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 2893-2008 安全色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传递安全信息的颜色、安全色的测试方法和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建筑、仓储等行业以及消防等领域所使用的信号和标志的表面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光信号和航海、内河航运以及其他目的而使用的颜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978 标准照明体和几何条件
GB/T 3979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色
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3.2 对比色
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自两种颜色。
3.3 安全标记
采用安全色和(或)对比色传递安全信息或者使某个对象或地点变得醒目的标记。
3.4 色域
能够满足一定条件的颜色集合在色品图或色空间内的范围。
3.5 亮度
在发光面、被照射面或光传播断面上的某点,从包括该点的微小面元在某方向微小立体面内的光通量除以微小面元的正投影面积与该微小立体角乘积所得的商。
3.6 亮度因数
在规定的照明和观测条件下,非自发光体表面上某一点的给定方向的亮度Lvs与同一条件下完全反射或完全透射的漫射体的亮度Lvn之比。亮度因数以βv表示。
(1)
3.7 亮度对比度
对比色亮度L1与安全色亮度L2的比值,其中L1大于L2亮度对比度以k表示。
(2)
3.8 逆反射
反射光线从靠近入射光线的反方向返回的反射。当入射光线的方向在较大范围内变化时,仍能保持这种性质。
3.9 光强度系数
逆反射在观测方向的光强度I除以投向逆反射体且落在垂直于入射方向的平面的光照度E⊥之商,即:
(3)
式中:
R——光强度系数,单位为坎德拉每勒克斯(cdlx-1);
I——光强度,单位为坎德拉(cd);
E⊥——垂直方向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3.10 逆反射系数 coefficient of retroreflection
逆反射面的逆反射光强度系数R除以它的面积A之商,即:
(4)
I=Ed2(5)
式中:
R——逆反射系数,单位为坎德拉每勒克斯平方米(cdlx-1m-2);
R——光强度系数,单位为坎德拉每勒克斯(cdlx-1);
A——试样被测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I——光强度,单位为坎德拉(cd);
E⊥——垂直方向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E——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d——照明光源至接受方向的距离,单位为米(m)。
4 颜色表征
5 技术要求
5 技术要求
安全色的色度范围应如图1和表2所示。
满足精确颜色要求的安全色色度范围应符合表3的要求。
磷光色的对比色和亮度因数应如图1和表4所示。
含有逆反射材料的最小逆反射系数如表5所示。
对于透照材料,x和y坐标应在表2所给出的颜色范围内,亮度对比度应在表6所给出范围内。
满足以下条件,则认为安全色不符合要求:
a) 使用中的逆反射材料(表5):光度值降低到所要求最小值的50%以下,或者色度坐标落在表2所给定范围的边界之外;
b) 使用中的荧光材料:色度坐标落在表2所给定范围的边界之外。

表2 普通材料、发光材料、逆反射材料和组合材料的色度坐标和亮度因数

表3 普通材料和逆反射材料在色度图中更小范围的色度坐标

表4 昼光条件下磷光材料对比色的色度坐标

表5 最小逆反射系数R′

表6 透照材料的亮度对比度

6测量方法
6.1 色度性能
安全色和对比色的色度性能按GB/T 3979中规定的方法测出试样的各角点色度坐标。
附录A
A.3 使用要求
使用安全色时要考虑周围的亮度及同其他颜色的关系,要使安全色能正确辨认。在明亮的环境中,照明光源应接近自然白昼光如D65光源;在黑暗的环境中为避免眩光或干扰应减少亮度。
A.4 检查与维修
凡涂有安全色的部位,每半年应检查一次,应保持整洁、明亮,如有变色、褪色等不符合安全色范围,逆反射系数低于70%或安全色的使用环境改变时,应及时重涂或更换,以保证安全色正确、醒目,达到安全警示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