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永州市新田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新田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3日在新田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雷逸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财政运行呈现稳中加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759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5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31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2048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776万元。从收入结构来看,财政总收入中税收占比77.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73.1%。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190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944万元,增长10.3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25万元,同比增长35.15%;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7864万元,同比增长3.2%;教育支出71059万元,同比增长3.02%;科学技术支出12010万元,同比增长52.7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173万元,同比增长0.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98万元,同比增长15.07%;卫生健康支出43749万元,同比增长15.92%;节能环保支出4122万元,同比增长4.5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982万元,同比增长3.64%;农林水支出53655万元,同比增长0.24%;交通运输支出6004万元,同比增长1.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43万元,同比增长35.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29万元,同比增长64.9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14万元,同比下降41.46%;住房保障支出8299万元,同比下降0.2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9万元,同比下降68.7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80万元,同比增长63.91%;金融支出406万元,同比增长84.55%;债务付息支出9256万元,同比增长21.6%;其他支出46万。
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9138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3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0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7062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1700万元,再融资债券553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219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5000万元。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91381万元,其中当年支出31906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5365万元,上解支出546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9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000万元,收支相抵,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基金收入预计152449万元,其中: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06000万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收入10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40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06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441万元。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149491万元,重点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结余295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290万元(不含省市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其中保险费收入1481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5113万元,其他收入25万元,转移收入269万元,利息收入7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879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1411万元,滚存结余30051万元。
分险种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566万元,支出19888万元,滚存结余21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411万元,支出8698万元,滚存结余2613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13万元,支出293万元,滚存结余173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预计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重点产业发展方面。
(五)转移支付资金情况和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2年,预计中央和省下达我县转移支付资金24000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1824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758万元。下达新增政府债券额度52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1700万元,专项债券40600万元。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4587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1511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43620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预算执行成效
按照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相关决议要求,2022年我们主要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拓宽收入来源,攻坚克难聚财力。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相关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坚持“开源”、“节流”两手抓,确保了财政收支稳定增长。2022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10.36%。一是提升收入征管效能。深入推进税收征管制度改革,通过改进办税缴费方式、推行涉税信息共享、加强税源动态管控、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等举措,提高税法遵从度,促进税费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各部门紧扣政策导向积极申报项目,2022年,预计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4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600万元,增长9.5%。2022年全年预计争取到位上级各类资金345278万元,同比增加34400万元,其中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4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26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资金和再融资债券105278万元、比上年增加11800万元,有效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三是坚持清理存量资金。严格预算约束,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腾出资金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全年清理盘活存量资金4237万元,有效缓解了县财政支出压力。
(二)落实减税降费,纾困解难促发展。聚焦“三区四地”建设,精准实施财政政策,更大力度地减税降费,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和发展,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税费减免政策及时落地,支持市场主体“轻装上阵”。2022年,全县累计减税、退税、缓税、降费12330.93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63户6361.9万元,为各类市场主体减免税费3331.15万元,制造业缓税2001.5万元,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636.38万元,努力实现应退尽退、应享尽享,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保护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大盘。二是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县财政继续设立“农担贷”风险分担准备金、“潇湘财银贷”风险保证金和乡村振兴贷保证金,预计全年撬动银行金融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贷款1亿元。安排拨付普惠金融发展资金和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000多万元,帮助市场主体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三是用好政府采购政策。通过“832”平台、“乡村振兴馆”35855和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预留政府采购份额,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四是强化产业扶持政策。简化审批拨付流程,确保3-5个工作日办结。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及时兑现落实税费优惠、贷款贴息、稳岗就业、购置设备、外贸进出口等财政奖补政策,全年预计拨付产业发展引导资金10592万元,对税收增长较快、税收占比提升较多的企业给予倾斜支持。积极培育骨干税源企业。重点培育“一主一特”产业以及具有核心技术、拳头产品、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园区亩均税收提升,不断提高企业税收贡献度,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三)加大惠民力度,千方百计保民生。按照“守底线,保重点,补短板,可持续”的原则,坚持民生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序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预计277584万元,占比87%,比上年同期增长1个百分点。一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安排资金3230万元,新建两个疫情隔离点,免费为县城居民提供8轮核酸检测,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支持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二是大力支持就业创业。拨付就业补助资金2775万元,预计支持2717人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33家企业1114名职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就业预计1779人次,129个创业主体获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121人,促进了全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拨付各项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8879万元,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待遇分别提高15元、148元。拨付社会救助资金12248万元,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水平分别由570元、375元提高到600元、384元,特困人员救助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741元提高到780元、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由487.5元提高到5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75元,散居孤儿、集中供养孤儿救助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800元、1200元提高到950元、1350元,困难群众及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得到兜底保障。四是扎实推进教育强县。全县教育支出68059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2.31%。拨付各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4050万元,保障学校平稳运行。拨付困难学生资助资金2756万元,5298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补助。拨付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455万元,28000名学生受惠。投入资金11135万元,用于城区学位建设、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校舍维修改造和农村教学点优化提质等方面,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五是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2022年,医疗卫生支出43749万元,同比增长15.92%。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80元提高到61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经费由79元提高到84元,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设施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六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投入资金13122万元,用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城区环卫保洁、污水处理、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水流域综合治理,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四)助力乡村振兴,统筹城乡巩成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围绕推进“六大强农”行动,强化资金保障,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构建“三农”投入长效机制。筹集资金53655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专项资金13296万元,精准投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预计全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三农”支出6000万元,占比达5.7%。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脱贫摘帽后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全年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100万元,积极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危房改建、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雨露计划、防贫保险等政策,防止因学、因病、因灾返贫致贫。三是突出发展农村产业。投入资金13668万元,实施产业项目495个,支持推进优势特色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稻谷目标价格、农机购置等补贴7094万元,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92万元,保护农业生产积极性。四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资金9156万元,用于农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农田水利设施和电力通讯等221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资金3100万元,用于农村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空心房整治和农村“厕所革命”等方面,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
(五)加强财政管理,多措并举促规范。以落实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为抓手,围绕强基础、防风险、提质效,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完善预算管理改革。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上线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依托信息平台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等管理,构建“制度+技术”预算管理新机制。二是强化直达资金监管。按中央和省要求,将36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围,对资金分配、下达、使用情况实施在线监控,资金流向更加规范、透明,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全年财政直达资金进度达100%。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行“三落实、三联动、三挂钩”,加强预算绩效评价,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22年,对全县22个项目、涉及金额74530万元,开展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所有预算单位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22年预计完成政府采购金额50520万元,节约资金3898万元,节约率7.16%。五是完善投资评审制度。规范建设工程计费标准,加快重点民生工程评审进度,进一步优化评审服务。2022年预计完成评审项目923个,审定金额152693万元,节约率13.52%。六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全县政府债务风险水平总体可控,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和财政管理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财源基础依然薄弱,财政持续增收后劲不足;二是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三是预算执行不够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这些都需要我们创新生财、聚财、用财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化解。
三、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适度支出强度,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支持“三区四地”建设。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源建设,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目标为67500万元,比上年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预计48930万元,非税收入预计18570万元.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预计32331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7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350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082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49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00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323311万元,其中当年支出314907万元,上解支出307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32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支出的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85%;公共安全支出8903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52%;教育支出69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34%;科学技术支出597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9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9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3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76%;卫生健康支出412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节能环保支出740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33%;城乡社区支出6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78%;农林水支出54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93%;交通运输支出7000万元,比上年预算一致;资源勘探信息支出8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00万元,比上年预算一致;金融支出4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1.8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11%;住房保障支出900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80.7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7.27%;债务付息支出9700万元;预备费6000万元;上解支出307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718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700万元,降低16.99%。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6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环境整治等方面。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等支出。
3.污水处理费收入9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污水处理。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71800万元,支出预计40979万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3082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37505万元(不含省市统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其中保险费收入1739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9712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转移收入311万元,利息收入7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32826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4679万元,滚存结余36095万元。
分险种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085万元,支出23011万元,滚存结余390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420万元,支出9815万元,滚存结余3219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从2023年开始由省级统筹,预算草案由省级统一编报。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2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26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重点产业发展支出。收支相抵,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为确保全面完成预算目标,2023年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开源节流,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聚力推进财源建设。要抓住湖南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机遇,加强政策研究,谋划重大项目,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围绕我县“一主一特”新材料新能源主导产业和硒锶资源及智能制造等传统产业,着力培植一批有核心竞争力、财税贡献能力强的支柱骨干企业,努力增强造血功能,着力扭转靠“烟”、靠“房”、靠“建筑”的财源局面。二是大力加强税费征管。创新征管方式,加快综合治税平台建设,推进诚信纳税、依法治税,提升征管效能。坚持“税费并重”,落实非税收入执收责任制,强化执收主体责任,促进税费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把握国家重大战略和政策机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谋划、筛选、申报工作,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联系对接,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争取中央和省更多财力支持,力争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四是强力管控新增支出。全面落实过“苦日子”要求,坚守“民生财政”本色,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力保“三保”。除“三保”支出及急需、刚性支出外,能压则压、能减则减,把资金用在刀刃上,集中财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二)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改善增进民生福祉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改革发展成果。一是突出支持就业创业。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落实援企稳岗措施,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二是突出保障基本民生。牢牢站稳民生立场,聚焦弱势困难群体和公共服务短板,抓好兜底性民生,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提高人均公共服务支出比例,将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5%左右。三是突出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持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四是突出做好疫情防控。按照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切实扛牢疫情防控资金保障责任,继续推进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工作,支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五是突出做好灾后重建。大力支持灾区重建,振兴北部片区发展,按照切块分配资金、优先安排项目的原则,助力灾区尽快完成重建任务、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修缮及完善、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乡村建设等,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
(三)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持之以恒改进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一是强化预算约束。深入推行“零基预算”,统筹“四本预算”,坚持“无预算不拨付”“无指标不支付”,从严控制预算追加支出,要将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作为重大政策出台和重大项目决策的必要前置环节,增强财政预算的管控性和约束力。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扩大重点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有机衔接。定期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坚决取消或削减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财政监督。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会计核算等工作流程,强化投资评审事前控制,以制度堵塞漏洞,以程序提高效率。强化直达资金监管,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强对预算单位财政运行的监控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零容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结果运用。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四)坚持底线思维,持续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统筹“六个一批”缓释风险措施和政府债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债务风险防控“精准拆弹”,压实相关主体责任,做到风险排查、资金筹集、缓释办法、应急处置“四个到位”,守住隐性债务不新增、偿债资金不断链、重大风险事件不发生的底线,如期完成化债任务。坚持新建政府投资项目“无资金来源不立项、无预算不开工”,将项目筹资职能回归财政、管理职能回归主管部门。健全“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专项债券管理。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建设“三区四地”、谱写新田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即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分税制”体制下实际留存于地方的财政收入。
6.一般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7.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8.再融资债券。指为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而发行的政府债券。日常工作中也叫“借新还旧债券”。
9.地方政府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10.“三保”。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11.“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12.“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