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恩施州利川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利川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7日在利川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利川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利川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主要目标,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服务民生保障,落实惠企惠民政策,积极应对收支压力,防范财政运行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2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预计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95661万元,为调整预算(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简称“预算”)的101.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000万元,为预算的98.3%;转移性收入678661万元,为预算的101.8%。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81000万元,为预算的95.3%;非税收入完成36000万元,为预算的105.9%。
转移性收入中:返还性收入19428万元,为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25792万元,为预算的102.8%;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040万元,为预算的100.3%;债务转贷收入65515万元,为预算的100%;调入资金3500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97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80907万元。
(2)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14672万元,为预算的90.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382万元,为预算的90.1%;上解支出27155万元,为预算的100%;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6135万元,为预算的100%。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59万元,为预算的99.6%;
国防支出576万元,为预算的100.5%;
公共安全支出17983万元,为预算的101.6%;
教育支出157595万元,为预算的97.9%;
科学技术支出5292万元,为预算的107.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438万元,为预算的97.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836万元,为预算的81.6%;
卫生健康支出58302万元,为预算的97.1%;
节能环保支出19271万元,为预算的64.2%;
城乡社区支出18043万元,为预算的73.9%;
农林水支出97613万元,为预算的82%;
交通运输支出40273万元,为预算的103.9%;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40万元,为预算的18.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51万元,为预算的67.6%;
金融支出3646万元,为预算的1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012万元,为预算的99.6%;
住房保障支出22852万元,为预算的94.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12万元,为预算的63.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62万元,为预算的97.1%;
其他支出328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13289万元;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8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收付实现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8098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预计全市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35627万元,为预算的101.1%。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1145万元,为预算的103.4%;转移性收入224482万元,为预算的100%。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5000万元[预计完成100000万元,根据《省委农办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农组办发〔2022〕11号)文件精神,需提取收入的5%并调入到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农业农村],为预算的9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5万元,为预算的166.8%;污水处理费收入2682万元,为预算的178.8%;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458万元。
转移性收入中: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3670万元,为预算的100%;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78603万元,为预算的100%;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2209万元。
(2)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预计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42466万元,为预算的73.0%。其中,地方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93094万元,为预算的68.3%,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被征地农民、棚户区改造、彩票公益金等;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9372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9316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预计全市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089万元,为预算的100.1%。其中,本级收入5001万元,为预算的100%;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6万元,为预算的109.1%;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2万元。
(2)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预计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5053万元,为预算的99.4%。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52万元,为预算的61.2%;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001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3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预计全市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7425万元,为预算的99.4%。其中,保险费收入67546万元,为预算的101.5%;财政补贴收入46874万元,为预算的95.2%;转移收入1053万元,为预算的120.5%;利息收入1101万元,为预算的80.8%;委托投资收益682万元;其他收入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万元,为预算的89.9%。
(2)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预计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2216万元,为预算的103%。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0426万元,为预算的104.3%;其他支出1166万元,为预算的58.3%;转移支出535万元,为预算的57.5%;上解上级支出89万元,为预算的100%。
(3)收支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5209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37207万元。
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在办理决算期间和上级财政未正式结算前,收支数据会有所变动和调整,待决算完成和省、州正式批复后,将据实调整,并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753174万元,为省核定限额805930万元的93.5%。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2343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29738万元。
2022年,省财政厅转贷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7378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9380万元,专项债券144400万元;转贷发行再融资债券7033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6135万元,专项债券34203万元。
(三)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2年,市人民政府和各预算部门认真落实市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和审查意见,不断强化政策落实和预算约束,加强统筹财政资源,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着力保障民生需求。
1.聚焦资源统筹,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全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始终把促进财政增收作为第一要务来抓,积极培植财源,狠抓收入征管,努力向上争取资金,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是千方百计狠抓收入。明确收入目标责任,加强收入预测分析,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强化征管措施,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000万元,同比增长8.2%。二是积极主动争取资金。全市各部门和乡镇积极编制储备项目,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全力争取各方面的资金投入与支持,全年争取25个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到位资金25047万元、一般转移支付和其他资金281179万元、新增债券资金173780万元。三是依法依规强化统筹。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清理回收部门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2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978万元,全力保障“三保”支出。
2.聚焦民生保障,办好惠企利民实事。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民生,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集中财力兜牢“三保”底线,大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年“三保支出”465066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4%;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4652万元,用于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二是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并落实教师工资待遇、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年共安排教育经费157595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2%。三是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全力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年共投入卫生健康支出58302万元,其中疫情防控支出4549万元。四是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各项惠企纾困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稳住经济增长提供支撑,全年退税、缓税、减免税费等共计31058万元;减免155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租金406万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消费扶贫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全年开展采购活动的预算单位308家,累计采购农副产品15510万元;落实普惠金融财政贴息政策,累计拨付贴息资金958万元。
3.聚焦预算改革,提高财政工作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切实提高财政工作质效。一是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迈入正轨,今年新增非税模块并上线运行,实现了非税征管、票据管理、预算管理的操作平台一体化,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流程进一步优化完善,实现了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流向明确、来源清晰、账目可查。二是大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为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全面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预算编制管理、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管理、预算绩效管理、预决算公开、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债券管理等七个方面的有关事项。三是不断提升直达资金质效。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支出台账,紧盯直达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全市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的资金共250330万元,资金分配下达率100%,拨付率85%。四是着力把好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关。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全年完成评审项目84个,涉及金额111833万元,审减金额13867万元,综合审减率12.4%。五是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决战决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市场化转型,切实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初步构建形成以利川市全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主体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以利川红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利川振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的“管委会+平台”产业发展集团公司、以利川市民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为主体的功能保障类公司。
4.聚焦资金绩效,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管理体系要求,全面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着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将绩效目标管理融入预算编制各个环节,发挥绩效目标的先导性作用,2022年全面开展预算目标编制申报工作,纳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80个,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率达到100%,对24个单位的29个项目开展预算绩效重点评价和再评价,评价金额163889万元。二是防范债务风险。足额偿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97399万元,其中向上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70338万元、本级资金27061万元,同时积极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到期贷款降息展期,有效避开偿债高峰,缓解偿债压力。
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政府债务保持在限额以内,财政预算实现收支平衡。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财政运行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受疫情影响,国家持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涉及中央、省重大政策和重点民生等方面的财政刚性支出居高不下,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增大;二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上级加大政府债券发行力度,还本付息任务加重,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依然艰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上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努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州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收入预算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计划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为793135万元,同比下降0.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700万元,同比增长10%;转移性收入664435万元,同比下降2.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93700万元,同比增长15.7%;非税收入35000万元,同比下降2.8%。
转移性收入中:返还性收入19428万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39978万元,同比增长3.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040万元,与上年持平;调入资金95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80989万元。
(2)支出安排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为793135万元,同比增长1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8624万元,同比增长16.5%;上解上级支出2727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235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的主要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19万元,同比下降2.8%;
国防支出309万元,同比下降46.3%;
公共安全支出19408万元,同比增长7.9%;
教育支出176429万元,同比增长12%;
科学技术支出3724万元,同比下降29.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94万元,同比增长5.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441万元,同比增长32.7%;
卫生健康支出73471万元,同比增长26%;
节能环保支出24990万元,同比增长29.7%;
城乡社区支出35385万元,同比增长96.1%;
农林水支出114488万元,同比增长17.3%;
交通运输支出23115万元,同比下降42.6%;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85,同比增长396.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39万元,同比下降12.1%;
金融支出26万元,同比下降99.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157万元,同比下降30.8%;
住房保障支出34130万元,同比增长49.3%;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128万元,同比增长271.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580万元,同比增长1.6%;
预备费7800万元;
其他支出100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13746万元;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0万元。
以上部分支出下降原因主要是按照预算编制口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不纳入年初预算编制,以及部分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无法准确预计,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根据省财政厅转贷政府债券金额和下达转移支付收入金额,据实编制调整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3)平衡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计划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计划为233161万元,同比下降30.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000万元,同比增长36.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00万元,同比下降20%;污水处理费收入2000万元,同比下降25.4%;上年结余(结转)收入93161万元。
(2)支出安排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计划为233161万元,同比下降3.8%。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9700万元,同比下降17.3%;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461万元。
(3)平衡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计划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计划为25036万元,同比增长392%。其中,利润收入500万元;资产处置和产权转让收入245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6万元。
(2)支出安排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计划为25036万元,同比增长395.5%。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万元;调出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5000万元。
(3)平衡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计划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93329万元,同比下降20.5%。其中,保险费收入43505万元,同比下降35.6%;财政补贴收入47127万元,同比增长0.5%;转移性收入1209万元,同比增长14.8%;利息收入455万元,同比下降58.7%;委托投资利益1033万元,同比增长51.5%。
(2)支出安排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为83276万元,同比下降18.5%。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2769万元,同比下降17.6%;转移性支出507万元,同比下降5.2%。
(3)平衡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0053万元,因省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州级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划历年结余资金5102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96238万元。
三、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财政工作坚持“保障重点、统筹资源、规范支出、硬化约束、强化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政策导向,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践行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一)强化工作措施,以更足的干劲抓好财政收入。深入研判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向,科学合理确定收入预期,围绕“收入目标”和“收入质量”两个重点,强化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继续向上争取资金。一是坚持综合治税、依法征管。强化征管部门责任,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监控,开展税源调查和非税收入专项清查,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各项收入按时足额征收到位,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的目标。二是积极培植财源。坚持把财源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安排产业发展及财源建设资金9000万元,全方位支持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持续放大政策叠加效应,推动大项目签约和落地,培植骨干财源,厚植增收基础。三是全力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调动各部门积极性,明确争取资金的目标计划,认真把握中央、省、州资金重点政策导向,加大与上级对口部门衔接的力度,以见缝插针的精神、切实有效的途径推进资金争取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立足稳字当头,以更大的力度保障改善民生。全市上下将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足额编列“三保”预算,严防“三保”风险。二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财政对“三农”投入结构,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本级安排17300万元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保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和文化体育等各项民生支出,加快民生项目资金拨付,确保民生资金早投入、人民群众早受益。
(三)发挥财政职能,以更实的措施稳住经济大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国家、省、州稳经济政策措施,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工作部署。一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推动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惠及市场主体,缓解市场主体的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加大地方政府债券争取力度。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库建设,以“9+2”领域项目为重点,谋划储备2023年债券项目163个,资金需求941389万元。三是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推进新型政银担合作,落实“四补机制”,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四是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精准高效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面推行稳岗补贴“免申即享”经办服务模式。
(四)坚持依法理财,以更高的标准提升管理水平。坚持以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管理效能和资金绩效为关键,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严格预算编制,实施零基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结合财力状况、预算执行以及绩效评价情况,综合协调预算平衡。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继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积极推动绩效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模块上线运行。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坚持量力而行,严把支出关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非急需和非刚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一般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5%。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闲置资产的统筹利用处置,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推动“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全面规范采购行为,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拓宽重点评价范围。六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坚决杜绝违规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消化存量债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确保全市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各位代表,我市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勇挑重担、凝心聚力、创新实干,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附注:
有关财政收支预算项目说明
一、政府预算:是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按照现代财政管理的基本要求,以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取得的政府性收入,都应纳入政府预算体系进行管理,并按照各自功能和定位,科学设置政府预算的组成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的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六、财政收入:是政府为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需要而筹集的货币资金。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形式,也是政府履行职能的财力保障。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七、财政总收入:是指全地域内财政收入的总额。包括上划中央、省、州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以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之和。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1)税收收入。国内增值税的50%、改征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的40%)、个人所得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个人所得税的4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其他税收收入。(2)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九、转移性收入:指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债务转贷收入。
十、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体制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结算补助收入、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固定数额补助收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各类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十一、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专款”。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1)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援助其他地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预备费、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等。(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机关资本性支出二(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反映对事业单位的经常性补助支出)、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资本性补助支出)、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对企业资本性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反映政府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反映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间和不同性质预算间的转移性支出)、预备费及预留(反映预备费及预留)、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十四、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政府性债务包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以及一些其他相关债务。
十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专用基金。基金的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
十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政府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基本框架是“一个体系、两个直达”。即: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政府收入直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各项政府支出直达最终收款人。
十七、权责发生制:是指以取得收取款项的权利或支付款项的义务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会计核算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十八、收付实现制:是指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的会计核算基础。凡在当期实际收到的现金收入和支出,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支出;凡是不属于当期的现金收入和支出,均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