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JGJ/T 188-2009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1 总 则
1.0.1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规范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建设和使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使用与维护、拆除与回收。
1.0.3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建设和使用应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等法规。
1.0.4 本规范规定了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建设、使用、拆除及回收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建设、使用、拆除及回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施工现场 construction site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2.0.2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 temporary building of construction site
施工现场使用的暂设性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围挡等建(构)筑物,简称临时建筑。
2.0.3 装配式活动房 prefabricated mobile house
以轻钢为主要受力构件和轻质板材做围护,能够方便快捷地进行组装与拆卸,可重复使用的建筑物,简称活动房。
2.0.4 轻型屋面砌体建筑 masonry building with light roof
采用块材砌筑的墙体、轻型瓦材和木(或钢木)屋架、轻钢屋架组成的暂设性建筑,简称砌体建筑。
2.0.5 拆卸 disassemble
将装配式建筑的构、配件拆解并卸下的过程。
2.0.6 拆除 demolition
对建筑物无法重复使用的构件进行肢解、破碎、拆毁的过程。
3 基本规定
3.0.1 临时建筑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临时建筑的施工安装、拆卸或拆除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应由专业人员施工、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3.0.2 临时建筑建设场地应具备路通、水通、电通、讯通和平整的条件。
3.0.3 临时建筑、施工现场、道路及其他设施的布置应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和节约用地的有关要求。
3.0.4 临时建筑层数不宜超过两层。
3.0.5 临时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应为5年。
3.0.6 临时建筑结构选型应遵循可循环利用的原则,并应根据地理环境、使用功能、荷载特点、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3.0.7 临时建筑不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楼面、屋面结构;严禁采用钢管、毛竹、三合板、石棉瓦等搭设简易的临时建筑物;严禁将夹芯板作为活动房的竖向承重构件使用。
3.0.8 临时建筑所采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
3.0.9 活动房主要承重构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20年,并应有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标志。活动房构件的周转使用次数不宜超过10次,累计使用年限不宜超过20年。当周转使用次数超过10次或累计使用年限超过20年时,应进行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0.10 临时建筑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采取抵抗风、雪、雨、雷电等自然灾害的措施。
4 基地与总平面
5 建筑设计
6 建筑防火
6.0.1 临时建筑场地应设有消防车道,且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m,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0m。
6.0.2 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最大允许长度、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6.0.2的规定。
表6.0.2 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最大允许长度、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 临时建筑 | 耐火等级 | 最多允许层数 | 最大允许长度 (m) |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m2) |
| 宿舍 | 四级 | 2 |
60 | 600 |
| 办公用房 | 四级 | 2 | 60 | 600 |
| 食堂 | 四级 | 1 | 60 | 600 |
6.0.3 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建筑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6m。
2 对于成组布置的临时建筑,每组数量不应超过10幢,幢与幢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3.5m,组与组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8.0m。
6.0.4 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临时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同一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2 对于两层临时建筑,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第二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临时建筑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执行。
3 房间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大于25.0m,采用自熄性轻质材料做芯材的彩钢夹芯板作围护结构的房间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
4 疏散楼梯和走廊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9m,外廊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
6.0.5 使用温度超过80℃的场所,不应采用自熄性轻质材料做芯材的彩钢夹心板。
6.0.6 厨房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厨房灶具、烟道等高温部位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6.0.7 每100m2临时建筑应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7 结构设计
8 建筑设备
9 施工安装
10 质量验收
11 使用与维护
12 拆除与回收
附录A 活动房质量检查表
A.0.1 活动房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应符合表A.0.1规定的格式。
表A.0.1 活动房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
A.0.2 活动房质量检查记录应符合表A.0.2规定的格式。
表A.0.2 活动房质量检查记录



注:1 主控项目必须全部符合要求;
2 一般项目每项合格率达到80%才能视为合格;
3 允许偏差项目最大偏差不得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每项合格率达到75%为合格。
附录B 建筑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表
附录B 建筑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表
表B 建筑设备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附录C 临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录C 临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C 临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