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常德市安乡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安乡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2日在安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安乡县财政局局长 周成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我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人民政府及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面对经济下行、疫情反弹、土地市场降温、资金调度趋紧、债务风险叠加等多重不利因素,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服务我县“两新三地”战略,做好高质量发展“文章”,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22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下简称“地方收入”)完成4283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8.35%,比上年决算增长(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9.28%。
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33793万元,增长10%;非税收入完成9039万元,增长6.64%;税收收入占地方收入比重为78.9%,提高了0.24个百分点。按征收部门划分,税务部门完成税收收入33793万元、非税收入2467万元,财政部门完成非税收入657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7856万元,比上年减少21817万元,降低5.2%。支出到项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52万元,降低16.06%;国防支出221万元,下降8.68%;公共安全支出9394万元,增长3.24%;教育支出58460万元,增长3.43%;科学技术支出6107万元,增长356.7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26万元,增长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57万元,增长27.22%;卫生健康支出47775万元,增长4.52%;节能环保支出5383万元,下降75.9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380万元,下降2.13%;农林水事务支出85717万元,下降6.2%;交通运输支出20508万元,下降30.6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165万元,下降81.08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967万元,增长2.11%;金融支出62万元,下降91.6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5736万元,下降22.42%;住房保障支出22674万元,增长3.03 %;粮油物质储备事务支出1655万元,降低0.9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73万元;下降8.72%;其他支出149万元,降低91.28%;债务付息支出8195万元,增长4.9%。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未最终结算,为预计数):地方收入完成4283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4659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54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361万元,调入收入47551万元,收入总量为530777万元。一般公共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785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69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068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3536万元,支出总量为530777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042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7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68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7400万元,收入总量1239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5364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47400万元),上解支出21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47551万元,年终结余984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收支平衡。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7167万元,其中:保险费征缴收入3478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1490万元,利息收入106万元,转移性收入625万元,其他收入160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支出5028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722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391万元,其他支出304万元,转移性支出122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万元,稳定岗位补贴支出100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6887万元。
(二)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1. 挖潜增收稳增长,提升了财政实力。财税部门准确识变、积极应变,面对税收增长乏力、不及预期的严峻形势,及时调整财政收入计划,优化政府财力结构,把全面挖掘陈欠税款清理、国资处置、土地出让和部门非税潜力,作为财力增长突破口,努力组织收入,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实现。截至12月31日,地方收入总量完成42832万元,突破4亿元大关,增幅达到9.2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3793万元,同比增长10%,税收占比达到78.9%,圆满实现年度地方收入任务目标。一是狠抓税收征缴,加强房地产业进行陈欠税款清理、耕地占用税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办理;二是狠抓对上争资,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46597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863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0209万元;三是狠抓国资收入,盘活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租赁及处置收入1168万元,其中资产租赁收入752万元,资产处置收入416万元。
2. 统筹资金惠民生,促进了发展均衡。一是支持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拨付教育资金5846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2626万元、医疗卫生资金47775万元。二是兜牢社会保障底线,共拨付城乡低保、残疾人补贴、城乡居民养老、社会就业等社保就业专项资金70547万元。三是改善住房保障水平,拨付中央、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5630万元。四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拨付涉农专项资金74801万元,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农村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农村脱贫攻坚巩固等涉农项目建设,安排2022年度“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1295万元。五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投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206万元,支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等建设项目。
3. 用好前门强管控,防范了债务风险。一是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压实化债主体责任,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全年化债方案,拨付债务付息支出8195万元。二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用好地方融资的“前门”,加大债券争取力度,2022年成功申报债券需求项目15个,到位资金59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项目9个、金额11900万元,专项债券项目6个、金额47400万元。
4. 培植财源谋大局,增强了发展后劲。抓实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巩固经济回稳向上基础。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税部门配合,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共核准留抵退税申请105户次,退税到账金额7452万元。二是推进“三高四新”财源建设,进一步完善本级“三高四新”财源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园区亩平税收评价及运用机制;引导企业拓宽发展思路,争取项目资金帮助企业快速发展,为企业共争取各类扶持资金1526万元;支持创建省级高新区,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650万元。三是金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纾困增效”,支持实体企业及个人创业,累计发放担保贷款126220万元,贴息289万元。
5. 自我加压严要求,规范了财政管理。一是有序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严格对标上级财政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全面铺开预算一体化工作,财政资金有序拨付,实现了财政预算和单位预算数据的无缝对接。二是强化直达资金管理。认真研究部署直达资金相关工作,细化举措,从严管理,确保直达资金落到实处,促进惠企利民政策更好地落实,我县直达资金总量124708万元,已支出118363万元,执行进度为94.9%。三是全面清理国有资产资源。共清理滩涂74294亩,黄山头林场4404亩,县直单位和闲置国有资产83处,经营性门面和摊位1220个,并聘请第三方进行测绘、评估,注入平台公司融资资产214700万元。四是深入开展财政资金专项清理检查。高度重视审计署长沙特派办对我县惠农补贴资金审计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深入整改,在全县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专项清理重点抽查工作,涵盖了县直21个一级预算拨款单位和12个乡镇。五是切实加强财政资金效益监管。政府采购完成采购合同金84300万元,节约资金3045万元,节支率3.48%;财政评审完成预算评审项目300个,审减金额44914万元,审减率19.99%,完成结算评审项目184个,审减金额25074万元,审减率12.8%。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我县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县级财政收支持续“紧平衡”状况下,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防范债务风险,坚持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坚持资金跟踪问效,更好地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我县财政预算的初步安排为:
(一)一般公共预算
1. 收入预算
地方收入46258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以下简称“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安排36496万元,非税收入安排9762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296124万元,其中税返705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81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966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70686万元,2023年按原项目安排支出。
调入收入6367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调入30086万元;其他收入调入33590万元(用地指标转让收入10000万元,砂砾开采收益23590万元)。
2. 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9382万元,较2022年预计执行数增长14.6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28123万元,根据上级规定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测算范围和标准,编制相关基本民生项目支出预算;“保工资”支出120906万元(含财政对机关社保的补助支出26540万元,基础绩效6495万元,预留年终绩效奖励5100万元),根据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核定人数、国标工资及规范津补贴(绩效工资)编制预算;“保运转”支出6312万元,根据组织、编制部门核定人数及上级核定我县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编制预算;政府一般债务付息8318万元;其他非“三保”支出205723万元。
上解支出7362万元,根据历年上解情况,并考虑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数上解和环保体制上划等上解因素确定,其中:2023年新增常益长铁路区县分担责任上划1932万元。
3. 平衡情况
2023年,我县预计地方收入462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61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0686万元,调入收入63676万元,收入合计476744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9382万元,上解支出7362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5663万元,其中:国土出让收入6454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2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84万元,收入总计66647万元。
安排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6561万元,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017万元(政府支出责任28768万元、污水处理支出1929万元、城区路灯电费320万元),农林水支出220万元,其他支出576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债务付息支出4739万元(专项债券付息),加上安排调出资金30086万元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6664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不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由省统一编制;不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算、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由市统一编制)安排收入63070万元。其中:保险费征缴收入29534万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33088万元,利息收入47万元,转移性收入351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安排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2691万元,转移性支出719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9658万元。
三、2023年财政工作措施
为了更好地抓牢抓实2023年财政工作,县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为安乡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1. 深入挖潜,促进经济增效与财政增收。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加强收入征管联动,关注跟进重点产业行业,做好重点税源的清理、清算工作,拓宽收入渠道,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积极盘活土地资源,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新增土地出让、用地指标转让等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培育骨干税源企业、支持园区产业发展提质,为加力抓好财源建设工程的落实与破局提供财政保障;待砂石开采启动后,加强相关收入分析预判,做好收入入库对接工作,把河道砂石资源经营权收入严格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2. 精准施策,加强项目建设与争资融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招大培强,积极做好我县六大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工作;紧跟国、省重大战略和规划,提前谋划储备项目,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省规划笼子;精准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行业重点项目的投资规划、开工建设进度、企业涉税需求等情况开展精细化服务,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尽快落地生效,实现财税收入增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单位,积极研究政策、吃透政策,找准切入点,全力以赴做好立项争资工作;继续开展对国有资产资源的清理及特许经营权的清理,盘活国有资产资源,促进资产注入工作,进一步提升平台公司融资能力。
3. 集中财力,统筹民生保障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严守“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做好财力保障。聚焦群众关注焦点,对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项目进行足额保障,助推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提标扩面,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交通、管网、智慧化改造等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坚持人民至上,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防汛抗灾等支出;注重为乡镇解难纾困;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落实。
4. 过“紧日子”,提升财务管理与资金效益。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审核机制,加强有关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强化“三公”经费执行监控,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成果,建立执行监控机制;做深做细过“紧日子”情况评估,强化部门单位过“紧日子”情况评估和结果运用;做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硬化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防止虚增财政收入与严控一般性支出一体推进;巩固财政秩序检查成果,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5. 防控风险,严守政策底线与资金安全。着眼“三保”保障、国库管理、债务化解等风险源头,统一管控各项风险。一是坚持支出责任与可用财力相匹配、拨款支付与资金来源相同步,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严守“三保”底线,确保财政稳健运行;二是高度重视各级巡察、审计、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及时堵塞漏洞;三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确保“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四是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单位支出责任,加快包括直达资金在内的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进度;五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融资,严格按规范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向财政领域转化,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县财政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委员意见,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在行动上,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