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关于老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老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21日在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老城区财政局局长 张伟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改善民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稳定恢复、稳中向好态势。在此基础上,全年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6227万元,执行中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研究批准,调减收入预算10732万元,调整后收入预算为85495万元,实际完成873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2%,同比下降2.9%。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22735万元。在执行中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研究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139516万元,实际完成14131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1.3%,同比增长28.7%。
2022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73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184万元,加上年结余12602万元,一般债券收入183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472万元,2022年我区可用财力为175893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315万元,扣除上解支出766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845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62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4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6775万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29087万元,实际支出完成2809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为99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22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745万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786万元,实际支出完成6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为72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我区不涉及此项预算。
(二)2022年政府债务情况
市财政局核定我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545600万元。2022年偿还到期债券本金18450万元(其中,本级资金150万元,市转贷我区一般债券收入18300万元),截止2022年底,区政府债务余额为98240万元。
(三)2022年预算执行成效和重点工作情况
2022年,区财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大力提质增效,统筹发挥各项财政政策作用和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
1.多管齐下增强保障能力。坚持自力更生与向上争取并举,持续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圆满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任务。二是强化向上争资力度。把握政策机遇,主动对接中央、省、市项目支持,会同相关部门累计向上争取各项补助资金达到63841万元。
2.改善和提高民生保障。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兜牢“三保”底线,增进民生福祉。2022年全区一般性支出压减10%,全区“三公”支出比上年下降7%。一是保居民就业,扎牢就业稳定“基本盘”,拨付就业补助资金580万元。二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年教育经费支出15658万元,比上年增长1%。三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拨付医疗保障基金932万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资金1922万元,投入1010万元保障疫情防控政策落实落细。拨付计生资金2331万元,用于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生特殊家庭的扶助补贴发放。四是持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拨付各项困难群众保障资金1057万元,拨付退役军人伤残抚恤、退役安置补贴1737万元,保障退役士兵安置、义务兵优待、伤残抚恤金和退役军人生活补贴足额发放。五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2022年全年共争取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3067.17万元,租赁住房保障资金2074.4万元,有力助推城镇保障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3.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抓好各项财政重点改革任务,持续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配合推进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街道办事处财政体制,科学划分区、街道办事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调动各街道培植税源的积极性,激发街道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出台《中共老城区委 老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绩效与预算深度融合,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强化结果应用。三是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实现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预算的编制、执行、核算等环节进行整合,用信息化手段对单位收支实行全流程监控,促进财政监督、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全面深度融合。四是严格落实直达资金管理及监控要求,实行封闭运行,确保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直接惠企利民,全年到位支出17714.4万元,支出进度达到中央下达资金的96.2%。
4.防范化解财政重大风险。一是加强“三保”预算审核,优化“三保”资金拨付顺序,不断加强动态监测和库款调度,重点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和运转等支出,有效防范“三保”支付风险。二是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多措并举筹措资金,灵活运用预算安排、再融资债券等多种方式,按期完成政府债券刚性兑付工作,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有序消化存量。三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社会稳定。在土地出让收入锐减的情况下,投入34681万元用于全区重点项目征迁补偿安置,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同时,大力支持区属国有公司发展,化解公司资金困境。四是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强化库款运行动态监控,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从严控制财政暂付款规模,财政库款保障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财政资金运行风险有效防范。
当前,我区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财源基础薄弱,收入结构不优,抗风险能力不强。经济发展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加、疫情冲击和减税降费政策性减收影响,持续增收任务艰巨;“保三保”、重大项目建设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促发展财力有限;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有待深化,部分预算单位对项目预算绩效认识参差不齐,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充分。针对这些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情况
2023年区级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党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各项任务,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保证社会大局稳定。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态势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7%,高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一个百分点。
(一)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按照增幅7%预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448万元,加上级各项补助及提前告知收入19847万元,加上年结转6628万元,扣除预计上解支出8000万元。全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为11192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为44万元,全部为上级提前下达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加上上年结转991万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035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726万元,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72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区不涉及此项预算。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23年1月31日,区级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9万元,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项目支出19669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征迁补偿和安置、国有公司注册资本金及重点民生保障。
(二)2023年主要支出政策
2023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障基本支出的同时,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发挥各项财政政策作用和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
1.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创新引领,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训,加速创新成果转化落地,做优做强产业支撑;强力推进精准招商,大力引进一批引领性、突破性、标志性强的龙头项目,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深化“三清两建”专项行动;积极推行“三变改革”,带动更多群众增收致富;抓好乡村运营,加快智慧农耕、水口文旅运营、翠云谷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等项目建设,持续促进农旅融合、文旅融合、体旅融合。
3.倡导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实施“双碳战略”,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推进全域绿化工作。
4.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重点民生实事,加快道北区域医疗资源规划布局,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提高教育供给质量,加快完成市属高中外迁建设;发展养老产业,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5.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制定科学合理的债务偿还计划,足额列入年度预算,及时偿还债务本息,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密切监测国库资金保障情况,精细测算并差异化调度资金,切实保障“三保”支出需求。
(三)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2023年,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923万元,重点安排以下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55万元。主要用于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事务支出。
2.国防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党管武装制度,聚力支持国防军队建设,支持做好国防动员等工作。
3.教育支出15976万元。主要用于加大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
4.科学技术支出584万元。主要用于推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奖补支持,大力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
5.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790万元。主要用于发挥自身优势,突出特色发展,强抓文旅文创产业发展新“风口”,全力打造沉浸式文旅目的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16万元。主要用于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重点扶持困难群体就业;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落实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继续支持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军人及家庭权益。
7.卫生健康支出9885万元。主要用于加大基层医疗卫生补助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8.城乡社区支出14901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及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河渠治理和环卫项目投入。
9.农林水支出625万元。主要用于认真落实财政惠农补贴政策,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10.住房保障支出10956万元。主要用于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力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方面。
12.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400万元。主要用于扎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照债务偿还计划及时偿还债务本息。
13.预备费等其他方面支出2302万元。
三、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严格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增强政府预算收支完整性,加强部门和单位各项收支管理,提升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提升绩效目标和指标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加快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确保减税降费及时落实到位
精心组织实施减税降费,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政策宣传,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税费支持政策,根据市场主体等各方面意见和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评估调整完善。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违规涉企收费等举报查处渠道,依法打击偷税骗税,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健全监管制度,更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三)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落地实施,持续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做到精打细算、严控开支、节用为民。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再支出,严控预算追加事项,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加大结余资金收回和结转资金消化力度,统筹安排使用,避免资金沉淀闲置。
(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强化预算约束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支持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落实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预警、督导,严防“三保”资金断链、还本付息逾期及债务舆情等风险事件。
(五)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预算审查监督
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预算收支和资金核算全流程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管能力。落实《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时报告财政重点工作进展,更好配合人大审查监督工作。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保证公共资金、公共财产安全,确保惠企利民政策落实到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