支出0.13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对应安排支出0.1亿元、体彩福彩对应安排支出0.05亿元;土地基金对应安排上年结余结转支出7.19亿元,其中专项债券支出5.66亿元。
可用财力来源与预算支出安排相抵后,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1)收入预算安排。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利润收入134.12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2023年,安排调出资金134.12万元。
可用财力来源与预算支出安排相抵后,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1)收入预算安排。2023年,全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56亿元,增长2.5%。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1.53亿元,下降1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3.03亿元,增长12.7%。
(2)支出预算安排。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95亿元,增长6.5%。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安排1.14亿元,增长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安排2.81亿元,增长6.8%。
(3)滚存结余。2023年,当年收支相抵后结余0.61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4.35亿元,累计滚存结余4.96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滚存结余4.5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滚存结余0.21亿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是地方政府债务。2022年新增政府性债务16.47亿元,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2.94亿元,年末债务余额59.6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债务余额16.48亿元,专项债券债务余额42.35亿元,其他一般债务余额0.79亿元。债务余额控制在市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61.07亿元以内。此外,2022年消化政府隐性债7.11亿元,年末政府隐性债务19.24亿元,达到消化隐性债务计划要求。
二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2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9亿元,当年调出使用7.23亿元,2023年调出安排支出1亿元,累计结余0.86亿元。
三是2023年的预算安排。充分考虑了财政承受能力和风险管控的要求,下调公用经费标准,压减延续的一般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减少新增项目预算安排,全面落实“三保”优先的原则,确保促发展、城市功能以及其他“三保”以外刚性支出需求。一般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重点支出安排情况:新农村建设安排0.77亿元,科技成果及创新支出安排0.1亿元,PPP项目支出安排2.19亿元,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0.43亿元,土地开发支出安排0.24亿元,城乡污水处理费支出安排0.76亿元,疫情防控支出安排0.25亿元,城乡居民购房补贴0.5亿元,促发展支出安排8.9亿元,工业三年倍增安排0.6亿元,雪亮(天网)工程安排0.29亿元,还本付息安排7.52亿元,新增债券项目支出安排4.75亿元,切块安排行政、城乡、农林水事业专项经费安排0.45亿元,配套省十项民生支出安排0.4亿元,征地拆迁安排1亿元,收购民办幼儿园安排0.5亿元等。此外,安排上年部门预算结余结转支出18.77亿元,其中基本支出0.98亿元、债券项目支出10.2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亿元,安排支付财政收回两年以上的上级转移支付结余结转项目支出。
三、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
2023年的财政工作仍然面临较大困难和挑战,必须客观认清当前财政经济面临的严峻形势,更加注重保运转、保支付,更加注重保平衡、可持续,更加注重促增收、重统筹、优结构、硬约束、提绩效。
(一)多措并举,深度挖掘财政增收潜力
一是强化税收征管措施。进一步稳住房地产行业税收规模,加强已清算楼盘和达到清算条件楼盘税费的清算及清缴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支持传统物流、网络货运、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等服务业的发展;加大财产性税收征管力度,完善协税护税网络,防止车船使用税外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占税等财产性税收做到应收尽收;加强省、市、区重大项目税源的跟踪服务,稳定和拓展基础税源。二是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启动部分乡镇建筑石材资源勘探,储备资源性收入后劲;继续推动水库和停车场经营权转让,有效盘活保障性住房等存量资产,切实增加资产资源性收入,缓解财政支付压力。三是加大跑项争资力度。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进度,争取最大效果,力争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额度达15亿元;出台跑项争资激励政策,鼓励政府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竞争性领域的项目资金。四是全力增加土地收入。加快加油站、酒店等经营性商业用地的供给,推动城区工业厂房搬迁,加大盘活小而散地块的力度,采取“小块多推”模式,增加土地基金收入。
(二)破立结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
一是硬化法定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基本原则,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对部门和单位“先干活后筹钱”形成的资金缺口由部门单位自筹解决;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执行中确需出台增支政策的,原则上通过调整当年支出结构或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加强部门预算指标的管控,精准反映预算指标变化情况,强化预算指标对预算支出的追踪和控制,进一步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二是坚持常态化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下调部门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公务用车实行企业化运营,部门单位的非财政拨款收入,能够覆盖支出需求的,原则上不安排财政拨款预算,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民生领域。三是量力而行安排重点支出。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不新增非政府债券支持的基础建设类项目,政府债券资金不能覆盖的基础建设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筹资建设,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四是加大刚性支出统筹力度。统筹使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列入财力且对应安排了项目支出的补助收入,不再安排支出;预算执行中除突发性事项外,确实需要安排的支出事项应统筹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上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其他用途指向明确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实行“一个龙头放水”,原则上均由区政府统筹项目安排。
(三)聚焦民生,彰显财政敢担当善作为
一是优化预算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等十三项民生支出,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施,整合好平台融资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重点民生领域。二是补齐农村设施短板。整合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村庄长效管护、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人居环境补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路养护、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养护、彩票公益金中的农体工程维养及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等10项资金,统筹用于农村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绿化设施、水利工程设施、人居环境设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卫生健康类设施和公路河道管护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三是集中办好民生实事。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落实个人承担利息补贴政策,提高低保对象财政月均补差标准,提高困难和城乡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关心关爱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的保障标准,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改革,加大婴幼儿入托补助力度,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免费提供出生缺陷防控服务、开展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建设等10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事。
(四)深化改革,促进财政管理再上台阶
一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合理编制2022-2025三年财政规划,按照量入为出原则确定各项支出政策的三年支出限额,加强对年度预算编制的预期引导和总量控制,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强化中长期财政运行风险防控,加强中长期支出事项和跨年度项目管理,实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应用,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二是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结合我区公共服务状况、支出成本差异、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我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并与国家、省、市基础标准有机衔接,夯实部门专用类支出标准建设基础,加快推进项目要素、项目文本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三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压实部门预算绩效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绩效编制和评价质量,扎实开展自评抽查重核工作,着重评价结果应用,增加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覆盖面,对预算绩效评价为“中”的调减预算资金安排,评价为“差”的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将其作为预算调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精准施策,健全财政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继续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政策宣传力度,狠抓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落实和代理机构业务能力的提升,维护好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营和管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二是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法。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资产集中经营管理,强化对国有企业投资运营监管,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促进转型升级,加大信息化投入,提升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水平和效率,完善对国有企业的考核指标,建立以经营业绩为主的考核体系。三是实施债务动态监督管理。严格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制度,将还本付息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不超财政承受能力安排项目支出;合理申报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严防出现突发性政府债务危机,牢牢守住政府债务风险处于绿色区域;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密管控隐性债务,密切关注平台债务,统筹财政和平台公司资金大盘,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四是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通过纪律、审计、会计信息监督检查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审查等措施,加大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对未落实过紧日子措施、“三公”经费未做到只减不增的列入重点绩效考评单位,并按差额相应扣减年度公用经费预算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科学精细化谋篇布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力以赴做好2023年的财政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的东乡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