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业经十五届9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龙门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机遇挑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机遇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第一节 积极落实就业政策
第二节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
第三节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建设
第四节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第四章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推动实现应保尽保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第五章 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优化人才环境
第二节 加快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第三节 扩大技能人才有效供给
第四节 实施技能人才培养三大工程
第五节 培育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第六章 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第七章 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第一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节 指导企业工资分配
第三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第四节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
第五节 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保障
第八章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一节 加强法治人社建设
第二节 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第三节 厚植优质服务作风
第四节 加强人社系统队伍建设
第九章 强化配套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第二节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第三节 加强数据统计监测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开始加速起飞的重要时期。为谋划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上更高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机遇挑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出重要步伐、取得新的重大成绩、发展质量大幅提升的五年。五年来,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稳中求进,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为保障改善民生、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重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稳岗扩就业成效显著。始终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十三五”以来,出台相关稳就业促就业实施方案,省市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全部落地生效。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能力不断提升,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低保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群体就业情况总体稳定。“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积极推进,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实施援企稳岗等政策,在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影响下,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十三五”期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027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以内。
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扩面征缴持续推进,实现制度全覆盖,基本实现人群全覆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稳步推进。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逐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推进,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制度覆盖群体逐步扩大。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覆盖群体持续扩大。“十三五”期末,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为5.83万人、2.67万人、3.5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6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十二五”期末的125元逐年提高至185元。
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与技能人才队伍规模持续扩大,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末,累计引进高层次人才117名,全县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9255人,培训技能人才总量达1.5万人。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合同制度全面落实,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推进。企业薪酬调查、人工成本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每年发布工资指导价位,为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参考依据。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十三五”期末,全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8%,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为6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为95%,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为96%。
第二节 机遇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发展环境也经历着深刻变化,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增多,需要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重要机遇
中央、省、市高度重视,为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契机。中央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和人才工作,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现代化建设战略安排出发,高站位谋划布局,始终不渝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就业作为“六稳”“六保”之首,将人才作为“第一资源”,作出“十四五”时期的战略部署和2035年的远景展望,赋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的时代内涵、任务使命。省委省政府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民生保障和人才工作深度融入“1+1+9”部署中,用心用情用力保障改善民生。市委市政府提出争取在未来十年把惠州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城市,并将稳就业作为民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县委县政府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人民更加幸福上。上级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及对人社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契机。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持续提升,为人社事业发展奠定基础。“十三五”期末,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5.8亿元,增长2.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税收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29.9%、14.5%、7.9%、9.1%,增速均为全市第一;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7亿元,在全省50个山区县(市、区)中总量居第8位、增速居第5位,在全省122个县(市、区)中总量居第49位、增速居第7位,为就业创业加大投入、社保待遇稳步提升,收入分配改革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十四五”时期,是龙门从基本解决“有没有”问题、开始转向解决“好不好”问题的重要过渡期。在走好绿色高质量发展道路上,我县的综合实力将跃上新台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将更加坚强有力。
重大机遇拓展人社事业发展空间。当前及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广东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为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资源整合、服务优化注入了新动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兴城镇化战略加速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均衡发展创造了机遇。
(二)主要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外部发展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大国战略博弈全面加剧,世界经济受到疫情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调整,加上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等内生性问题凸显,“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挑战加大。2020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当前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是中长期的,必须从持久战的角度加以认识,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国家重大的战略调整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惠民生、保稳定、稳增长方面的责任更加凸显。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就业促进方面。经济结构和社会格局深刻调整,结构性与周期性失业问题仍然存在。经济增速放缓与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必然会给我县就业增长带来一定的压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劳资纠纷隐患风险点增多、中小微企业稳定用工岗位能力不足等问题已在2020年有所凸显。如何在经济结构优化转型过程中实现就业形势的平稳过渡,将是“十四五”时期面临的一大挑战。
社会保障方面。“十四五”时期,我县人口老龄化将持续加剧、外来人口数量逐步增加,为社会保障带来持续性的挑战。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流动人口民生保障问题,满足广大群众提高待遇的诉求,制度上必须做好与国家、省和市的衔接,服务上必须完善业务办理信息化、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化,监管上必须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从而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社保体系。
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当前我县高层次人才分布不尽合理,主要集中在教育、医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强、企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速度难以跟上产业发展新需求。“十四五”时期,需要加大引进企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动力由人口红利向人力资源红利和人才红利转变。
劳动关系方面。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伴随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高位运行,调解仲裁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劳动执法监管和劳动争议调处的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当事人诉求多元化,仲裁案件处理难度加大。“十四五”时期,需要加大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各项部署以及县委“1+491”工作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民生是第一追求,立足龙门实际,紧扣省委、市委和县委对龙门的新定位新要求,抓住“双区”建设重大机遇,着力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建设民生保障高地和人才集聚高地,推进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统筹。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抓住以人民为中心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改革创新精神,自觉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人才对高质量发展的“前轮驱动”、民生对高质量发展的“后轮保障”功能,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稳定社会预期、解决群众后顾之忧,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内生动力。
坚持核心引领与协调发展相结合。紧紧把握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利好叠加的“双区驱动”效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规则衔接、要素流动、公共服务等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先行先试。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和地区发展差异,增强政策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统一。聚焦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民生实事,强化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可持续性发展,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支出规模和结构,精准施策,稳妥推进,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切身利益,努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协调。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风建设,提高人力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有效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劳动关系矛盾、社保基金支付等传统和新型风险。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完善,人力资源要素自主有序流动,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公共服务水平更趋均衡,民生保障新高地和人才集聚新高地全面建成。
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多渠道就业促进机制更加健全,创新创业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就业规模持续稳定,就业结构不断改善,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十四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96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以内。
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参保缴费质量显著提高。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统筹层次不断提高,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城乡、区域、群体间保障水平合理衔接。“十四五”期末,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85万人、12.4万人、2.5万人、3.5万人。
高水平人才集聚能力显著提升。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做大做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更加畅通,人才梯队结构更加优良,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期末,全县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分别达1.04万人、2.5万人,高级职称人才达643人。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深化。以制度为基础、以治理为抓手,突出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劳资纠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形成劳动者体面劳动、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十四五”期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8%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7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以上。
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取得重要进展,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加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
专栏:“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2020年 基数 | 2025年 目标 | 属性 | |
一、就业 | ||||||
1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人 | 1617 | 1700 | 预期性 | |
2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2.49 | 2.6 | 预期性 | |
二、社会保障 | ||||||
3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人 | 58300 | 58500 | 约束性 | |
4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人 | 124000 | 124000 | 约束性 | |
5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人 | 24100 | 25000 | 约束性 | |
6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人 | 29000 | 35000 | 预期性 |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7 |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人 | 9470 | 10438 | 预期性 | |
8 | 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 | 人 | 393 | 643 | 预期性 | |
9 | 技能人才总量 | 人 | 15000 | 25000 | 预期性 | |
10 | 高技能人才总量 | 人 | 2850 | 3350 | 预期性 | |
四、“广东技工”培训 | ||||||
11 |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人次 | 2500 | 3500 | 预期性 | |
12 | “粤菜师傅”培训人次 | 人次 | 333 | 350 | 预期性 | |
13 | “南粤家政”培训人次 | 人次 | 1299 | 1500 | 预期性 | |
14 | “农村电商”培训人次 | 人次 | 120 | 150 | 预期性 | |
五、劳动关系协调 | ||||||
15 |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 | 98.8 | 98.8 | 预期性 | |
16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 | 67 | ≥75 | 预期性 | |
17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 | 95 | ≥95 | 约束性 | |
18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96 | ≥98 | 约束性 | |
第三章 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注重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第一节 积极落实就业政策
突出就业优先目标导向。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保居民就业作为经济工作的底线,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提升产业带动就业能力,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扶持稳定市场主体增加就业岗位,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健全全县、各乡镇(街道、区)、林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就业工作的统筹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促进就业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守住风险防控底线。
壮大新动能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加快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等支持力度,营造新业态就业宽容发展环境,扶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筹处理好促进新业态经济发展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利益两者之间的关系,合理界定新业态劳动用工的不同类型,分类规范引导,探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管理制度。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发展共享用工,扩大社会就业空间。
第二节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持续完善普惠性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各类劳动者创业创新。增强政策精准性和实效性,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需求。深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功能,有效解决创业者“融资难”问题。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增强政府创业指导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培训政策,健全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初创企业经营者提升培训,助力企业成长,带动更多就业。
加快创业孵化体系建设。推进创业孵化基地提质发展,推动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完善创业孵化体系,撬动社会资源投入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升孵化基地运作水平,切实提升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引导更多企业、返乡人员到孵化基地进行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孵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第三节 推进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建设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优化升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和政府岗位引导作用,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基层岗位就业的渠道,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加强就业观念引导和劳动精神、职业精神培育,鼓励支持多渠道就业创业。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细化失业人员再就业配套政策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行失业登记网上申请和承诺制办理,最大限度减少证明材料,加强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失业人员实名制台账和定期联系制度。
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精准识别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健全就业援助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实际情况和就业困难程度实施分级帮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加强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长效机制。鼓励农村劳动力所在地企业在当地继续投资,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统筹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转岗就业或失业劳动者的精准就业服务,促进恢复就业。
第四节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基层平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建立起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提升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效能。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基础能力建设,优化提升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因地制宜分类制订分级服务项目清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就业服务,扩大服务供给。优化经办窗口设置,开设重点群体专门窗口和绿色通道,设立自助服务区域,改善线下服务体验。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推进城镇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辐射,保障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需求,缩小城乡、区域间公共就业服务差距。
强化就业形势监测研判。加强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税务等职能部门互通共享数据信息。加强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和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准确掌握企业岗位变化情况。将新增就业持续下滑、失业率快速攀升、规模性裁员企业增多的地区作为重点监测地区。围绕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及时发现企业规模性裁员情况。密切关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企业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主动对接、指导协调。
第四章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推动实现应保尽保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压紧压实扩面征缴主体责任,力争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实际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群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巩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推动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单位和人群参加失业保险,完善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实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从企业职工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落实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参保和断保人员续保。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推动各类企业积极组织员工参保。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相互衔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发展。按照上级部署,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省和市的部署,统筹解决由于单位或个人工作属性变更带来的各类参保问题,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平稳衔接机制。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多措并举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落实丧葬补助金、职工遗属待遇政策。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生活基础的功能。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稳岗返还和补贴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保险成本,强化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创业的功能。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推动失业保险从被动的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向主动促进就业、预防失业转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促进企业和职工了解最新失业保险政策内容、熟悉办理程序,确保政策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群体。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构建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工伤保障制度模式。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促进非劳动关系群体参加工伤保险,妥善解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新业态从业人员、员工制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村居“两委”干部、企业实习见习学生等特定人群工伤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保障体系,加大工伤预防费用投入、宣传培训和预防项目绩效评价,促进伤后赔偿向伤前预防倾斜。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推进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落实《惠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确保工伤保险费率降低后的基金能够安全运行。
完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做好各类社保待遇的调整工作,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引导参保人员通过多缴费、长缴费提高保障水平。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及时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完善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动态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优化规范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设置,完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第五章 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协同现代产业发展,支撑经济社会转型,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软硬环境,瞄准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两支队伍,打造专业人才集聚高地。
第一节 优化人才环境
贯彻落实《龙门县引进人才办法》,组织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工作环境,加快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优惠政策及配套文件,为高端优质人才的聚集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拓宽人才引进空间,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吸纳人才,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和管理服务工作,建立有利于人才聚集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二节 加快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深化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促进职称政策与人事人才政策相衔接。加大“放管服”力度,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参与职称评价。加快中小学教师和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强化职称评审管理服务,畅通各类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完善继续服务管理机制,优化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采取措施,提升公需科目线上培训服务质量,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第三节 扩大技能人才有效供给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不断扩大培训规模,着力提升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以均等化公共服务为路径,坚持普惠性和广覆盖原则,落实不分城乡户籍、不分县内外的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全力做好培训周期短、市场需求大、社会影响广的培训项目。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优化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方式,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充分运用广东省远程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和针对性。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健全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分类管理制度。探索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和规模,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激励青年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大力弘扬新时代工匠精神,坚持工学结合、德技兼修,将工匠精神融入技工教学环节。全方位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树立技能人才先进典型,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
第四节 实施技能人才培养三大工程
大力实施“广东技工”工程。严格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结合龙门实际,高标准推进服务现代产业发展行动、技工教育大发展行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新评价激励机制先导行动、广东技工技能菁英培育成长行动、技能就业创业行动、工匠精神培育弘扬行动。
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实施“粤菜师傅”名师名厨培育行动,广泛面向农村和城镇劳动者开展粤菜烹饪职业技能培训,推进“粤菜师傅”多层次培训,开展“粤菜师傅”技能大赛、粤菜烹饪技能展示等特色主题活动,提升“粤菜师傅”品牌影响力。
加快推进“南粤家政”工程。以打造“龙门育婴”特色品牌为目标,扶持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发展,力争建设具有龙门特色的家政服务示范基地。构建多层次家政服务培训培养体系,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水平。
第五节 培育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积极实施“乡村工匠”工程。以提高农业行业职业技能为核心,积极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结合农村地区实际和乡村工匠特色创新教学模式,鼓励各类培训机构承担乡村工匠培训,培育壮大乡村工匠队伍,培养一批满足农村发展需要的实用技能人才,发挥其带动就业创业、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作用,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力争到“十四五”期末,打造一批具有“龙门产业特色”的工匠村。
扎实推进“农村电商”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电商”工程,结合全县产业特色,着力激发“农村电商”在扶持创业、吸纳就业、脱贫增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在全县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1个农村电商示范站,打通农村电商“人、品、网、店”全链条,全方位推进农村电商发展。
打造近悦远来的乡村人才发展环境。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推动各类人才“上山下乡”。加强对本土人才的挖掘和培养,支持鼓励乡贤投身家乡建设。优化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用乡情引才、产业用才、服务留才,推动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
第六章 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以加快建立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事业单位管理机制为目标,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完善制度规范,健全约束机制,强化正向激励,提高管理效能,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落实好文化、教育、卫生等各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健全分类、分层、分规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及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聘用制度。持续优化专项招聘机制,推进事业单位人才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完善聘用合同制度,发挥聘用合同在人员聘用、待遇、考核、奖惩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拓宽基层人才成长空间。
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坚持“保障公平,体现效率”,强化引导激励,建立健全统筹相关群体、符合我县发展实际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探索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机制。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尊重科研、技术、管理人才,充分体现不同人力资本含量的价值。加大对相关重点单位的分配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分配激励机制。
第七章 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加强劳资矛盾的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加大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着力规范劳动用工。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和服务,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8%以上。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完善劳务派遣监管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
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完善劳动关系情况定期报告及形势分析制度,推动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推动事后处置前移至事先防控,加大劳动关系领域重大舆情监测和应对力度。完善企业经济性裁员监测制度,指导企业依法制定和实施裁员方案,按时足额支付被裁减人员工资、经济补偿,妥善处置劳资纠纷。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和职工协商能力和质量。完善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构建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治理能力建设。
第二节 指导企业工资分配
完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指导企业参照市出台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评估,健全与我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指导机制。建立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企业薪酬调查制度与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并轨,配合完善市级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体系。持续开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薪酬调查。积极开展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薪酬调查,为惠州经济发展、人才流动提供支持和引导。
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的有关要求继续指导和推进县属国有企业监管部门抓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改革。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益监督管理办法、津补贴和福利管理意见等政策,组织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强化督促指导,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国家和省、市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第三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完善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化解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研究制定加强争议预防和协商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用人单位源头预防的指导力度,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推动用人单位提高自主预防解决争议的能力。强化属地化解机制,力争将争议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提供专业性调解服务。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
强化调解仲裁效能建设。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体系,创新办案机制,提升仲裁终结率。简化和优化办案程序,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快速仲裁特别程序。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信息化建设,通过“粤省事”中“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微信小程序”为当事人提供调解仲裁在线服务,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效率和效能。
推进调解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规范化管理及仲裁机构标准化管理机制。完善调解仲裁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体系,逐步提升调解仲裁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建立完善仲裁员办案保障激励机制,落实仲裁员分级管理制度。
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建立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建设裁审衔接信息平台,实现案件数据信息共享。联合人民法院建立健全定期联席会议、案件信息交流、联合业务培训等体制机制,出台办案指导意见。
第四节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
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对标中央、省和市“根治欠薪”部署要求,坚持党委政府抓总、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继续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社会公布和纳入“黑名单”力度,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惩戒。密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的协同作用,强化“两法衔接”打击恶意欠薪,推动完善快立、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机制。按上级有关部署,推进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健全源头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在工程款拨付、工资专户管理、工资支付动态监控、欠薪应急救济保障等各个环节形成制度闭环。
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畅通劳动者多元维权渠道,完善12333、劳动监察网络投诉平台,配合上级推动“粤省事”开通劳动监察举报投诉专项服务。强化保障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用工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制度,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础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改革,配齐、配足劳动监察执法人员队伍。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完善监控预警功能。加强执法人员岗位业务能力分级分类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劳动监察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第五节 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保障
加快推进异地务工人员市民化,不断提升异地务工人员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促进县城内稳定就业生活的异地务工人员市民化。落实异地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多渠道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创业,加强异地务工人员输入输出地劳务对接,支持异地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实施异地务工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异地务工人员培训。推动异地务工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异地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健全异地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护机制,扩大异地务工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实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异地务工人员全部参保。引导异地务工人员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优先受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仲裁案件,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欠薪问题。加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提高异地务工人员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保障机制。发挥异地务工人员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异地务工人员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异地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
第八章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以“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的原则,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厚植系统行风文化基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法治机制更加优化、行政管理更加高效、权力行使更加规范。
第一节 加强法治人社建设
健全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发展、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领域地方配套法规规章。
强化依法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建立健全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风险评估制度。集中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提高政务透明度。
规范执法行为。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加强法治宣传。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微博、短信等媒介,广泛开展人社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人社进社区”活动,普及人社的惠民利民政策。印制人社政策法规宣传册子,利用宣传栏开展“以案析法”,使人社政策家喻户晓。采取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创新手段,突出重点,营造法治人社良好氛围。
第二节 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推进人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数字政府”关于全省“一片云”总体布局,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基础设施平合“全面云化”,提高国产化应用水平。加强“区块链+人社”建设,形成数据共享、不可篡改、全程留痕的新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资源生态服务链和共享体系。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推动我县人社领域数字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开发本地个性化应用。
推进人社服务场景化建设。围绕群众办事场景整合重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建设强大灵活的业务中台,以“人”为主线打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领域业务链条,实现各业务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形成前后衔接、数据流通、材料复用的服务链,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一链通办”“打包快办”“跨省通办”。推进行风建设“一号工程”“三项工程”等重点工程信息化建设。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全省范围内互认互用、通办通用,推进跨部门民生服务“一卡通用”。
探索推进数字资源要素化建设。优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治理,加强数据资源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加快推动跨地区、跨部门间数据共享,以“人”为主线聚集整合各类数据资源,构建“人社电子档案袋”。探索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资源开放流动制度,有序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有效支撑个性服务、精细监管、决策分析和赋能社会。按省部署加入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加强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实现对数据各环节的权益可管、权限可控、流动可溯。
第三节 厚植优质服务作风
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推动行风建设与履职尽责互进共融,贯穿政策制定、日常监管、优化服务全过程,确保政策落实“最先一公里”接地气、“最后一公里”有温度。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培树和宣传“人社知识通”,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人社公共服务规范承诺制,推行“一窗通办”。深入推进人社系统窗口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深入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
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构建疏导民生堵点痛点难点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窗口服务“明察暗访”行动。建立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形成差评和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严格实施服务效能监督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完善党风廉政督查通报制度,实名通报负面案例。强化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
第四节 加强人社系统队伍建设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打造一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民生、传递温暖,有情怀、有担当、有作为、有耐心、有效率的人社队伍。充实人社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大力倡导“阳光、真诚、简单、责任、担当、激情”的人社文化,并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加强人社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守牢守好人社领域意识形态主阵地。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大力培树和宣传“人社知识通”。持续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
第九章 强化配套保障措施
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完善资金、人力、数据等各项保障措施,突出重点、统揽全局,推动人社领域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第一节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建立规划目标任务逐年分解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各项发展目标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第二节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推动建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同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适应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需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和县财政的支持,加大对重大项目和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项目和就业专项资金的顺利实施。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模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第三节 加强数据统计监测
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调查管理体制,完善数据会商会审、共享交流、检查通报机制,推动统计与业务深度融合。构建具有关联性、可比性、集约性、针对性的统计指标体系,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完善统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加强形势研判,提高数据分析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数据服务决策作用。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员部署、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工作台账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期中和期末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