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漳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漳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漳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漳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漳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有关决议,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强化对“五促一保一防一控”支持,有效应对散点突发疫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考验,经济恢复态势巩固向好,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的良好开局提供坚实保障。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4.5亿元,完成预算105.4%,同比增长9.7%,比2019年增长7.9%,两年平均增长3.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18亿元,完成预算109.4%,增长12.6%,比2019年增长12.2%,两年平均增长5.9%,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增收。上划中央收入138.3亿元,增长4.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1.5亿元,完成预算(含上级专款、一般债务安排的支出等)94.2%、下降5.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7.23亿元,完成预算106.7%,增长9.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9亿元,完成预算107.2%,增长9.8%,主要是土地增值税清算增收及配建房处置收入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含上级专款、一般债务安排的支出等)94.2%、增长9.8%。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21.37亿元,完成预算73.4%,下降5.3%,主要是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土地出让收入不达预期。加上2020年结转收入24.27亿元和专项债券158.84亿元等,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为413.0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含专项债券,下同)255.65亿元,完成预算61.3%,下降2.5%,主要是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结转下年支出。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0.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2.4%,下降37.2%,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不达预期。加上2020年结转收入3.99亿元、集中开发区收入4.06亿元、调入资金1.24亿元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额为49.7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80%,下降57.2%,主要是收入减少相应调减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9亿元,完成代编预算93.1%,增长31.2%,主要是九龙江集团等因人民币汇率升值实现汇兑收益及补缴上年应缴国有资本收益。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3亿元,完成代编预算50.8%,下降65.8%,主要是政策到期支出减少等。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增长41.2%。主要是九龙江集团等因人民币汇率升值实现汇兑收益及补缴上年应缴国有资本收益。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50.9%,下降67.7%,主要是政策到期支出减少等。
4.社保基金预算。
全市社保基金收入131.41亿元,完成代编预算100.1%,增长16.8%,主要是失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利息到期结息及市级财政补助增加。全市社保基金支出130.0亿元,完成代编预算97.3%,增长14.1%。主要是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增加及核酸检测大范围推广。
市本级社保基金收入88.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6%,增长24.6%。主要是医保缴费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增加。市本级社保基金支出91.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6.5%,增长18.3%。主要是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增加及核酸检测大范围推广。
5.漳州台商投资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台投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19亿元、增长15.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5亿元、增长14.5%。主要是土地增值税清算及调库资源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2亿元、增长3.2%。
政府性基金收入32.91亿元、下降20%。主要是受政策性因素影响。支出27.4亿元、下降14.2%。主要是相应调减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101万元,支出384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260万元,基金滚存结余1.17亿元。
6.常山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常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9亿元、增长23.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亿元、增长29.7%。主要是繁荣废铁回收公司恢复生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亿元、下降4.6%。
政府性基金收入6288万元、下降60.2%;支出2371万元、下降78.2%。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不达预期。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63万元,支出64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15万元,基金滚存结余2576万元。
7.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1052.07亿元,其中: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55.57亿元。截至12月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941.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98.19亿元、专项债务543.68亿元,严格控制在核定的限额内。
以上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变动调整,决算编成后再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2021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继续执行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性减税政策,加大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税收支持,落实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并允许提前享受政策,强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减免978个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7976万元、履约保证金1.08亿元,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支持“政企直通车”、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运营,精准推送惠企政策。
2.促进经济加快恢复运行在合理区间。
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统筹安排1.93亿元,兑现创新驱动发展八条,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科技重大专项补助、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出入库奖补、购买科技服务等政策,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以促科技创新赋能产业融合;支持实施“万才聚漳”行动计划和举办“人才漳州月”系列活动。受益企事业单位1192家次、项目261个。
扶持农业特色发展。统筹安排16.42亿元,支持农田水利、水土保持、防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程建设,用于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农业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动植物疫病防控、提升农业气象服务、河道专管员补助等,落实河湖长制,加快现代农业和海洋经济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工业引领发展。统筹安排2.16亿元,兑现市级工业发展奖补政策,推动数字漳州建设,从稳增长奖励、技改创新、中小企业发展、品牌争创、节能循环、信息化等方面支持工业增长,对工业企业技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风险补偿,助力“突出工业、突破工业”。
促进服务业提升发展。统筹安排4207万元,用于省级示范商圈和商务特色镇建设、提升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利用电商拓展市场等工作,兑现服务业提升发展十二条。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安排5836万元,保障援宁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任务落实,促进山海协作。
3.“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全面落实。
支持促生产。统筹安排1400万元促进稳产保供,做好“引粮入漳”资金补助,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维持猪肉等农副产品价格稳定、市场供给有序。统筹安排2610万元鼓励稳岗用工,受益企业810家次。继续引导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下达市级出台金融政策奖补资金2018.3万元,用于鼓励金融服务工业发展和企业上市挂牌奖励,以及鼓励银行机构信贷投放和国企融资考核奖励等;全市发放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27.29亿元,及时解决726家中小微企业暂时的流动性困难,并通过财政贴息减免企业利息负担2729万元;委托市场化运营应急周转、小微贷、政融保三支市级政府性引导基金,发放应急周转金3笔7650万元,协助发放小微贷1.28亿元,惠及企业102家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15.13亿元贷款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受益企业1541家次;修订完善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全年新增实体企业投资2.18亿元。
支持促消费。累计下达促消费财政资金6606万元,支持开展“你消费、我买单”个人消费发票抽奖等活动,发放“全闽乐购”和“乐购漳州”消费券,补贴1万多台乘用车。共带动零售、住宿、餐饮、文娱、旅游、住房(刚需)领域消费52.9亿元,拉动汽车、购物消费16.67亿元,惠及“全闽乐购”消费用户24.2万人。
支持促项目建设。市本级预算安排25.08亿元,优先支持在建、民生、重点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到位;统筹安排2.66亿元,支持市区老旧小区改造、老旧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推动市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工作,全市新增债券155.57亿元(不含再融资债券),规模排名全省第三,其中:专项债券135.32亿元,一般债券20.25亿元,支持222个重点项目建设。
支持促外经贸发展。拨付出口信保扶持等奖补资金超1亿元,用于降低收汇风险,引导外贸企业积极参加境外重点展会,优化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和利用外资载体平台,免除外贸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正向激励通关便利化,促进出口企业转型升级,帮助漳州本地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漳州台商投资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
支持促旅游。拨付资金1307万元,用于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惠民消费、旅游示范基地培育、旅游风景区项目建设、全域旅游考核奖励和旅游宣传促销等,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支持保基本。严格“三保”支出预算执行,强化日常监测、资金调度和支出监控,加大对困难县区调度倾斜,兜牢“三保”底线。全市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8亿元,市级累计向县区调度库款186亿元,同比增加9亿元、增长5%;各县区“三保”支出195.6亿元,“三保”保障到位。
支持防风险。制定实施市全口径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和市本级全口径债务风险化解细化落实工作方案,每月跟踪落实一月一报告和一季一会商制度,指导做好科学合理举债、防范债务风险工作,督促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付费。全市法定债务还本付息付费130.32亿元(含再融资债券66.49亿元),未出现债务违约。市本级财政安排970万元,保障安全生产、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支持公安部门维护金融稳定。
支持控疫情。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5.05亿元,其中,市本级1.43亿元,县区4.62亿元。实际支出4.33亿元,有效保障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人员补助、设备物资购置等防疫工作开展,支持城市核酸检测基地建设、朝阳医院改扩建和方舱医院改造;筹集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资金8.49亿元,已上缴省疫苗采购款5.41亿元,加快推进全民疫苗接种及重点人群第三针加强接种;及时启动财政应急保障机制,开通防控资金支付“绿色通道”,支持流调队和应急调派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散发。
4.社会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统筹安排13.77亿元,支持办好20件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6678万元,落实就业创业优先政策,共3252家企业、13.63万人受益;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个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全市新增创业担保贷款375笔、金额5807万元。市本级累计投入3.03亿元,支持乡村振兴省级示范村建设,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房裸房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和老区苏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落实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出台不跨设区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获得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补助3亿元,以及九龙江流域(漳州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省级以上补助28.92亿元,资金分三年(2021-2023)下达,已到位2.1亿元。向上争取省级资金7375万元,支持建设21所公办幼儿园、增加学位6800个;市本级安排6.83亿元,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将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1.2万元,支持谷文昌干部学院、漳州三中龙文校区建设和漳州一中新高中部和职教园区教学设施设备更新;拨付1.61亿元支持中国女排娘家基地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安排1626万元,支持第十四届市运会、第十一届老健会顺利举办,及用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将企业人均退休养老金提高到2535.3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35元、革命五老人员每月定补标准提高到1720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79元。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39.37亿元,支持新建各类棚改项目10625套。
5.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步伐加快。印发实施《漳州财政“十四五”规划》《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方案》等文件,以长泰、龙海撤县(市)改区为契机,推动市区财政管理体制优化调整,推动实施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医疗卫生等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全面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改革任务,市直单位基本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网络版票据系统升级;市本级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目标,预算绩效管理“1+2+3”模式获上级财政部门肯定。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有效落实,市本级年初预算一般性支出同比减少1.37亿元、压减16.6%;及时盘活存量资金3.05亿元,用于促发展、保运转。常态化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52.1亿元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共审结93个项目、108.37亿元,核减率9.6%,节约财政资金11.51亿元。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3件,办结率、满意率均100%。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总的看,全市财政运行基本平稳,但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刚性支出不减反增,个别县(区)基层“三保”压力较大,收支“紧平衡”态势仍将延续;具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较慢,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县级财政管理存在不少短板;部分县(区)偿债压力较大,债券支出进度较慢,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部分社保基金存在缺口等。我们将开源节流、积极运作争取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编列如下:
全市代编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07.57亿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60.95亿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因素,全市总财力预计为366.11亿元(不含上级专款),增长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66.11亿元,增长4%。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31.58亿元,增长49.8%。加上上年结转等因素,安排支出351.56亿元,增长37.5%。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9.08亿元,下降16.2%。安排支出4.2亿元,增长23.5%。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34.83亿元,增长2.6%。安排支出129.45亿元,下降0.4%。
市本级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93.34亿元,增长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9.75亿元,增长5%。市本级财力预计为78.6亿元,安排支出78.6亿元,增长32.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92.47亿元,增长130.4%。加上上年结转和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84.4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7.01亿元,下降22.2%。安排支出2.64亿元。
市本级(含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88.72亿元,增长0.5%。安排支出88.64亿元。
漳州台商投资区预算。
漳州台商投资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7.3亿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4.01亿元,增长6%。财力预计为18.42亿元,安排支出18.42亿元,下降14%。
漳州台商投资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30亿元,下降8.9%;安排支出23.13亿元,下降15.5%。
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05万元,下降26.2%;安排支出4052万元,增长5.5%。
常山开发区预算。
常山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74亿元,增长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74亿元,增长5%。财力预计为2.05亿元,相应安排支出2.05亿元,增长4.3%。
常山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2.04亿元,增长224.3%;安排支出1.66亿元,增长670.4%。主要是2021年基数低。
常山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36万元,增长6.9%;安排支出726万元,增长12%。
2022年是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成本意识、效率意识、风险意识,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度,全力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防风险,确保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为经济运行加快恢复到合理区间提供坚实支撑。
(一)支持提升科技创新驱动。加大市级人才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实施人才优先发展等战略,对接产业需求落实“万才聚漳”行动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产业链创新链协同水平;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争取自然科学基金、海峡联合基金等支持,整合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落实科技创新财税优惠政策,加强科技特派员制度经费保障,完善企业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加快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众创空间、创新联合体等平台基地建设,大力培育“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企业,支持创建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动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
(二)支持提升发展内生动力。创新投融资机制,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基建投资等导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各类产业基金有效投资,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深化“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和“七比一看”竞赛,加大“两新一重”领域投入,加强在建项目资金要素保障。继续支持发展直播带货、线上团购等新型消费模式,促进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家居等重点消费扩容提质,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推进“一县一商圈”建设。落实促外资稳外贸增长政策,拓展“云推介”“云签约”等线上招商引资渠道,加强与央企、民企、外企招商对接,吸引漳籍侨胞投资兴业;支持跨境电商、物流快递等现代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市场采购、数字贸易等新模式,推动贸易通关便利化,鼓励企业利用云展会开拓“漳州产”“漳州味”市场,进口先进技术、产品和设备。
(三)支持提升产业转型进程。用好工业企业技改完工后奖励、企业技改设备补助、技改基金、技改贷款贴息等,支持实施龙头企业“培优扶强”、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推动食品、石油化工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装备制造、特殊钢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发展壮大,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建设,构建古雷石化产业集群。优化服务业发展等资金投向,争取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实施现代服务业提升工程,发展商贸流通、工业设计、中介咨询、文化体育、全域旅游、康养育幼、家政物业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管,落实农业保护制度,实施特色现代农业“1122”工程,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数字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业态,加强种质、水利资源保护利用,培育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稳定农业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
(四)支持提升新经济新业态。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整合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海洋渔业投入,落实渔业发展补助、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政策,建设海上牧场,发展滨海旅游,推进港区建设和口岸开放,支持港口经济和海工、船舶等深远海战略性产业发展,打造国家级海洋装备制造基地。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争取数字福建、数字经济等专项资金,支持漳州软件园、数字经济产业园、卫星产业园,物联科技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建设,发展平台、共享、体验等新经济,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推进各行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加快发展绿色经济,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等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用好节能技改财政奖励和新能源汽车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减排降碳和循环经济项目,鼓励引进能源低碳及环保技术,大力发展海上风能、抽水蓄能、光伏发电、LNG冷能利用、核能等新能源产业,打造全国重要清洁能源基地。
(五)支持提升城市功能格局。统筹用好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资金,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及生态绿色产业聚集区和港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构建“一核两翼”发展格局。支持实施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和片区开发,重点推进靖圆“一药一智”、站前总部经济、南湖双创产业园区加快建设,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断头路、建筑外立面等改造整治,加强供水供气、排水排污、公共停车、信息网络等设施配套;培育发展夜间经济、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商务金融、软件信息、婴童看护、社区照料、健康服务、体育健身等城市业态,鼓励建筑企业入驻和回迁;支持交通互联互通工程,优化城市道路与国省干线公路、国铁干线(城际铁路)等交通方式的衔接,推进一批内联外通道路项目建设,打造智能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
(六)支持提升乡村振兴发展。保持财政投入总体稳定,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落实产业、就业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政策;调整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方向和重点,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实行分层分类常态化帮扶;用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老区发展特色产业扶持资金,加快老区苏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和红色产业基础设施完善。加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使用管理,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县、特色镇、试点村加快建设;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抓好“一革命四行动”和“四好农村路”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推进美丽乡村、“绿盈乡村”建设。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
(七)支持提升区域协同发展。强化重大协作项目财政服务保障,争取重大项目奖励,主动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厦漳泉都市圈和海丝核心区,推进厦漳经济合作区、闽粤经济协作区建设,打造区域协同发展的产业核心区和城镇密集区。支持新型城镇化,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实施县域“大城关”战略和县城建设提质升级行动,推进重点镇、中心镇和特色小镇建设。落实各项惠台利民财税政策,参股福建省闽台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实施新一轮对台产业合作“五大提升计划”和便利两岸往来航运项目,提升台胞台商服务中心功能,鼓励台湾人才来漳就业创业,保障“大陆台协会会长漳州行”、海峡论坛漳州活动等经费,推动漳台经济融合、产业平台建设和民间交流交往。筹集东西部对口协作资金,保障援疆援藏援宁项目实施。
(八)支持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稳定、常态化的生态环保投入机制,用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确保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支持一批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环保示范等重大生态项目建设,落实湾(滩)长制、河湖长制、林长制,打好蓝天、碧水、净土、碧海保卫战;实施不跨设区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加强上级补助资金配套,推进九龙江流域(漳州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及东山湾、诏安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加快实施,支持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农村生活污水和海漂垃圾治理。继续实行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和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实施沿江滨海景观提质工程和公园城市建设行动,支持开展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等行动,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九)支持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筹措市委市政府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支持新行政服务中心顺利迁建运行。支持就业优先,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大重点人群就业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保供稳价,抓好“米袋子”“菜篮子”。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落实“双减”政策,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健全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等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等“双高”建设,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快“中国女排娘家”基地、漳州三中龙文校区建设和新“五馆”二装,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支持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做好常态化“动态清零、精准防控”疫情和疫苗接种经费保障,推进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薪酬制度等改革,支持市中医院迁建、市医院高新区院区建设和朝阳医院改扩建;对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全省统筹,强化社保、医保基金管理,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制度,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做好双拥优抚工作;完善财政补助机制,建立健全普惠托育、养老服务体系,保障“三孩”生育政策等落地实施。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推进棚户区改造和租赁住房建设。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全力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经费,加快推进监管场所迁建和警犬基地建成投用;支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建设。
(十)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自觉接受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做好年中预算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相关专项报告工作;认真整改审计等反馈问题,不断改进财政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实施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加强税费政策分析,及时跟踪房地产税等改革动态。推动形成并落实好新一轮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加快推进具体领域市及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县区推行零基预算,增强市县重大战略财力保障。正向激励县(区)、市直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支持。加强现代国库基础管理,完善部门决算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全面反映政府财务情况。加强预算立项评审和可行性研究,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审计部门联动机制,密切审计报告、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衔接,提升政策绩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水平;落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抓紧支出进度和合规使用,发挥债券资金应有效益。优化财政投资评审服务,加快形成以自审为主体、助审机构协审为补充的新模式。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单位资产合理配置和单位间调剂使用。深入开展“千名干部挂千企”帮扶活动,支持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漳州站建设运营,优化财政窗口审批、政府采购等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化债计划,将债券还本付息付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落实好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制度,杜绝超越财力安排支出,探索实行民生支出清单管理,督导高风险地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设立市级“促发展和防风险专项资金”,防范支付风险。各县(区)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98.5亿元,全力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市政协意见建议,攻坚克难、加压奋进,苦干加巧干,与时俱进、振兴财政,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