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荆州市监利市2021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草案)和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市直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监利市2021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草案)和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市直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4月26日在监利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草案)、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市直部门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1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一)2021年财政收入预算调整情况
2021年地方财政总收入为136480万元,较大会批准的137000万元,减少520万元,调减原因是税收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具体为:
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1000万元,与大会批准数持平,其中:税收收入68800万元,与大会批准数持平;非税收入22200万元,与大会批准数持平。
2、上划中央收入45480万元,较大会批准的46000万元,减少520万元。
(二)2021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汇总情况
2021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细化方案见附件,细化后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318548万元,较年初预算315924万元增加2624万元,比上年预算283896万元增加34652万元,增长12.21%。
1.按支出经济分类
(1)人员经费172834万元,比上年预算152353万元增加20481万元,增长13.44%,主要是提高了公务员及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含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补贴标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物业补贴及预留一项奖励性工资项目等因素。
(2)日常公用经费20082万元,比上年预算16522万元增加3560万元,增长21.55%,主要是根据“三保”要求安排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和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调标的因素。
(3)项目经费125632万元,比上年预算115021万元增加10611万元,增长9.23%,主要是民生政策调标、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补贴、公安禁毒社工专项经费、地方政府性债券应付利息,以及土地专项收入计提对应安排的相关支出等。
2.按支出功能分类为: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 年初预算数 | 预算调整数 | 备注 |
合 计 | 315924 | 318548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9954 | 36279 | |
公共安全支出 | 17061 | 17974 | |
教育支出 | 123921 | 121736 | |
科学技术支出 | 1780 | 1489 |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2663 | 2735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5666 | 25534 | |
卫生健康支出 | 17492 | 17425 | |
节能环保支出 | 2600 | 1600 | |
城乡社区支出 | 10264 | 9839 | |
农林水支出 | 18384 | 18551 | |
交通运输支出 | 6573 | 6454 |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2836 | 1832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313 | 300 |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524 | 4487 | |
住房保障支出 | 805 | 840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576 | 1684 |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410 | 1392 | |
债务付息支出 | 18120 | 18120 | |
预备费 | 4000 | 4000 | |
其他支出 | 25982 | 26277 |
3.对比上年增减变化情况
增加因素为39435万元,减少因素为4783万元,净增加34652万元。
单位:万元
增加因素 | 金额 | 减少因素 | 金额 |
合 计 | 39435 | 合计 | 4783 |
基本支出小计: | 24041 |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 | 110 |
——工资福利支出 | 20355 | 突发公卫事件应急调控金 | 67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126 | 企业发展扶持专项 | 1121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560 | 税务部门保障经费(调整结构) | 3485 |
项目支出小计: | 15394 | ||
——民生政策调标(共8项) | 1029 | ||
——“机事保”收支缺口财政补贴 | 5896 | ||
——公安执法、禁毒社工专项经费 | 259 | ||
——公安、司法、教育转移支付调增 | 259 | ||
——城区生活垃圾焚烧经费 | 330 | ||
——市长热线、国安委、对台专项 | 109 | ||
——关工委、老促会、群团组织专项 | 35 | ||
——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 | 107 | ||
——援外、馆藏、宗教、讲坛等经费 | 27 | ||
——慢性病鉴定、预防近视、资助等 | 43 | ||
——地方政府债券还息 | 3000 | ||
——土地收入计提相应安排支出 | 4300 |
4.一般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省提前告知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预计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0796万元相应列市级专项预算支出。支出按功能分类: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 金 额 | 备注 |
合 计 | 350796 |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00 | |
教育支出 | 12400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3100 | |
卫生健康支出 | 69400 | |
节能环保支出 | 1000 | |
城乡社区支出 | 2300 | |
农林水支出 | 87000 | |
交通运输支出 | 29000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500 |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3000 | |
住房保障支出 | 21000 |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7796 | |
其他支出 | 3000 |
(三)2021年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1.平衡总来源741067万元,其中: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1000万元;
(2)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2833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397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7711万元,市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0739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70544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270万元,教育财政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439万元;
(3)省提前告知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转移支付收入和预计省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0796万元;
(4)省转贷再融资债券(一般债券)收入35505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
(6)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35万元,其中:从土地基金预算收入中调入25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调入435万元。
2.资金运用总计774031万元。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8548万元,省提前告知具有特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预计省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支出350796万元,按财政体制对乡镇(农场)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支出46284万元,体制上解及省财力上划22898万元,偿还债务还本支出35505万元。
3.平衡情况
资金总来源与资金运用扎差支大于收32964万元,比大会批准数29116万元增加3848万元,拟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调入土地基金收入以及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予以平衡。
(四)2021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有关情况的说明
1.2021年1月8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2021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会后,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及我市市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我们调整了市本级2021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2.人大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部分重点项目支出,部分项目已在相关项目支出中安排,不足部分和尚未安排的部分,拟通过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统筹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解决,后期再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3.两项社保基金本级配套资金46824万元没有纳入预算。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当年收支缺口27259万元,预算只安排5896万元,还有21363万元未作安排。二是企业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对收支缺口按3:7的比例分担,即省7、市县3,本级财政应按30%配套25461万元。
4.债券还本需增加支出7000万元。今年,我省债券发行政策发生重大改变,一是对以前发行的再融资债券到期后不再申请再融资债券;二是对2015年以后发行的到期专项债券不再安排再融资债券偿还,即从今年起专项到期债券需借款项目单位偿还。预计今年本级财政需增加置换债券还本支出7000万元。
5.平衡预算的打算。一是强化收入的征管。紧盯人大确定的收入目标不动摇,落实2021年财政收入考核目标清单。对税收收入,市税务部门要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对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强化执收主体单位任务意识,对有执收执罚职能的部门、单位实行收入目标与单位当年绩效挂钩。同时,实现土地基金收入的有序入库,确保6.5亿元的土地收入补充本级财力。二是严格控制支出。严格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除“三保”和疫情防控需要外,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树立过“苦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日常公用支出压减20%,项目支出中除民生项目外压减20%。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统筹。进一步向内挖潜,全面推进“大类间打通”,凡是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做到应统尽统、应整尽整,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财政保障。统筹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缓解筹融资压力,腾出更多资金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的实施。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积极争取市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收入;积极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
二、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市直部门共实现部门预算收入386918万元(含上年其他结转210万元,下同),占年初预算312260万元的124%。其中:
1.财政预算拨款36500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9%;
2.非税收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452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
3.事业收入及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77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4%;
4.上级部门补助收入58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8%;
5.其他收入1102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6%。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额386649万元,占预算数的124%。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72096万元,占预算数的103%,较预算增加4266万元,主要是解决了对部分单位奖励性工资补差及部分单位离退休人员遗留问题1982万元,解决人社、民政、交通、环保系统等单位提高财政保障标准而增加的部门人员支出2284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888万元,占预算数的100%。
3.项目经费支出190665万元,占预算数的1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52万元。增加的主要因素为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0年地方政府性债券资金40822万元,洪湖退垸还湖还湿专项10000万元,政府投资评审支出847万元,公安系统场所建设1145万元,民生政策配套支出1929万元,新冠疫情及疫后服务业建设等支出3659万元,创建卫生城市和城市维护支出3079万元,教育系统学校建设3061万元,企业发展及扶持资金3807万元,野生动物养殖户补偿金1192万元,以及其他项目等支出611万元。
4.上缴上级支出年初预算数29万元未实现。
(三)部门预算平衡情况
部门预算总来源为386918万元,本年预算总支出为386649万元。收支扎差,部门预算结余269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2021年市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2021年预算编制的口径和要求
1.部门预算编报的范围
(1)行政单位:全部收支列入部门预算;
(2)事业单位:除开展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收支外,其他的收支全部列入部门预算。
2.编制的口径及要求
(1)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教育收费)、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两部分。
①人员经费预算
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市人社局批复标准;公务员及比照公务员管理的预算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单位上年职工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标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单位所签用工合同或相关政策据实预算;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补助支出(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职工福利费等)按新的缴费(计提)基数或比例据实安排;其他四项改革性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和物业补贴),按相关文件规定据实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按市“公务用车改革办”明确的范围和标准编列;奖励性补贴,按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等部门考核评定的获奖项目、范围、对象、等级标准作预留安排,其中对于行政机关及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按单位在职人员4项、离退休人员2项获得奖励性项目预留奖励工资经费。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津贴补贴按市人社局批复标准据实预算;离退休人员活动费按相关政策安排。
②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口径
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由单项定额标准和单位编制数计算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总额组成;“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在上年预算的基础上只减不增,其中公务接待费要严格实行限额管理,按不超过单位公务费支出2%的标准在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中单列;一般性支出(含“三公经费”)对比上年预算压减20%以上。
③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求
项目支出实行“零基预算”和项目库管理。项目库项目实行分类申报、分类管理,具体分为:运行维护类、经济发展类、公共服务类、购置类和政府购买服务类5大类。所有项目须按《监利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监财绩发〔2016〕38号)和部门预算综合评审专班的相关要求申报,并填写完整的项目申报文本。
(二)2021年市直部门预算汇总情况
2021年纳入市本级预算编审部门(单位)为206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61个,所属单位145个,部门预算实施率为100%。
1.收入汇总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为34342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1169万元,增长10%,具体为: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18548万元。
(2)非税收入专户安排的资金3855万元。
(3)纳入部门预算收入来源的政府性基金收入218万元。
(4)事业收入及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493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521万元。
(6)其他收入14794万元。
2.支出汇总情况
2021年市直部门预算总支出343429万元(不含省提前告知具有特定用途的转移支付收入和省预计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列市本级专项预算支出,下同)。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2944万元,占总支出的62%。其中:人员支出(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551万元,占总支出的55%,占基本支出的88%;日常公用支出25393万元,占总支出的7%,占基本支出的12%。
(2)项目支出130485万元,占总支出的38%。
按支出按功能分类为: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 | 金额 | 其中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343429 | 212944 | 130485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6279 | 26444 | 9835 |
公共安全支出 | 18290 | 12247 | 6043 |
教育支出 | 129710 | 123647 | 6063 |
科学技术支出 | 1489 | 122 | 1367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047 | 2673 | 374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5534 | 5393 | 20141 |
卫生健康支出 | 21790 | 12627 | 9163 |
节能环保支出 | 2057 | 1257 | 800 |
城乡社区支出 | 12475 | 6711 | 5764 |
农林水支出 | 22842 | 8068 | 14774 |
交通运输支出 | 7292 | 4335 | 2957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2741 | 487 | 2254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300 | 300 |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7270 | 7163 | 107 |
住房保障支出 | 840 | 665 | 175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1684 | 139 | 1545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1392 | 666 | 726 |
预备费 | 4000 | 4000 | |
债务付息支出 | 18120 | 18120 | |
其他支出 | 26277 | 26277 | |
3.平衡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343429万元,部门预算支出总计343429万元,收支平衡。
(三)认真做好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和管理工作
1.调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重点保障重大战略、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树立过“苦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市直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一律压减20%,项目支出中除民生项目外一律压减20%,对“三公”经费按2020年实际发生数压减5%,除“三保”和疫情防控需要外,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加强三年支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引和约束作用, 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按照年度规划实施任务量分年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增强财政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2.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 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政府性基金结余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通过财政专户下达的补助资金两年未使用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对连续两年未执行的政府专项,予以取消;对绩效评价不高的项目,压减预算额度;取消部门预算一次性项目结转。对预算单位用各种资金性质编制的基本支出、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年底一律不予结转。预算单位工资专户结余资金视同预算指标结余,收回统筹使用;超过两年的单位其他实有账户(不含基建账户)结转结余资金,收回统筹使用;对预算单位项目完成、工程支付终结后的基建账户结余资金收回统筹使用。
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保障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实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不符合立项条件或执行绩效较差的经常性项目取消立项;对连续三个年度预算执行不力、结余结转规模较大或比例较高的部门,适当扣减2021年项目支出规模。
4.夯实部门预算管理基础。建立健全资产配置管理体系,提高新增资产配置编报的科学性,做好新增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等的衔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完整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机制。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推进财政“大数据”应用,完善财务管理“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5.积极主动支持各方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的政策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严肃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办法。强化部门预算公开主体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持续提升部门预算的透明度,确保公开的预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
2021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细化方案
1.基本原则
落实地方“三保”主体责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坚持“厉行节约、收支平衡、保障重点、严格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
2.具体要求
保障行政机关(一级预算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适当提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供给标准;项目经费仅限于上级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据实安排的重大民生保障配套项目,严格控制其他一般性项目。
3.支出范围
所有市直行政机关(含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公益一类和二类单位。
4.编制口径
(1)人员经费预算的口径与标准
人员经费预算安排的对象是指上述纳入财政供养范围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内部退养人员、离休人员。人员经费预算包括在职在岗人员的基本工资,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管理的规范性津补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特种岗位人员特殊岗位津贴,政策性改革补贴,公务员系列在职人员一次性奖金(执行绩效工资的人员不享受一次性奖金),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津补贴(生活补贴)和离休人员护理费。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①市直行政机关单位及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和离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具体为:基本工资、津补贴、基本离休费按人社局批复的标准据实安排。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按上年12月份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安排。特殊岗位津贴(含警衔津贴、公安外勤人员执勤补助),享受对象为在专职机关工作的在岗人员。非专职机关从事特岗工作的人员财政不安排特岗津贴。此外,按单位在职人员4项、离退休人员2项的标准预留奖励工资经费(由档案工资和改革性补贴组成),凭当年获奖文件据实结算。
②教育系统的人员经费
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和高中学校在职教师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市人社局批复据实全额安排(含特殊教育学校、少儿体校、市直机关幼儿园比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预算口径安排)。
教育其他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部分、教龄津贴和特级教师津贴)和绩效工资财政据实安排(人年均/19183元)。
所有在职教师(含省编教师)的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按照人年平6180元标准安排预算,离退休教师的医疗保险缴费按照人年平1080元标准。另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离退休教师按人年平40元标准安排大病统筹保险。
③其他事业单位:其中纳入财政供养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据实安排;原纳入财政供养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含市直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基本工资据实安排;新纳入财政供养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继续按在编在岗人员人年平2万元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④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列入财政预算的范围为市直行政机关单位及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的遗属对象,凭市人社局批复一年一核定,补贴标准为人月平309元。
⑤住房公积金只安排市直行政机关单位及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按单位财政供养在职人员人年平11500元标准安排,对比上年人平标准增加1000元。
⑥其他四项改革性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和物业补贴),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安排的范围为行政机关及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⑦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缴费,对市直行政机关单位及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人员按人年平6180元标准安排,对比上年人平标准增加1125元。
⑧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的政策要求,对市直预算单位(含所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16%的部分由财政安排。职业年金单位缴费8%部分,对市直行政机关单位及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采取预留方式,现暂作挂帐处理,待单位发生“虚转实”情形下再由财政据实结算,同时不再安排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退休费。
(2)日常公用经费安排的口径与标准
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定额的分档和标准编列。按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和职能分为五档:一档为公安、纪委、审计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2.7万元;二档为四大家领导机关, 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2.3万元;三档为四部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2万元;四档为一般行政单位及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构改革合署办公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1.45万元;五档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1.16万元。对人数在20人以下的一级预算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其公用经费定额可在对应标准上再往上靠一档(向上一档为增加0.2系数)。其他事业单位继续维持上年口径不安排公用经费。
②根据我市公务用车改革情况,对保留有公务用车的行政机关公务用车每辆每年按4.5万元计算公务用车经费;取消公务用车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按“公务用车改革办”等部门明确的范围和标准编列到日常公用经费的“其他交通费”中。
③公安、司法公用经费由公共财政预算全额保障,依据中央、省、市分级负担的精神和省确定的最低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实行收支脱钩,所需装备款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中统筹考虑据实安排。
④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政策安排。
⑤高中学校公用经费按在校学生人年平500元安排,对比上年人平标准增加200元。
⑥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活动费
离休人员人年平1500元,正、副市级退休干部人年平600元。交通费正、副市级及地市级行政离休人员人月平30-50元,一般离休人员每月20元。特需费人年平350-500元。
退休干部活动费:正、副科级人年平350元,一般干部人年平250元;管理费人年平10元;福利费人年平30元。
(3)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一般分为工程建设类、购买服务类、其他特定专项类等。
项目支出的安排要严格按照“零基预算”的要求对上年度所有项目经费进行认真清理,对预算单位的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定。所有项目必须按《监利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监财绩发〔2016〕38号)和部门预算综合评审专班的相关要求申报,填报完整的项目申报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