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CJJ/T 43-2014 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技术规程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技术的应用,提高废旧材料资源化利用水平,保证沥青路面再生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各等级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再生工程。
1.0.3 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再生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和代号
2.2 符号和代号
OAC——最佳沥青用量;
OEC——最佳乳化沥青用量;
OFC——最佳泡沫沥青用量;
OWC——冷再生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
Wopt——泡沫沥青的最佳发泡用水量;
η——沥青动力黏度;
vs——沥青赛波特黏度;
RAP——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RTFOT——沥青旋转薄膜加热试验;
TFOT——沥青薄膜加热试验。
3 基本规定
3.0.1 沥青路面再生可包括厂拌热再生、厂拌温再生、现场热再生、厂拌冷再生、现场冷再生。各类再生利用技术应根据不同的适用范围和工程实际情况选用。
3.0.2 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厂拌温再生、现场热再生宜根据工程需要采用道路石油沥青或改性沥青作为再生用结合料,必要时掺加再生剂、温拌剂;沥青路面冷再生可根据工程需要选择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泡沫沥青或无机结合料等作为再生用结合料。
3.0.3 沥青路面再生工程应满足当地的道路交通条件及气候条件。其中气候分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的规定。
3.0.4 再生沥青路面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对下承层进行检验,对下承层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项目,不得进行施工。
3.0.5 快速路和主干路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气温不得低于10℃;次干路和支路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气温不得低于5℃。厂拌温再生沥青路面施工,气温不得低于5℃。厂拌热再生、厂拌温再生与现场热再生沥青路面不得在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3.0.6 采用水泥等无机结合料作为结合料的再生工程,不得在气温低于5℃时施工。采用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泡沫沥青作为结合料的再生工程,不得在气温低于10℃时施工。冷再生工程不得在雨天施工。
3.0.7 现场再生工程严禁在现场撒铺粉状结合料或填料。
4 材 料
5 再生混合料设计
6 厂拌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
7 厂拌温再生沥青路面施工
8 现场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
9 厂拌冷再生沥青路面施工
10 现场冷再生沥青路面施工
附录A 泡沫沥青发泡试验方法
A.0.1 本方法适用于使用泡沫沥青室内发生装置确定泡沫沥青的最佳发泡温度和最佳发泡用水量。
A.0.2 试验仪器和工具应包括:泡沫沥青发生装置、温度计、钢制量桶、钢直尺、烘箱、秒表。
A.0.3 试验用材料应包括:沥青、水。
A.0.4 应根据经验和工程条件确定发泡温度,确定3个发泡用水量。发泡温度宜为160℃~180℃;发泡用水量可取1%、2%、3%。
A.0.5 发泡试验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沥青加热至试验温度。
2 标定沥青喷射流量,设置计时器,使每次沥青喷射量为500g。
3 设定水流量计,使水流量达到要求的用水量。
4 制作泡沫沥青:将泡沫沥青喷射到加热至75℃的专用钢制量桶中,喷射结束后迅速按下秒表。
5 测定量桶内泡沫沥青最大高度,记录泡沫沥青衰减到最大体积一半时的时间,得出泡沫沥青的膨胀率和半衰期。每个工况平行试验3次,取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A.0.6 根据试验结果绘制膨胀率、半衰期随用水量的变化曲线图,确定容许膨胀率对应的用水量W1和容许半衰期对应的用水量W2,应取平均值作为最佳发泡用水量Wopt。
A.0.7 当试验用水量范围内的膨胀率、半衰期不满足本规程表4.5.1要求时,应改变试验温度重新试验;对仍不满足要求的,应调整沥青品种、标号或采用其他技术措施后重新试验,直至满足要求。
附录B 总胺值试验方法
B.0.1 本方法适用于表面活性型温拌剂材料总胺值的测定。
B.0.2 总胺值的测定应采用下列仪器和试剂:
1 锥形瓶:250mL。
2 酸式滴定管:50mL,精度0.1mL。
3 分析天平:精度0.0001g。
4 容量瓶:500mL。
5 烧杯:250mL。
6 量筒:10mL、100mL。
7 电炉。
8 无水乙醇:分析纯。
9 溴酚蓝:分析纯。
10 盐酸:分析纯。
11 异丙醇:化学纯。
B.0.3 总胺值的测定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在500mL的容量瓶中加入250mL的异丙醇溶液后,加入22mL浓盐酸(1.19g/mL)摇匀,再用异丙醇溶液稀释至500mL刻度线,配制成0.5mol/L的盐酸异丙醇标准溶液备用。
2 称取0.2g溴酚蓝溶于100mL无水乙醇中,配制成溴酚蓝指示剂备用。
3 向250mL的锥形瓶中,加入1g~5g温拌剂试样,精确至0.0001g。
4 加入50mL无水乙醇,在电炉中煮沸1min,除去游离胺。冷却至室温。
5 加入5滴溴酚蓝指示剂。
6 用0.5mol/L的盐酸异丙醇标准溶液滴定至溶液由蓝色变为黄色,并保持30s不褪色为终点。
B.0.4 总胺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X——温拌剂试样的总胺值(mg/g),以KOH计;
C——盐酸异丙醇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取0.5;
V——滴定消耗的盐酸异丙醇标准溶液的体积(mL);
m——试样的质量(g);
56.1——KOH的摩尔质量(g/mol)。
B.0.5 同一试样应平行试验两次,当两次试验结果的差值不大于10mg/g时,应取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保留至1mg/g。
附录C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RAP)取样与试验分析
附录D 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附录E 现场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附录F 乳化沥青(泡沫沥青)冷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方法
附录G 再生混合料设计参数参考值
G.0.1 沥青路面结构设计中,再生层材料的设计参数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材料的实测参数。
G.0.2 当无试验数据时,再生层材料的设计参数可按下列规定取值:
1 厂拌热再生、厂拌温再生、现场热再生、使用水泥石灰的全深式现场冷再生,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确定设计参数。
2 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泡沫沥青冷再生材料设计参数可按表G.0.2确定。
表G.0.2 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泡沫沥青冷再生材料设计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