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衡阳市衡阳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衡阳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4月26日在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衡阳县财政局局长周建军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我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面落实县委“三五一”工作思路,努力增收节支,扎实兜牢“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财政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21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697万元,比上年同期(以下简称同比)增加9515万元,增长6.46%。
(1)地方收入110155万元,同比增加9584万元,增长9.53%,其中税收收入78072万元,同比增加9547万元,增长13.93%,分项情况是:增值税18842万元,同比增加810万元,增长4.49%;企业所得税4332万元,同比减少494万元,下降10.24%;个人所得税935万元,同比减少170万元,下降15.38%;资源税1556万元,同比增加285万元,增长22.42%;城市维护建设税2569万元,同比减少19万元,下降0.73%;房产税4291万元,同比增加2962万元,增长222.87%;印花税1029万元,同比减少261万元,下降20.23%;城镇土地使用税2245万元,同比增加740万元,增长49.17%;土地增值税16012万元,同比减少99万元,下降0.61%;车船税2089万元,同比增加814万元,增长63.84%;耕地占用税1509万元,同比减少3202万元,下降67.97%;契税21954万元,同比增加8374万元,增长61.66%;烟叶税504万元,同比减少22万元,下降4.18%;环境保护税232万元,同比减少131万元,下降36.09%;其他税收收入退税27万元,同比减少40万元,下降307.69%。非税收入32083万元,同比增加37万元,增长0.12%,分项情况是:专项收入4589万元,同比减少1793万元,下降28.0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673万元,同比减少1919万元,下降41.79%;罚没收入18432万元,同比增加6658万元,增长56.5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582万元,同比增加2280万元,增长99.04%;其他收入1011万元,同比减少3790万元,下降78.94%;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96万元,同比减少1399万元,下降63.74%。
(2)上划中央收入36432万元,同比减少397万元,下降1.08%。
(3)上划省级收入10110万元,同比增加328万元,增长3.3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40111万元,同比减少76608万元,下降12.42%。支出按功能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68375万元,同比增加11143万元,增长19.47%;国防549万元,同比增加93万元,增长20.39%;公共安全23356万元,同比增加501万元,增长2.19%;教育104192万元,同比减少21505万元,下降17.11%;科学技术11709万元,同比增加831万元,增长7.64%;文化体育与传媒4430万元,同比减少2299万元,下降34.17%;社会保障和就业88732万元,同比减少12584万元,下降12.42%;卫生健康89748万元,同比减少5926万元,下降6.19%;节能环保3276万元,同比减少5194万元,下降61.32%;城乡社区13235万元,同比增加311万元,增长2.41%;农林水67394万元,同比减少33458万元,下降33.18%;交通运输11250万元,同比减少13977万元,下降55.4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383万元,同比减少1398万元,下降78.50%;商业服务业等2316万元,同比减少919万元,下降28.41%;金融853万元,同比增加658万元,增长337.4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11606万元,同比增加3148万元,增长37.22%;住房保障15352万元,同比增加3924万元,增长34.34%;粮油物资储备1234万元,同比减少1482万元,下降54.5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76万元,减少940万元,下降29.23%;债务付息支出16052万元,同比增加579万元,增长3.74%;其他支出3793万元,同比增加1886万元,增长98.90%。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55056万元(地方收入1101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613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1087万元+上年结余5783万元+调入资金218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0111万元-上解支出11465万元-调出资金246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21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4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8752万元,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4.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县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1885万元,同比增加70259万元,增长76.68%;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6546万元;上年结余19759万元;调入资金2465万元,收入合计190655万元。县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150595万元,同比增加50075万元,增长49.82%;上解支出1万元;调出资金17858万元;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22201万元,支出合计190655万元。
5.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不含省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和市统筹的工伤保险)完成86158万元,支出(不含省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和市统筹的工伤保险)完成81232万元,本年度收支结余4926万元,截止2021年底,累计结余63743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是快报数据,在年度决算编制后,还会有些变化。
(二)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超额完成收入任务。2021年,财政部门积极应对,迎难而上,紧紧围绕年初目标任务,把握收入组织工作主动权,不断加强收入目标管理,以均衡入库为重点,以提高收入质量为核心,多措并举狠抓财政收入。由于措施得力,全县各项财政收入任务全面超额完成预算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21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015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53%,地方税占比达70.87%,在圆满完成了年初地方收入任务目标的基础上,超额完成了12月市政府两次调增任务。
2.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财政部门在支出预算执行上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等方式,进一步兜牢“三保”底线,充分发挥财政部门保障职能。随着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全省国库集中支付结余都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且由于土地市场低迷,库款保障水平不高,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但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财政公共服务支出累计完成317965万元,全县基本民生、工资发放、政府运转支出均得到有效保障。
3.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当前,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但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制约了经济恢复,县域经济也面临发展不足的问题。反映在财政上,财力增长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刚性支出持续增加,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运行将始终处于紧平衡状态。从财力增长看,地方收入增长后劲乏力,经济恢复受多重压力制约,建筑和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税收回落明显,国家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地方收入增长面临较大不确定性。2021年,为了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调度支持,财政部门加大了向上协调联系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我县的特殊困难,得到了省、市财政部门大力支持,极大地缓解了我县财政支出的资金压力。但是,从支出保障看,我县在保障基层“三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以及化解隐性债务等刚性支出日益增长,保障压力持续增大,而2022年还面临“十四五”时期重大战略实施等一系列重点支出需求旺盛的新挑战,加之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还有许多短板需要财政弥补,财政收支矛盾愈加突出。
(三)预算执行主要做法
1.挖潜增收聚财源。一是不断加强收入目标管理。根据全年收入目标,按日做好财政收入调度,倒排收入计划,攻坚克难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与配合,持续发挥财税联合协调等机制作用,积极跟进地方税收,全口径税收及非税收入的实际入库进度,加强收入预计分析与研判,维护各项收入平稳入库;三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积极跟进地方税占比指标变化情况,加大挖潜税收征管力度,促进财政收入量质齐升;四是深耕财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和市政府提出的财税提升三年行动要求,在巩固现有财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加大后续财源的培植力度,不断增强县级财政“造血”能力。
2.以人为本惠民生。一是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疫苗免费接种,统筹医保基金及财政补助,支持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同时,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和个人应享尽享减税降费政策,通过税费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重点行业复苏;二是切实兜牢“三保”底线。预算安排与执行过程中突出重点,坚持“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三是提高和改善民生保障水平。持续聚焦重点领域的资金保障,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创新机制协同发力,推动“三高四新”战略尽快落地见效,围绕学校、医院建设等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是更加注重节用裕民,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管好用好中央直达资金,有力支持“六稳”“六保”。
3.多管齐下防风险。一是严防“三保”风险。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三保”动态监控机制,加强“三保”支出风险预警,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防止出现“三保”缺口;二是严防债务风险。综合采取各类措施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持续加强;三是严防其他领域风险向财政传导。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加强库款管理,逐日监控库款余额,逐月测算库款保障水平,将库款规模控制在合理区间。
4.多策并施优管理。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2021年,我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在全市率先上线,获得了省财政厅的肯定。系统的上线,积极构建了“预算制度+信息技术”的管理机制,以信息化手段驱动实现预算制度现代化,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财政力量;二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将绩效管理贯穿资金、资产、资源配置全过程,严格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通过绩效评价推动预算安排更加科学、项目管理更加合理;三是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基础上优化国库支付审核流程,实行全流程电子支付。年末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进一步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严控新增暂付款规模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以前年度暂付款的清理,实现国库库款按月预测和实时风险预警。四是切实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强化动态监控机制。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及直达资金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加大对资金合规性、效益性的监控力度,畅通拨付渠道的同时筑牢资金支付安全堤,严格专项资金管理。有效地提高专户资金的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了财政风险;五是增强财政透明度,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改进预决算公开,发挥多种监督方式的协同效应,推进部门间预算信息互联共享。
2021年,全县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财政增收更加困难,财政保障压力逐年增大,收支平衡日趋紧张;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依然艰巨。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及工作思路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十四五”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头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22年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落实推进“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着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持续防范财政风险,坚定不移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衡阳县贡献财政力量。
2022年财政预算编制原则:着重把握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确保收支平衡。合理确定年度支出总规模,坚决取消不必要的支出。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工资津贴、基层运转、个人补贴类民生支出和债务付息等刚性支出,保障“六稳”“六保”所需支出。
(一)2022年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66634万元,其中地方收入116764万元(税收收入85411万元,非税收入31353万元);上划中央收入38972万元;上划省级收入10898万元。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91418万元,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534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29658万元(含上年结转68752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04088万元,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57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209533万元。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146533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212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61万元;上年结余22201万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安排146533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87766万元;调出资金57734万元;年终结余1033万元。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6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安排630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不含省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和市统筹的工伤保险)安排94133万元,支出(不含省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和市统筹的工伤保险)安排85012万元,收支结余9121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鉴于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结构单一,且规模很小,2022年暂不启动。
5.上级补助收入33700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81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632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66万元。
(二)工作思路
1.致力高质量抓收入。坚持依法依规、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量质齐升。一是着力加强收入征管。强化经济形势研判,加强涉税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提高征管效率。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防止税收跑冒滴漏。二是着力提升收入质量。把提高地方收入质量贯穿收入组织全过程,不断优化税种结构。继续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财源建设工程,着力培育骨干税源企业,提高重点产业税收贡献,推进园区产业发展提质,稳步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三是着力继续盘活存量。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资金收回统筹力度;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积极盘活专户存量资金。继续做好资产处置等工作,增加县级可用财力。四是着力加大争资力度。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积极与中央、省级部门沟通衔接,争取上级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严格落实政府债券发行及资金使用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
2.致力高效益抓支出。强化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重点攻关,创新机制协同发力,积极履行财政保障职责,坚持财政支出有保有压。一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全链式兴工,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惠企补助资金,落实好已出台的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继续推进“潇湘财银贷”,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动工业经济提质增效。支持“五好”园区建设,将西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成为财税增收、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聚焦全领域强农,继续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打造粤港澳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推动农业产业发展。聚焦全方位融城,支持推进“两区”建设,推动支持公共服务业与文旅产业发展,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全力保障民生重点支出。始终坚持“民生财政”本色,切实加大民生投入,将民生支出稳定在财政总支出的70%以上。不断健全政策体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民生保障项目和水平,突出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使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可能相匹配,在发展中稳步增进民生福祉。三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做到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努力在节支上下更大功夫。对非刚性支出、非重点项目支出、低效无效支出、超标准支出等“四类支出”一律大幅压减。
3.致力高起点抓管理。一是严明财经纪律。坚持把财经纪律挺在前面,继续严格执行省政府出台的“六条红线”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财政管理“十条措施”,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控预算追加,严格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二是加大债务风险防控力度。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执行既定债务化解方案,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先保障化债支出,确保按进度完成化解任务。严格杜绝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推进风险缓释措施落地见效,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提升财政保安全促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与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想方设法保障“三保”支出资金,加强“三保”支出风险监控,绝不留硬缺口,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四是强化财会监督。开展财政收支、国库管理、资产债务等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继续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协调联动,对全县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财政财务管理问题,财政采取收回资金、扣减预算、暂停拨款、终止项目等措施,使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4.致力高标准抓改革。围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目标任务,聚焦突出问题短板,加快财税改革步伐。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坚持零基预算理念,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有效衔接,完善跨年度项目预算安排方式。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依托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扩大评价范围,创新评价内容和方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二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妥推进园区、乡镇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激发园区发展活力,提升乡镇保障能力。三是加快推进其他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环境。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支付效率。深化财政评审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评审的规范性、服务性。
新的一年,财政形势愈加艰难,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攻坚克难,笃行奋进,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建设现代化新衡阳县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第二部分 预算草案
(附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预计33700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139136万元,减幅29%。
(一)税收返还
返还性收入7814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收返还收入3379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397万元;其他税收返还4038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6322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1139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5031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3539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29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33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225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10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6304万元;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313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权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8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053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9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8977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4364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2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6844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60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3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03万元。
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866万元。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1年,衡阳县政府债务限额83.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0.3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3.04亿元。截止2021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80.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7.58亿元(含外贷0.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3.03亿元。
2022年,衡阳县政府债务限额85.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0.7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45亿元。
(二)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1年,发行新增一般债券1.1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0亿元,平均期限3年,平均利率2.97%,发行再融资债券2.76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衡阳县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9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92亿元,专项债券0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9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61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30亿元。
2022年衡阳县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5.3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30亿元,专项债券0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2.8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59亿元,专项债券利息1.2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