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951-2013 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 (完整版)
[建设标准 - 建筑]
发表于:2022-09-12 10: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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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GB/T 50951-2013 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 (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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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有色金属工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规范有色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和深度,不断提高有色金属矿山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推广应用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先进经验,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1.0.3 矿山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指导矿山合理建设、保证矿山建设技术方案顺利实施和合理控制建设投资的要求,应起到指导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总包招标的作用,并应满足编制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专项设计的要求。
1.0.4 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3.0.1 初步设计的编制应依据下列文件:
1 矿床勘查地质报告和评审、备案文件;
2 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评估或评审报告和核准文件;
3 矿山建设项目矿业权设置批复文件;
4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报告和批复文件;
5 矿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
6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其备案文件;
7 矿山建设场地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备案文件;
8 矿山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
9 建设项目用地批复文件;
10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11 设计委托书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12 其他重要的报告和批复文件。
3.0.2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具备下列文件:
1 选矿试验报告;
2 项目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或初步勘察报告;
3 建设地区的地震、气象资料;
4 视不同区域要求的地形图和区域位置图;
5 供水、供电、交通、规划、主要原料供应等基础资料、协议或文件;
6 改建、扩建工程时,企业已有的相关基础资料;
7 概算编制所需的有关文件;
8 其他对项目建设有影响的资料、协议或批复文件。
3.0.3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编制依据应完整,基础性文件应齐全,设计程序应符合矿山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规定;
2 应符合有色金属工业的产业政策,并应体现技术进步、集约生产、节能高效、经济合理和安全环保的设计原则;
3 应对评审备案的矿区勘查地质报告深入分析论证,并应对矿区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矿体赋存条件、资源品质、资源量的可靠性及其经济意义、勘查程度等作出具体评价;
4 应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矿山设计生产能力、矿山工业场地选址、开拓方式和矿山安全等重大技术方案进行论证;
5 应对矿山各生产系统和主要辅助生产系统的工艺及布置、设备选型、主要建(构)筑物结构及形式和工业场地布置等进行优化、细化;
6 应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等工程进行论证并细化;
7 应对项目概算投资进行分析。
3.0.4 初步设计的技术原则和主要技术方案的确定应符合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核准文件、开发利用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当因矿山建设条件发生改变,需对矿山建设规模、开拓系统及工业场地位置等重大技术方案进行修改调整时,应配合建设单位报请原项目核准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并重新编制矿山初步设计文件。
3.0.5 初步设计文件应由设计书和附图组成,各专业应绘制相应的设计图纸作为初步设计的附图,同时应汇编成附图册。设计书和附图编制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第4章中各节的内容可根据设计项目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进行调整和增删。初步设计文件应能指导编制下列专项设计:
1 安全专篇;
2 水土保持方案;
3 节能减排专篇;
4 消防设施专项设计;
5 其他要求的专项设计。
3.0.6 初步设计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指导矿山建设全过程,并应合理控制建设投资;
2 应指导施工图设计;
3 应满足土地征用和施工准备工作的要求;
4 应为建设项目的基建计划提供依据;
5 应为主要设备订货提供依据;
6 应为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计划提供依据。
3.0.7 初步设计附件应包括项目有关的核准、审批、备案、各种协议、设计委托书等文件的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