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关于辉县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辉县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4月20日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辉县市财政局局长 冯习剑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辉县市 2021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 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人大第十五届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我国进入“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洪涝灾害等不利因素叠加影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及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一方面从支出规模和政策力度着手,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保持适度支出强度,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另一方面,从优化结构和加强管理着眼,着力在及时、精准、有效上下功夫,管好用好直达资金提高财政支出效率,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推动财政改革发展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就。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般公预算
人代会批准的 2021 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 254800 万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 252000 万元,实际完成252042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0%,增长 6.9%。市本级完成101729万元,增长 17.9%,为调整预算的 100.0%;乡镇级完成 150313 万元,增长 0.6%,为调整预算的 100.0%。
一般公共支出预算 401344 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等因素,调整为 550970万元,实际完成53675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4%,增长 14.4%。市本级完成468994万元,增长 10.9%,为调整预算的 97.1%;乡镇级完成 67759万元,增长 46.0%,为调整预算的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