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郴州市桂东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桂东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0在桂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郭柏藩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今年以来,全县财政部门以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县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稳中向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元至十一月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710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 30259 万元,为年预期目标30980万元的97.67 %,同比增加4068万元,增长15.53 %;上划中央收入完成9613万元,同比减少 619万元,下降6.05 %;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838万元,同比减少849万元,下降31.60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33366万元,比重为80%。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21915万元,比重为72.42 %。
从收入的征收部门看:税务部门完成34585万元,完成年预期目标的90.09%,比上年同期增加1910万元,增长5.85%;财政部门完成7125万元,完成年预期目标的102.90 %,同比增加690万元,增长10.72 %。
元至十一月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684万元,同比增加6711万元,增长3.79 %。从支出项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53万元,同比增加5499万元,增长20.71 %;公共安全支出5545万元,同比增加159万元,增长2.95%;教育支出32125万元,同比减少537万元,下降1.64%;科学技术支出7506万元,同比增加4427万元,增长143.7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24万元,同比增加49万元,增长2.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90万元,同比增加327万元,增长1.37%;医疗卫生支出20216万元,同比增加488万元,增长2.47%;节能环保支出3166万元,同比减少1463万元,下降31.6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357万元,同比增加906万元,增长36.96%;农林水支出29686万元,同比减少6179万元,下降17.23%;交通运输支出7707万元,同比增加1582万元,增长25.83%;资源勘探开发和服务支出1182万元,同比增加664万元,增长128.19%;商业服务业流通事务支出369万元,同比减少363万元,下降49.59%;金融支出50万元,同比增加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25万元,同比减少345万元,下降10.55%;住房保障支出4548万元,同比增加1715万元,增长60.54%;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241万元,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 2.12%;债务付息支出4291万元,同比增加437万元,增长 11.34%。
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按去年实际完成数增长8% 完成,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314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0980万元。
预计全年可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21825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09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894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2791万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880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1331万元,外贷2653万元),调入资金26100万元,上年结余3009万元。
预计全年可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21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048万元,上解支出17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807万元,结余1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元至十一月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7941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25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9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3600万元,上年结余699万元。元至十一月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 39665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基金支出8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基金支出 34415 万元,其他支出 2386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 2782 万元。
预计全年可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5596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0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9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3600万元,上年结余699万元。
预计全年可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8559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65096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结余5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元至十一月完成社保基金收入18064万元,支出18040万元。
预计全年可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计201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341万元,结余785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元至十一月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24万元。
预计全年可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计121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32万元,调出资金6100万元。
(二)全县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年初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余额为262757.36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262757.36万元(一般债务187542.16万元,专项债务75215.2万元)。截至11月30日,新增政府债务34929.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1331万元,专项债券23600万元,再融资债券8808万元,借新还旧偿还到期债券8808万元,通过本级财政资金偿还到期债券本金1.5万元。截至11月30日,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余额为297686.8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8871.66万元,专项债务98815.2万元。我县预计2022年底政府债务限额为30611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731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8800万元。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市县债务风险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我县2021年债务风险等级评定为三类风险提示地区,预计2022年市县债务风险等级评定结果为风险提示地区。
(三)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元至十一月实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3894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08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257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2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0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以上共计140046万元,同比增加10310万元,增长7.95%。
(四)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注重向内挖潜和向外借力,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坚持把抓收入、增总量作为财政工作的中心任务,既注重向内挖潜、又积极向外借力。一是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牢牢把握县域经济持续向好态势,强化财税部门协同,积极开展收入预测分析,夯实征管基础,深挖税源增收潜力,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定期组织非税专项核查,强化非税收缴服务,加大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实现财政收入规模、质量“双提升”。二是积极争取财力补助。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思路,定期赴省市衔接汇报我县财政收支和经济发展态势状况;紧抓政策机遇,加大力度争取中省市资金支持,元至十一月,全县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困难地区财力补助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64404万元,同比增加9890万元,增长18.14%。三是积极申请债券资金支持。坚持依法举债、限额管理,按照省财政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结合我县2022年到期债券和新增债券需求,主动衔接省财政厅争取新增政府债券35300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
2、注重提质增效和更可持续,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兑现。充分发挥财政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引导带动作用,通过调节收入分配,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控一般性支出。积极通过节支改善收支平衡状况,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对无实质内容或受特殊因素无法开展的一般性支出,坚决予以取消;全年压减行政经费10%,压减745万元。二是释放直达资金政策红利。落实常态化直达资金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直达资金政策规定,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资金使用、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定期检查,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元至十一月累计下达部门单位直达资金58743.97万元,下达率100%。三是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加强财政存量资金和预算新增资金的统筹使用,认真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收回当年下达实用资金账户存量资金、部门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统筹用于“三保”及债务化解等急需资金领域,全年累计清理盘活资金12263万元。四是落实减税降费。持续推进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减免;元至十一月累计减免各项税费3417.62万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1670.43万元,制造业缓缴税费49户324.35万元,为33家中小微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422.84万元。为全县105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53.96万元。
3、注重整合资源和集中攻坚,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整合资金资源,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一是坚持“三保”优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三保”责任,坚持“两个优先”的支出保障原则,围绕年初“三保”预算安排,细化和明确支出责任,强化执行监督,加快支出进度,确保“三保”按进度足额保障;加大库款监测力度,强化资金调度,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优先用于“三保”和重大民生项目;全年“三保”预算106692万元,累计执行104558万元,执行率98%。元至十一月,我县通过“一卡通”发放了农业、林业、计生、医疗、困难救助、优抚社救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101项,发放数据37万人次,发放金额达14308.19万元,其中,发放失地农民养老金36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4250万元、城市低保资金308.87万元、农村低保资金3173.57万元、城市农村特困资金723.14万元、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480万元、老人高龄补贴375.51万元、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7.8万元。优先教育发展,全年安排义务教育24317万元,职业教育1660万元。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二是聚力保障刚性支出。围绕全县“十大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各类资金,保证全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刚性支出落到实处。突出乡村振兴,今年在本级财力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本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乡村振兴)资金 1381万元,调整后涉农整合资金规模为13150万元,有效支持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三是防风险保安全。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源头管控,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明确偿债责任主体、落实还款资金来源,累计化解各类债务35848.23万元。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941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1899万元。
4、注重改革创新和强化管理,财政运行机制更加规范。坚持以改革总揽财政工作全局,不断加大财政改革力度、广度和深度,强化财政职能定位,健全财政运行机制,促进财政工作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自2021年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运行平稳,在今年的每月考核中始终保持稳步向前的好名次。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我县实现了预算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约束,规范了预算执行,及时掌握预算调整变更,为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成上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各部门单位支出责任意识和“重绩效、讲绩效”的预算管理新理念逐步树立。三是全年强化财政管理。税费票据电子化管理稳步推进。在全县90个试点单位实现了全县非税收入电子缴费;持续强化政府投资评审。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郴政办发〔2022〕3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元至十一月累计完成55个项目招标前最高限价评审,送审金额50969万元,审减金额8921万元,审减率17.5%;优化财会监督体系。按照省市要求,组织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核查劳务派遣公司有关社保缴费情况等,提高监督效能。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然而在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经济复苏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收基础依然不稳固;财政收入支撑点依然单一;政策性增资、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资金需求持续增长,财政自给率难以提高,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历年债务叠加到期,还本付息已进入高峰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来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考察郴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省市县相关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我县全力建设“全国平安县城、全省生态新城、全域康养山城、全民幸福小城”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我县2023年拟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数增长7.5%安排: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713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3304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拟安排21014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33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657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70万元;调入资金36000万元;上年结余10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53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拟安排210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448万元;上解支出1700万元)。当年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2023年县本级拟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385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预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185万元,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拟安排61797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0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9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拟安排61797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1797万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拟安排2285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20787万元,当年结余206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拟安排121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拟安排1213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132万元,调出资金6000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五)2023年政府债务情况
预计2023年年初政府债务余额为29768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8872.8万元,专项债务98815.2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拟安排一般债券付息4595万元,债务偿债风险准备金100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拟安排专项债券付息3353万元,专项债务偿债风险准备金2100万元。
(六)“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预算编制情况
我县2023年拟安排“三保”预算支出数为96139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48715万元;保运转支出4716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42708万元。
2023年我县开源节流,强化措施,统筹财力,有力地保障了“三保”资金需求,无“三保”资金缺口。
三、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人大预算审查意见,直面问题,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一)增收节支,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激发财政增收潜力。突出征管工作重点,及时把握税费趋势,研究新的征管措施,稳控税源,防止税收外流。加强税收、非税征管执收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深挖增收潜力。持续做好存量盘活。建立“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的长效机制,将难以支出的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用、售、租、融”多管齐下,加大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力度,厚实稳增长的财力基础。二是争资争项促发展。紧盯中省市政策导向、项目布局和资金投向,以“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为着力点,深入挖掘我县优势条件,明确向上争取的针对性、精准性,大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的倾斜。围绕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11个投向领域,紧盯湘赣边区域合作、旅发大会、革命老区、生态建设、应急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区分轻重缓急,重点包装增口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设施建设项目、东城区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仙山陵园建设工程项目、城乡垃圾收转运及综合处理工程、、桂东县高标准农田升级改造项目、桂东县水环境治理等项目。世行贷款国家储备林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与发改部门一道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储备一批符合条件的、成熟度高的重大项目,建立优化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工作机制。三是优化支出提效益。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原则上当年不新增项目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在精打细算上下功夫,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
(二)追踪问效,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四城建设总体安排部署。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再次梳理年初预算安排,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对执行进度滞后、受疫情影响暂缓实施和不再开展的项目支出预算适时进行调减,收回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支出。三是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会议、差旅、培训、维修维护等一般性支出,对无实质内容的各种规划、培训、公务接待等活动坚决予以取消,除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重大事项外,预算执行中不出台新增支出事项,不追加安排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基本。
(三)务实创新,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着力解决预算统筹力度不足、预算约束不够有力、资源配置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挖掘潜力、释放活力。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三是健全预算执行管理体系。严格预算控制、核算、决算,完整反映预算资金流向和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情况。四是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使资金管得严、放得活、用得准,增强直达机制的政策效果。五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加强财政与行业部门信息互联共享,实现一体化系统在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全面运行。六是加强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扩大范围,细化内容,改进方式,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获得性。
(四)拒腐防变,抓实抓细财政建设。一是坚决防范“三保”风险。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二是建立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重大政策和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防止过高承诺、过度保障。三是坚决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按照“谁借谁还、谁用谁还、风险自担”的总原则,严格落实债务偿还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牢牢守住债务工作的三条底线:严守隐性债务不增加、“三保”资金不断链、风险事件不发生。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财政金融安全,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坚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加强库款管理和科学调度,做好库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防范库款风险,确保库款规模保持合理区间,强化对年度预算支出的资金保障力度,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各位代表,2022年在面临财政收支紧平衡的形势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指导监督,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为全县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桂东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