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荆州市监利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监利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6日在监利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监利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坚持稳中求进,全面落实上级重大战略部署,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认真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持续改善民生,预算执行情况达到预期。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预计(下同)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147275万元,占预算调整数(以下简称预算)151930万元的96.9%,比上年完成数137578万元增加9697万元,增长7.1%。
收入分级次完成情况:(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200万元,占预算的100.1%,比上年完成数93984万元增加9216万元,增长9.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2000万元,占预算的102.1%,较上年完成数75196万元增加6804万元,增长9.1%;非税收入完成21200万元,占预算的93%,较上年完成数18788万元增加2412万元,增长12.8%。(2)上划中央税收收入完成44075万元,占预算的90.3%,比上年完成数43594万元增加481万元,增长1.1%。
2.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2159万元,具体为: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2794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85686万元,占预算的100%;省下达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列市级专项预算支出372378万元(含上年结转73478万元,下同),占预算的100%;新增债券安排的支出34730万元。
(2)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36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 具有特定用途的 一般性转移支付 | 专项转移支付 |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 842,159 | 469,781 | 339,228 | 33,150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2,543 | 81,127 | 1,116 | 300 |
公共安全支出 | 22,172 | 21,800 | 372 | |
教育支出 | 159,030 | 138,450 | 20,080 | 500 |
科学技术支出 | 863 | 863 |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7,851 | 7,175 | 676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78,643 | 59,930 | 118,713 | |
卫生健康支出 | 50,595 | 18,845 | 29,450 | 2,300 |
节能环保支出 | 25,785 | 11,731 | 13,054 | 1,000 |
城乡社区支出 | 28,205 | 22,841 | 5,064 | 300 |
农林水支出 | 138,311 | 41,903 | 81,408 | 15,000 |
交通运输支出 | 45,646 | 11,351 | 34,295 |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3,151 | 2,008 | 1,143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2,269 | 289 | 980 | 1,000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9,575 | 6,336 | 1,239 | 2,000 |
住房保障支出 | 20,678 | 952 | 9,926 | 9,800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2,353 | 1,500 | 10,853 |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4,189 | 3,015 | 1,174 | |
预备费 | 4,000 | 4,000 | ||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 17,028 | 17,028 | ||
其他支出 | 29,272 | 18,637 | 9,685 | 950 |
3.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总来源为824316万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200万元;
(2)上级转移性收入23776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58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203万元,市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8781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77527万元,补充市县财力转移支付收入30775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27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466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670万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3449万元;
(3)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4730万元;
(4)下达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8900万元;
(5)上年结转73478万元;
(6)省转贷再融资债券(一般债券)收入15798万元;
(7)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450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调入60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调入450万元。
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888334万元,其中:(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2159万元,分别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416万元,对乡镇(管理区)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支出49365万元,省下达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列市级专项预算支出372378万元(含上年结转73478万元);(2)对省体制上解支出及省级财力上划30377万元;(3)偿还债务还本支出15798万元。
收支轧差,支大于收64018万元,比预算调整后的缺口减少2205万元,拟通过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争取上级困难县市的财力补助和三年滚动预算予以平衡。目前,由于财政决算尚未办理,上述数据将会发生变化,待决算办理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87685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收入12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6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4485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758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4348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54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945万元。
2022年监利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执行数 | 占调整 预算的% |
一、污水处理费收入 | 1200 | 1200 | 1250 | 104 |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2000 | 2000 | 763 | 38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150000 | 145700 | 144485 | 99 |
(一)土地出让价款收入 | 137097 | 90000 | 83562 | 93 |
(二)划拨土地收入 | 500 | 500 | 1979 | 396 |
(三)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 -300 | -300 | ||
(四)其他土地出让收入 | 12703 | 55500 | 58944 | 106 |
四、彩票公益金 | 580 | 580 | 758 | 131 |
五、再融资债券收入 | 43484 | 43484 | 43484 | 100 |
六、新增专项债券收入 | 54000 | 54000 | 100 | |
七、上年结转 | 42945 | 42945 | 100 | |
收入合计 | 197264 | 289909 | 287685 | 99 |
2.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8768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448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763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125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758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4348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支出96945万元。
2022年监利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执行数 | 占调整预算的% |
一、城乡社区支出 | 150000 | 145700 | 144485 | 99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150000 | 145700 | 144485 | 99 |
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18573 | 14790 | 12054 | 82 |
2、土地开发支出 | 5000 | 4000 | 3864 | 97 |
3、 城市建设支出 | 15000 | 7800 | 8370 | 107 |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4500 | 2500 | 2165 | 87 |
5、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 | 13080 | 6080 | 7109 | 117 |
6、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 1000 | 2000 | 2184 | 109 |
7、调度公共预算支出 | 60000 | 60000 | 60000 | 100 |
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9500 | 10500 | 10998 | 105 |
9、债务利息及发行费 | 23347 | 38030 | 37741 | 99 |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2000 | 2000 | 763 | 38 |
城市公共设施 | 2000 | 2000 | 763 | 38 |
三、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 1200 | 1200 | 1250 | 104 |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 1200 | 1200 | 1250 | 104 |
四、彩票公益金 | 580 | 580 | 758 | 131 |
五、专项债券还本支出 | 43484 | 43484 | 43484 | 100 |
六、新增专项债券支出 | 54000 | 96945 | 180 | |
七、上年结转支出 | 42945 | |||
支出总计 | 197264 | 289909 | 287685 | 99 |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总体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50万元,其中:市金盾武装押运护卫有限公司上缴利润400万元;丰鑫公司上缴利润50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5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3.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总体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9103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53387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4%;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5716万元,年末累计滚存结余204309万元。
社保基金收支分险种如下: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2659万元,占预算的106%;支出37125万元,占预算的107%;本年收支结余25534万元,滚存结余158574万元(含上解省级委托投资79125万元);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9604万元,占预算的102%;支出79604万元,占预算的102%;本年收支无结余,滚存结余-51531万元(不含“老机保”);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284万元,占预算的108%;支出28121万元,占预算的108%;本年收支结余163万元,滚存结余19938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6915万元,占预算的103%;支出106733万元,占预算的103%;本年收支结余182万元,滚存结余69076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00万元,占预算的78%,主要原因是落实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支出636万元,占预算的135%,主要原因是工伤、死亡等支出超预期;本年收支结余-336万元,滚存结余1446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41万元,占预算的115%,主要原因是缴费标准政策性调整;支出1168万元,占预算的131%,主要原因是落实稳岗返还补贴政策性扩面提标等阶段性政策;本年收支结余173万元,滚存结余6806万元。
监利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调整 预算数 | 执行数 | 占比 | 科目名称 | 调整 预算数 | 执行数 | 占比 |
合 计 | 269134 | 279103 | 104% | 合 计 | 243054 | 253387 | 104%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59124 | 62659 | 106%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34544 | 37125 | 107% |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78034 | 79604 | 102% |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78034 | 79604 | 102%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26173 | 28284 | 108%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25963 | 28121 | 108%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104250 | 106915 | 103%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103148 | 106733 | 103% |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384 | 300 | 78% |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472 | 636 | 135% |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1169 | 1341 | 115% |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893 | 1168 | 131% |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0984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7617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33675万元。我市纳入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2224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14389万元,专项债务307860万元。
2022年我市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8012万元,其中:专项债券54000万元用于赵夏嘉苑项目、城区公共停车场等有一定收益的重点项目建设,一般债券34730万元主要用于民生实事项目及纯公益性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59282万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六)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预算决议情况
一年来,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凝心聚力、直面挑战、主动作为,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2年,面对疫情影响和减税降费带来的增收困难,全市财税部门加强收入组织,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全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加强组织收入。强化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税源的跟踪服务、政策指导,规范税收征管,努力聚财增收。做好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的征管工作,有效防止非税收入流失。二是强化支出管理。完善直达资金工作机制,有序把握支出节奏,分清项目轻重缓急,确保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确保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正常运转。三是加强财政调控能力。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多渠道增强财政调控能力。2022年,我市新增转移支付资金39065万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88730万元。
2、稳经济政策落地显效。一是打好税费优惠“组合拳”。全市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优惠税收收入18283万元,其中留抵退税8303万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6306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优惠减征税收收入2006万元,小微企业新增“六税两费”减征1668万元。二是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受惠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314户,减免金额365万元。三是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累计拨付财政贴息资金413.47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40笔,当年新增贷款金额17157万元,共计带动约2000人实现创业就业。四是全力推进企业帮扶政策落地。落实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4825万元,着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融资担保资金有了新突破,全年融资担保平台在保业务总额61497万元,切实缓解了我市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3、民生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坚持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化民忧,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八成以上,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全市民生支出完成486307万元,同比增长10.9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2%,其中,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92万元,切实做到了强保障兜底线;安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5571万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8673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统筹整合疫情防控资金9567.76万元,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求。
4、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清单制压减市级部门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2690万元。二是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2022年部门预算中编制绩效目标的重点项目16个,覆盖财政资金近3亿元。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采购政策功能,搭建银企对接桥梁,为11家企业申报政府采购融资贷款8160.37万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贵等问题。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344个,评审金额54.99亿元,审定金额49.21亿元,审减金额5.78亿元,平均审减率10.5%,财政评审效率不断提升。五是切实推进直达资金落地。我市直达资金分配24496.02万元,分配率达到100%,支付率为95%,做到了财政资金直达民生、直抵民心。
5、财政风险得到有效化解。一是化解库款“穿底”风险。为缓解财政支付压力,防止库款“穿底”,我们积极争取省级调度资金,从政府性基金中调入土地出让收入平衡公共预算。二是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年安排偿债准备金15798万元、落实再融资债券资金59282万元和筹措市本级资金2043万元,全力保障到期政府债务的还本付息需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较上年50.32亿元下降3.47亿元,下降率6.9%,隐性债务化解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目标。三是化解养老保险收支失衡风险。调增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33500万元,认真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有效确保了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通过持续推进社保基金管理提质增效全面提升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
过去一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各位代表、委员监督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财政刚性支出激增,预算赤字居高不下;统筹整合资金能力不强;绩效评价结果利用率不高;政府债务化解难等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精准施策,在今后工作中一项一项扎实改进,一步一步努力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保障重点支出;实施全要素预算监控,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过紧日子”的各项措施,切实依法理财规范理财;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市与乡镇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切实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部门预算约束机制;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强化项目绩效评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1.2023年财政收入计划
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300万元,比上年预计(下同)完成数103200万元,增长10.8%。其中:税收收入903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82000万元,增长10.1%;非税收入240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1200万元,增长13.2%。
2.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60044万元,其中:
(1)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3568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26392万元增加30472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正常调档晋级和政策性增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预留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列核定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因素导致。按经济用途分类为人员支出16496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330万元、项目支出17157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本年预算数 | 2022年预算数 | 占比(%) |
合计 | 356,864 | 326,392 | 109.3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9,582 | 50,313 | 78.7 |
公共安全支出 | 17,854 | 17,935 | 99.6 |
教育支出 | 120,225 | 125,715 | 95.6 |
科学技术支出 | 1,712 | 863 | 198.4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2,391 | 2,771 | 86.3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3,205 | 22,018 | 287 |
卫生健康支出 | 17,826 | 17,182 | 103.8 |
节能环保支出 | 2,089 | 1,911 | 109.3 |
城乡社区支出 | 12,035 | 12,061 | 99.8 |
农林水支出 | 23,923 | 21,493 | 111.3 |
交通运输支出 | 8,099 | 7,699 | 105.2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3,370 | 1,000 | 337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238 | 287 | 82.9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3,819 | 4,447 | 85.9 |
住房保障支出 | 371 | 409 | 90.7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500 | 1,500 | 100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632 | 1,613 | 101.2 |
预备费 | 4,000 | 4,000 | 100 |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 22,925 | 15,798 | 145.1 |
其他支出 | 10,068 | 17,377 | 57.9 |
(2)对乡镇(管理区)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支出49380万元;
(3)预计省下达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列市级专项预算支出25380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具有特定用途的 一般性转移支付 | 专项转移支付 |
合计 | 253,800 | 234,000 | 19,800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00 | 500 | 300 |
公共安全支出 | 4,107 | 4,107 | |
教育支出 | 10,600 | 10,300 | 300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1,296 | 1,296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7,751 | 67,751 | |
卫生健康支出 | 18,110 | 15,910 | 2,200 |
节能环保支出 | 4,950 | 1,150 | 3,800 |
城乡社区支出 | 900 | 900 | |
农林水支出 | 96,920 | 86,920 | 10,000 |
交通运输支出 | 15,050 | 15,050 |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2,100 | 2,100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700 | 700 |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00 | 400 | |
住房保障支出 | 1,600 | 1,600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5,996 | 15,996 |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800 | 800 | |
其他支出 | 11720 | 11720 |
另外,对市委、市政府向大会报告的若干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拟通过争取上级一般债券资金和整合部分专项资金及政府性基金安排解决。
3.202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资金总来源689930万元,其中:
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300万元;
②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为21589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58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74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0492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72639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000万元,其他转移支付收入6000万元;
③省提前告知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转移支付收入和预计省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3800万元;
④省转贷再融资债券(一般债券)收入35505万元;
⑤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
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435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调入60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调入435万元。
(2)资金运用总计729794万元,其中:
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60044万元,分别为: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56864万元、对乡镇(管理区)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支出49380万元、省下达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列市级专项预算支出253800万元;体制上解及省财力上划34245万元;偿还债务还本支出35505万元。
(3)平衡情况及措施
资金总来源与资金运用轧差,当年支大于收39864万元。收支缺口我们拟通过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争取省财政困难县市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补助、清理回收存量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调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及统筹一般债券资金等予以平衡。
(三)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331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86598万元。其中:
(1)污水处理费收入1700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312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41749万元(历年土地价款回收13063万元、当年土地出让价款128686万元)、划拨土地收入500万元、其他土地出让收入31177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300万元;
(4)彩票公益金收入600万元,其中:福彩公益金400万元、体彩公益金200万元;
(5)再融资债券收入2588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331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86598万元。其中:
(1)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1700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2000万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3076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报批支出20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50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33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0676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000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600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基金支出16100万元;
(4)债务付息支出40050万元,其中:化解隐性债务支出3000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10000万元、债券发行费50万元;
(5)彩票公益金专项支出600万元;
(6)专项债券还本25885万元。
3.平衡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支轧差,收支平衡。
(四)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35万元,其中:湖北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监利分公司股利收入20万元;市金盾武装押运护卫有限公司上缴利润240万元;丰鑫公司上缴利润175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435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3.平衡情况:收支轧差,预算平衡。
(五)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2023年全市社保基金收入预算31052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277762万元增加32761万元(不含上年度失业保险数据),增长12%。具体为: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563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974万元,增长5%。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720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7599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政策性调增。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36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078万元,增长7%。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688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9965万元,增长9%。
(5)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4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45万元,增长48%。增长幅度过大的主要原因是费率政策性调增及落实扩面征缴。
2.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3727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1508万元,增长12%。
3.平衡情况:收支轧差,收大于支26796万元。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2429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8515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51531万元(不含老机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018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6935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142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本年 预算数 | 上年 预计执行数 | 增减额 | 占比 | 科目名称 | 本年 预算数 | 上年 预计执行数 | 增减额 | 占比 |
合 计 | 310523 | 329293 | -18770 | 94% | 合 计 | 283727 | 252219 | 31508 | 112%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65633 | 62659 | 2974 | 105%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39055 | 37125 | 1930 | 1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97203 | 131135 | -33932 | 74%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97203 | 79604 | 17599 | 122%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30362 | 28284 | 2078 | 107%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30117 | 28121 | 1996 | 107%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116880 | 106915 | 9965 | 109%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116603 | 106733 | 9870 | 109% |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445 | 300 | 145 | 148% |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749 | 636 | 113 | 118% |
三、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市本级预算编审部门(单位)共252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61个,所属单位191个。部门预算实施率为100%,并运用系统顺利完成了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经统计,市本级财政供养人员25861人,其中在职人员17848人,离退休人员8013人。
(一)部门预算收入汇总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634895万元(含省提前告知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省预计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列市本级专项预算收支,下同),较上年预算减少64370万元,下降9.2%,减少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由荆州市统筹改列市级收入。具体为:
1.经费拨款(补助)收入356864万元。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111万元。
3.省下达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3800万元。
4.纳入部门预算收入来源的政府性基金收入8275万元。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7883万元。
6.单位自有资金收入5962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汇总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634895万元,所有支出均以项目形式安排,分为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三个类别项目进行汇总。具体为:
1.基本支出192121万元,占总支出的30%。其中:人员类项目支出(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125万元,占总支出的27%,占基本支出的89%;公用类支出20996万元,占总支出的3%,占基本支出的11%。
2.项目支出188974万元,占总支出的30%,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146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87510万元。
3.省下达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列市级专项预算支出253800万元,占总支出的40%。
按支出按功能分类为: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 ||||
小计 | 人员类 支出 | 公用类 支出 | 小计 | 运转类项目支出 |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 |||
合 计 | 634,895 | 192,121 | 171,125 | 20,996 | 188,974 | 1,464 | 187,510 | 253,800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9,383 | 24,539 | 21,672 | 2,867 | 14,044 | 1,157 | 12,887 | 800 |
公共安全支出 | 21,961 | 12,021 | 10,526 | 1,495 | 5,833 | 5,833 | 4,107 | |
教育支出 | 134,286 | 102,551 | 89,589 | 12,962 | 21,135 | 62 | 21,073 | 10,600 |
科学技术支出 | 711 | 511 | 445 | 66 | 200 | 200 |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4,090 | 2,330 | 2,080 | 250 | 464 | 30 | 434 | 1,296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34,317 | 21,986 | 21,533 | 453 | 44,580 | 105 | 44,475 | 67,751 |
卫生健康支出 | 36,097 | 7,042 | 6,679 | 363 | 10,945 | 10,945 | 18,110 | |
节能环保支出 | 7,039 | 809 | 719 | 90 | 1,280 | 1,280 | 4,950 | |
城乡社区支出 | 20,576 | 4,550 | 4,000 | 550 | 15,126 | 110 | 15,016 | 900 |
农林水支出 | 120,873 | 6,334 | 5,537 | 797 | 17,619 | 17,619 | 96,920 | |
交通运输支出 | 21,764 | 4,101 | 3,710 | 391 | 2,613 | 2,613 | 15,050 |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5,470 | 51 | 43 | 8 | 3,319 | 3,319 | 2,100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937 | 237 | 207 | 30 | 700 |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779 | 3,803 | 3,330 | 473 | 576 | 576 | 400 | |
住房保障支出 | 1,971 | 168 | 140 | 28 | 203 | 203 | 1,600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7,496 | 1,500 | 1,500 | 15,996 |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2,432 | 1,088 | 915 | 173 | 544 | 544 | 800 | |
预备费 | 4,000 | 4,000 | 4,000 | |||||
债务付息支出 | 22,925 | 22,925 | 22,925 | |||||
其他支出 | 33,788 | 22,068 | 22,068 | 11,720 | ||||
(三)平衡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634895万元,部门预算支出总计634895万元,收支平衡。
四、认真做好2023年的预算执行工作
2023年是全面开启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市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持续深化财政改革为抓手,积极探索推动财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稳中求进,全力以赴促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稳经济大盘各项措施,持续推进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落地,更好地引导企业预期和增强市场信心,促进“一区四园”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简化政府采购程序、加快政府采购时间、增强政府采购惠及中小企业力度、发挥好政府采购帮扶带动作用、畅通绿色采购通道”等五个方面更好支持和服务市场主体;通过风险补偿、奖励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实荆州高质量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壮大丰利担保基金,着力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把准中省财政资金投向,提前谋划项目,大力争资争项,争取转移支付和债券额度,将我市项目需求匹配纳入中省支持范围。
(二)收支并重,集中财力保重点。加强财政税务部门联动,定期分析研判财税经济形势,注重提高收入质量,努力完成年度既定目标;深入挖掘自身增收潜力,深入挖掘税收增收和资产资源价值,将资源资产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尤其加大工资保障力度,坚决兜牢“三保”底线;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对项目支出实行零基预算制和专项报告制,对除基本民生类外的项目支出进行大规模的压减,节约的资金用于“三保”、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坚持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实施,紧扣政府年度投资计划,不断强化“资金跟着项目走”的保障机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全市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补短板、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
(三)整合资金,多措并举强监管。探索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新机制,进一步激发财政资金效能,整合同类专项资金,集中投入重点项目,确保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实现;打破部门专项局限,寻找专项资金跨部门使用的路径,提高资金支付进度和效率;推进上级专项与本级预算安排的统筹,切实减轻本级预算压力,调整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推进年度预算与预算追加资金的统筹,加大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力度,分类做好资金结转,严格执行结余和结转两年以上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的规定,防止财政资金的“二次沉淀”。推进财政预算项目库建设,把项目预算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把项目库作为预算项目申报和安排的唯一入口,逐步建立全生命周期的项目预算管理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以全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为契机,从国库支付、政府采购、资产配置、投资评审、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各方面实行全要素监管。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流程,紧盯资金流向和发放的全过程,全力保障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
(四)恪守底线,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居安思危,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一是积极向上争取省级调度资金,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合理地保持库款规模,防止国库存款“穿底”风险。二是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限额管理,充分运用政府债务监管平台,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严控债务增量,逐步化解存量;多方筹措资金还本付息,杜绝政府失信风险。三是防范养老保险收支失衡风险。建立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力度,进一步规范收支管理,足额安排本级应负担的缺口补贴资金,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
(五)精准施策,矢力攻坚推改革。一是跟紧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步伐。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统一各级预算管理规范与标准,实现政府预算管理一体化、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全过程管理一体化、预算项目生命周期管理一体化、预算数据管理一体化。二是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聚焦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国有农场改革、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三是细化预算编制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提前安排预算草案编制时间,进一步规范收入预算编制,明确预算收支编制内容,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各项措施,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启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细化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扩大评价范围,重点抓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五是配合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决议,积极向人大报告政府预决算、政策落实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配合做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六是扩大信息公开。依法按时公开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政府债务信息,督促部门落实部门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做好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加强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各位代表,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批准的预算,坚定信心,改革创新,主动作为,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把监利早日建成荆州市域副中心和长江中游创新型中等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及相关情况说明
1.地方财政总收入
地方财政总收入是指一般预算收入范围内的有关收入项目,包括: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当地缴纳的国内增值税中央分享收入、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财政总收入由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划中央税收收入构成。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3.税收收入
指国家依据其政治权利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目前我国共有18个税种,其中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环保税等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4.非税收入
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用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主要由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组成。
5.转移支付
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拨付。现行我国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可由地方作为财力统筹安排使用,旨在促进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用服务的均等化和保障国家出台的重大政策实施;二是专项转移支付,为了实现中央特定政策目标,专款专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指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从国有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以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和其他收入。
7.社保基金预算收入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按险种划分,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等。按收入项目,基金收入又可分为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等。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用服务、公用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质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9.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政府进行反经济周期调节、熨平经济波动的重要工具,也是财政有效履行配置资源、公平分配和稳定经济等职能的重要方法,主要通过税收、补贴、赤字、国债、收入分配和转移支付等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调节。按照不同的政策目标,财政政策可分为积极财政政策、稳健财政政策、适度从紧财政政策和紧缩财政政策。2022年,中央实行的“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财政政策。
10.民生支出
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等支出科目的总和,不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其他支出等支出科目。
11.一般债券
一般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省转贷的一般债券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12.专项债券
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列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13.预算调整
预算调整是指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收支,使原批准的预算发生变更,经法定程序对原决定的收支规模或收支项目所作的变动。监利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2022年度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社保基金收支预算进行了调整。
14.“三保”支出
三保即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要求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要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
15.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省)统筹
2023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全国统筹、失业保险纳入省级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失业保险基金预算不再由地方编报,改由省人大审批下达后,报地方人大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