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石家庄市长安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长安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12日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长安区财政局局长 底淑艳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区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区总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年。一年来,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全面建设经济强区、美丽长安提供有力财政支撑。
(一)区总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9945万元,可比增长9.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67290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32655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及省级分享收入530640万元,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230585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580万元,同比增长20.15%。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项目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510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882万元;教育支出17705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16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6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1431万元;农林水支出 228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98万元;金融支出2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5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84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1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52538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88217万元,上级补助2538万元,专项债券收入35900万元,上年结转25883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39662万元,结转下年12876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年初余额1608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902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0%,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7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649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完成4214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4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201万元,年终结余12958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1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860万元,上年结余5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40万元,结转173万元。
(二)区级重点支出和财政运行情况
1.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有力有效保障民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资金保障。优化防疫资金拨付程序,畅通资金拨付流程。聚焦教育养老住房等民生事业供给。落实义务教育“双减”要求,加大教师队伍激励力度,促进课后服务高质量发展。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25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33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7842万元,优抚对象补助资金492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3518万元,困难群众补贴2627万元,就业补助专项资金1516万元。
2.推进政府债券资金提质增效。2022年,我区已申报政府一般债券项目89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项目35900万元。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充分调动全区申报债券积极性。同时,协调职能部门,对项目前期手续开辟绿色通道,由“常规审批”向“承诺容缺审批”转变,加速申债必要证照办理。对已申报项目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早开工、早建设;对新谋划项目,扩大投向领域和规模,以点带面,以面带片,在保证债务率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申报债券资金,发挥资金效益。
3.加快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助力企业发展。优化纳税服务,改善税费征收、管理方式,简化办税程序,缩短办理时间。坚持一站式服务,利用预约和网上办税等形式有效缩短办税时长。畅通“非接触式”办理渠道,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功能,实现全链条电子化退税,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提升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便利性。全年为9.8万户次纳税人、缴费人办理退税减税降费,减免金额365000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1612户次,退税金额272000万元;享受新增减税降费9万户次,减免金额77000万元;办理缓税缓费6164户次,缓税费金额16000万元。
4.聚焦环境治理攻坚任务,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资金投入与环境治理攻坚任务相匹配,全区财政投入生态治理资金22900万元,推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不断改善。健全空气质量考核奖惩补偿等机制,通过奖优罚劣倒逼责任,推动形成全区上下狠抓生态环境治理的强大合力。
5.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继续深化全过程、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2022年组织全区76个预算部门对所有本级项目实施全覆盖监控,并对监控结果进行应用,调减中期绩效目标完成较差、本年不执行或难以执行的项目资金统筹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有力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先后出台多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采购人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和优先采购等支持措施,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我区签订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8468.28万元,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941.89万元。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财政改革和发展进展顺利,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是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区各部门齐心协力、拼搏精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问题和挑战。主要:一是落实各项税费退、减、缓政策让利企业,短期内形成政策性减收压力;二是经济恢复压力较大,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的基础仍不牢固;三是
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收支“紧平衡”状况更加凸显;四是部分部门财政预算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成本控制理念仍需强化。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加强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加快建设经济强区、美丽长安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根据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全会和区“两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资金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区、美丽长安提供有力财政支撑。
基于以上指导思想,预算编制遵循“深化改革、强化统筹、优化结构、讲求绩效、防范风险、依法理财”的原则。一是深化改革。全面贯彻区委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是强化统筹。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将本级收入、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债务收入、存量资金资产等全部纳入预算。加强部门预算收入统筹安排,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三是优化结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落实区委工作安排作为首要任务,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和刚性支出,合理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的必需支出。四是讲求绩效。进一步树牢绩效意识,持续优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将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五是防范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综合考虑民生政策、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政策力度,确保支出政策可持续。六是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理财行为。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发挥监督协同效应,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一)全区总预算安排
1.全区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5101万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及上级专项补助测算,当年财力为406609万元(含收入形成财力271143万元,财力性补助157647万元,专项上解64740万元,专项补助15351万元,上年结转27208万元)。为平衡年度预算,保障重点支出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204万元,调入预算周转金8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38313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51854万元;国防支出85万元;公共安全1937万元;教育161985万元;科学技术79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5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1405万元;卫生健康38731万元;节能环保56万元;城乡社区69231万元;农林水282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42万元;商业服务业1948万元;金融179万元;住房保障1987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3101万元;预备费10000万元;其他支出310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70万元;债务发行费3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00000万元,全部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出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2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87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专款专用原则,相应安排支出31309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302523万元;其他支出4567万元;专项债务付息60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
2023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477万元,上年结余10077万元,预算支出安排3625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192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9759万元,上年结余7679万元,预算支出安排39556万元,累计滚存结余7882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9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6万元,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资金,收支相抵无结余。
(二)区级重点支出和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我们认真研究改革要求、支出政策,逐项梳理存量项目,深入分析增支需求,重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加大民生保障投入,全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安排教育支出161985万元,用于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改善提升校园基础设施和教学装备,支撑教育事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经费,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二是安排卫生健康支出 3873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各项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71405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救助、抚恤、安置、就业等政策的落实。
2.加大生态治理投入,提升城市宜居水平,打好蓝天保卫战。安排节能环保与城乡社区支出69286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绿化管护,改善我区居住环境,提升城区品味。
3.加大党建引领作用,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安排基层建设支出4493万元,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开展基层党员活动、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等;安排住房保障支出18971万元,用于提升老旧小区管理水平,改造老旧小区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三、切实做好2023年财政改革与预算管理工作
2023年我们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勇于创新突破、持续攻坚克难,积极贯彻落实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扎实做好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
(一)坚决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做好财源培育涵养工作。加强财税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快退税进度,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应享快享,稳定企业发展,更好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强化财政运行分析,围绕财政经济形势、退税减税政策实施、疫情救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分析研判,提前制定应对预案。继续做好财源培育建设,结合推动助企纾困政策释放效应,提升对企服务精准性,进一步提升财源转化成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财政政策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助力打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聚焦保障重点工作。加大政府预算、债券资金等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支出强度,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举措落地见效;以支出进度为抓手,督促主责部门加紧推进重大工程建设,更好发挥投资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增强可统筹财力,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加快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等方面支出节奏。更好发挥政府债券稳经济作用,督促各部门加快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政府债券资金促投资、稳经济作用。
(三)持续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压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拓展到各重点支出领域,逐步实现对公共服务、基本民生和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全覆盖;促进各部门进一步提升绩效理念,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资源统筹机制,强化预算对重大决策部署的保障能力,压实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四)扎实推进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成熟度安排预算,持续调整完善支出政策,加强政策对支出项目的约束。落实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促进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大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注重政府财务报告与国有资产报告等相关数据共享衔接,更加全面反映政府资产信息。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严格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区、美丽长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