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下载)JGJ/T 304-201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 总 则
1.0.1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保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housing interior decoration
根据住宅室内各功能区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并结合视觉艺术,达到安全卫生、功能合理、舒适美观、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空间效果的过程。
2.0.2 基体 primary structure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 基层 base course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基层净距 clear distance of base course
住宅室内墙体基层完成面之间的距离。
2.0.5 基层净高 clear height of base course
从楼、地面基层完成面至楼盖、顶棚基层完成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6 分户交接检验 handing over acceptance
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前,对已完成土建施工的工程分户(套)进行质量检验和交接工作。
2.0.7 分户工程验收 household acceptance
在单位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对住宅各功能空间的使用功能、观感质量等内容所进行的分户(套)验收。
3 基本规定
3.0.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的规定,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规定。
3.0.2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应验收合格,并应具备相应验收记录;
2 材料应具备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3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类型的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
4 检测的样品应进行见证取样;承担材料检测的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3.0.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以施工前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的样板房作为依据。
3.0.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存在擅自拆除和破坏承重墙体、损坏受力钢筋、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的现象。
3.0.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供施工前的交接检验记录,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
3.0.6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以户(套)为单位进行分户工程验收。
3.0.7 分户工程验收应在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进行。
3.0.8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应全数检查,分项工程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
2 分项检查的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 分项检查点的80%以上应符合本规范一般项目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检查点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且允许偏差项目中最大偏差不得超过本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4 住宅室内分户工程质量验收的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并应有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
3.0.9 分户工程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施工图、设计说明;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4 基层工程检验
5 防水工程
6 门窗工程
7 吊顶工程
8 轻质隔墙工程
9 墙饰面工程
10 楼地面饰面工程
11 涂饰工程
12 细部工程
13 厨房工程
14 卫浴工程
15 电气工程
16 智能化工程
17 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
18 通风与空调工程
19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20 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20.0.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新建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之前进行。
20.0.2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相关规定。
20.0.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确定分户验收的划分范围,制定验收方案,确定参加人员;
2 按户检查各分项工程质量,并按本规范附录D填写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3 根据每户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按本规范附录E和附录F填写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20.0.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将所有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文件交建设单位存档。
20.0.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验收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0.0.6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验收前,应制定工程质量验收方案。
20.0.7 分户工程质量验收应包含本规范分项工程内容,并应做好相应记录。
20.0.8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工程资料:
1 装修原材料及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复验报告;
2 装修工序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4 分户工程验收的相关文件及表格。
20.0.9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检测资料:
1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2 绝缘电阻检测报告;
3 水压试验报告;
4 通水、通气试验报告;
5 防雷测试报告;
6 外窗气密性、水密性检测报告。
附录A 室内净距、净高尺寸检验记录
附录A 室内净距、净高尺寸检验记录
表A 室内净距、净高尺寸检验记录
注:1 每个房间净高共抽测五点,开间、进深尺寸各抽测两处,测点位置详见附图。偏差不应大于20mm。房间方正度测对角两点,偏差不应大于4mm。
2 偏差为实测值与标准值之间的绝对差;极差为实测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极差不应大于垂直长度的0.5%,不合格点数在表内用红笔圈出。
3 室内每户为一个检验单元,每个检验单元填写本表一张。
附录B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前分户交接检验记录
附录B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前分户交接检验记录
表B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前分户交接检验记录

注:交接检验中增加或不包含的验收项目应在验收记录中增加或删除。
附录C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C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表C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D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D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表D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注:备注中说明存在问题的部位。
附录E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附录E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表E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分户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附录F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附录F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表F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