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9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进德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迎难而上,积极作为,认真组织财政收入,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保障了财政的平稳运转。现将我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28627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6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4191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2461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42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12520万元。
2022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0661万元,为年初预算29991万元的102.23%,比上年同期增加2892万元,增长10.41%。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18917万元,为年初预算18594非税收入完成11744万元,为年初预算11397万元的103.04%,比上年同期增加779万元,增长7.10%。
(1)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
①财政部门完成10047万元,为年初预算9447万元的106.35%,比上年同期增加205万元,增长2.08%。
②税务部门完成28947万元,为年初预算33813万元的85.61%,比上年同期减少1566万元。
(2)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①税收收入(不含上划部分):年初预算18594万元,完成18917万元,为年任务的101.74%,比上年同期增加2113万元,增长12.57%。
②非税收入:年初预算11397万元,完成11744万元,为年任务的103.04%,比上年同期增加779万元,增长7.10%。全年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8.30%。
③上划省级收入:年初预算2697万元,完成2400万元,为年任务的88.99%。
④上划中央收入:年初预算11385万元,完成9863万元,为年任务的86.63%。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支出286279万元,为调整预算329731万元的86.82%,比上年增加3362万元,增长1.19%,其中,教育支出57437万元,增长1.72%;科学技术支出5778万元,增长38.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76万元,增长7.52%;节能环保支出11054万元,增长12.95%;城乡社区支出13703万元,增长105.41%;农林水支出57482万元,增长1.48%;住房保障支出8034万元,增长38.88%;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3626万元,增长72.01%,重点支出都得到了较好保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基金收入情况:年初预算57400万元,完成405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07%,比上年减少9528万元,下降70.1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年初预算45000万元,完成370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24%。
2.基金支出情况:年初预算57400万元,完成34618万元,比上年增加1015万元,增长3.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年初预算10000万元,完成67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73%。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5393.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630.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8929.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520万元,上级补助4万元,上年结转6万元,合计125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万元,调出资金12520万元,结转下年9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还本付息53162万元(包含再融资债券置换到期债券本金14289万元),截至2022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32036万元,控制在中央核定限额333488万元以内。
(六)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完成较好,收入质量得到提高。在税源匮乏、重点税源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县财税部门狠抓收入质量,加强部门协作,多措并举,努力挖潜增收,2022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41%。2022年我县获评全省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县、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先进县。
2.全年财政支出有所下降,重点民生支出保障到位。2022年,我县财政部门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切实加强资金调度,确保了全县工资按时发放、民生资金及时支付和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全年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86279万元,比上年增加3362万元,增长1.19个百分点,教育、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均比上年有所增长,做到了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坚决兜牢“三保”底线。
3.人均公共服务支出逐年上升,排名靠前。2022年我县人均公共服务支出为7007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585元,增长9.11个百分点,在全市排名第四,县级(三区除外)第一。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基本原则
一是稳定收入增长,提升收入质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夯实财源建设基础,强化财税征管,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做大收入总量,提升收入质量,提高地方收入税比,增加县级可用综合财力。
二是落实法治预算。严格遵守《预算法》和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完善部门预算收支范围和编制内容,将人大审查、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等结果应用于预算编制。强化预算刚性,预算执行中,除县委、县政府年中确定的重大决策外,原则上不再安排预算追加。
三是坚持过“紧日子”。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情,从严管控“三公”经费,精简各类公务活动,从严控制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领域。
四是突出保障重点。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大力调整和优化资金投向,在保障基本支出的情况下,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
五是强化绩效使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重要参考,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计328912万元。
(1)地方收入预计33298万元。2023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8.6%预计,地方收入预计33298万元,增加263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06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8917万元增加1728万元,增长9.13%,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为62%;非税收入1265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1744万元增加909万元,增长7.74%,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为38%。
(2)上级补助收入预计216714万元。
(3)债券转贷收入预计31749万元(2023年置换一般债券收入)。
(4)调入资金预计45868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计调入30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计调入15198万元,从其他资金预计调入670万元,以保持收支平衡。
(5)上年结余预计1283万元。
2.支出预计328912万元。
(1)人员经费100992万元。
①单位实有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补贴、13个月工资奖励、预发绩效考核奖、“五险一金”、职业年金等预计77331万元。②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少数民族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少数民族津贴,预计1170万元。③基层医改预计4624万元,公立医院改革预计3951万元。④预留2023年退休人员工资12400万元。2023年预计机关事业单位全年需发放基本养老金26000万元,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600万元,经费缺口12400万元。⑤2021年预发绩效奖8840万元,2022年预算只安排了4000万元,缺口4840万元,预留人员异动、调资等1300万元,预计安排6140万元。
(2)公用经费6541万元。
①单位人头公用经费预计安排4708万元。(各单位按在岗在编人数计算,人头公用经费标准如下:公安、司法、监察委(纪委)和政法委人员按2.5万元/年/人;县城行政单位、参公管理单位及乡镇行政人员按1.2万元/年/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乡镇事业人员、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林场人员按人平0.96万元/年/人。)②车改交通补助预计安排1580万元。按“车改”政策审批人数及标准安排预算。③工会经费预计安排253万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单位在职职工两项工资之和的2%的60%提取,共计25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6万元。
主要有遗属补助、生活困难补助、伤残抚恤等预计安排826万元(不包含民政部门已安排的生活困难补助、伤残抚恤)。
(4)项目支出80046万元。(剔减偿债准备金3330万元)
项目支出分为部门项目支出、县级专项支出,2023年预算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统一压减10%。项目支出坚持按政策依据、打破惯例、有增有减、到期取消的原则安排,属单位专项工作的明确到单位,属于全县性工作的纳入县级管理,由县政府领导审批。①县级拟安排项目支出预计63025万元比去年增加11910万元,主要增加:十万古田公司从南山国家公园控制区退出补偿款2600万元,南山镇、丹口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费及管理费500万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返回3336万元(2021年非税收入返回736万元,2022年非税收入返回2600万元),疫情防控资金3800万元,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费1100万元,优抚资金400万元,公车平台车辆费用200万元,2022—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部分890万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清欠资金4404万元。主要减少:原列在县级预算现列入部门预算专项资金9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点期间的养老保险退费缺口1300万元,造林遗留问题经费258万元,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服务费及工作经费300万元;解决2021年遗留问题资金354万元。②部门项目支出20351万元(包含非税收入执收成本2887.35万元),比去年增加了392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农水局五座退出电站基础补偿款3728万元,原列在县级预算现列入部门预算专项资金892万元。
(5)政府债务还本付息52539万元。
2023年预计还本付息52539万元,其中:政府债务38322万元(还本31749万元,付息6573万元),隐性债务14047万元(还本8867万元,隐性债务付息5180万元),外贷88万元,粮食政策性亏损挂账本金及利息82万元。
(6)对外借款清理列支消化:预计1000万元。
(7)上解上级支出:预计4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8)上级指定用途对口专项安排的支出:预计80359万元。
(9)结转下年:预计2598万元。
3.2023年收支情况
(1)收入预计328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671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1749万元,调入资金45868万元,上年结转1283万元。
(2)支出预计3289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09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5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6万元,项目支出80046万元,债务还本付息52539万元,对外借款清理列支消化1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000万元,上级指定用途对口专项安排的支出80359万元,结转下年2609万元。
4.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141万元。
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11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48万元,公务接待费393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272万元减少131万元,压缩10.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计107605万元。
①本级基金收入预计6752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27000万元,土地增减挂钩、土地占补平衡收入4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20万元。②上级补助收入预计3900万元。③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预计8500万元。④上年结转预计27685万元。
2.支出预计107605万元。
①基金支出预计32287万元,其中:上级指定用途对口专项安排的支出39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5万元,其他支出12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97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450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00万元,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2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417万元。②上解支出预计40万元。③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预计10800万元。④调出资金预计30000万元(调入一般预算)。⑤结转下年预计34478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
社保基金2022年结余17910万元,2023年收入预计37431万元,2023年支出预计33001万元,2023年收支两抵结余4430万元,2023年底预计滚存结余22340万元。各项基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计15211万元。
①地方收入预计15198万元,其中:入股分红收入预计198万元,湖南金九投资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预计15000万元。②上级补助收入预计4万元。③上年结余预计9万元。
2.支出预计15211万元。
①具有指定用途上级补助收入对口安排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3万元。②调出资金预计15198万元(调入一般预算)。
三、下阶段财政工作措施
(一)加强财源建设,增加收入总量。
一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财税政策的激励作用,着力培育建设骨干主体财源,增强财政收入实现能力。二是切实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涵养税源,扩大税基。三是抢抓机遇,争资争项。抓住湖南南山国家公园这一名片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机遇,分析研判中央、省级政策走向和资金安排取向,加大争资争项力度,拓宽政策财源。四是积极招商引资。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优化招商政策,确保优质企业和项目落地,增强发展后劲,做大财政收入。
(二)加强财税征管,提升收入质量。
一是发挥财税部门牵头作用。认真查找税费征管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税收稽查、非税收入检查、国有闲置资产清理处置等工作。二是财税部门和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整体联动。加强收入分析和统筹调度,建立收入倒逼机制,将任务分解细化到责任单位、到月到旬,重大税源实行县领导高位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明晰各部门、乡镇工作职责。建立协税护税机制,全力做到税收和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
一是严格预算刚性约束机制。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从严控制预算追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压缩低效、无效支出。二是继续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和存量资金,加大整合力度。通过多种方式统筹财力,为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和优质农业等重点工作提供保障。三是坚守“三保”工作底线。优先落实“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确保上级民生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四是做好资金调配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进度,加快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健全债务防控机制,守住风险底线。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突出的位置,切实担负起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政治责任。二是加强隐性债务管控。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控制政府性投资项目,减少预算项目之外的资金调度,控制财政借款,实行平台公司债务归口统一管理,坚决制止平台公司等违法违规融资或变相举债,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三是创新融资思路和方式,降低财政风险。充分做好金九公司这篇文章,拓宽政府债务偿债资金渠道,争取专项债券资金,缓解偿债压力,降低政府性债务风险。
城步苗族自治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经县长、常务现场办公会确定,2023年2月1日报县政协党组、主席会协商通过,2023年2月6日报第3次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2023年2月6日报第4次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23年2月6日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扩大)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代表!任重道远须策马,风正潮平好扬帆。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勠力同心,勇毅前行,为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城步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地方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分税制”体制下实际留存于地方的财政收入。
6、非税收入。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收取、提取、罚没、追缴、募集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
7、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支出。
8、一般性支出。指用于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满足社会公共部门的正常开支需要的财政支出。
9、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0、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按照债券资金核算要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1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2、地方政府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13、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政府中期支出事项形成的债务。
1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15.部门预算。指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