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黄冈市英山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英山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31日在英山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 财 政 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以“五抓五建”发展战略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6025万元,为调整预算(英山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101.11%,分项目情况为: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81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05%,其中:
税收收入完成375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03%,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03%(还原留抵退税因素,可比口径完成43108万元,税收占比为73.5%);
非税收入完成153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46%。
2.转移性收入完成4332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65%,其中:
返还性收入74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83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50%;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24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23%;
上年结余结转收入921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调入资金420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7.08%;
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062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支出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60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1%,分项目情况为: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735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16%,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2%;
公共安全支出137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70%;
教育支出612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61%;
科学技术支出12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2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3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7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1.21%;
卫生健康支出264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62%;
节能环保支出142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41%;
城乡社区支出3622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50.38%;
农林水支出827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0.26%;
交通运输支出3637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3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6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1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6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6.70%;
金融支出3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9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43%;
住房保障支出40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5.3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0.32%;
债务付息支出78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2.转移性支出702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3.24%。
3.债务还本支出1837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6025万元,支出486025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79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9.88%,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1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6.97%;主要是受疫情和经济下行等因素的影响,预期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入不能在本年度实现入库;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1.64%;
污水处理费收入62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55.75%;
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6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1%;
转移性收入506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2%,其中: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751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07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1100万元。
——支出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9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9.88%,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7.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8.50%;
城乡社区支出437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2.2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289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51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34万元;
农林水支出6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429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95%,其中: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11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813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37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转移性支出74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0.97%;
债务还本支出441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7970万元,支出10797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5572万元,为预算的50.06%(主要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自2021年起由国家统筹不再由地方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2022年7月起上划到市级),其中: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865万元,为预算的201.16%;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6442万元,为预算的109.92%;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24万元,为预算的99.5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81万元,为预算的97.7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660万元,为预算的78.81%;
——支出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0875万元,为预算的47.79%,其中: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40万元,为预算的227.98%;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0022万元,为预算的78.05%;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40万元,为预算的24.2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337万元,为预算的97.7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7836万元,为预算的91.30%;
——收支平衡情况
当年结余: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5572万元,支出60875万元,当年结余4697万元。
滚存结余:上年累计滚存结余47651万元,2022年末累计滚存结余5234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收入情况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9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40.20%,其中:利润收入10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9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85万元。
——支出情况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9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40.20%,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8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2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42万元、调出资金2716万元、年终结余结转1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07万元,支出490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省政府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40975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7736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32382万元。截至2022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38682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54441万元、专项债务132382万元。债务余额均在债务限额之内,我县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聚焦强保障,夯实高质量发展底盘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进一步压实财政收入征管责任,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财政收入分析和研判,依法强化收入征管力度,确保税收收入序时入库、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8亿元,按可比口径,为年初预算的100%;本级国土收入完成5.5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0.40%。二是积极向上争资争项。把握国家宏观政策靠前发力窗口期,抢抓乡村振兴、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等重大政策机遇,聚焦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等领域,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全年到位转移支付资金25.83亿元、债券资金8.17亿元,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三是全面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强化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管理,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收回两年以上(2019年及以前年度)上级专项资金和一年以上(2020年及以前年度)本级项目资金1.68亿元,并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三保”兜底政策落实进行统筹安排。
(二)聚焦促发展,加大减负纾困力度
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落实留抵退税等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持续释放税制改革红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年减免各类税费1.89亿元。二是有效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推出信贷风险金补偿贷款等创新金融产品,发放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3.29亿元和“白名单”企业贷款1.23亿元,减免当期担保费300万元,有效缓解疫情期间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注入市再担保集团资本金1200万元,增强融资担保能力。三是加大纾困助企力度。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拨付支持批零住餐业恢复性发展专项资金、交运物流业专项资金等助企纾困资金3678万元。提振消费活力,稳定市场预期,拨付惠购湖北、惠游湖北、惠动湖北等湖北消费券县级配套资金233万元。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共为258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539万元。四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功能。通过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份额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缩减政府采购支付时间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持续推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扩面增量,全年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4645万元。积极落实消费扶贫精神,通过扶贫832平台销售农副产品近700万元。
(三)聚焦保民生,兜牢重点领域支出
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三保”运行常态化监测机制,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库款保障,着力兜牢“三保”支出,以政府的“紧日子”保障人民群众的“稳日子”“好日子”。全年民生支出27.6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3.2%。二是助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43亿元,推进农业产业配套设施、美丽乡村、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和农民增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安排村级补助资金5700万元,同比翻一番。开展粮食企业财务检查,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88万元,保障全县粮食安全。三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额落实教育补助政策,投入7380万元支持第一中学迁建等重点教育工程,提高义务教育退休教师待遇保障水平,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校园专职保安经费,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1000元。四是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投入资金1.51亿元支持县域医疗机构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和县疾病预防应急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中医院二期、人民医院诊疗分中心等公共卫生补短板工程得到扎实推进。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人均标准提高到84元,严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资金40%到乡村卫生室的要求。大力保障防疫资金第一时间落实,拨付本级疫情防控资金3017万元,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的后盾。五是夯实社会保障基础。落实就业专项资金2617万元,统筹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救助、孤儿救助、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补助资金1.34亿元,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后顾之忧。落实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投入专项资金575万元支持22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整体维修。
(四)聚焦提绩效,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一是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将全县242家预算单位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全面推行零基预算,规范预算执行,开展一体化会计核算。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73个一级部门和1223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部编报支出绩效目标,实现部门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对73家一级部门和116个重点项目21.34亿元财政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委托第三方对两个部门的整体支出和6个重点民生项目支出进行了再评价。三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通知》(英财债发〔2022〕2号),争取再融资债券1.36亿元,使用本级财政资金偿付债务本息和手续费2.09亿元,化解隐性债务近1.3亿元,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四是提升财政投资评审与政府采购质效。全年完成投资评审项目227个,项目送审总金额13.16亿元,审减资金1.95亿元,综合审减率达14.85%。政府采购备案项目401个,采购金额19.88亿元,节约资金1.81亿元,节约率为9.1%。五是规范国有资产资源监管。有序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向纵深发展,抓牢抓实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管。六是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年下达财政直达资金11.42亿元,支付直达资金10.42亿元,支付率91.3%。对衔接资金开展全方位动态监控,被省对县衔接资金绩效考评为“A”级等次。牵头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开展财政资金、财政账户、国有资产、会计行业和村级“三资”监管,进一步严肃财经秩序,严明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虽然2022年全县财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期财政管理和运行中依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县域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增长空间有限,财政步入紧运行新常态;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预算平衡难度越来越大;县级可用财力不足,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有待进一步提升,“三保”压力有增无减;少数单位绩效意识不强,部分项目推进进度偏慢,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们的建议,加强研判,细化举措,强化管理,推进改革,积极稳妥地加以改进。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奋力谱写英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之年。努力完成2023年各项目标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综合研判2023年全县财政经济形势,虽然走进了新的疫情防控阶段、面临着新的战略机遇和新的政策窗口期,但稳增长的基础支撑还不稳固,县域经济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财政收支平衡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对此,我们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抢抓机遇、务实创新,科学合理安排2023年预算,更好地统筹财政资金保障全县重点工作,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抓五建”发展战略和“七个新英山”发展目标,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政府资源统筹调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可持续性,确保财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英山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二)2023年预算收支初步安排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结合我县实际,对2023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提出如下建议: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初步安排486003万元,与2022年完成数基本持平,分项目情况为: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342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9.93%,其中:
税收收入46557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24.10%,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3.50%;
非税收入16785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9.69%。
(2)转移性收入422661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2.43%,其中:
返还性收入7498万元,与2022年完成数持平;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1152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12.47%;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70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26.95%;
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5439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39.86%;
调入资金67165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59.72%,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0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10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27065万元;
债务转贷收入77707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91.30%。
——支出预算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初步安排486003万元,与2022年完成数基本持平,分项目情况为: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213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6.51%,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5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21.80%;
公共安全支出10575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23.16%;
教育支出61247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0.08%;
科学技术支出1449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6.5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122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31.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52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36.06%;
卫生健康支出33639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27.29%;
节能环保支出11227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21.27%;
城乡社区支出19655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45.74%;
农林水支出9528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5.21%;
交通运输支出36546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0.46%;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309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1.21%;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2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62.39%;
金融支出34万元,与2022年完成数持平;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23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55.96%;
住房保障支出9032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23.1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3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6.8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9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44.94%;
预备费支出5500万元;
其他支出1000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9562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21.64%;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248.84%。
(2)转移性支出16797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76.10%。
(3)债务还本支出45993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50.25%。
——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6003万元,支出48600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预算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初步安排131803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22.07%,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000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9.39%;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52%;
污水处理费收入65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4.33%;
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301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229.66%;
转移性收入78052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54.01%,其中:转移支付收入46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477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7975万元。
——支出预算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收入对应安排,初步预算支出131803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22.07%,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93.7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9.63%;
城乡社区支出19948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54.4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840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894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650万元;
其他支出41583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3.10%,其中: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0433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15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5734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51.81%;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66.67%;
调出资金3000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450.39%;
债务还本支出28457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545.14%。
——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803万元,支出131803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收入预算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初步安排79014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20.50%,其中: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56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12.6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7102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4.01%;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15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4.0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553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20.6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2388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29.79%;
——支出预算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初步安排6822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2.07%,其中: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85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下降35.23%;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1385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3.60%;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79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57.9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783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1.7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2388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2.03%;
——收支平衡情况
当年结余: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9014万元,支出68220万元,当年结余10794万元。
滚存结余:上年累计滚存结余52348万元,2023年末预计滚存结余63142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预算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初步安排11501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34.38%,其中:产权转让收入1500万元、利润收入10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万元。
——支出预算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初步安排11501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134.38%,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401万元、调出资金1010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501万元,支出1150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培植壮大财源,积极推动财政增收
一是加强税源建设。当好服务企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持续为企业降本减负,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更好更快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运用政府担保、贴息、奖补等方式,支持工业、建筑业、文旅康养产业和茶叶、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吸引更多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项目落地,涵养新税源。二是加大争资力度。认真做好新发展阶段下积极财政政策研判,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沟通,强化项目主管部门联动,积极组织项目策划申报,努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资金,扶持重点项目建设,培育新增长点。三是做好收入征管。主动会同收入征管部门,加强财经形势和税源结构研判,挖掘增收潜力,推进税费智能化征管方式,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强化国资收入的征收管理,加大闲置资产的处置力度。
(二)严控支出关口,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一是压实“三保”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确保“三保”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压实部门主体责任,督促部门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确保“三保”不出任何问题。二是严格预算约束。落实好长期过“紧日子”“苦日子”的要求,强化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审核,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控制新增项目支出,坚决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坚决杜绝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和改变用途支出的违规现象。三是强化资源统筹。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将各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对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安排支出。定期清理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三)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支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乡村振兴先行区和示范区建设,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二是继续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支持公办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和薄弱学校改造建设,支持第一中学、毕昇实验小学、思源小学等重点工程项目,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落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救济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财政政策,提高县级医院诊疗专业化水平,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问题。五是服务美丽英山建设。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美丽县城建设,努力打造舒适便捷的人居环境,让城乡居民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四)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规范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和控制规则,打造“数字财政”,实现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自动化。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继续深化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和直达资金监控机制,强化财政资金支出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监督。三是进一步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健全政府合法举债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对除有预算资金安排和在限额内举债融资外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四是主动接受各级监督。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重点项目资金以及财政政策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认真落实各级巡视、审计整改要求。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法治建设,加强队伍管理,不断推进全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为全面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2023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全县财税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以更务实的作风、更开阔的思路、更有力的举措,努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英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1、财政“四本预算”
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府公共预算安排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3、“六稳”、“六保”
“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六保”:指的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4、“三公”经费
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民生支出
指财政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科目的总和,不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资源勘探工业信息、金融、其他支出等支出科目。
6、调入资金
是为了平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从预算外资金结余调入预算的资金,以及按规定从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7、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8、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是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依据全国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构建的,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管理等业务系统为核心、集中化部署为手段、大数据应用为途径、财政云平台为支撑的现代财政信息化体系。通过“业务规范+技术控制”的方式,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形成财政业务顺向衔接、逆向反馈的“闭环”,实现财政资金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动态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