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GB 50224-2010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62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24-2010,自2011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设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224-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前言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224-95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标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层处理工程、块材防腐蚀工程、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沥青类防腐蚀工程、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涂料累防腐蚀工程、聚氯乙烯塑料板防腐蚀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第2章术语;增加了“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规定,提高了检验批中对允许偏差抽检点实测值的规定;修改了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基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空隙值;增加了钢结构基层Sa2级的质量验收规定;增加了耐酸耐温砖的质量验收,删除了耐酸陶板、铸石板的检验内容:增加了密实型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树脂玻璃鳞片胶泥整体面层的质量验收规定;增加聚丙烯酸酯乳液水泥砂浆、环氧树脂乳液水泥砂浆整体面层和块材面层的质量验收规范;增加了聚氯乙烯塑料板防腐蚀工程和分包工程验收两章,删除了硫磺类防腐蚀工程和耐酸陶管工程两章;对附录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内容重新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分会负责日常管理,全国化工施工标准管理中心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地址:石家庄市桥东区槐安东路28号仁和商务1-1-1107室,邮编:050020)。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全国化工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
参编单位: 华东理工大学华昌聚合物有限公司
上海富晨化工有限公司
中冶集团建设研究总院
大连化工研究设计院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上海化坚隔热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 浙江永固为花涂料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芦 天 侯锐钢 陆士平 王东林 王永飞
李相仁 徐爱阳 杨永军 李昌木 刘德甫
林宝玉 李 烨
主要审查人: 何进源 冯孝秋 于汉生 胡 伟 唐向明
黄金亮 关慰清 陈 峰 陈鸿章 柴华敏
孙世波 李靖波 陈庆林
1 总则
1.0.1 为统一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加强技术管理和施工过程控制,强化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及《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配套使用。
1.0.4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并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2 允许偏差 permissible deviation
检测过程中,在可满足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允许检测点在本规范规定的检测比例范围内的偏差。
2.0.3 观察检查 visual inspection
以目测判断被检查物体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技术参数的过程。
2.0.4 抽样检验 random cxamination
在指定的一个检验批中,对某一具体项目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的检验。
3 基本规定
4 基层处理工程
5 块材防腐蚀工程
5.0.1 本章适用于耐酸砖、耐酸耐温砖和天然石材块材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5.0.2 块材防腐蚀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
5.0.3 块材材质、规格和性能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从每次批量到货的材料中,根据设计要求按不同材质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2 耐酸砖和耐酸耐温砖的取样,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耐酸砖》GB/T 8488和《耐酸耐温砖》JC/T 424的规定执行。
3 天然石材应从每批中抽取3块,抗压强度的测定可采用3个5cm×5cm×5cm的试块;浸酸安定性和吸水率的测定,可采用4个5cm×5cm×5cm的试块;耐酸度的测定,可采用5cm×5cm的碎块。
4 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指标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
样复检。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6 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
7 树脂类防腐蚀工程
8 沥青类防腐蚀工程
9 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
10 涂料类防腐蚀工程
10.0.1 本章适用于钢、木、混凝土基层表面涂料类防腐蚀工程的质量验收。
10.0.2 涂料类防腐蚀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的规定。
10.0.3 涂料类品种、规格和性能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从每次批量到货的材料中,根据设计要求按不同品种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样品大小可由施工单位与供货厂家双方协商确定。
2 当抽样检测结果有一项指标为不合格时,应再进行一次抽样复检。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11 聚氯乙烯塑料板防腐蚀工程
12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12.0.1 建筑防腐蚀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相应质量标准的规定。
12.0.2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全部合格后,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12.0.3 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各种防腐蚀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2 耐腐蚀胶泥、砂浆、混凝土、玻璃钢胶料、涂料的配合比和主要技术性能的试验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3 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的技术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对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记录。
4 修补或返工记录。
5 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6 建筑防腐蚀工程交工汇总表。
12.0.4 有特殊要求的防腐蚀工程,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附录A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附录A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附录C 引用标准名录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GB/T 2577
《耐酸砖》GB/T 8488
《耐酸耐温砖》JC/T 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