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常德市安乡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安乡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戴继先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我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县人民政府及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第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努力克服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积极应对各类挑战,坚定高质量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 “六保”工作,实现了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了坚实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4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27%,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2.34%。其中:上划收入完成22930万元,增长1.82%;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以下简称“地方收入”)完成3799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9.99%,增长4.06%。
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29679万元,增长5.05%;非税收入完成8317万元,增长0.68%;税收收入占地方收入比重为78.11%,增加了0.73个百分点。按征收部门划分,税务部门完成税收收入29679万元,税务部门完成非税收入1669万元,财政部门完成非税收入6648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7228万元,比上年减少37783万元,下降9.10%,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减少。支出到项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43万元,增长9.93%;国防支出272万元,下降46.67%;公共安全支出11885万元,下降33.22%;教育支出44991万元,下降14.58%;科学技术支出4506万元,增长50.7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89万元,下降12.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26万元,下降12.94%;卫生健康支出44111万元,增长0.36%;节能环保支出13850万元,下降13.0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274万元,下降65.27%;农林水事务支出85472万元,下降7.90%;交通运输支出16300万元,增长13.2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579万元,增长51.3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324万元,增长30.70%;金融支出111万元,增长208.3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7336万元,增长52.48%;住房保障支出10263万元,增长39.90 %;粮油物质储备事务支出4030万元,增长153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64万元;其他支出1570万元,增长126.55%;债务付息支出10366万元,增长60.12%。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未结算):地方收入完成3799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9419万元(2019年为3402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239万元、调入收入2117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939万元,收入总量为402767万元。一般公共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722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2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33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000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247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05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63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收入6200万元,收入总量6840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9197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363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62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72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010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90772万元(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其中:保险费征缴收入95348万元,利息收入35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4404万元,其他收入670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7362万元(含企业养老省级统筹上划基金),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63941万元,其他支出33421万元(含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支出255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590万元。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财政收入稳定增收,发展实力显著提升
县财政局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省市做实财政收入要求,加快推进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时监控财政收入入库情况及收入质量情况,强化财源建设,促进新兴财源发展,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截至12月底,我县财政收入已完成了年初目标,实现了稳定增长,发展实力提升显著。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99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4.06%;税收收入完成29679万元,同比上年增长5.05%;非税收入完成8317万元,同比上年增长0.68%。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助推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保障基础建设投入。拨付了地方基础设施基建资金1350万元、交通建设资金5365万元、新增千亿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资金1778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903万元、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应急资金205万元等资金。二是促进企业回暖复苏。为促进企业“造血回暖”,县财政加快企业奖励资金拨付,兑现各类涉企奖励资金近400万元。三是盘活国有资产收益。实现国有资产租赁及处置收入20028万元,其中:资产租赁收入975万元,资产处置收入19053万元。四是用好金融优惠政策。我县农业保险投保总规模3880万元,水稻品种理赔全部到位,有效应对了自然灾害对农业的不利影响;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72万元,减轻了小微企业、民间创业融资成本;省农信担保安乡办事处完成担保业务 49笔,担保额3544万元,在保余额3299万元。
(三)民生事业保障有力,幸福指数持续升温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落实教育经费40349.51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220万元,增长2.9%;通过县本级财政投入以及统筹相关资金,充分保障了农村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发展公办幼儿园、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教育项目顺利推进。二是促进文化体育繁荣。安排文化专项资金375万元,用于支持重点文物保护、县体育中心维修改造经费、县艺术研究所专用设备购置经费补助。三是确保社会保障落实。五项社会保障基金支出167682.79万元,保障了全县123849名城乡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落实城乡低保保障资金5087.8万元,保障了全县1961户2944名城市低保对象和5947户11525名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补助资金23438.7万元,全县参保率达到97.9%;落实残疾人政策保障各项资金294万元。四是推动卫生公共体系建设。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基药、两癌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精神病障碍患者看护费、计生家庭奖励扶持资金共3933.84万元。五是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县财政部门配合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减小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不增加政府新的债务、多方筹资的原则,已争取到位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级专项资金2957万元。
(四)“三大攻坚”扎实推进,职责履行坚韧有力
1.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序化解存量债务,截至12月31日,全口径债务偿还 52693.19万元,隐性债务偿还35916.67万元;积极争取上级债券资金,发挥政府依法合规举债的积极作用;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组织申报了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
2.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从抓好项目申报、严格资金支出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开展消费扶贫等多方着手,助力脱贫攻坚取得完胜。上级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88.5万元,县本级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869.8万元,我县的到户扶贫资金主要涉及贫困人口参保补助、危房改造、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补贴等项目,已全部按照上级要求,通过“一卡通”方式按时打卡发放到户。
3. 大力支持污染防治。按照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的要求,县财政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积极配合“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给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拨付相关上级专项资金包括:水污染防治3090万元、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1288万元、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2185万元等。
(五)乡村振兴凝心聚力,“三农”服务显著增强
一是确保财政支农重点,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县本级安排粮食、牲猪、油菜、鲜鱼等项目资金7653.26万元,同时加强支农项目申报,共争取除涉农补贴、财政扶贫资金外的其它涉农专项资金31809.5万元,比上年增加20779.13万元。二是加强财政“三农”服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通过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惠农补贴85项,金额26009万元。三是加强“一事一议”管理,提高综改资金效率。完成了2019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料清理和全面检查,完成了2020年全县第一批乡镇申报“一事一议”项目的现场踏勘。
(六)强化资金监管细则,财政管理日趋规范
1.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财政共审核绩效目标总金额61.5亿元(包含其他来源资金),较上年29亿元增加了近32.5亿元,增长112%;对4个专项资金、1个社保基金及3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选取了4个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运行监控。
2. 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电子化支付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做到了“三化”,即“数据传送无纸化、业务处理标准化、资金拨付安全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52.42亿元,其中,直接支付资金51.65亿元,授权支付资金0.77亿元,公务卡支付资金718万元,占授权支付的9.3%。
3. 政府采购改革成效明显。电子交易和电子卖场建设进展顺利,5月6日我县顺利启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到12月31日,全县已有145家采购单位开通账号,其中有145家采购单位线上成交,渗透率100%,成交7254笔,成交金额14843万元。
4. 强化国有企业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于2020年5月修改出台了新的《安乡县县属国有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5. 加强监管维护财经秩序。政府采购完成采购合同金额39767万元,节约资金831万元,节支率约2.05%。财政评审完成预算评审项目476个,审减42562.38万元,审减率21.48%,完成结算评审项目177个,审减21234.78万元,审减率15.71%。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当前财政经济形势,我县2020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县级财政收支持续“紧平衡”状况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支出约束,突出“三保”等重点支出保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加强财政风险管控,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0年我县财政预算的初步安排为:
(一)一般公共预算
1. 收入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下简称“地方收入”)38756万元,比上年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安排30192万元,比上年增长1.73 %,非税收入安排8564万元,比上年增长2.97%。
上级补助收入25560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05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85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042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11000万元,2021年按原项目安排支出。
调入收入50879万元,其中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调入35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调入2亿元;其他收入调入27379万元。
债务转贷收入31571万元,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将2021年预计下达的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31571万元编入预算草案。
2. 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435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51534万元;财政供养人员“保工资”支出,财政供养人员由组织、编制部门核定人数并根据组织、人社部门核定国标工资及规范津补贴(绩效工资)纳入预算范围,共112891万元(含财政对机关社保的补助及离休人员支出20090万元,预留年终绩效、综治考核奖励、教育人员经费保障补助和乡镇工作人员待遇提标等8820万元);单位运转保障支出6806万元;政府一般债务付息11187万元;其他非“三保”支出68290万元。
上解支出5800万元,根据历年上解情况,并考虑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基数上解和环保体制上划等一次性上解因素确定。
债务还本支出31571万元,根据2021年债务到期还本情况,由预计下达的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对应安排还本。
3. 平衡情况
2021年,我县预算地方收入387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56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000万元,调入收入5087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1571万元,收入合计387806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435万元,上解支出58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1571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预算平衡。
4. “三保”及重点支出预算
2021年,我县“三保”支出按国家标准测算需求为176558万元,加上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需求11187万元,共187745万元。预算“保基本民生”支出151534万元,“保工资”支出112891万元(地方标准),“保运转”支出6806万元,加上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预算11187万元,“三保”及政府一般债务付息共预算282418万元。预算“三保”可用财力327733万元,其中地方收入38756万元,税收返还705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8500万元,可用于“三保”专项转移支付28340万元,调入收入50879万元,减上解支出5800万元。“三保”可用财力已覆盖支出需求,相关支出预算保障到位。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1360万元,其中:国土出让收入2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6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010万元,收入合计23370万元。安排本年支出3370万元和调出资金2亿元后,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5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不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由省统一编制)安排收入94451万元。其中:保险费征缴收入40550万元,各级财政补助收入52672万元,利息收入122万元,转移性收入234万元,其他收入873万元。安排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5768万元,转移性支出1210万元,其他支出2776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4697万元。
三、切实做好2021年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工作
2021年,尽管我县财政工作仍将面临多重压力,县财政部门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十四五”规划,深入分析经济发展形势,抓好全县重点中心工作,全力提供财力保障,围绕财政收入目标,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我县财政工作将侧重于以下方面:
1. 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全力完成指标任务,贯彻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严格执行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规定,严禁征收“过头税费”、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处理好依法治税和减税降费的关系,完善税务、财政部门收入征管联动机制,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和税源管理,着力拓宽收入渠道,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实现财政收入总量与质量稳中有进。
2. 着力培植新兴财源,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牢固树立“开放强县、产业立县”的发展理念,财政性资金着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园区转型升级工程,突出集群集聚,注重节约集约,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园区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发展转变。持续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程,坚持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切实促进民营经济提升工程,提升财政资金在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3.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保障改善民生,提高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严守支出顺序,为提高财政“三保”保障水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财力保障,持续控制压减政府一般性支出和非“三保”、非刚性项目支出,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挤出财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科技、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民生领域的保障力度。
4. 全面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有效维护财经纪律秩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财务管理规范年”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化管理为核心,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一是完善财务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二是严格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双监控”,着力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拨付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四是规范单位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五是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专款专用、民主理财、节俭高效、减轻农民负担”的要求严格约束村级财务,防范铺张浪费和新增债务。
5. 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稳步推进债务化解,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严格落实“三个确保”指示,“确保隐性债务逐年(逐月)下降,确保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之和不增加,确保政府债务、隐性债务、关注类债务之和下降”,确保各类债务只减不增。切实完善县级债务管理办法,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和政府购买服务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实施“六个一批”措施,降低债务利息成本,有效缓释债务风险。严肃债务管理纪律,对违反规定新增隐性债务的,举借债务资金后未用于偿还对应到期债务本金的,将债权债务关系不清晰、对应资产缺失、项目不具备财务可持续性导致难以实现风险缓释的债务转给金融机构承接的,以及具备偿债能力却滥用展期等政策恶意逃废债务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问责。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我们将认清财政在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新任务、新使命,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虚心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继续奋斗,勇往直前,加快实现“绿色发展、水韵安乡”的美好愿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