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关于中原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中原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2日在中原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中原区财政局局长 陈 峰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中原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考验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及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战疫情、保民生,紧密围绕全区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六稳”“六保”工作,经济回稳向好态势不断拓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567858万元,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537471万元,实际完成54420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5%,比上年同期(同口径)下降1.2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72728万元,比上年下降5.55%;非税收入完成71481万元,比上年增长40.9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12362万元,执行过程中,因上级转移支付等因素,实际完成443849万元。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民生支出完成3419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05%。
2020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全年结余12352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结转下年使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为86137万元,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188054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转移支付等因素,实际完成32298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上级转移支付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49万元(2020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结转列入2021年预算。
(五)政府债务情况
债务限额情况:2020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509823万元,包括一般债务限额17300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36819万元。截至2020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4584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764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30819万元。各项债务均不超过限额。
新增债券情况:2020年我区当年新增债券共计1065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1500万元,主要用于常西湖新区顺达路等9条道路工程、中原新区郑上路以南、须水河以北片区道路建设项目、中原新区柿园(瀚海)220千伏输电线工程电缆隧道项目;新增棚户区专项债券80000万元,主要用于大李-西岗(1-2组)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增其他自平衡专项债券15000万元,主要用于常西湖新区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核心区地下环廊及管廊工程建设。
抗疫特别国债情况:为缓解我区收支矛盾,充足我区财政资金保障,我区积极争取抗疫特别国债8716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抗疫特别国债1799万元,主要用于卫健委新冠疫情防控、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核心区地下环廊及管廊工程项目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抗疫特别国债6917万元,主要用于须水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建设、一环二纵七横一期示范街道路整治提升等项目。
二、2020年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及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落实财政惠民政策,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及各项财税保障政策,统筹资金优先用于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支持我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贯彻落实我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供应的税收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和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加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医保费用,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2020年,我区累计减免各类税费14.75亿元以上。二是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市30条”,拨付娅丽达服饰等三家企业补贴资金250万元;根据“区十条”,拨付366家企业复工复产奖补资金581万元;对65家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158万元;搭设银企沟通平台,召开6场银企见面会,帮助企业纾解资金困难。三是统筹资金调度,切实保障基层疫情防控支出需求。2020年共计拨付资金4041万元用于支持疫情期间卡点布防、患者医治补助、基层医护人员疫情防控补助、发热哨点诊室建设补助、核酸检测、医疗物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等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资金保障到位。
(二)多措并举,助力财政税收工作有效推进。一是树立全周期、全链条的组织收入理念。将全年目标按月分解到具体项目,通过分包街道财税工作制度,实行早走访、晚汇总、日通报、周例会等措施,压实各单位责任,例征期内紧抓项目落实和入库,例征期过后组织残保金、土地契税、非税收入等入库,同时谋划下月工作,提前制定促收计划。二是出台激励政策。制订出台《财政税收目标考核及奖励办法》和《全面完成2020年财政税收目标任务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三是坚持对房地产业实行项目化跟踪管理,确保全程管控。从土地出让环节入手,掌握土地出让计划,督促各环节手续办理,加快土地出让。2020年实现土地契税11笔共计27552万元;从房地产销售入手,对房地产项目实行动态监控,对2020年新增41个房地产建筑项目进行建档立卡式的台账化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从房产契税入手,出台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开通网上申报系统,撬动沉淀税收44980万元;从停车位、储藏室销售入手,排查辖区房地产项目销售停车位、储藏室开票情况,要求未开票的房地产企业限期整改,避免税收流失。2020年全区房地产行业实现区级收入213186万元,占税收收入的45.1%。四是建立建筑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区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积极服务辖区轨道交通、道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鼓励外埠建筑企业在我区落地生根。2020年我区建筑业实现区级税收74066万元,占税收收入比重达到15.67%。五是抓大不放小,做好残保金征收管理。根据残保金最新征收政策,整理并发放残保金征收政策要点和缴纳标准宣传页,做好残保金征收政策宣传,避免单位逾期不缴纳产生滞纳金和影响单位社会信用评价问题,并在区税务局大厅开设绿色通道,组织集中缴纳。2020年实现残保金征收5183万元。
(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的要求,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节用裕民。一是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重点压减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在年初部门预算编制压减一般性支出5%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累计全年压减幅度达到15%,压减金额6534万元。二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单位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各单位存量资金实际情况,对符合要求的各类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统筹盘活使用,促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2020年全区盘活存量资金5006万元。三是节用裕民,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集中财力优先用于确保工资发放、单位运转及教育、医疗、社保、卫生等普惠性、基础性支出,兜底民生建设,惠企利民,保障全区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展。2020年全区安排“三保”支出290050万元。四是高效落实财政直达资金。全年共争取财政直达资金29903万元,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资金需求,科学分配直达资金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居民医疗、养老保险补助、学校基础设施改善等项目,同时,依托财政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确保直达资金按照要求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四)优化支出结构,聚焦民生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20年,在收入形势严峻、支出需求激增,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我区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持续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促进实现“育好、教好、医好、养好、居好、扶好”的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一是支持“教育强区”建设。全年共计安排资金105050万元,用于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保障我区教育水平。将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至小学830元/生,初中1030元/生、高中1919元/生;继续扩大教育规模,充实教师力量,2020年我区新建、续建中小学、幼儿园25所,建成投用5所,市级下划初中6所,新招聘公立教师269人;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两免一补”政策、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补助和各类奖助学金政策,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学校教学条件,支持消除大班额,不断优化教育环境,提高教学质量。二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年共计安排资金37794万元,支持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以人民身体健康为第一要素的服务宗旨,建立健全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及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全力保障疫情防控下的资金需求,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到位;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营能力提升及智能信息化建设,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推进卫生及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支持向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保障居民日常药品供给、疫苗接种、疾病筛查、新生儿产前预防等各项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三是切实保障特殊人群基本生活。全年共计安排资金39712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残疾及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就业;贫困及低保人员救助;优抚对象补助;高龄津贴;城乡养老设施建设;社区救助站建设等项目,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切实做好各项特殊人群兜底保障工作。四是加大基本住房保障力度。安排资金9750万元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马庄、白寨棚户区改造项目,有效缓解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安排资金29763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群众住房质量。积极争取专项债券80000万元用于常西湖管委会大李-西岗(1-2组)棚户区改造项目,有效保障棚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五)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打造“魅力中原”。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城市有机更新。一是支持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安排资金11514万元用于支持一环十横十纵道路及立面整治提升工程、安排资金11590万元用于道路提升改造及养护,全面推进我区道路新建、改造、养护,完善道路体系建设,方便居民出行,提升居民生活满意度。二是推动垃圾分类及公厕建设。安排资金6452万元用于垃圾分类分拣中心建设、垃圾分类设备购买等项目,推进我区垃圾分类政策落地;安排资金3176万元用于辖区内公厕建设、改造、管理等项目,解决民众出行如厕难问题。三是支持城市绿化管养建设。安排资金12348万元用于西三环生态廊道建设及管养、城市亮化提升工程、西三环高架桥、陇海路高架桥下区域绿化整治提升项目、“四个中心”区域八个预留地块绿化提升项目、公园新建、游园管理等,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四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安排资金10015万元用于环卫人员工资、环卫工具购置等项目,保障城市基本环卫清洁工作;安排资金8408万元用于冬季清洁取暖、大气污染防治、老旧小区油烟治理等节能环保项目,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中原、魅力中原建设。
(六)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完善机制、勇于创新、协调推动,以深化改革引领财政事业发展。一是推动落实新财政管理体制。按照收入属地化管理、事权财权相一致、保障基本支出、均衡发展的原则,出台《中原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对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体制》文件,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和财力分配机制,进一步规范区与街道办事处的财政分配关系,壮大基层财力,充分调动基层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2020年我区街道办事处财力达到96396万元,比上年增长61.5%。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中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区围绕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推动和引导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2020年,对813个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并开展绩效评价,其中:对8个重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项目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67个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监控,实时掌握目标情况,加强预算约束。三是推进更高质量的预决算公开工作。坚持贯彻落实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实行更加全面、真实、有效的预决算公开制度,2020年在原有公开基础上,细化单位预算绩效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格式,加强预决算公开监督管理,打造“阳光财政”。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资产条码化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实现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开展对土地、房屋、车辆等重点资产清查,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操作规程,把好国有资产“出口”关。五是推动国有企业转型。按照“1+3+N”的模式设计市场化运营总体架构,整合成立中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设城市开发建设、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产业发展投资三个板块子公司,对应建设、运营与产投三大业务发展定位,通过有效盘活政府“四资”,打破原有区域界线,集中优势做大做强公司体量,力争三年时间内将我区国有公司打造成治理结构完善、业绩优良、多元化经营、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性集团公司,助力我区经济更高质量发展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六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秉承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工作宗旨,努力控制财政基建支出。2020年,共完成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一环十横十纵”示范街道整治提升、2020年新建游园等114个工程项目预算审核工作,送审金额共计808339万元,审减率为16.94%。
(七)加强债务管理,着力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一是明确职责,落实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各组成部门债务管理责任和职责分工,发挥领导小组对全区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及风险事件应急处置作用。二是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定期进行债务风险指标测算,向责任单位及时发送风险提示函,并第一时间向政府预警报告;开展政府与债务偿还资金测算平衡工作,对全区政府投资、政府承担偿还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三是做好政府债券发行申报工作,积极申请政府债券。建立专项债券工作各部门协调机制,抢抓机遇,发挥政府债券支持项目建设的积极作用。2020年我区共申请政府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共115216万元,有效缓解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压力。
各位代表,回顾2020年,我区财政积极探索,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创新理财思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实现了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财政运行及发展依然面临着严峻的问题及挑战。一方面,主导产业不突出,税收收入对房地产业的依赖性仍然较大,高附加值的高端产业占比较低,产业的创新力、竞争力不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同时,教育、社保、医疗、城建等民生及重点支出需求逐年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愈加突出。另一方面,预算执行过程中依然存在重点工作保障力度较弱、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和刚性约束力有待加强,部分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略窄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国真正从高速发展进入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财政工作对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经济发展不稳定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复苏基础尚不牢固,财政收入依然面临较大压力。同时,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民生工程投入只增不减,各领域财政刚性支出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加大,财政运行处于平衡状态,更加需要我们把握导向、积极作为,保障全区财政工作平稳运行。
2021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郑州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实行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做好“六稳”,抓好“六保”,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为深入实施“1468”发展战略、把我区建设成为以郑州中央文化区(CCD)为引领的国家中心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1年我区财政收支预算初步安排意见如下:
(一)财政收入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60535万元,比上年增长(同口径,下同)3%。其中:税收收入预算为509697万元,比上年增长7.82%;非税收入预算为50838万元,比上年下降28.88%。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1.增值税186407万元,比上年增长9.92%;
2.企业所得税62872万元,比上年增长12.01%;
3.个人所得税36475万元,比上年增长10.58%;
4.城市维护建设税26632万元,比上年增长10.21%;
5.房产税19831万元,比上年增长14.31%;
6.印花税10085万元,比上年增长16.79%;
7.城镇土地使用税10478万元,比上年增长14.83%;
8.土地增值税64989万元,比上年增长25.46%;
9.契税86777万元,比上年下降14.84%;
10.非税收入50838万元,比上年下降28.88%。其中:专项收入22517万元,比上年增长15.8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320万元,比上年下降7.94%;罚没收入3477万元,比上年下降61.5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924万元,比上年下降47.16%。
(二)财政支出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28853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资金2917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398万元),比上年预算(同口径,下同)增长4%。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516万元,比上年下降7.51%。
2.国防支出359万元,比上年下降9.57%。
3.公共安全支出2014万元,比上年下降90.83%。
4.教育支出127486万元,比上年增长12.94%。
5.科学技术支出4715万元,比上年增长2.17%。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98万元,比上年下降6.57%。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74万元,比上年增长5.66%。
8.卫生健康支出35857万元,比上年增长23.31%。
9.节能环保支出4038万元,比上年增长9.28%。
10.城乡社区支出100491万元,比上年增长16.38%。
11.农林水支出4400万元,比上年增长4.86%。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08万元,比上年增长8.00%。
13.住房保障支出16516万元,比上年增长10.90%。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71万元,与上年持平。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76万元,比上年增长28.02%。
16.预备费支出295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516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上级追加土地出让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98万元,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49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49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
四、2021年财政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一)广纳财源,促进财政收入合理增长。2021年,面对更加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我区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强化运行监测和研判分析,统筹兼顾,坚持全周期、全链条的组织收入理念,提前谋划,多措并举,保持财政收入与我区经济合理同步增长。一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国家及省、市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二是继续实行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管理。从土地出让、房地产预售、房产契税等环节入手,全面掌握项目情况,加快手续办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规范行业税收征管。分阶段、分行业、分税种对辖区内纳税企业开展税收专项治理,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规范税收秩序,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四是招商引资,培植税源。制定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区政府引进的字节跳动等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同时大力支持我区总部企业、楼宇经济发展、夯实税源基础,形成持续稳定税源,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优化结构和加强管理着眼,进一步完善政策实施机制,着力在及时、精准、有效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一是在预算编制、执行中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公用经费只减不增,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民生及重点项目支出。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年8月3日修订)的要求,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着力增强预算透明度;统一部门预算管理口径、进一步明确收支范围,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完善项目支出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项目预算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盘活存量资金,定期对存量资金进行清理清查,加强对各单位项目结余资金的清理盘活力度,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缓解财政收支压力。四是加强财政统筹力度,紧密围绕我区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住房保障、环保、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统筹本级财力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好中央直达资金,合理安排各领域支出,增强基本民生及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三)兜底民生,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人心,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我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力度,扎实做好民生兜底工作。一是支持更高质量的教育发展。安排资金127486万元推进我区教育行业健康发展,重点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教师工资,提升师资力量;支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扩大教育资源;强化学校安保水平,改善教学环境;支持中小学午餐供餐及课后延时服务,解决“午餐难”“接送难”问题,努力推进更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建设。二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质量。安排资金22368万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残疾人基本生活及就业、社区居民养老设施建设、政府购买孤寡老人服务、孤儿救助;落实义务兵、现役及退役军人各项优抚待遇政策;发放高龄津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确保人民群众老有所养、贫有所依,兜底困难群体社会保障。三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安排资金5325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项目研发、基础科学研究、科技平台建设、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促进科技进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实现创新驱动,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四是支持公共卫生和医疗事业健康发展。安排资金1533万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安排资金 28937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社区基本医疗设施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持新生儿产前预防、出生缺陷干预、疾病筛查,支持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确保民众病有所医,全力支持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五是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安排资金51200万元用于城市环卫保洁、垃圾分类、公厕管理、游园管理、桥梁养护、城市亮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等工作;安排资金39688万元用于一环十横十纵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宜居度。六是支持节能环保事业。安排资金3216万元用于污染防治、土壤、水资源、大气污染监测及治理、环保设备购置及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老旧小区餐饮油烟改造等工作,保障群众城市环保需求,推进生态中原建设。
(四)完善财税体制,稳步推进现代财政制度改革。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战略目标,我区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更好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基础作用。一是强力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绩效目标”的原则,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对项目政策立项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削减低能、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建立核查机制,对所有部门预算项目开展绩效监控、财政重点评价工作,并将所有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报告随决算同步报审、同步公开,提高预算编审的科学性、公开性。二是深化国企改革。全面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推动我区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组织架构,理顺决策机制,提高运行效率,切实增强集团公司自身“造血”功能,努力实现区属国有企业业务自主运营,项目资金“借、用、管、还”的市场化运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政府经济调控能力明显增强,对我区经济发展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发挥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强政府债券管理,发挥债券撬动作用。秉持“借得来、用得好、还得起”的理念,充分发挥发改、土地、环评等部门项目推进服务专班联动机制作用,及时更新发债项目申报库,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建立发债工作激励机制,切实优化债务结构,发挥债券引导作用,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采购人负责机制,加快推动采购人主体责任的落实;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对社会代理机构、供应商两大类进行信用分级分类,分类结果直接与红黑名单评定管理相挂钩,并严格相关处罚,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促进廉政建设。
各位代表,2021年我们面临着新一轮大改革、大开放、大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工作水平,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圆满完成2021年预算目标,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中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为高质量建设“四个中原”,高水平打造以郑州中央文化区(CCD)为引领的国家中心城市产城融合示范区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