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恩施州咸丰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丰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9日在咸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书面报告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统一部署,聚焦“五个咸丰”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发展至上的总基调,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总要求,沉着应对经济持续下行、政策性减税降费、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主动适应经济领域新特点、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促发展、推改革、惠民生的职能作用,狠抓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801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8.33%,为第三次调整预算的100.06%。
2.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公共财政总支出46577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5.41%,为第三次调整预算的100%。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51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1.1%,为第三次调整预算的100%。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30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64.54%,为第三次调整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96万元,主要是党委及政府相关部门运行经费21093万元;国防支出16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399万元,主要是公安运行经费5761万元;教育支出65578万元,主要是小学教育22260万元、初中教育13418万元、高中教育5175万元、中等职业教育388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484万元,主要是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2853万元,机构运行支出21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67万元,主要是文化运行及产业发展1104万元、文物保护910万元、电视台运行经费1532万元、群众文化7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48万元,主要是人社及民政系统运行经费1410万元、企业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7087万元、低保补助11720万元、抚恤支出3857万元、就业补助56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27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653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经费1261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992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2833万元、乡镇卫生院支出3767万元、公立医院1867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补助18799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4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876万元,主要是污染防治1166万元、天然林保护1127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39万元,退耕还林还草5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08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2008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2056万元;农林水支出98465万元,主要是农业农村支出15388万元、林业和草原支出7648万元、水利支出5608万元、扶贫支出4111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9657万元,主要是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建设支出2307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91万元,主要是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500万元、新冠肺炎疫情增支补助7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2万元,主要是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支出107万元、2020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05万元、2020年中央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273万元;金融支出33万元,主要是人行及银保监工作经费23万元、2019年在资本市场挂牌企业补助资金1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79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1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36万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777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955万元,主要是应急物资储备647万元、其他粮油事务支出505万元;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2867万元,主要是应急管理事务支出371万元、消防事务495万元、自然灾害防治及救灾恢复重建支出316万元;其他支出3912万元,主要是国投公司注册资本金31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12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8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821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7.03%,为第三次调整预算的1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改革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调整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万元,主要是基层财政监管能力建设资金20万元、县级档案馆建设以奖代补100万元、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专项补助经费34万元、全省涉台专项资金25万元、基层共青团工作经费23万元、全省政协系统补助经费20万元;国防支出4万元,即征兵工作经费4万元;教育支出1210万元,主要是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资金101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即省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3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7万元,主要是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基建10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万元,主要是社会兜底工程中央基建投资4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6万元,主要是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11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12万元,主要是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540万元、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用于稳定就业资金439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306万元;农林水支出11473万元,主要是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644万元、省预算内基建投资(新城片区丁寨防洪排涝工程)1200万元、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农村安全饮水)1000万元、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550万元、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护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900万元、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800万元、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891万元、森林草原培育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37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91万元,主要是2020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2020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9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0万元,即2020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70万元;金融支出5万元,即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优惠贷款财政贴息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万元,即人工增雨防雹资金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88万元,即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648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4万元,主要是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奖补资金3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56万元,主要是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490万元、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中央基建投资236万元、省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20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31161万元。
(3)上解支出10078万元。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万元。
3.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46577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5.41%,比第三次调整预算增加18万元。
(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801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8.33%,为第三次调整预算的100.06%。
(2)转移性收入43775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47.91%,为第三次调整预算的100%。其中:①返还性收入6044万元;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5615万元。具体为体制补助收入14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988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收入5619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7477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16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464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306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840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2635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996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1167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7131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601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965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7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6676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4757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112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0637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2789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54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6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1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31万元;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269万元;④调入资金16949万元;⑤债务转贷收入48455万元;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426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465776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431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8.23%,比第三次调整预算增加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38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832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8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1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904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0.3%,为第三次调整预算的100%。
(1)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51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5.94%,为第三次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684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65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用支出19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17546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4459万元、其他支出2877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116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00万元,其他支出2600万元。
(4)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975万元。
(5)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5783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总财力9043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0.3%,比第三次调整预算增加9万元。其中:2020年当年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收入54311万元;转移性收入361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54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575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0423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1-12月,社会保险基金总财力为22391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16%,为第三次调整预算的100%。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131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08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6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83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2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705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084万元;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1万元。
(1)上年结余收入为10535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479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61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0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508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54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959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431万元;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251万元。
(2)本年基金收入11856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84%,为第三次调整预算的100%。(其中:保费收入5310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52784万元<含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预存款转为基金3343万元>、转移收入11275万元<含企业养老保险上级调剂金9377万元、失业保险上级调剂金33万元>、利息收入136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51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46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75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8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4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653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12月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为11327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5.54%,为第三次调整预算的100%。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86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08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52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62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11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464万元;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1-12月社会保险基金期末滚存结余为11064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为4544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为零;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为31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为1631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为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为1794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为27620万元;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为170万元。
过去的一年,全县财税部门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及经济下行的影响,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管理,稳步推进财政各项工作,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多措并举抓收入,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加强税收征管。坚持支持与管理并重,惠民惠企与加强税收征管并行,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申报、自觉纳税,虽然受疫情影响税收收入总量下降,但财政收入的质量持续上升。二是进一步挖掘土地财源潜力,努力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2020年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54311万元。三是深挖国有资产资源潜力,积极盘活、处置低效闲置国有资源(资产),变“存量”为“增量”,实现国有资产收益2143万元。四是支持化解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税费2128万元。五是全力以赴向上争取,全县各部门紧盯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锲而不舍跑州赴汉,积极对接省、州争取资金政策倾斜,2020年累计争取转移支付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上级补助资金35.32亿元,同比增长10.24%。五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1166万元。
(二)尽力而为保民生,推动民生见实效。坚持刚性需求为先,民生保障为本,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民生需求,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基本支出保障有序,按时足额兑现干部职工工资,均衡拨付运转经费,确保了各级各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保障有力。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2020年压减一般性支出8953万元,用于“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三保支出。二是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共投入疫情防控经费30354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是巩固精准扶贫成果,做好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衔接,统筹整合财政资金56998万元用于“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全县共投入教育、卫生健康、社保、扶贫等民生支出380476万元,占财政总支出89.9%,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三)勇于创新推改革,财政发展动力持续增强。始终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中的问题,消除痛点、打通堵点、攻克难点。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范围,2020年对农业产业扶贫基地“以奖代补”、棚户区改造、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等3大类2.18亿元财政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二是全面启动投资评审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投资额超过400万元以上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2020年共受理预算评审的建设工程项目33个,涉及财政投资总额约58281万元,审减财政投资约5300.58万元,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三是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由县财政和国投公司共同注资1亿元,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咸丰县卓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持和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
(四)倾力服务优环境,实体经济发展更有活力。坚持需求导向,用实打实的措施优化财政营商环境,让企业“引进来”“留得住”。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切实为企业“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全面释放改革红利,累计为748户纳税人减免税收25671万元,为508家企业减收养老保险2886万元,为514家企业减收失业保险148万元,享受免减政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324宗,减免租金567万元。二是积极有效为企业纾困解难,充分运用“过桥资金”“助保贷”“楚农贷”“政银保”“州农担”等平台,发放“过桥资金”7628万元,提供担保贷款11928万元,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约300万元,有效缓解企业发展流动资金不足。三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要求,成功实现代理记账机构许可“网上办”,且“最多跑一次”。四是全面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推进全县电商平台“一张网”,营造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环境。
(五)持之以恒守底线,债务风险安全可控。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控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极积化解隐性债务,按时偿还政府债务本息,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2020年省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21.39亿元,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1.23亿元,在省下达的债务限额内,我县政府隐性债务率为绿色等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个咸丰”建设,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培植财源,打牢财政增收基础;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压减一般支出”的原则编制2021年预算。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继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狠抓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五个咸丰”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影响财政收支的主要因素,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为:
(一)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2021年,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42566万元,比上年增长51.92%。其中:税收收入32642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的76.6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9924万元。
2.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2021年,公共财政总支出35540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518万元。
2021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86万元;国防支出15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185万元;教育支出4888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3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89万元;农林水支出5184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30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13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5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4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62万元;预备费2000万元;其他支出45953万元,主要包括:项目工作经费1000万元、不可预见支出1500万元、预留人员增支3745万元、预留五项奖3926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28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用支出30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9384万元。
(3)转移性支出12503万元,即上解上级支出。
3.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
2021年,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355405万元。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566万元。
(2)转移性收入31283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0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3584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4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766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收入4565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59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67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135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46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9128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4744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86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0413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1884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82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6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815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9544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750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8428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84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6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9万元);调入资金4882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384万元。
2021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355405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009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00900万元。其中:
(1)2021年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0800万元。
一是城乡社区支出58615万元,包括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65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35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7715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65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828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6467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600万元、栅户区改造支出309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90万元、隧道检测维修60万元、城区桥梁检测维修120万元、县城区路灯电费260万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资金14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0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00万元;
二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163万元;
三是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2万元。
(2)转移性支出40100万元,即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401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总财力100900万元,即当年征收政府性基金10090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00900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2021年度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财力22444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110643万元,本年基金收入113798万元。
(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217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45445万元,本年基金收入29772万元。
(2)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194万元,其中:本年基金收入28194万元。
(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978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3156万元,本年基金收入822万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60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16312万元,本年基金收入12289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787万元,其中:本年基金收入1787万元。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收入47543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17940万元,本年基金收入29603万元。
(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95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27620万元,本年基金收入11331万元。
(8)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70万元。
2.2021年度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11701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73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19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78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86万元,城乡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86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093万元,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6万元。
3.收支相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2021年末滚存结余112740万元。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为4048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为零,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为36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为1882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为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为1888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为30858万元,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为94万元。
三、2021年财政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突出财源建设,夯实财政基础。认真落实减税降费等一揽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产业发展。严格执行“产业发展十条”“个转企小进规激励”等政策措施,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借力东西部协作、招商引资,推动市场主体培优扶强。做实做强县投融资平台,依法合规推进项目融资,特别是推动县国投公司转型发展。加大土地收储出让力度,有序经营城市,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亿元以上。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各行政事业单位主体职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市场化手段,最大限度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进一步加强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的动态监控,切实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确保税收高质量均衡入库。认真研究对接上级资金及投资政策,激励部门加大政策和资金争取力度,以《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契机,抢抓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重大机遇,以重大项目为载体推动地方发展。坚持向上争取支持和向内组织收入并重,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努力做大财政收入总量。
(二)突出民生保障,推动共享发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牢“三保”底线、突出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大力压减一般支出”的原则,编制预算,将更多的财力用于改善民生,确保全县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到80%以上。科学统筹财力,不断加大教育、就业、卫生健康、养老、社会救助等社会事业投入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对符合统筹政策的资金必须应整尽整,在“用”上严格把关,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来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三)优化支出结构,守牢“三保”底线。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非必需、非刚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将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二是严格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中除应急救灾支出外,一般不追加预算,凡是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开工建设。
(四)突出绩效管理,提升支出绩效。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合理调度财政资金,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全面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算执行“双监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大力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严格执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制度。
(五)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及限额管理。在政府债务限额内,积极申报新增政府债券和置换债券资金,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推动项目建设,缓解财政压力。二是坚决削减存量隐性债务。坚持“谁借谁还”的原则,按照中央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精神和具体化解方案,积极消化存量隐性债务。三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大财政约束力度,进一步完善地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本级财力承受力的项目。尽量不出台或少出台影响到县级财政平衡的支出政策,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隐性债务的产生。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不懈推进全县财政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五个咸丰”建设贡献财政智慧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