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娄底市2021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娄底市2021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2月30日在娄底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国光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书面报告2021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2021年,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亿元左右,为年度预算的106%左右,增长11%以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56亿元,调入资金30.29亿元,上级补助202.96亿元,上年结余8.63亿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15.87亿元,本年收入总计367.3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1.07亿元,上解支出15.0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3亿元,本年支出总计361.6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66亿元。
(二)市级财政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市级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1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3.01%,增长18.66%;上级补助收入7.17亿元,调入资金3亿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5.6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64亿元,上年结余3.88亿元,收入总计70.41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亿元,上解支出2.5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1亿元,本年支出总计66.5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8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47.1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5.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15亿元,污水处理费等其他收入0.5亿元。专项债券收入25.39亿元,上年结余1.38亿元,收入合计73.92亿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64.27亿元,基金调出1.3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支出8.35亿元,支出合计73.9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完成收入12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89.3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81万元,支出合计670.3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09.6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1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1.62亿元,其他收入4.21亿元,本年收入总计54.96亿元。安排基金支出47.33亿元(含新冠疫苗支出5.1亿元),其他支出9.71亿元,本年支出合计57.04亿元。本年结余-2.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9.06亿元。需要说明的是:本年结余为负数,主要是因为社保基金列支了新冠疫苗支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属于全省统筹,由省级统一编制预算,未纳入市本级预算收支范围。
5.市级政府债务情况。2021年市本级政府债务总限额190.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7.1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3.58亿元。2021年根据上述限额发行新增政府债务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61亿元,专项债务25.39亿元;新增再融资债务5.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68亿元,专项债务0.66亿元。截至2021年12月,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90.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6.89亿元(含专项债务余额52.69亿元调整为一般债务余额),专项债务余额83.57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核定限额以内,没有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市本级因化债成效突出,获得省财政厅3亿元政府债务限额奖励。
(三)娄底经济开发区财政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2021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6.58%,比上年增长22.4%;上级补助5.52亿元,调入资金1.6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上年结余1.07亿元,本年收入总计15.5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1亿元,上解支出4.9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03亿元,本年支出总计14.4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7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2021年度财政决算尚未完成,以上数据主要为预估数据,最后的执行结果会有变化,待年度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面做好财政各项工作,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聚力扩量提质,推进财源建设。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0亿元左右,收入规模再创新高。一是实施财源建设工程。对标“三高四新”战略重点任务,组专班、建机制,勤调度、优服务,抓产业、促发展,全面实施“四个计划”,积极做好“五篇文章”,“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纾困惠企政策,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全市新增减税降费7.3亿元,缓缴和留抵退税6.54亿元。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功能,娄底市兴娄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累计担保贷款15.39亿元。积极发挥政府债券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市本级发行的专项债券中,78.85%用于先进制造业相关项目建设。三是强化收入组织调度。依法依规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和短板行业的税收征管,做到挖潜增收、应收尽收。用好财税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平台查补入库税款1.2亿元。积极推进“无籍房”办证专项行动,追缴房地产企业税费5.13亿,入库个人部分契税和物业维修资金2.88亿元。
2.聚力民生福祉,加大保障力度。全力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市共计安排资金7323.01万元,支持医疗救助、设备和物资采购等。落实各项民生提标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农村低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等标准持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七连调”。安排资金2.84亿元,支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城区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问题整改等,改善中心城区人居环境。争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建设资金5067万元,棚户区改造配套建设资金2063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市争取上级农业项目资金累计超15亿元,支持乡村振兴。累计安排专项债券资金1.8亿元,支持娄底幼儿师范升专成功。
3.聚力预算绩效,优化资源配置。一是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绩效管理全覆盖格局。市本级完成重点评价项目34个,涉及资金19.32亿元,对评价结果等次为“中”及以下的项目,一律调减20%。建立财审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落地见效。二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2021年部门预算专项经费继续压减10%,一般性支出(除车补外)压减5%,“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年初预算削减到期或压缩非急需、非刚性等各类专项经费7113万元,年中调整年初预算专项资金2.2亿元,用于弥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资金缺口。三是清理盘活存量资金。除跨年度项目资金、2020年省指标、非税收入成本、义务制学校经费外,其余结余结转资金一律统筹。
4.聚力改革创新,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修订预算管理有关规程,完成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会计核算模块采购和部署,完成和人民银行娄底市支行清算等业务协调机制及代理银行联调工作,我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于2021年12月10日如期上线运行,市本级已在市级所有预算单位推广应用,2022年年初预算也全面采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编制。通过全面升级预算单位账务和终端管理系统,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运用,大大加强了财政信息化建设。二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实现对民生资金从部门到农户到个人到项目的全程监督。开展预决算公开核查,确保预决算公开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同时,还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等专项检查,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卖场。全市电子卖场完成采购交易13.3亿元,覆盖面达98.54%。四是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出台《娄底市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升评审质量。全年共计已完成评审项目304个,送审金额11.64亿元,评审金额9.57亿元,审减2.07亿元,审减率17.7%。
5.聚力债务管控,守牢风险底线。及时制定2021年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和“一债一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政府性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市债务风险整体可控,未发生“三保”资金断链和债务舆情事件。在省考核中,我市获得3.5亿元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激励。预计全市2021年年底隐性债务比上年减少26.02亿元,关注类债务减少10.56亿元;高息债务置换完成64.86%,整体进度超省定目标。扎实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准备,加大申报发行力度,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调度,力求债券资金到位即可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2021年,全市申报发行专项债券64.92亿元,其中市本级25.39亿元。
总体来看,2021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同时,我市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依然存在不少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可用财力增长慢,刚性支出增长快,财政预算平衡的压力越来越大,个别县市“三保”支出面临风险;财政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财政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部分预算单位绩效观念还不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问责机制有待加强;预算约束刚性不够,少数单位“过紧日子”的认识不到位;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专项资金清理、整合难度较大;政府隐性债务难化解,债务率高位运行,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等。对此,我们将深入调研,系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改进解决。
二、2022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财政改革总体要求,我市2022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更加精准、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全力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制原则:一是科学规范,收支平衡。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准确研判财经形势,合理确定收入预期。实施综合预算管理,全面准确反映部门收支。二是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健全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破除预算基数依赖和支出固化格局。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突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确保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厉行节俭,节用裕民。全面执行厉行节俭各项规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准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控新增行政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并将部门预算专项细化为运转类和特定类项目,节省资金统筹用于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四是深化改革,突出绩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制度。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绩效有监督、预算完成有评估”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和使用绩效。
(一)全市财政预算安排
汇总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情况,2022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3亿元,增长7%,上级补助收入19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亿元,调入资金36.4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76亿元,收入总计332.1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8.29亿元,上解支出13.89亿元,支出总计332.18亿元。收支平衡。
(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68亿元,增长7%,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8亿元,调入资金7亿元,上级补助和下级上解收入22.85亿元,收入总计72.01亿元(未含上年结余收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99亿元,上解上级及补助下级支出8.02亿元,支出总计72.01亿元(不含上年结余安排的支出)。收支平衡。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亿元,国防支出194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83亿元,教育支出9.77亿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15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89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8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4.1亿元,农林水支出2.9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47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07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637万元,金融支出163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9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9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0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49万元,预备费8000万元,其他支出5.87亿元,债务付息支出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按基金项目编制。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26.6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亿元,污水处理费48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00万元,体彩销售机构业务费1600万元,福彩公益金450万元,体彩公益金388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6.67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380万元,主要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利润收入和国有控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14万元外,其他安排有关支出966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支出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保保险项目分别编制。根据险种缴费费率、社会平均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参保面等因素,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安排57.27亿元,安排支出57.81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5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8.52亿元。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属于全省统筹,由省级统一编制预算,未纳入市本级预算收支范围。
5.政府债务偿债预算。根据“科学合理举债,制订偿债计划,落实化债方案,防控债务风险”原则编制。根据市级财政收入状况,财政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亿元;再融资债券安排7.92亿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4.06亿元,其他收入安排8.24亿元。以上收入合计23.22亿元。2022年市级政府债务预计还本7.92亿元,政府债务预计付息6.44亿元;其他本金预计支出5.28亿元,其他利息预计支出3.58亿元。以上支出合计23.22亿元。
6.政府采购预算。按《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凡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以财政性资金为来源的采购性支出,部门和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主要包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等货物类采购和设备维修、保险、会议、培训等服务类采购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类采购。政府采购主要包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等货物类采购和设备维修、保险、会议、培训等服务类采购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类采购。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具体执行按预算管理一体化编制数据)品目数量289.32万件(次),金额2.04亿元,采购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1.01亿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748.9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603.2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972.8万元,上级补助资金40万元。
7.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提出市直各预算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努力做到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达到更好的效果。同时,组织对市本级182家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和20个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进行了审核,涉及资金78.3亿元,累计编制绩效目标1285个、产出指标5538个、效益指标3408个,为科学确定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娄底经济开发区财政预算安排
2022年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5亿元,增长7%,调入资金2.2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32亿元,区级收入总计15.7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8亿元,上解支出5.12亿元,区级支出总计15.7亿元。收支平衡。
娄底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270万元,教育支出708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1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9亿元,农林水支出433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9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7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30万元,金融支出3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4万元,预备费3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83万元,其他支出321万元。
三、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2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围绕年度预算安排,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在前进中寻求突破,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工程。按照“三高四新”财源建设目标,科学制定阶段性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善产业扶持和资金安排机制,发挥财政金融联动效能,用活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积极培育优势产业,全力保障娄底“材料谷”建设,着力提升先进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继续加大专项债券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力度,支持涟钢精深加工产业园建设,扶持电机电器、电动工具、电子元器件及小五金等配套产业发展。继续实施“6643”行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财源建设工作格局。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发展活力。抓好要素保障,做好项目入库和开工的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依托财税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收入分析和稽查,找准堵点和漏点,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
(二)在改革中追求效益,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一是加大财政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2021年12月份预算执行和2022年年初预算编制已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22年将预算调整调剂、会计核算等统一系统运用,全面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改革预算安排方式,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支出安排不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不与专项收入、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挂钩;坚持“无预算不支出”,不得在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情况下,新增安排支出、出台增支政策或设立建设项目。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结余结转资金原则上全部统筹。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推进专项资金深度统筹整合,超过三年及以上时效专项资金,报请市政府重新研究安排,涉及多个领域的重大项目,优先采取跨部门、跨专项统筹的方式保障,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既有增支项目、政策,及时调整、暂停或者取消,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坚决取消非必要、低效项目资金安排。三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机制,不断扩宽评价范围,对市级重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完善财审联动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双发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2021年度绩效评价为中等次及以下的专项资金,按20%的比例削减预算。四是管好用好直达资金。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对直达资金单独标识、单独下达;加快直达资金拨付,建立直达资金下达、支出和项目台账,并定期对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及时将支付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加强对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
(三)在平衡中突出重点,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优先保障“三保”。坚持“三保”在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中的优先顺序,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对县市区“三保”预算事前编制审核、年中执行监控、年终财政考评,加强对县市区“三保”形势的预研预判,做好“三保”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二是保障改善民生。继续支持化解“大班额”建设,全额配套基本公卫服务支出,支持山塘清淤后“三年行动”奖补,继续支持天然气居民用气补贴,加大对企业、机关养老保险财政补助。三是重点保障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资源,整合专项资金,做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民生实事的保障。
(四)在发展中解决难题,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一是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按照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及省化债要求,制定2022年“一债一策”化债方案和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完成隐性债务年度化解目标任务,关注类债务不新增。二是支持平台转型发展。落实省里关于支持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5项措施,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补充资产资源资金、支持补齐存量资产权证、支持平台公司依法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业务、支持平台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平台公司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债券资金管理。落实债券限额管理,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积极争取债券额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模式,健全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确保债券资金按时还本付息。四是规范PPP项目运作。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运用PPP项目库“能进能出”动态调整机制,不断规范本级PPP项目库管理。坚持必要、可承受的财政支出原则,确保每年度本级全部PPP项目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并依法依规将规范PPP项目财政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市本级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和风险预警工作,防止政府支出责任过多、过重加大财政支出压力。
各位代表,2021年我们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2022年将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目标迈进,使命更加光荣、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财政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紧盯目标、奋发有为,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韧劲,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努力做好2022年财政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各项改革重点任务,为建设现代化新娄底贡献财政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