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神农架林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神农架林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31日在林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神农架林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神农架林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会议精神,按照林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应对疫情反复、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及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等多重因素造成的财政收支矛盾,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着力推进稳增长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努力实现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提质增效,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在面临较多困难的情况下基本实现预期目标和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预计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48943万元(预计数,下同),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完成5285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2.9%,同比增长1.2%,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可比增长6.1%。转移性收入[2]19609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8%,同比增长12.8%。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850万元,其中:
(1)税收收入完成388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4.0%,同比增长14.2%,税收占比73.4%。主体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12024万元,同比增长3.3%;企业所得税6600万元,同比增长45.2%;个人所得税1172万元,同比增长62.3%;资源税9075万元,同比增长53.3%;环保税3674万元,同比下降23.3%。
(2)非税收入完成1405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下降22.9%。其中:专项收入1474万元,同比增长0.2%;行政事业性收费2252万元,同比下降43.7%;罚没收入981万元,同比下降33.7%;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327万元,同比下降34.0%;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041万元,同比增长642.2%;捐赠收入875万元,同比增长5.7%;其他收入1100万元,同比下降25.4%。
2.转移性收入196093万元,其中:
(1)返还性收入257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主要是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计算的上级税收返还收入。
(2)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3942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主要是中央、省财政对我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133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收入6478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924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469万元;固定补助收入2807万元。
(3)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收入6556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3.0%,主要是省财政通过结算办理方式补助我区专项用于交通、农业、林业、扶贫、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532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4.1%,主要是中央、省财政补助我区专项用于科技、文化旅游、住房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转移支付收入。
(5)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511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主要是省财政对林区2021年财政结算形成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
(6)调入资金[4]850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主要是从政府性基金、单位偿还的债券本息资金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
(7)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957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其中:新增债券转贷收入7169万元,再融资债券[5]转贷收入12408万元。

预计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21529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60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2.6%,同比增长14.3%;上解支出1027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3.7%;债务还本支出1241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606万元按功能支出科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76万元,同比增长10.5%,主要用于保障全区党政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兑现2021至2022年机关在职人员绩效奖金。
2.国防支出400万元,同比增长175.9%,主要是用于人民武装、人民防空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人防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7627万元,同比增长15.2%,主要用于保障全区公安、司法、消防部门正常运转、办案和信息化建设等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划转国家公园森林公安人员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14958万元,同比增长4.4%,主要是用于全区教育系统正常运转、义务教育免费、幼儿教育免费、义务教育营养餐及教育能力提升等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5826万元,同比下降21.8%,主要是保障科技部门正常运转和支持农业、林业、环保等领域科技研究与开发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涉及农业、林业、环保等领域科技研究与开发支出不得再列科学技术支出,需按文件要求列农业、林业、环保等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00万元,同比增长30.4%,主要是用于保障文化、体育、旅游、融媒体等部门正常运转,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旅游企业贷款风险金及高铁开通旅游宣传营销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61万元,同比增长19.6%,主要是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再就业地方配套、义务兵优待及退伍兵安置、残疾人事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等补助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提标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15996万元,同比下降21.1%,主要是保障了全区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及医疗保险基金等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债券项目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13633万元,同比增长25.6%,主要是用于环境保护部门正常运转、大气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能源节约利用和节能减排等方面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污染防治专项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5793万元,同比下降5.9%,主要是用于城镇管理事业正常运转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42373万元,同比增长17.1%,主要是用于农业、水利等部门正常运转,重点支持了农业转型发展、乡村振兴、农村公益事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林业事业运行及保护、农村“一事一议”补助、村干部工资及村组织运转等,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小水电关停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19105万元,同比增长243.2%,主要用于交通部门正常运转、国省干线公路大修、民航保障及补贴等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中央车购税补助及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83万元,同比增长0.4%,主要用于工业信息监管、国资管理等部门正常运转等方面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98万元,同比增长153.5%,主要用于供销部门正常运转,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及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83万元,同比下降0.5%,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和气象等部门正常运转方面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6924万元,同比下降13.7%,主要是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保障性住房专项预算。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23万元,同比增长6.6%,主要用于应急部门运转及自然灾害救助专项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7万元,同比下降92.7%,主要是用于粮食风险金及粮食政策性配套等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粮食风险基金及粮油储备支出。
19.债务付息支出5450万元,同比增长5.1%,主要用于偿还当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预计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8943万元,总支出21529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2150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超收收入15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预计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60663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29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1.3%,同比增长26.6%;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增长242.0%;上年结余收入5973万元,同比增长388.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5897万元,同比增长60.9%。
预计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59892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999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6.0%,同比增长64.2%;调出资金6500万元,同比增长116.7%;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397万元,同比增长234.9%。
预计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0663万元,总支出5989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7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预计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5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增长17.1%。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75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增长17.1%。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预计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640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9.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239万元,同比增长10.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48万元,同比增长4.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9400万元,同比增长4.8%;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02万元,同比下降41.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390万元,同比增长29.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94万元,同比下降16.3%;上年结余收入28836万元,同比增长23.5%。
预计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183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6.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834万元,同比增长4.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99万元,同比增长248.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888万元,同比下降5.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911万元,同比增长6.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172万元,同比增长20.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230万元,同比增长9.2%。
预计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本年结余573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4575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1、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省核定林区债务限额2593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683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2505万元。截至11月底,全区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42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4081万元,专项债务80121万元,政府债券占比99.8%。当前林区债务余额占省核定我区债务限额的94.2%,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余额均在省核定的限额内。
2、政府债券收支情况。2022年省转贷林区政府债券2116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169万元,项目单位累计支出7169万元,支出进度为100.0%,主要用于“郑万”高铁神农架站联勤联动基础设施、木鱼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阳日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融媒体采编调度指挥中心、大数据基础设施(一期)等项目建设;专项债券14,000万元,项目单位累计支出13386万元,支出进度为95.6%,主要用于松柏镇常青佳苑二期城市棚户区改造、人民医院能力提升建设、松柏客运站、新华客运站、木鱼旅游集散中心等项目建设。
以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为预计数,待省与林区财政结算办理完毕后,上述数据还会有所变动,我们将依法向林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在攻坚克难中助力经济平稳运行。一是强化财税政策引导,优化营商环境。小微企业和制造业六大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是今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头戏,林区财税部门以“退、缓、减、免”四项措施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完成116笔增值税留抵退税,累计退库10149.2万元,其中存量退税额4988.3万元,增量退税额5160.9万元;共办理“六税两费”[7]减免332.8万元;共为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税1060.6万元。失业保险降费234.44万元,工伤保险减征80.75万元,惠及企业432户;二是做好重点领域资金保障,助力释放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统筹资金4000余万,用于松柏至新华沿线环境整治、高铁神农架站联勤联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高铁监控布线,乡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拆迁补偿,旅游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落实,为改善林区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和推动林区旅游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强化资金统筹,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收回各预算单位预算结转结余资金1882万元,统筹用于落实全区“三保”、乡村振兴及林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四是推进商贸经济发展。投放惠民消费券464万元,激活消费潜力,直接拉动消费超6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10放大,保障生产扩容改造(生态酒);五是发挥普惠金融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交通、餐饮、住宿、旅游、个体工商等行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降低担保门槛和简化手续。加快推进新型政银担合作,完善“4321”分险机制,国担基金授信5.8亿,分险40%。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9696万元,新增贷款386笔,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495.8万元。落实旅游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惠及企业8家,兑现资金2593.7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落实“免申即享”政策,全面梳理惠企政策14条,受益企业34家,兑现资金243万元,打通惠企“最后一公里”有效激发企业活力。
办好关键小事民生保障更有温度。林区财政始终坚持民生优先,结合实际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努力织密兜牢民生保障网,民生支出占比达83.5%。一是推进疾病预防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一中心三基地”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布局。统筹预备费15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所需集中隔离点租用改造、预防性消杀、核酸检测设备购置、核酸采样检测,筑牢全民抗疫防线;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统筹资金14958万元,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力保障各教育阶段生均经费,学生资助,教师补助,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三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申请一次性扩岗支持配合做好稳就业创业工作,实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137家,返还资金166.9万元;四是落实耕地地力补贴。通过对耕地地力补贴面积分户抽查核实,确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63305.24亩。落实粮食利费补贴56.7万元,保障区域粮食储备安全。五是保障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拨付各项基金42045万元,发放农村和城镇低保、特困供养2536万元,足额落实养老、医疗、工伤及失业保险政策。为餐饮、零售、旅游、交通等特困行业缓缴社会保险56.2万元,惠及企业22家。
聚焦协同发展支持特色产业持续壮大。一是支持地方畜禽良种保护。支持华中农大动科院家禽课题组、生物技术公司对新华大鸡、新华白羽乌鸡进行全基因组测序,开展新遗传资源审核鉴定;二是支持中蜂遗传资源保护。每年争取专项资金120万元用于中蜂国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三是支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争取专项资金30万元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推进冷水鱼繁育驯化、养殖模式、疫病防控技术攻关;四是开展中药材种质资源保存圃、农业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地、菌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争取。
以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一是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落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金相关办法,落实在职公务员、机关工人绩效奖金6575万元,预下达事业在职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绩效奖金6993万元。集中财力优先保障基本民生、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运转支出,确保“三保”支出不留缺口。大力压减非刚性支出,按照分年实施、分级负担的思路,做好教育、卫生、社保、环保等民生领域薄弱环节保障,有序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用提质增效保障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一是预算制度改革持续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更优化、网络更流畅、功能更完善,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陆续上线会计核算模块、非税缴费模块,实现了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账务处理及决算管理等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形成财政业务顺向衔接、逆向反馈的闭环;二是国企改革圆满收官。聚焦企业发展,整合同业、同质、同类资产增强企业后劲,区属六家国企组建湖北神农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了原“神旅集团”管理权移交,落实组建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工作步入正轨;三是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整治违规涉企收费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省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动态更新收费目录项,新增涉企收费项目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常态化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四是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提升。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全年完成绩效目标编报8241项,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993项;对财政资金进行分类评价管理,以重点民生项目、重大专项资金为重点,建立起绩效评价报告与绩效报告互为补充、部门自评与他评相辅相成的分类评价框架,评价项目71项,评价金额超7亿元。
各位代表,2022年林区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入增长乏力。受宏观经济、减税降费政策等影响,林区经济结构单一的劣势更加突显,财政收入可持续性减弱,增长后劲明显不足;二是收支矛盾突出。全区收入来源80%以上依靠上级补助,财政自给能力差,随着国家转移支付政策收紧,我区到位转移支付额度呈逐年下降趋势,特别是人员类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已超出当期财政可承受能力,矛盾日渐加剧;三是财政风险攀升。随着政府债务进入还本高峰期,地方财政还本付息压力不断加大,特别是国家收紧再融资政策,已初步形成隐性财政风险。同时,财政借款规模过大,财政库款长期处于预警状态,存在一定的财政支付风险。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支出进度达不到序时进度。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用发展的眼光和得力的措施在以后工作中予以化解。
三、2023年预算草案
编制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助推全区经济平稳运行,努力实现财政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决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不断提升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着力构建可持续发展型财政。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目标为2678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000万元,同比增长7.8%;转移性收入210800万元。其中: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38900万元,同比增长2.6%;非税收入18100万元,同比增长28.8%。
转移性收入:返还性收入2577万元,同比持平;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39356万元,同比下降6.3%;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5590万元,同比下降7.0%;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316万元,同比增长18.6%;调入资金12410万元,同比增长45.9%;上年结余收入32150万元,同比下降8.5%;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4978万元,同比增长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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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计划目标为2678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292万元,同比增长24.8%;上解支出9530万元,同比增长11.4%;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7978万元,同比增长44.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292万元按功能支出科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21万元,同比增长26.5%,主要是保障区直机关、乡镇正常运转,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金预算。
2.国防支出42万元,同比下降89.5%,主要是支持人民武装、人民防空基本建设等相关事务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人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
3.公共安全支出9773万元,同比增长28.1%,主要是保障全区公安、司法、武警、消防部门正常运转和办案经费,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电子围栏信息化建设等债券项目预算。
4.教育支出22788万元,同比增长52.3%,主要是落实保障全区教育系统正常运转及各级出台的教育事业发展政策,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奖金及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预算。
5.科学技术支出6847万元,同比增长17.5%,主要是保障科技部门正常运转及区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662万元,同比增长256.0%,主要是保障文化体育等部门正常运转及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高铁旅游服务中心债券项目及旅游企业贴息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97万元,同比增长22.3%,主要用于全区社会保障、民政部门正常运转及相关专项业务经费,重点落实基本民生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
8.卫生健康支出18025万元,同比增长12.7%,主要是保障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及相关专项业务经费,重点安排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疾病应急救助等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22516万元,同比增长65.2%,主要是保障环保部门正常运转及生态环境保护,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省级林业生态保护恢复项目预算。
10.城乡社区支出5028万元,同比下降13.2%,主要是保障住建部门正常运转、城建执法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垃圾处理设施债券项目预算。
11.农林水支出46558万元,同比增长9.9%,主要是保障农业、林业、水利、乡村振兴局、国家公园、林管局等部门正常运转及落实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政策性项目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17788万元,同比下降6.9%,主要用于交通运输部门正常运转及民航、交通项目建设经费支出。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97万元,同比下降23.8%,主要用于工业信息产业监管部门正常运转,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39万元,同比增长3.2%,主要用于商务、供销部门正常运转。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18万元,同比增长40.2%,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正常运转,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地质灾害治理专项预算。
16.住房保障支出6333万元,同比下降8.5%,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及公积金管理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45万元,同比增长0.7%,主要用于应急部门运转及自然灾害救助专项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8万元,同比下降91.0%,主要是用于粮油储备及市场监管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省级产粮(油)奖励资金预算。
19.预备费[8]1000万元,同比持平,占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主要用于应急等突发事件支出。
20.债务付息支出5468万元,同比增长0.3%,主要是支付一般债券利息。
21.其他支出1304万元,同比增长5.9%,主要是增加了省级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示范项目预算。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计划为47780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459万元,同比下降21.7%;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00万元,同比下降45.3%;上年结余收入771万元,同比下降87.1%;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8350万元,同比增长9.5%。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计划为4778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1430元,同比下降21.0%;调出资金3000万元,同比下降53.8%;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350万元,同比持平。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草案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为736万元,同比持平。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为736万元,同比持平。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草案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计划为70617万元,同比增长16.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297万元,同比增长13.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75万元,同比增长5.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7700万元,同比下降7.9%;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20万元,同比下降2.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052万元,同比下降2.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98万元,同比增长30.4%;上年结余收入34575万元,同比增长28.8%。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为33810万元,同比增长13.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297万元,同比增长13.4%;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45万元,同比增长64.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673万元,同比增长22.9%;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39万元,同比增长31.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043万元,同比增长2.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313万元,同比增长9.2%。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本年结余2232万元,预计年终滚存结余36807万元。
四、2023年财政工作重点
聚焦疫后经济的痛点、难点、堵点,充分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打出财税政策“组合拳”,保持支出强度和精准度,助推全区经济全面恢复、稳中向好。
(一)做强做实财政收入。加强财源建设,做强财税培植、做大财政总量、做优结构质量,推动构建多点支撑、结构合理的现代财源体系。落实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相关规定, 把握年度间财政收入的均衡和稳定,做好跨年度预算平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入目标,坚决防止收过头税。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强财政收入真实性核查,坚决查处虚收空转等问题,规范征管,做实收入,提高质量。依法处理各种偷税漏税行为,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二)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建立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控过高承诺,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备案制度,确保财力保障可持续。加大“四本预算”、结转结余、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的统筹力度,依法依规将部门各类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将压减的支出和统筹的财力,集中用于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和林区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重要政策、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三)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严格支出秩序,对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三保”保障清单,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足额保障、不留缺口。强化“三保”支出预算审核,严禁单位占用“三保”预算用于其他无资金来源的项目支出;加大库款监测和调度,确保“三保”资金足额及时拨付,避免财政支付风险。
(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限额管理,加强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实现债务限额与偿债能力相匹配。严格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和违规使用专项债券处罚机制,确保资金依法合规使用。全面建立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制度,实现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严格规范和约束政府债务高风险财政支出行为。压实到期债券偿债责任,提高预算资金偿还比例。分类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加大化解情况审核力度,做到化债真实合规。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杜绝新增隐性债务。
(五)严肃整饬财经纪律、秩序。按照财政厅部署,组织开展收入预算管理、支出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财政政策和管理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见效。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发放津贴补贴。
(六)财政政策加力提效。适度加大财政政策支持的力度,提高政策效能,更好发挥财政撬动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财政资金投向结构要精准,尤其要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确保社会总需求得到有效支撑,推动经济整体好转。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1+1>2”的效果,行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各位代表,当前林区发展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不容忽视,但经济稳中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越是满怀憧憬,越要风雨兼程。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林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林区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林区政协的意见建议,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加快新时代林区经济社会建设和“十四五”规划开篇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一:神农架林区2022年预算执行和2023年预算草案附表
附件二:神农架林区2023年部门预算表
附:名词解释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地方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其主要是地方分享税收收入与地方分享的非税收入之和,一般以本年度缴入国库(金库)的数额为准。
[2]转移性收入: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的调拨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出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债券转贷收入、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
[3]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为科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一定负担比例确定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4]调入资金:是指反映不同性质之间的调入收入。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之间的调入或调出。
[5]再融资债券: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而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即“借新还旧”债券。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7]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8]预备费:在编制财政预算时,按照当年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救灾开支和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