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 51113-2015 光伏压延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1 总 则
1.0.1 为在光伏压延玻璃工厂设计中,规范主要技术指标,加强全可靠、节能环保,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采用压延法生产超白光伏玻璃的工厂设计。
1.0.3 光伏压延玻璃工厂设计应因地制宜,符合所在地区统一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建厂条件。
1.0.4 光伏压延玻璃工厂设计应符合国家对工厂计量管理的要求。能源的计量应有工厂、车间、重点耗能设备的三级计量装置。
1.0.5 光伏压延玻璃工厂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光伏压延玻璃 photovoltaic rolled glass
采用压延法生产,带有花纹图案、透光但不透明,用于太阳能电池盖板的平板玻璃。
2.0.2 压延法 rolling process
将熔融的玻璃液由溢流口流出后,经压延机上下压辊相对旋转碾压成板状玻璃的生产方法。
2.0.3 一窑多线 lines sharing one furnace
一座熔窑带2条或2条以上成形、退火及冷端的平板玻璃生产系统。
2.0.4 熔化率 melting rate
熔窑单位熔化面积每24h熔化的玻璃液量,单位:t/m2·d。
3 基本规定
4 总体规划与厂址选择
5 总图运输
6 原 料
7 联合车间
8 燃 料
9 建筑与结构
10 公用辅助工程
11 生产过程检测和控制
12 环境保护
13 节 能
14 职业安全卫生
附录A 地下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附录A 地下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表A 地下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注:1 表列净距除注明者外,管线均自管壁、沟壁或防护设施的外缘或最外一根电缆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面边缘算起,为公路型时,自路肩边缘算起。
2 最小水平净距为距建(构)筑物外墙面(出地面处)的距离。
3 如受地形限制不能满足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净距可适当缩小,但低压管道不应影响建(构)筑物基础的稳定性,中压管道距建(构)筑物基础不应小于0.5m且距建(构)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1m,次高压燃气管道距建筑物外墙不应小于3.0m。其中当次高压A管道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或当管道壁厚不小于9.5mm时,距建(构)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6.5m;当管壁厚度不小于11.9mm时,距建(构)筑物外墙面不应小于3.0m。
4 括号内数据为距大于35kV电杆(塔)的距离。与电杆(塔)基础之间的水平距离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规定。
5 距离由电杆(塔)中心起算。
6 表中所列数值特殊情况下可酌减,但最多可减少一半。
7 通信电缆管道距建(构)筑物基础外缘的净距应为1.2m;电力电缆排管(即电力电缆管道)净距要求与电缆沟(管)同。
8 表列埋地管道与建(构)筑物基础外缘的间距,均是指埋地管道与建(构)筑物的基础在同一标高或其以上时,当埋地管道深度大于建(构)筑物的基础深度时,应按土壤性质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表列数值。
9 当为双柱式管架分别设基础时,在满足本表要求时,可在管架基础之间敷设管线。
附录B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附录B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表B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注:1 表列净距均自管壁、沟壁或防护设施的外缘或最外一根电缆算起。
2 当热力沟(管)与电力电缆净距不能满足本表规定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特殊情况下可酌减且最多至一半。
3 局部地段电力电缆穿管保护或加隔板后与给水管、排水管(沟)、压缩空气管道的净距可减少到0.5m,与穿管通信电缆的净距可减少到0.1m。
4 表列数据系按给水管在污水管(沟)上方制定的。生活饮用水给水管与污水管(沟)之间的净距应按本表数据增加50%;生产废水管与雨水管(沟)和给水管之间的净距可减少20%,和通信电缆、电力电缆之间的净距可减少20%,但不得小于0.5m。
5 当给水管与排水管(沟)共同埋设的土壤为沙土类,且给水管的材质为非金属或非合成塑料时,给水管与排水管(沟)的净距不应小于1.5m。
6 仅供采暖用的热力沟(管)与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及电缆沟之间的净距可减少20%,但不得小于0.5m。
7 110kV级的电力电缆与本表中各类管线的净距,可按35kV数据增加50%。电力电缆排管(即电力电缆管道)净距要求与电缆沟(管)同。
8 括号内数据为距管沟外壁的净距离。
9 管径系指公称直径。表中“—”表示净距未做规定,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附录C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
附录C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
表C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
注:1 表中管道、电缆和电缆沟最小垂直净距,系指下面管道或管沟的外顶与上面管道的管底或管沟基础底之间的净距。
2 当电力电缆采用隔板分隔时电力电缆之间及其到其他管线(沟)的距离可为0.25m。
附录D 胶带输送机通廊净空尺寸
D.0.1 一条胶带输送机的通廊净空尺寸(图D.0.1)应符合表D.0.1的规定。
表D.0.1 一条胶带输送机的通廊净空尺寸(mm)
图D.0.1 一条胶带输送机的通廊净空尺寸示意图
A-通廊总净空;d-胶带输送机中心至走廊副操作面外缘距离;d1-胶带输送机中心至走廊主操作面外缘距离
D.0.2 两条胶带输送机的通廊净空尺寸(图D.0.2)应符合表D.0.2的规定。
表D.0.2 两条胶带输送机的通廊净空尺寸(mm) 
图D.0.2 两条胶带输送机的通廊净空尺寸示意图
A-通廊总净空;d-两条胶带输送机中心距;d1,d2-两条胶带输送机中心至走廊外缘距离
D.0.3 单侧检修胶带输送机通廊净空尺寸应符合表D.0.3的规定。
表D.0.3 单侧检修胶带输送机通廊净空尺寸(mm)
图D.0.3 单侧检修胶带输送机通廊净空尺寸示意图
A-通廊总净空;d-胶带输送机中心至走廊主操作面外缘距离
附录E 光伏压延玻璃工厂的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安全疏散距离及安全出口数目
附录E 光伏压延玻璃工厂的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安全疏散距离及安全出口数目
表E 光伏压延玻璃工厂的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安全疏散距离及安全出口数目


附录F 光伏压延玻璃工厂主要车间楼面、地面荷载标准值
F.0.1 原料车间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符合表F.0.1的规定。
表F.0.1 原料车间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 工作部位 | 均布活荷载(kPa) | 备注 |
| 粉料库库顶楼面 | 3.0 | 设备荷载另计 |
| 称量楼面 | 4.0 | 设备及动力荷载另计 |
| 混合机楼面 | 6.0 | 设备及动力荷载另计 |
F.0.2 联合车间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符合表F.0.2的规定。
表F.0.2 联合车间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F.0.3 其他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间内无特殊堆料地面时应按10.0kPa计;车间有堆料地面时应按堆料重量计且不应小于10.0kPa;
2 地坑盖板荷载一般情况下可按20.0kPa计,设备及动力荷载应另计;
3 楼面、地面有叉车或其他车辆输送物料时,应按车辆的实际荷重计算;
4 楼面集中荷载需换算成均布荷载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确定;
5 当生产工艺要求的荷载超出本附录提供的荷载标准值时,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6 对于本附录未涉及厂房的一般荷载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
F.0.4 设计楼面主梁、墙、柱及基础时,当楼面荷载大于或等于10.0kPa,作用在主梁、墙、柱及基础上的荷载面积超过10m2时,楼面活荷载标准值的折减系数宜取0.75。
附录G 光伏压延玻璃工厂采暖计算温度
G.0.1 生产厂房工作地点的采暖计算温度应符合表G.0.1的规定。
表G.0.1 生产厂房工作地点的采暖计算温度

G.0.2 辅助用室的采暖计算温度应符合表G.0.2的规定。
表G.0.2 辅助用室的采暖计算温度
附录H 光伏压延玻璃工厂机械通风换气次数
H.0.1 机械通风换气次数应符合表H.0.1的规定。
表H.0.1 机械通风换气次数
H.0.2 事故通风换气次数应符合表H.0.2的规定。
表H.0.2 事故通风换气次数
| 房间名称 | 换气次数(次/h) | 备注 |
| 柴油发电机的储油间 | 13 | 防爆排风 |
| 天然气及液化石油气房间 | 13 | 防爆排风 |
| 焦炉煤气房间 | 13 | 防爆排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