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 50996-2014 地下水封石洞油库施工及验收规范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地下水封石洞油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储存原油及成品油等地下水封石洞油库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1.0.3 地下水封石洞油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地下水封石洞油库(简称洞库) underground oil storage in rock caverns
在稳定地下水化以下的岩体中挖掘的洞室,由洞室组成的储油涧罐、施工巷道、竖井、水幕孔、水幕巷道及地上输送、控制等设施组成用来储存原油、成品油的油库。
2.0.2 超前地质预报 advance forecasting of geology
在洞室施工期间,以地质法为基础综合各种物理勘探、钻探手段,对洞室开挖工作面前方影响施工安全、进度及结构稳定的不良地质体(带)的位置、规模及其性质进行及时准确的科学预测。
2.0.3 监控量测 monitoring measurement
通过使用各种量测仪器和工具,对施工期间围岩的变化情况、支护结构的工作状态、地下水文情况、相关的爆破振动以及空气质量等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各种信息的工作。
2.0.4 洞罐 caverns tank
由一个或几个相互连通的洞室组成,功能相当于地面的一座油罐。
2.0.5 洞室 cavern
在岩体内挖掘的用于储存原油及其产品的单个地下空间。
2.0.6 施工巷道 access tunnel
满足施工期间人员通行、设备通行、通风、给排水、供电的专用通道。
2.0.7 竖井 shaft
由地面或操作巷道至洞室的竖向通道。
2.0.8 竖井操作区 shaft operation area
满足竖井口周围油泵、水泵、仪表、电气等的维护、操作和管理的区域。
2.0.9 水幕系统 water curtain
用于保持水封条件的人工补水系统。通常由水幕巷道、水幕孔、监测设备等组成。
2.0.10 水幕孔 water curtain hole
用于水幕注水的钻孔。
2.0.11 水幕巷道 water curtain tunnel
用于水幕孔施工、注水、储水的巷道。
2.0.12 封塞 concrete plug
设置在施工巷道和竖井内,用于封堵洞库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2.0.13 键槽 key way
为保证施工横缝、纵缝的缝面在灌浆后能形成整体或不灌浆也能有效地传递剪力而在缝面上设置的三角形或梯形的槽。
2.0.14 泵坑 pump pit
在竖井对应的下部,用于安装设备的坑槽。
2.0.15 水垫层 water bed
设在洞室的底部保持一定高度的水层,用于沉淀原油及其产品内的杂质并接收围岩渗出水。
2.0.16 观测孔 logging hole
用于施工期与运行期间监测地下水位及水质的孔。
2.0.17 仪表井 instrumentation well
用于运行期间围岩稳定与水压试验监测元件、仪器电缆线导出的通道。
2.0.18 全断面开挖法 full face excavation method
按设计断面一次开挖成形的施工方法。
2.0.19 台阶开挖法 bench cut method
将设计断面按照高度分成若干小断面,按先上断面后下断面的顺序开挖。
2.0.20 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法 ring cut method
按设计断面先开挖上断面的周边环形导坑,及时进行支护,再开挖核心土及下断面的施工方法。
2.0.21 中导洞法 center drift excavation method
按设计断面和宽度,先在顶层的中部开挖一超前导洞,然后再将导洞扩挖至设计断面并进行支护的施工方法。
2.0.22 光面爆破 smooth blasting
沿开挖边界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装药或装填低威力炸药,由开挖面中部向外侧依次顺序起爆,最后起爆周边眼,以形成平整的轮廓面的爆破作业。
2.0.23 预裂爆破 presplitting blasting
在洞室开挖中,沿开挖轮廓线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装药或装填低威力炸药,在主爆孔起爆前分段一次起爆,形成一定宽度的贯穿裂缝,以减弱主爆孔爆破对保留岩体的破坏并形成平整轮廓面的爆破作业。
2.0.24 锚喷支护 shotcrete and rock bolt support
由喷射混凝土、锚杆、金属网、钢架等组合成的支护结构。
2.0.25 超前支护 advanced support
采用锚杆、小导管、管棚等对开挖面前方的围岩进行预支护的结构。
2.0.26 注浆 grouting
通过钻孔向有含水裂隙、空洞或不稳定的地层注入水泥浆或其他浆液,以堵水或加固地层的施工技术。
2.0.27 接触面注浆 contact grouting
对于混凝土凝固收缩造成的混凝土和基岩之间的缝隙进行注浆,以增强接触面结合能力及封堵裂隙的注浆方式。
2.0.28 衬砌 lining
为防止围岩变形或坍塌,沿洞身周边用钢筋混凝土等材料修建的永久性支护结构。
3 基本规定
3.0.1 洞库工程施工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施工前应熟悉设计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做好现场调查和图纸核对,并应做好技术准备和组织落实工作。
3.0.2 洞库工程施工应综合地质条件、技术手段、经济指标等因素,合理选择施工方法。
3.0.3 洞库工程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0.4 对控制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关键分项、分部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批后执行。
3.0.5 洞库工程施工中应建立以地质预测、预报为先导,以监控量测为依据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3.0.6 工程所用的构件、设备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其他证明文件,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0.7 从事施工过程检测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和条件。在质量检验、验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经计量率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3.0.8 施工测量应实行复核制,根据测量精度要求,采取相应的测量方法。
3.0.9 洞库施工时应在工作面做好地质素描和超前地质预报,并应做好施工排水工作。
3.0.10 防排水施工应以防、堵为主,限量排放。
3.0.11 每道工序完成后,均应按验收标准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3.0.12 施工过程中,应按施工进程收集整理原始数据、资料,做好施工记录,进行施工总结;交工验收时应提交验收文件,交付使用满一年应办理竣工验收。
3.0.13 施工过程中,应检测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监测爆破振动,控制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或危害。
3.0.14 洞库施工应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制订应急预案。
4 施工准备
5 施工测量
6 地质预报
6.0.1 洞库工程施工应进行全过程地质预报。
6.0.2 施工中应根据库区详细地质勘察资料和设计文件,制订地质预报方案。
6.0.3 洞外地质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调查对洞库施工及使用有影响的周边山体地质情况和水体运行情况;
2 雨季来临时,应对周边山体及水文地质情况进行监测。
6.0.4 洞库工程施工全过程应采用地质分析法进行地质预报,地质素描宜在每次开挖作业结束后进行。
6.0.5 在巷道内,当临近断层破碎带或接近透水构造、地表水体时,宜采用地震波反射法、红外探测和超前水平钻探等方法进行综合预报。
6.0.6 洞室顶部开挖前,应连续进行超前钻孔,同一断面钻孔不宜少于两个,钻孔的深度宜大于3个循环开挖进尺的长度,两次钻孔搭接长度不宜小于一个循环长度。
6.0.7 地质预报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当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时,应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7 明槽、明洞与洞口段
8 开 挖
9 装卸渣与运输
10 支 护
11 水幕系统
12 竖井施工
13 注 浆
14 通风防尘与供风、供水、供电
15 排 水
16 竖井设备及管道安装
17 铺砌和封塞
18 监控量测
19 安全、环境和健康
19.0.1 施工前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当地环境条件编制安全、环境和健康方案,并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19.0.2 安全、环境和健康预期目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作业无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
2 不发生耽误工期的伤害;
3 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4 无环境破坏。
19.0.3 施工场所应按有关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规定设置禁止、警告、指令及提示标识,并应配以相应的警示语句。
19.0.4 爆破器材的运输、贮存、检验、再加工和销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进场的爆破器材应同时具备相关的检验合格证和技术指标及说明书,每批爆破器材在使用前应进行现场测试和检验。
19.0.5 在临近洞室平行作业时,应相互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并应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爆破作业应采取控制措施,避免危险作业。间距小于30m的两相邻工作面进行爆破时,相邻工作面的人员及设备应撤至安全地点。
19.0.6 爆破安全距离应根据爆破方法与装药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300m。
19.0.7 严禁炸药、雷管混装,爆破器材运输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得搭乘同一运输工具。
19.0.8 洞库施工过程中,作业环境应符合职业健康及安全要求,应定期对空气中氧气、有害气体、粉尘含量及施工噪声、围岩放射性等进行检测。洞内作业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中氧气含量按体积计不得小于20%。
2 粉尘容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不得大于2mg。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矿物性粉尘不得大于4mg。
3 有害气体最高容许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应为30mg/m3;在特殊情况下,施工人员必须进入工作面时,浓度应小于100mg/m3,应采用防护措施,但工作时间不得大于30min;
2)二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按体积计不得大于0.5%;
3)氮氧化物最高容许浓度(换算成NO2)不得大于5mg/m3。
4 洞内气温不得高于28℃。
5 洞内噪声不得大于90dB。
6 围岩放射性安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有关规定。
19.0.9 洞库机械设备的安装应选择适宜的地点,机械运转时的废气、噪声、废液、振动等应尽量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在靠近居民区时,各项排放指标均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等的有关规定。
19.0.10 洞库施工的弃渣堆放应符合本标准第9章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洞库开挖的废渣,应堆弃在设计指定的弃渣场内。当废渣中含有放射性物质时,废渣排放后应立即掩埋,弃渣场地应远离当地居民居住地点。
2 弃渣场应按设计修筑挡墙。渣场顶面宜复耕,无复耕条件时宜采取绿化措施,并应按设计要求砌筑排水沟。
19.0.11 竖井钢构件除锈喷砂作业应在喷砂房内进行,喷砂房应设通风除尘设施,满足作业人员健康及施工环境保护要求。
19.0.12 洞库施工应按项目的特点进行危险源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应组织现场实地演练。
19.0.13 洞库施工应建立洞库准入制度。每个出入口应记录进入作业面的人员和机械出入情况。
19.0.14 洞内通风、防尘及照明应达到本规范第14章的相关规定,并应对洞内有害气体、粉尘、风速、温度等用专用仪器进行检测,检测频次应每周进行1次。
19.0.15 施工作业地段照明度应符合表19.0.15的规定。
表19.0.15 施工作业地段照明度
| 名称 | 照明度(Lx) |
| 一般施工区,开挖和弃渣区,场内交通道、临时生活区道路 | 30 |
| 地下工程作业面 | 110 |
| 竖井工作面 | 50 |
| 一般施工辅助工厂 | 110 |
19.0.16 洞内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19.0.17 竖井的提升设备应进行专项设计,应做好各项保护措施,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应按程序进行检查和验收。
19.0.18 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应佩戴安全帽、手套、口罩、安全鞋、电筒等劳保用品。进洞人员的工作服应配置明显反光带标志。
19.0.19 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应培训后上岗。
20 交工验收
附录A 地下水封石洞主要施工方法
附录A 地下水封石洞主要施工方法
表A 地下水封石洞主要施工方法
附录B 水幕系统试验及供水
B.0.1 水幕孔注入—回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先关闭孔口栓塞,持续时间为15min,记录孔内静压;
2 对钻孔进行注水,注水压力为静水压力加0.3MPa~0.5MPa,持续时间也为15min,记录注入期孔内的压力和流量;
3 停止注水,等待钻孔内自然回落,记录孔内压力。
B.0.2 水幕系统有效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效性试验可能检测到不良的水文地质特征,可根据试验结果决定是否需要钻附加水幕孔来改善水幕系统效率;
2 试验前,应检查水幕孔、监测孔及仪表孔上的压力表是否满足要求;
3 试验宜由三个连续阶段组成,试验方法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首先进行水幕水的静压分布观测。关闭所有水幕孔的阀门,记录所有水幕孔的压力值。一直持续到压力稳定为止。
2)接着开启偶数水幕孔阀门,记录偶数排水幕孔的压力和流量,记录奇数排水幕孔的压力。持续到各孔的压力稳定为止。
3)最后开启奇数排的阀门,关闭偶数排的阀门。记录各孔的压力和流量。持续到各孔的压力稳定为止。
B.0.3 全面水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全面水力试验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 全面水力试验宜在洞室第一层完工后进行,并在洞罐封闭前完成。
3 试验前,水幕巷道内应安装并调试水文地质、安全监测设备,拆卸注水管路和所有临时设施和临时支护,封堵水幕巷道口,并向水幕巷道和钻孔内注水。
4 应通过压力传感器,测量洞库和水幕附近孔隙初步压力分布情况,并应对瞬变流动进行评价。
5 试验供水压力宜与水幕供水压力相同。
6 注水时应关闭水幕封塞的人孔。水幕充满水后应关闭排气管,使水压力达到测试压力。
7 当洞室需要进行附加注浆作业时,全面水力试验应在注浆作业完成后进行。
B.0.4 调试和供水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全面水试验后,应对水文地质监测设备进行调试,并应持续向水幕系统供水;
2 当施工巷道内的水位达到水幕高度要求后,应拆除交通巷道内的所有给水管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