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临沂市郯城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郯城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19日在郯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郯城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郯城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全县财政运行基本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3.6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同口径增长9.7%;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一般债务收入等转移性收入38.98亿元,调入资金5.7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4万元;上年结转1.76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6.8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6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增长2.1%;上解上级、一般债务还本等转移性支出6.1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6.86亿元。
2022年,“三保”预算支出44.92亿元,增长4.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8.7%。其中:“保工资”支出27.15亿元,“保运转”支出8285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6.94亿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6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8亿元,增长2.2%;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一般债务收入等转移性收入35.38亿元,调入资金5.7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4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3.6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4亿元,下降10.6%;上解上级、一般债务还本、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转移性支出6.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6.8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1.74亿元,下降32.7%,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87亿元,下降58.9%;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所致;专项债务收入、上级补助等转移性收入17.86亿元。上年结转84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1.42亿元,下降33.4%,其中: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下降38%;上解上级、专项债务还本等转移性支出4.2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323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2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9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1101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120万元,其中: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补助支出1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10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31亿元,下降2.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2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2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73亿元,增长8.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2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1亿元。当年结余5755万元,滚存结余8.73亿元。
二、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2022年,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县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应对各项减收增支压力,坚持政策适当靠前发力,科学组织收入征管,保持合理支出强度,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精准可持续,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2022年财政部对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中,荣获第67名,获得奖励600万元;“4+N+1”财政金融服务模式获评2022年度全省财政金融创新项目;全过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点;荣获全市第二批选派“红领书记”先进派出单位,机关党委被评为市级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
(一)增收节支,以收定支,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坚持增收与节支并举,牢牢抓住收支管理不放松。收入组织有突破。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克服疫情冲击、市场低迷等不利影响,完善税收征管联控机制,依法应收尽收,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17亿元,同口径增长率超出全市平均水平,其中地方级税收同口径占比82.6%,位于全市前列。向上争取有成效。全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6.67亿元,比2021年增加7.4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3.32亿元,比2021年增加2.12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应急医疗卫生提升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为全县经济事业发展建设提供支持。支出结构更优化。“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不断压减,支持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投入明显增加,在保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上取得新成效;民生支出稳中有进,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86%,始终稳定在80%以上;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17.67亿元,直接利民107万人次,纾难解困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二)蓄势赋能,精准助推,全力稳住经济大盘。认真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措施、省政府“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深入推进“1354”工作思路,重点围绕工业强县、城建突破等精准发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载体平台更加完善。统筹资金2.38亿元,用于园区拆迁补偿,确保1620亩工业用地,128亩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1.3亿元,重点支持绿色化工产业园、医药产业园、绿色大家居产业园、高科技电子产业园、小微产业园等园区载体平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支撑服务能力,全力为项目招商招引创造良好条件。减税降费成效明显。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开展企业走访宣传,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年累计为企业办理留抵退税等2.3亿元,其中小微企业退税1.35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创新发展注入活力动力。支持奖励精准有效。统筹资金1200余万元,落实商品房缴纳契税额30%返还补贴政策,有力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用足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放贷款,全年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1.77亿元,财政贴息534万元。提供高效应急转贷服务,全年完成8.1亿元,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900余家,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得到有效激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服务平台线上融资“不见面、审批快”优势,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条低门槛、低成本、高效率的快捷融资渠道,全年政府采购融资金额4.21亿元。稳步推进“政采贷”,全年完成33笔1.28亿元融资贷款,助力中小企业纾难解困。
(三)节用裕民,兜底补短,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民理财,理财为民,全年民生领域支出43.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为86%。各项民生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劳有所得再突破。紧扣“稳就业”要求,统筹各项就业资金就业5913万元,开发安置城乡公益性岗位725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449人次,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直接扶持1322人创业,带动4100人就业,就业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学有所教再提升。投入4100万元,新建、改扩建学校18所;投入1680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投入6860万元,加快临沂电子科技学校、郯城县博雅学校等学校建设,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发展统筹推进。弱有所扶再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补助标准提高至160元,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增加4%,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等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高10%;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0%。病有所医再发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610元,大病保险标准提高到91元,城乡医疗救助全年投入4418万元,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连续12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人均达到84元。安排拨付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9亿元,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住有所居再改善。统筹资金2.11亿元,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149户,对全县134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进行补贴。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和住房安全更有保障。行有所达再便捷。投入资金3.58亿元,助力沂河生态观光旅游路、205国道郯城绕城段改建工程等全县重点交通项目加快实施,大力支持“四好农村路”、“三河六岸-九纵十横”交通网络、乡村连片打造道路提升等项目建设,推动全县交通运输事业稳步前进。文化惠民再深入。投入203万元,推动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县融媒体建设,支持广场艺术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项目;投入80万元,全力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文化旅游体育实现高质量融合发展。
(四)多管齐下,立体推进,乡村振兴行稳致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整合涉农资金7.6亿元,全面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达到7%以上政策要求,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农业发展保障有力。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12亿元,发放种粮农民补贴3388万元,持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田防汛抗旱、耕地保护等投入力度,农业发展及粮食安全财政支持体系不断健全。普惠金融纵深推进。开展玉米,小麦,水稻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花生、大豆、温室大棚、公益林等纳入覆盖范围,保险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加大“鲁担惠农贷”推广深度力度,办理涉农贷款金额6.8亿元,财政贴息700万元,涉及农户1316户,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有效解决。生态建设巩固提升。投入资金2588万元,全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开展新一轮“四减四增”和碳排放碳达峰行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政策体系,有效推动环境保护治理责任落实,为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提升注入动力。
(五)聚焦难题,多点突破,财政改革纵深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成效年”工作部署,把改革创新作为破解难题、助力发展的“钥匙”。预算一体化系统加速运行。预算一体化建设覆盖全县106个单位和15个乡镇财政部门,数据量和业务进度处于全市前列。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推进。建立健全支出标准体系,逐项梳理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需求,真正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最急需的领域。绩效管理改革持续深化。强化预算成本控制,全过程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点,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构建更加充实完善。全年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23个,评价金额12.3亿元,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19个,评价金额4.93亿元。行政事业资产改革趟出新路。政府公物仓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累计调入公物仓资产1400余件,共调剂使用公物仓资产220余次,累计节约财政资金40万元,有效盘活了闲置资产,切实提高了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国有资产改革深入布局。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构建“1310”工作体系,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强化生产经营风险管控,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六)守牢底线,夯实基础,财政管理提质增效。聚焦财政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和短板弱项,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系。“三保”底线兜牢兜实。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建立工资专户“直通车”制度,全年“三保”支出44.92亿元,增长4.5%,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政策按时兑现。政府债务安全可控。严格落实专项债券“借、用、管、还”闭环管理机制,坚决控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基础管理扎实牢固。创新评审手段,完善评审标准,全年完成评审项目245个,评审金额22.38亿元,审减金额3.03亿元,审减率13.5%。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全年政府采购金额节约资金共计540万元,节约率为1.3%。完善公开流程,细化公开要求,全县158家单位实现信息公开全覆盖。坚持作风改善和能力提升两手抓,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整治年”和“财政知识大讲堂”等系列活动,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实现明显提升。
各位代表,2022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受政策性减收、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三保”、疫情防控等刚性支出大幅增加,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不断累加,各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紧运行”态势更加明显,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围绕保障全县发展战略实施,按照“解放思想、苦干实干、跨越赶超”总体要求,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着力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推动财政更可持续,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开放、进取新郯城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综合考虑全县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各项政策性增减因素,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9.08亿元,增长12%,其中:税务部门安排16.23亿元,增长12.6%;财政等部门安排2.85亿元,增长9%。加上上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一般债务收入等转移性收入34.82亿元,调入资金9.2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万元,上年结转6.86亿元,收入总计70.04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6.58亿元,增长11.7%。一般债务还本、上解上级等转移性支出5.46亿元,结转下年8亿元,支出总计70.04亿元。收支平衡。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收入预算安排意见: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56亿元,增长9.5%,加上一般债务收入、上级税收返还和补助等转移性收入29.5亿元,调入资金9.2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万元,上年结转6.86亿元,收入总计59.2亿元。
支出预算安排意见: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5.75亿元,增长12.5%,加上一般债务还本、上解上级等转移性支出5.45亿元,结转下年8亿元,支出总计59.2亿元。收支平衡。
3.全县“三保”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全县“三保”预算支出40.07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26.09亿元,“保运转”支出8545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3.13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基金收入总计安排42.69亿元,其中: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5亿元,上年结转3231万元;专项债务收入7.37亿元。基金支出总计安排42.69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644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644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97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3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716万元,滚存结余9.64亿元。
(六)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除安排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和正常运转经费18.08亿元、预备费5800万元、对口支援资金238万元、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58亿元之外,县级综合预算安排重点项目支出19.43亿元,具体如下:
——安排支持高质量发展资金9265万元。其中:7315万元用于支持保险保费补贴、贷款贴息;1000万元用于支持园区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800万元用于招商引资奖励、企业纾困和人才引进培养;15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等。
——安排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资金1.07亿元。其中:3850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5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1717万元用于农村环卫一体化建设;1500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园与基地品牌建设;850万元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60万元用于农村清洁取暖等。
——安排教育发展资金2.58亿元。其中:1.15亿元用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支出;4000万元用于全县中小学校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及教师周转房建设;3700万元用于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2490万元用于学前教育生均经费补助;1840万元用于建档立卡困难学生资助和学生奖助学金支出;1480万元用于落实高中学校生均经费政策;780万元用于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补助。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9.54亿元。其中:5.1亿元用于养老保险补助;1.74亿元用于社会福利救助;1.64亿元用于退役士兵补贴、优抚安置、军休等;8920万元用于促进就业创业;1680万元用于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等。
——安排卫生健康资金1.76亿元。其中:8098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补助、优生优育体检筛查补助;5075万元用于医疗保险补助;2238万元用于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2200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等。
——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资金770万元。其中:260万元用于广播电视和融媒体事业发展;240万元用于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和文化旅游事业发展;150万元用于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助,120万元用于开展校园足球和举办体育赛事补助等。
——安排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资金2.12亿元。其中:1.53亿元用于公共安全、社会综治、纪检监察、司法救助等;5000万元用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591万元用于支持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抽检等;300万元用于人才培育奖励等。
——安排城市建设维护资金1.36亿元。其中:1.1亿元用于交通、城建项目、公共设施建设等;1000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1380万元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260万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维护。
四、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县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总要求,按照省财政厅 “1663”的思路谋划和推动财政工作。“1”即“强化一个统领”,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财政事业发展;第一个“6”即树立系统思维、求是思维、市场思维、法治思维、有解思维、底线思维等“六种思维”;第二个“6”即深入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创新、基层财政保障、财金协同联动、财税改革管理、财政稳健可持续等“六大提升行动”;“3”即强化人才赋能、数字赋能、作风赋能等“三大赋能”,推动各项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提高收入质量和确保财政收支平稳上加力奋进。坚持开源节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深化财源建设和税收保障制度改革,着力做好“制度建设、精耕财源、数字赋能、纳税评估”四篇文章,助推全县财政收入提质增效。建立全员抓收入工作机制、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税收执法协助机制和委托代征机制,形成“财税协同、部门配合、县乡联动”工作模式。在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对上资金争取和专项债增发上持续用心用力,争取有新的更大突破。强化分析研判抓收入、突出产业特色抓收入和紧盯关键环节抓收入。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助企纾困,严格依法治税管费,实现公平税负。通过申请市税务局重点稽查和聘请第三方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核查,坚决制止各类偷逃税费行为,应收尽收,应管尽管。严格执行“三保”支出预算,坚持资金支出向“三保”倾斜,确保“三保”不出问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行政运行成本,持续压减、从严核定“三公”经费,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集中财力保障全县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
(二)坚持积极精准,高效高能,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和高质量发展上加力奋进。坚持精准施策,聚焦全县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抓住中央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及省直管县契机,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政策支持。围绕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认真谋划优质项目,积极争取专项债券,优化资金投向,支持扩大精准有效投资。全力支持“工业强县和城建突破”战略实施,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用足用好政府引导基金、PPP等政策工具,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有效带动扩大全社会投资,促进消费,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支持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推动县域工业做大做强,为全县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坚持农村优先,激发活力,在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提升上加力奋进。持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严格落实将土地出让收入的8%用于农业农村领域政策要求,构建稳定长效的支持乡村振兴资金保障机制。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发展,有效保障粮食安全。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力度,用活用好农业保险、信贷担保、财政奖补等政策工具,巩固提升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试点成果,引导金融社会资金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支持美丽乡村振兴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完善农村服务配套设施,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打造更加宜居、更有实力的现代化乡村。
(四)坚持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在保障改善民生和兜牢安全发展底线上加力奋进。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优先,继续以办好“十大民生工程”为抓手,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更加注重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财政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完整准确编制“三保”预算,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监控,确保“三保”支出在预算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定,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从源头上管控好政府债务,确保债务总体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相适应。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监测,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守牢“三保”、粮食能源安全等“一排底线”。
(五)坚持久久为功,接续发力,在深化财税改革管理和数字财政建设上加力奋进。进一步落实预算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强化绩效管理,努力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持续深入实施“国企赋能”行动,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进一步展现国企担当。加快“智慧财政”建设步伐,提升财政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引领和支撑财政改革发展。持续强化财会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防范财政法律风险,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牢固树立“法治化”管理理念,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要求,不断增强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六)坚持党建引领,培根铸魂,在全面从严治党和正风肃纪上加力奋进。牢牢把握党的建设工程不放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紧抓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微杜渐,禁于未然。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全面落实“严真细实快”要求,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全方位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发展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实现各方面、各层次相融并进、同向发力,切实用党建工作引领和推动财政事业发展,用财政改革发展成效展示和检验党建工作成果。
各位代表,春华秋实又一载,砥砺奋进续新篇。新的一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定信心、勇毅前行,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开放、进取新郯城贡献更多财政力量。
关于郯城县经济开发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说明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郯城经济开发区完成财政总收入1839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同比增长17.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53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非税收入1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62万元。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全区财政总支出18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6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1.2%;转移性支出442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4%,同比增长3.8%,增长原因主要是开发区扩区,招引力度加大;公共安全支出6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6.7%,与去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6%;医疗卫生支出2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4.5%,同比增长21.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04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2.8%;住房保障支出6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5.6%,同比增长41.9%。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全年预算执行结果是: 2022年开发区财政总收入为18392万元,财政总支出为18392万元。收支相抵,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收入安排
2023年开发区财政总收入预算为20402万元,较2022年增长10.9%。其中:税收收入18518万元,同比增长12%;非税收入222万元;转移性收入1662万元。
(二)预算支出安排
2023年全区财政总支出安排20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74万元,同比增长14.4%;转移性支出4428万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万元。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区预算收入204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7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428万元。收支相抵,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2年开发区重点工作
2023年,开发区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1354”总体目标,创新理念、创新机制,扎实工作、快速推进,实施“六个狠抓,六个全面”,做好各项工作。
(一)狠抓项目建设,全面构建产业新格局。认真梳理签约、在建项目,明确30个左右重点项目,逐一倒排工期、确定方案,推动建设、竣工、投产、达效各环节压茬进行。帮助企业预判建设难题与经营风险,提前研究解决预案。切实发挥网格长、网格员帮包作用,及时督促项目建设、宣传优惠政策、协助解决难题。充分利用“放管服”政策和容缺办理机制,千方百计加快推进鲁南制药、源生制药、精进药业、泰鲁医药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开工建设重点项目20个以上,有10个项目建成投产。
(二)狠抓产业招商,全面实施强链补链工程。围绕绿色化工、医药等主导产业,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条,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商,“走出去”与“请进来”并行,广搜线索、多头联系,着力引进一批投资强度大、亩产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的优质项目。调整医药产业招商方向,依托化工园区集中引进原料药项目,全年力争新引进原料药项目3个,将郯城医药产业园打造成北方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基地。
(三)狠抓企业培育,全面建成两大百亿级产业。围绕“南鲁南、北恒通”的总体布局,充分发挥王者项目、链主项目优势,全力壮大绿色化工产业实力。争取开工建设恒通化工聚氯乙烯项目,建成德威涂料、海量新材料、优尔德利、融和化工等10个项目,打造百亿级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医药产业,实施总投资200亿元的医药集群项目,扎实推进鲁南制药、源生制药、精进药业、泰鲁医药等4个项目,力争龙立恒、福长、永宁、优普、中钢投产达效。
(四)狠抓平台建设,全面做优园区配套。坚持产业园区化、园区专业化。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以医化集团为平台,加大投入力度,高标准开展开发区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①加速推进热力管网改造、扩面工程,满足企业热力需求。②推动110千伏以及220千伏输变电站建设,为企业提供电力保障。③进一步实施路网工程,拓展发展空间。④确保污水处理厂二期于2023年下半年投入运营。⑤建成覆盖全区的智慧化管理平台,将安监、环保、消防、治安、交通等系统资源纳入平台管理,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⑥投资4000余万元建设综合管廊,将蒸汽、污水和原料进行综合运输,大幅提升承载量。
下一步,郯城县经济开发区将抓紧抓实、快上快干,着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产业链条提升等工作,全力以赴跑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激活工业经济快步提升的新动能,努力为全县经济腾飞贡献力量。
关于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说明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完成财政总收入492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5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8.9%;上级补助收入4067万元。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全区财政总支出4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9%;上解上级支出173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4.2%;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教育支出3480万元,占预算的12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8%,医疗卫生支出26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1%;住房保障支出26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2.7%;其他支出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全年预算执行结果是: 2022年全区财政总收入为4921万元,财政总支出为4921万元。收支相抵,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收入安排
2023年开发区财政总收入预算为5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0万元,同比增长90.9%;上级补助收入4067万元。
(二)预算支出安排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文化体育旅游与传媒支出15万元;教育支出36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94元;住房保障支出3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基层组织运转支出)180万元。其他支出4万元。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区预算收入56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2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3年开发区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我们将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积极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拓展开发区融资渠道,确保今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狠抓财政收入增长,培育壮大重点财源。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税,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想方设法加强收入征管,落实征管措施。着重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动态监管,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千方百计堵塞税收漏洞,凝心聚力狠抓工作落实,最大限度挖掘税源潜力,做到“当月收入当月完”“本季任务本季完”。
(二)强化资金保障,确保重点支出。主动适应国家对政府负债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多途径突破资金瓶颈。规范平台公司运营,通过科学整合、社会评级等途径,加大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接力度,主动融资。积极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相合作的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同时,建立开发区融资结构,科学调度融资资源,主动纳入财政预算范畴,确保资金链规范管理、有效衔接,保障全区各项事业高效、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挤出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对于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把关,先审后拨,拨后再审,做到专款专用,用到好处;三是按照轻重缓急、厉行节约的原则给付资金,在降低行政成本上狠下功夫,努力控制支出,打捆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工作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财政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断完善财政监督政务公开制度,提高财政监督透明度。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预算法统一规范表述。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资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政府以国有资本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我县自2021年起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对社会保险缴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5.税收返还:是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和营业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17年增值税“五五”分享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和省收入部分,中央和省给予地方的补偿,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和营业税基数返还、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以及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
6.转移支付补助: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现行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可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用于办理特定事项。
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利用预算超收收入等建立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平衡情况调入预算安排使用。
8.上解支出:是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财政体制规定,上解上级政府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保留下来的原体制上解、出口退税专项上解及2013年体制调整分成上解等支出。
9.零基预算:是指不受以前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的影响,以零为起点,逐项审核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和实际资金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和优先次序,进而确定预算项目和支出规模,实现综合平衡的一种预算编制办法。
10.预备费:是指各级政府在年初预算中安排的未规定具体用途的后备支出,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救灾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各级政府应当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安排预备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