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恩施州咸丰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丰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5日在咸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杨凤琼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书面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1至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国内外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的严峻复杂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统一部署,聚焦“五个咸丰”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发展至上的总基调,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总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高效运用积极财政政策,沉着应对经济持续下行、政策性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主动适应经济领域新特点、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促发展、推改革、惠民生的职能作用,狠抓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财政管理规范高效,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因尚未到年度扎账时间,本次会议只报告2022年1-11月预算执行情况,数据与年度决算数据存在差距,年终具体执行情况将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总收入42086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2.11%,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86.38%。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6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1.32%,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81.32%。
(2)转移性收入38209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1.05%,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86.93%。其中:返还性收入604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424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0.59%,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86.97%;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323万元,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106.86%;上年结余收入100308万元,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100%;债务转贷收入34617万元,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106.36%;调入资金18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0.66%,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0.6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373万元,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100%。
2.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公共财政总支出29330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2.07%,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60.2%。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11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2.94%,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60.87%。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61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0.48%,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62.4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86万元;国防支出19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756万元;教育支出5691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1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29万元;农林水支出670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32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7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91万元;金融支出1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3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1万元;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2376万元;其他支出30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63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5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支出7498万元,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31.5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万元;教育支出344万元;科学技术1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60万元;农林水支出442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9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1019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4918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83%;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87.82%。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7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5.45%,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25.4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43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67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28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万元。
(2)转移性收入128438万元,第一次预算调整的145.37%。其中: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1872万元,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104.82%;上年结余收入16432万元,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100%;债务转贷收入110134万元,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157.03%。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067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8.02%,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71.04%。
(1)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375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40.72%,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85.64%。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964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37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4万元、其他支出31661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979万元,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35.3%。
(3)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934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总财力为79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3059万元的108.8%。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90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579万元。
(1)上年结余35232 万元,比年初预算31661万元增加3571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2021年决算口径,省级下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计入基金结余。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40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3826万元。
(2)本年基金收入44256万元(其中:保费收入20059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2940万元、转移收入622万元、利息收入329万元、委托投资收益273万元、其他收入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1398万元的106.9%。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50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75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核定绩效进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保费收入相应增加;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上级补助及本级配套资金相应增加。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8563万元的103.43%。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061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26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支出相应提高。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期末结余为39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4496万元的114.81%。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2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3631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万元,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102.78%,其中:当年上级补助收入1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万元,为第一次预算调整的27.78%。
1-11月,全县财税部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影响,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稳步推进财税各项工作,有效发挥财税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紧盯年度收入目标,切实提高财政收入水平。坚持一切以经济工作为中心,把财政增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税收第一的理念,建立健全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健全机制。建立激励机制,修订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将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按比例分成,纳入乡镇财政体制财力结算,增强乡镇协税护税积极性。二是强化收入征管。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加大征管力度和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做好征收服务,1-11月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834万元(可比口径);加强政府性基金收入组织力度,在房地产市场持续降温的大环境下,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20748万元。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高效助推实体经济发展。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性”的要求,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充分利用政策机遇,全力争取政策支持。把握“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等政策红利,大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中省投资金,扩大有效投资,助推高质量发展,2022年共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33623万元、争取中省投资金10166万元,充分发挥有效拉动作用。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制度性、阶段性、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1-11月累计为19527户纳税人减免税费37572万元,其中为143户纳税人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8807万元,为332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231万元。三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系统联动。以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缓解企业资金难题,为45家企业兑现免申即享补助资金716万元;为31家企业兑现民贸民品贷款贴息648万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1-11月新增在保余额18820万元,为598户企业及个人等市场主体融资增信,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强化资源统筹配置,坚决落实重大战略部署。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实保障重大战略部署落实落地。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力度,切实提高财政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投入,1-11月共统筹财政涉农资金3.48亿元用于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等“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高效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坚持绿色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11月共统筹财政资金486万元用于河长制经费,投入2891万元加快建设城乡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及运行管护,兑付退耕还林资金1492万元。三是落实扩大内需战略。投入767万元用于支持以展促销、文旅宣传、消费券等提振消费措施,拉动经济发展。
(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三保”需求。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三保”支出,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一是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非必需、非刚性支出,将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2022年年初编制预算时各单位经费类项目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压减9%左右,基本做到了能压尽压、能减尽减、集中财力保“三保”支出。二是科学调度资金。坚持三保在库款调度中的优先地位,严格执行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资金保障顺序,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精准调度财政资金,对预算单位支出计划实行月初申报月底清零,每月月初收集支出需求,根据国库库款情况和支出的紧急程度,安排支出计划,对困难群众救助、人员工资等到人到户的资金及时下达支出计划,对工程类项目支出按工程实施进度下达支出计划,用活用好财政库款,保障预算执行。1-11月共投入教育、卫生健康、社保、乡村振兴等民生支出242742万元,占公共财政总支出82.76%,民生保障水平稳中有进。
(五)推进财政系统改革,加快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坚持用改革的手段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和堵点,加快构建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预算管理一体化取得新突破。2022年首次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成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批复工作,在全省率先上线非税收缴模块和政府采购模块,为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的进一步完善作出重大贡献。二是绩效评价取得新进展。通过引入中介服务机构对4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0012.42万元,首次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财政资金94400万元。三是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2022年卓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增设了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工作部,内部机构设置更加健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11月底累计在保余额19620万元,融资担保业务风险防控有力,融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四是投资评审取得新成就。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严格遵循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职业原则,规范项目管理,以节约财政资金为目标。累计完成评审工程项目(400万元以上的)41个,送审金额为109444万元,审定金额为104015万元,共核减金额为5428万元,核减率为4.95%。五是资产管理取得新成绩。全面启动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清理清查工作,累计清查不动产2256宗,其中闲置资产290宗。
(六)树立安全发展观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固树立正确发展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长期不懈抓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债务限额管理,截至11月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370966万元,省核定限额395023万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范围内;及时足额兑付债务本息,1-11月共兑付政府债务本息24134万元;对标隐性债务年度化债计划,1-11月共化解存量隐性债务8888万元,超额完成年度化解任务。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个咸丰”建设,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培植财源,打牢财政增收基础;坚持“三保”优先的原则编制2023年预算。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继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狠抓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五个咸丰”建设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影响财政收支的主要因素,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为:
(一)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48055万元,比上年增长10.2%。其中:税收收入36041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的75%;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014万元。
2.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2023年,公共财政总支出33876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712万元。即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36万元;国防支出25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579万元;教育支出7284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49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1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04万元;农林水支出5068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85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8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2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0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03万元;预备费3500万元;其他支出19418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及离休补贴13017万元、预留人员支出4568万元、项目工作经费12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276万元;债务发行费用用支出30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12170万元。
(3)转移性支出15881万元,即上解上级支出15881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338763万元。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055万元。
(2)转移性收入29070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0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3675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4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032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收入6020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380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88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980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52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103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4367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84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6072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6310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61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007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6840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768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16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379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067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8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4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00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1200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30万元);调入资金3160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384万元。
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338763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80123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75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7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78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9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848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5966万元。其中:
(1)2023年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5236万元。
一是城乡社区支出37974万元,包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6000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0699万元(城市建设支出2038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779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50万元、县城区路灯电费240万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资金14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安排的支出785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90万元;
二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7150万元;
三是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12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9125万元。
(3)转移性支出316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31605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财力85966万元,即当年征收政府性基金8012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843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5966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83486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39604万元,本年基金收入43882万元。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493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为3294,本年基金收入30199万元(其中13000万元需本级配套)。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993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36310万元,本年基金收入13683万元(其中1589万元需本级配套)。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301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30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704万元。
3.社保基金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047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为18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为4028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此项无预算。
三、2023年财政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综合施策保平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一切以经济工作为中心,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保持财政平稳运行。一是狠抓财源建设。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全面做好助企纾困各项工作,稳固现有财源;结合产业升级、结构调整、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全力培植新兴领域财源;聚焦项目建设,立足242国道、351国道、463国道、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及专项债券的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二是加强收入征管。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参与的税费征收保障体系,积极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全面落实乡镇协税护税激励性机制;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做好纳税服务指导,确保市场主体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税费,加强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妥善制定土地收储出让计划,做好已储备土地的挂牌出让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对历年土地出让金欠款进行清收,力争全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7.5亿元以上。四是打通预算壁垒。切实做好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衔接工作,将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五是严格盘活存量。持续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及项目结余资金,对财政存量资金和项目结余资金严格按照要求予以盘活。六是坚持向上发力。认真研究上级政策走向,增强政策机遇把握能力,持续向上发力,千方百计争取中、省项目投资和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增长。争取中省项目资金3亿元以上,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亿元以上。
(二)强化管理优结构。一是硬化预算约束。充分发挥预算龙头作用,严格执行预算,坚决做到先预算、后支出,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各部门在预算执行中除应急救灾等不可预见支出外,一律不追加预算。二是坚持“紧日子”。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标准,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对应由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变相增加编外人员预算,大力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只减不增”,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数原则上不超过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持续推进政府过“紧日子”。三是加强库款管理。精准调度库款,继续推行资金计划月初申报、月末清零,在资金调度上,坚决执行统一研究统一调度,保障库款运行安全平稳;严格暂付款项管理,加大清理消化力度,提高库款保障能力。四是坚持“三保”优先。强化底线思维,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在预算安排和资金调度上的“双优先”地位,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三保”保障标准体系,实现“三保”管理标准化。
(三)持续改革提质效。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预算全过程管理水平,将“三保”预算编制及执行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高“三保”监测能力。二是强化预算统筹管理。树立全县预算管理“一盘棋”,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化“零钱”为“整钱”,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在不改变资金原使用方向的基础上,切实加大上级转移支付统筹使用规模。三是打破支出僵化格局。推行“零基预算”,严格按照全县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相关要求及实际资金需求安排预算支出,不再与以前年度预算安排情况挂钩,全面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把钱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完善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加快投资评审进度,使管理范围内的项目评审率达到100%,强化对投资评审中介服务机构的考核,引导中介服务机构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及人员素质,确保评审的效率与报告的质量。五是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凡属财政投入的项目和领域均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做到单位自评全覆盖,财政重点评价比例持续提高,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六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探索建立公物仓,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以及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
(四)科学监控防风险。树立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对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一是科学运用监测指标。科学运用负债率、债务率对政府债务风险的预警作用,加强对政府债务风险的日常监控。二是严格限额管理。严格在省核定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债务,通过申请省人民政府代为发行政府债券举债融资,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坚持专项债券用于收益能够覆盖本息的公益性项目,合理确定专项债券期限,坚持专项债券与项目期限相匹配,防止政府债务无序增长。三是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化解存量、遏制增量的管理要求,按照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和计划,积极消化存量隐性债务,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隐性债务的产生。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不懈推进全县财政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五个咸丰”建设贡献财政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