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 50896-2013 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
1 总 则
1.0.1 为在压型金属板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用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压型金属板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1.0.3 压型金属板系统设计,应合理选择材料、板型、连接方式和构造措施,满足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功能和安全要求。
1.0.4 压型金属板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3 基本规定
3.0.1 本规范中压型金属板采用的板材包括镀锌钢板、镀铝锌钢板、铝合金板、彩色涂层钢板和彩色涂层铝合金板。
3.0.2 压型金属板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功能特点和环境条件,合理选择材料、板型和构造层次。压型金属板系统设计应进行详图设计。
3.0.3 压型金属板屋面防水等级和构造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表3.0.3 压型金属板屋面防水等级和构造
| 防水等级 | 防水层设计使用年限 | 防水层构造要求 |
| 一级 | ≥20年 | 应设非明钉固定且咬边连接大于180°的压型金属板和防水垫层或防水透汽层 |
| 二级 | ≥10年 |
压型金属板宜设防水垫层或防水透汽层 |
3.0.4 压型金属板系统的受力性能应通过计算确定,特殊情况下应通过试验验证。
4 材 料
5 建筑设计
6 结构设计与计算
7 加工、运输及贮存
8 安 装
9 验 收
10 维护与维修
附录A 压型金属板常用钢材、铝合金、不锈钢板的化学成分与力学性能
A.0.1 热镀锌、镀铝锌钢板基板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表A.0.1 热镀锌、镀铝锌钢板基板的化学成分
A.0.2 热镀锌、镀铝锌钢板基板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A.0.2的规定。
表A.0.2 热镀锌、镀铝锌钢板基板的力学性能①

注:①拉伸试验样的方向为纵向(沿轧制方向);
②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RP0.2,否则采用ReH;
③结构钢强度级别300MPa仅限于热镀铝锌钢板。
A.0.3 常用铝合金板化学成分应符合表A.0.3的规定。
表A.0.3 常用铝合金板化学成分表
A.0.4 常用铝合金板力学性能应符合表A.0.4的规定。
表A.0.4 常用铝合金板力学性能表①
注:①本表铝合金板厚为0.5mm~1.5mm;
②3105板、带材弯曲180°,其他板、带材弯曲90°。t为板或带材的厚度。
A.0.5 常用不锈钢板化学成分应符合表A.0.5的规定。
表A.0.5 常用不锈钢板化学成分表
A.0.6 常用不锈钢板力学性能应符合表A.0.6的规定。
表A.0.6 常用不锈钢板力学性能表
附录B 压型金属板使用环境腐蚀性等级、镀层重量要求及涂层耐久性试验列表
B.0.1 压型金属板使用环境腐蚀性等级应符合表B.0.1的规定。
表B.0.1 压型金属板使用环境腐蚀性等级
B.0.2 压型钢板基板在不同腐蚀性环境中推荐使用的公称镀层重量应符合表B.0.2的规定。
表B.0.2 压型钢板基板在不同腐蚀性环境中推荐使用的公称镀层重量
注:1 使用环境的腐蚀性可参照表B.0.1,腐蚀性很低和很高时,镀层重量由供需双方在订货合同中约定;
2 表中分子、分母值分别表示正面、反面的镀层重量。
B.0.3 压型钢板涂层耐中性盐雾试验时间应符合表B.0.3的规定。
表B.0.3 压型钢板涂层耐中性盐雾试验时间
| 面漆种类 | 耐中性盐雾试验时间(h) |
| 聚酯 |
≥480 |
| 硅改性聚酯 | ≥600 |
| 高耐久性聚酯 |
≥720 |
| 聚偏氟乙烯 | ≥960 |
注:1 耐中性盐雾试验3个试样值均应符合表值的相应规定;
2 在表中规定的时间内,试样起泡密度等级和起泡大小等级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T 1766中规定的3级,但不允许起泡密度和起泡大小等级同时为3级。
B.0.4 压型钢板涂层紫外灯加速老化试验时间应符合表B.0.4的规定。
表B.0.4 压型钢板涂层紫外灯加速老化试验时间
注:1 紫外灯加速老化试验3个试样均值应符合表值的相应规定;
2 在表中规定的时间内,试样应无起泡、开裂,粉化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T 1766中规定的1级;
3 面漆为聚酯和硅改性聚酯时通常用UVA-340进行评价,如用UVB-313进行评价应在订货时说明;面漆为高耐久性聚酯和聚偏氟乙烯时通常用UVB-313进行评价,如用UVA-340进行评价应在订货时说明。
附录C 压型金属板镀层、表面涂层耐久性参考资料
C.0.1 表C.0.1规定了不同环境腐蚀性等级金属镀锌层耐腐蚀性及腐蚀速率。
表C.0.1 金属镀锌层耐腐蚀性及腐蚀速率
C.0.2 表C.0.2-1规定了铝合金表面有机涂层相对使用寿命;表C.0.2-2规定了热镀锌钢板表面有机涂层相对使用寿命。
表C.0.2-1 铝合金表面有机涂层相对使用寿命
表C.0.2-2 热镀锌钢板表面有机涂层相对使用寿命
附录D 压型金属板屋面系统抗风揭试验方法
附录E 压型金属板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E.0.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应符合表E.0.1的规定。
表E.0.1 压型金属板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0.2 分项工程的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符合表E.0.2的规定。
表E.0.2 压型金属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