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郴州市 桂阳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桂阳县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0月26日在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李跃华
各位代表:
根据预算法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及财政等部门紧紧围绕省委“三高四新”、市委“一极六区”战略和县委争创“全国百强县”发展目标,对照新时代财政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财源建设,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积极防范债务风险,深化财政各项改革,财政收入呈恢复性增长,“三保”支出得到有效保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根据省、市收入调度要求及全县财源建设预期,我县地方财政收入预计按增长9%完成,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1528万元,为预算的109.8%,同比增长20.16%,预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84865万元,为预算的104.8%,同比增长9%,其中:完成地方税收收入129405万元(国内增值税46118万元,企业所得税5320万元,个人所得税260万元,资源税337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340万元,房产税3200万元,印花税15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850万元,土地增值税10000万元,车船税2500万元,耕地占用税3650万元,契税21000万元,烟叶税21000万元,环境保护税245万元,其他税收收入47万元),同比增长8.32%,完成非税收入55460万元(专项收入100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5000万元、罚没收入407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6317万元、捐赠收入67万元、其他收入10400万元),同比增长10.61%(详见附件1)。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中,根据新增债券以及总收支变动情况,经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47174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000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9.7%,同比增长0.7%(详见附件2)。
——收支预算平衡情况:2021年,地方财政收入18486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8624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714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549万元,返还性收入75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06万元、调入资金12667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9701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21601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8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393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0065万元,加上解支出926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160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63938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详见附件3)。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5160万元,主要用于:原桂阳县牲畜定点屠宰公司整体拍卖改制缴纳税款资金487万元、桂阳县旺家煤矿关闭补偿300万元、厦蓉高速桂阳连接线建设工程余款1796万元、毛发检测及污水检测工作经费42万元、桂阳县“千吨万人”农村安全引水工程与中型灌区取水计量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经费72万元、桂阳籍滞留缅北窝点人员劝返工作第三批奖励工作经费100万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43万元、网络赌博案件办案经费40万元、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30万元、城市道路提质和裸露边坡绿化项目227万元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32133万元,为预算的161.14%,其中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5000万元,为预算的156.25%。加上级补助收入518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71100万元、上年结余15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1208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99669万元,为预算的382.05%,加上解支出200万元、调出资金1101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21208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详见附件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000万元,为预算的100%;加上上年结转35万元,收入合计7035万元。考虑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压力较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详见附件5)。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8512万元,为预算的98.72%,加上年滚存结余53489万元(已剔除上划市级医保基金),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12001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52695万元,为预算的98.3%。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滚存结余59305万元(详见附件6)。
(五)政府债务(券)情况
1.债务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84.71亿元(一般债务余额67.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7.02亿元)。
2.债券情况。2021年,经省政府批准,分两批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8.9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额度1.81亿元,专项债券7.11亿元。第一批债券资金5.27亿元,资金安排已按程序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批准;第二批下达债券3.65亿元,经县政府同意,一般债券资金5700万元除明确指定用途小水库除险加固961万元外,其余部分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2522万元、甘甜学校公租房708万元、一中新建教学楼758万元、厕所革命415万元等;专项债券30800万元用于郴州市桂阳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1.03亿元,郴州市桂阳县省级工业园排水防涝设施建设2.05亿元。
2021年,经省政府批准,分三批下达我县再融资债券资金2367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21601万元、专项债券资金2075万元。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到期债券本金。
以上执行数均为预计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编成后再按规定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3.2021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21年应偿还政府债券本金和利息共计51124.64万元,其中:本金23676.42万元,利息27448.22万元。本金(一般债券本金21601.42万元、专项债券本金2075万元)23676.42万元通过再融资债券资金进行偿还;利息全部用县级财政资金进行偿还,其中:偿还一般债券利息23136.81万元,专项债券利息4311.4万元。
(六)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及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自觉服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落实各项审计整改,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着力规范财政管理,切实防范重大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坚持“依法征收”和“应收尽收”并举,财税征管有力。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考察郴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财源建设工程的意见》《郴州市服务打造“一极六区”实施财源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对照新时代财政高质量发展要求,压实责任、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统筹推进财源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综合治税平台二期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费)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强化协调联动,提高税源管控水平,形成工作合力抓税收征管。全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15亿元,同比增长20.15%,其中总税收22.61亿元,同比增长22.76%。
2.坚持“保重点”和“压一般”并举,“三保”保障有力。坚持厉行节约、有保有压、精准滴灌,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在支出的首要位置,“三保”支出处于风险可控范围。全年预计 “三保”支出38.95亿元,占总支出64.91%。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重点民生项目资金保障力度,全面完成20项省市重点民生项目和县级“十件惠民实事”。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
3.坚持“惠当前”和“利长远”并举,改革推进有力。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财政部统一安排部署,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有力推动了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提升。二是推进非税职能划转。持续推进非税征管职能划转税务改革,协助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税务部门做好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征收管理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划转交接工作。三是深化电子财政改革。加强征缴平台建设,建立与公共财政管理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电子化收缴新机制,推进线上线下收缴一体化。在现有支付方式的基础上,引入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接入省财政移动缴费平台。进一步推进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已在政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启用一般缴款书电子凭证。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向产业园区高度集聚,提升园区产业发展水平,出台《关于桂阳县省级产业园区生产性项目报建环节收费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对7个非税项目合并收费标准,为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证。
4.坚持“控增量”和“化存量”并举,风险把控有力。落实“六个一批”化债举措,连续三年超额完成化债任务,综合债务率从368%下降到263%,风险预警降为二类,化债绩效连续两年获得省级债券奖励,累计奖励债券资金6000万元。按月调度全县综合债务率、三类债务之和、已发行债券支出进度和近6个月到期债务风险缓释措施,推动综合债务率稳步下降。今年共争取上级债劵资金8.92亿元,同比去年增加2.96亿元,增长49.66%。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底线,全年化解政府隐形债务4.79亿元。处理好政府投资与平台公司的关系,没有利用平台公司直接融资搞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启动平台清理整合转型,对照平台转型《指南》要求,推动平台公司实质转型。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新常态下财税增收形势仍然复杂,新旧财源青黄不接,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债务化解任务艰巨等等,制约着财政可持续发展,财政工作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
(一)2022年预算编制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培植壮大财源,提高收入质量,提升财政综合实力;坚持以收定支,按照“保重点、压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预算管理要求,集中力量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集中力量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严格贯彻预算法,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深化预算公开,加快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编制原则:坚持资源统筹。强化收入征管,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加强各类资源管理,把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坚持有保有压。把落实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切实做好保“三保”支出兜底,把坚持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方针政策,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坚持提质增效。以零基预算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清理规范民生政策,建立民生政策退出制度,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坚持刚性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得支出,强化预算约束。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结合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按地方财政收入增长4%,非税占比不超过30%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1617万元,增长3.6%;地方财政收入192260万元,增长4%,其中地方税收和非税收入同比增长4%,分别为134560万元、57700万元(详见附件7)。
按现行财政体制,地方财政收入加预计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当年县本级财力收入合计为54281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33549万元,加上上解收入、调出资金9268万元,支出合计542817万元,预算平衡(详见附件8-9)。
2022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说明:全年转移支付(上级补助)收入26.83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8亿元,同比下降2.16%,参照2020年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情况进行预计。其中:1、税收返还收入755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913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33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2034万元,其他税收返还3435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0185万元,同比减少5152万元,下降2.19%,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822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800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960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96万元,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收入1025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15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3304万元,固定补助收入16753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308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802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973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21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776万元,同比减少619万元,下降2.4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教育支出23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5万元,卫生健康事务支出3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03万元,农林水支出8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4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6040万元,粮油储备支出6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0万元(详见附件9)。
2021年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返还性收入、一般转移支付里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县基本财力保障、结算补助、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收入、固定补助收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等全部用于补充地方财力,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用于扶贫支出,共同财政事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用途进行安排。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549万元,其中:
(1)“三保”支出拟安排4198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68%,增长2.78%。
①保工资拟安排1693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74%,增长2.04%。
②保运转拟安排52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9%,下降7.44%。
③保基本民生拟安排197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7.05%,增长6.51%。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支出6138万元、教育支出安排14942万元;文化支出3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265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安排49899万元;村级支出12035万元;其他基本民生支出87706万元。
(2)还本付息拟安排74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1%,增长30.61%。
(3)支持社会发展拟安排392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5%,下降23.7%。
支出按支出性质情况:1.基本支出182679万元,占支出的34.24%。其中人员经费169323万元,占支出31.74%;公用经费13356万元,占支出2.5%。2.项目支出350870元,占支出65.76%。其中保运转类支出39447万元,占支出7.39%;保民生类项目197694万元,占支出37.05%;债务还本付息支出74523万元,占支出2.11%;其他类项目支出34206万元,占支出6.41%;预备费支出5000万元,占支出0.94%。
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情况: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5948万元,占支出的16.11%;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0938万元,占支出的18.92%;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2676万元,占支出的2.38%;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360万元,占支出的1%;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92963万元,占支出17.42%;对企业补助1296万元,占支出的0.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747万元,占支出的10.82%;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73604万元,占支出的13.8%;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4436万元,占支出的4.58%;债务还本支出70500万元,占支出的13.21%;其他支出8087万元,占支出的1.51%。
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80186万元,下降1.5%;国防支出安排496万元,下降32.9%;公共安全支出安排18028万元,增长18.4%;教育支出安排101850万元,增长2.4%;科学技术支出安排2585万元,增长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8333万元,增长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83488万元,增长3%;卫生健康支出安排72177万元,增长5.6%;节能环保支出安排6201万元,下降18.6%;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8992万元,增长2%;农林水支出安排63058万元,增长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21435万元,增长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1033万元,下降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84万元,与上年一致;金融支出40万元,与上年一致;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4790万元,增长7.2%;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5230万元,增长3.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225万元,下降4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6694万元,增长42.2%;预备费5000万元,下降3.1%;债务付息支出安排23624万元,增长2.1%(详见附件8)。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项目的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安排,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820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80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4000万元,收入总计86000万元;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0578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2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2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86000万元,预算平衡(详见附件10)。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10000万元,收入合计10000万元。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00万元,支出合计10000万元,预算平衡(详见附件11)。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2年,全县社保基金收入安排60257万元,加上年结余5930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19562万元。当年安排社保基金支出57172万元,滚存结余62390万元(详见附件12)。
5.政府债务预算(草案)
为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底线,按照“党政同责、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精算平衡、依法依规”的原则,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2021年政府债务化解预算103705万元(本金70500万元,付息3320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23624万元、专项债券付息5558万元。
6.本级“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汇总数为916.28万元,同比2020年减少30.62万元,下降3.23%。其中公务接待423.44万元(同比去年下增加11.69万元,增长2.8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2.84万元(同比去年减少42.31万元,下降7.9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三公经费同比去年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7.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2022年桂阳县财政局将交警队办案费、窄加宽公路、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残疾人康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计生家庭特别扶持专项资金、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农村数字电影免费放映、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造林补助资金、县级储备利息费用补贴、双流河黑臭水体及河道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城区绿化管护费、森林防火经费等财政重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重点项目设立专项的政策依据,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数量量化指标是否到位,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绩效评价结论的完整性、准确性、公正性,绩效评价指出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收入(含上级拨款、本级配套及社会筹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合规、是否符合绩效目标,工程类项目中的政府采购、招投标、工程验收等是否合法、合规、工程质量监管责任是否落实,项目实施和投入使用后的受益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先进绩效评价。同时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与下一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甚至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须支持的领域。
三、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及还本付息情况。2021年末债务余额84.71亿元(一般债务余额16.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7.01亿元),2022年政府债务总限额94.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0.8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3.49亿元。2022年预计偿还地方政府债劵本金156460万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劵利息29182万元。
四、开拓创新,积极作为,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各项工作
2022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积极谋划、推进、落实以下工作,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深化改革,增强实力,推动财政收支提质增效。
(一)培财源强征管,积蓄财政增收后劲。一是大兴产业培财源。抓住全省“三高四新”、全市“一极六区”财源建设机遇,围绕争创“全国百强县”要求,稳固传统财源、壮大新兴财源,聚焦有色、家居、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七大产业链”,推进全产业链建设、全要素供给,以产业赋能高质量发展。坚持财源培植以工业财源为主体,农业财源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为新兴财源,提高县域财源效能。二是坚持不懈强征管。加强综合治税,完善综合治税平台,打通27个综合治税成员单位数据壁垒,推动数据共建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征管大格局。做好城市、土地经营文章,坚持“一地一策”“一房一策”,成立专班、精准施策,推动土地出让盘活和房地产遗留问题有效化解。在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基础上,做好国有资产确权办证工作,推动城乡资源盘活、资产变现。三是坚定不移提质量。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提升税收占比三年行动计划”,对标全年收入预期目标,按照“做实收入、巩固质量、均衡入库”要求,全面加强规范收入入库管理,避免月度间收入增幅、收入质量大起大落。
(二)重节约调结构,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一要加强财力统筹。统筹财政“四本预算”,做到“收入一个收入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把分散在各个口子、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的各类资金统筹配置;强化部门资金“全归集”使用、专项资金“全方位”整合,归集更多资金用于“六稳”“六保”和重大民生支出。二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节支就是增收”理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预算编制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推进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大厉行节约方针政策宣传,推动形成党政机关齐心协力、共克时艰的强大共识及合力。三要坚持预算约束、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电子财政”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深度融合,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动态监控分析。加强财审联动,加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建立预算编制执行与下年度预算挂钩机制。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守底线防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控。一是严控债务增量。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人大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严禁新增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加强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评审,科学安排债券举借计划,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跟踪管理,做细做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额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二是化解债务存量。坚持因债施策、“一债一策”,加强精准化债,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采用预算资金安排、国有资产处置、土地出让等方式偿还化解存量债务,关注类债务采用企业自有资金偿还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债务预算审核,统筹各项资金偿还本息,坚决不做“数字化债”。
(四)加强预算审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县人大有关要求,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听取吸纳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更好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