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案)报告
关于宝丰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案)报告
2021年4月19 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杨国旗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宝丰县 2020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 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将财政工作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谋划、部署、推进,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齐心协力,克难攻坚,实现了财政收支持续稳定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一般公共预算。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 15.48 亿元,实际完成 16.20 亿元为预算的 104.66%,增长 13.03%。税收收入完成 12.97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 80.03%。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48 次会议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 31.51 亿元,加上新增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调整为 35.86 亿元,实际完成 35.83 亿元,为调整预算99.93%,下降 3.8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 20 亿元,实际完成 20 亿元,为预算的 100%,增长 10.97%。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48 次会议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 34.18 亿元,加上新增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调整为 34.97 亿元,实际完成 34.75 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38%,增长75.8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未发生收支(四)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0 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 1.43 亿元,实际完成 1.41亿元,为预算的 98.60%。支出预算为 1.01 亿元,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48 次会议批准,支出预算调整为 1.03 亿元,实际完成 1.02 亿元,为调整预算的 9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