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053-2014 煤炭工业矿井节能设计规范 (免费下载)
1 总 则
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做好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促进煤炭工业节约、清洁、安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统一煤炭工业矿井节能设计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生产能力0.45Mt/a及以上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煤炭工业矿井工程的节能咨询和设计。
1.0.3 矿井节能设计应在坚持安全高效的原则下,因地制宜地采用节能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行能效管理。设备应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型产品。
1.0.4 节约能源应与综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经济效益统筹兼顾。
1.0.5 矿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核准(审批)的煤矿建设规模设计,矿井各系统设计能力应与矿井设计生产能力相适应。
1.0.6 矿井设计严禁选用淘汰产品及生产工艺。
1.0.7 新选型的设备,宜按1级能效等级选用。
1.0.8 煤炭工业矿井工程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吨煤电耗 power consumption/ton coal
煤矿每生产一吨原煤所要消耗的电量。
2.0.2 标准煤 standard coal
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kJ的燃料,称为1千克标准煤(1kgce),又名煤当量(coal equivalent)。
2.0.3 综合能耗 total production energy consumption
规定的耗能体系在一段时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一次能源后的总和。
2.0.4 矿井水回用率 reuse rate of mine drainage
矿井井下排水直接或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系统的水量占矿井井下总排水量的比值。
2.0.5 矿井水利用率 use rate of mine drainage
矿井井下排水直接或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系统的水量占矿井总用水量的比值。
2.0.6 回采工作面预降温空冷器 air cooler for pre-cooling working face
布置在回采工作面进风巷内,固定安装并对进入回采工作面的风流进行预降温的空冷器。
2.0.7 回采工作面降温空冷器 air cooler for cooling work-ing face
布置在回采工作面进风巷内,随回采面移动并负担对回采工作面进行全面降温的空冷器。
2.0.8 热能品位 grade of heat energy
衡量热能质量等级高低的专用名词,同等质量的同一物质温度越高,其含有的热能品位越高。
2.0.9 风排瓦斯 methane content in ventilation
指随矿井生产通风系统排出的瓦斯。
3 开拓开采节能
4 矿井井下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缩空气节能
5 安全设施节能
6 电气节能
7 地面生产系统节能
8 总图及地面运输节能
9 建筑节能
9.0.1 行政办公楼、职工食堂、井口浴室及车间办公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及地方公共建筑节能标准执行。
9.0.2 职工宿舍等居住建筑应根据其所处气候分区,按国家现行有关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执行。
9.0.3 工业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南北或接近南北朝向、利用冬季日照、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夏季应采用自然通风。
2 应减小外表面积、减少外墙混凝土出挑构件。
3 采用透明玻璃幕墙时,应具有开启部分或设置通风换气装置。
4 严寒及寒冷地区应设门斗;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及寒冷地区大的工业建筑,外窗宜设遮阳体。
10 给水排水及暖通节能
11 环境设施节能
12 其他能源利用
12.0.1 矿井瓦斯(煤层气)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矿井设计应提出全矿井瓦斯抽采量、矿井通风瓦斯排放量及其浓度预测值。
2 应采取提高瓦斯抽采浓度的措施,并应在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矿井风排瓦斯浓度。
3 甲烷浓度在30%及以上的矿片瓦斯利用率应达到100%;甲烷浓度为7%~30%的矿井瓦斯利用率宜达到70%;宜提高甲烷浓度在7%以下的抽采瓦斯及矿井风排瓦斯利用率。
12.0.2 中煤、煤泥、煤矸石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矿井设计应提出矿井及洗煤厂洗中煤、煤泥、煤矸石产生量及工业分析资料。
2 洗中煤宜作为矿区综合利用电厂燃料,但当矿区综合利用电厂以煤矸石为主要燃料时,洗中煤掺入量应保证入炉燃料收到基热值不高于14640kJ(3500kcal)/kg。
3 煤泥宜作为矿区综合利用电厂燃料。
4 煤矸石应按其品质,分质分级综合利用,利用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煤矸石低位发热量Qar.net≥5.02MJ/kg(1200kcal/kg)时,应作为能源资源使用。
2)煤矸石低位发热量Qar.net<5.02MJ/kg(1200kcal/kg)时,宜作为当地生产烧结建材的原料。
12.0.3 地热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井田范围内地热资源进行分析、预测,具有利用价值时,应提出利用方案。
2 地热能的利用应按热能品位高低确定利用方向,并应与矿区、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相协调。
12.0.4 太阳能、风能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太阳能资源富裕地区,宜在矿井设计中对太阳能资源进行分析,以发电、供热等方式且满足自用为目的时,应提出利用方案。
2 在风能资源充足地区,宜在矿井设计中对风能资源进行分析,以发电为主要利用方式且满足自用为目的时,应提出利用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