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承德市丰宁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县预算(草案)报告
丰宁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全县预算(草案)报告
——2021年2月3日在丰宁满族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丰宁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孙仕林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全方位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大“六稳”力度,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全面推进“稳增长、促支出、调结构、保重点、推改革、严监管、强绩效、防风险、抓队伍”一系列措施,全力保障“三保”支出,持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努力推动财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建设美丽丰宁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2020年,全县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4744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6%,同比减少10.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3102万元,同比减少7.1%,非税收入完成24338万元,同比减少24.4%;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88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1%,同比减少13.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26622万元、一般债券收入40000万元、上年结转440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资金1215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转贷收入14000万元,收入总计为57506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274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8%,同比减少3.1%,上解支出420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6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万元,支出总计为573032万元。结转下年2035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346万元,占预算的51.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754万元,同比减少67.8%;非税收入完成23592万元,同比减少8.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5365万元,同比减少3.1%。
2.政府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510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51.3%。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421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5%,同比减少51.6%。
县本级政府基金预算完成情况与全县总预算相同。
3.社保基金预算完成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552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1.6%;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0845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7.1%。
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完成情况与全县总预算相同。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14.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支出完成514.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各位代表,2020年受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大规模减税降费影响,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使财政收入有一定的下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有力应对财政减收困难,努力挖潜增收,全面统筹资金,有效保障了各项支出任务,全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奋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一是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加大对政府债务、投资项目管控力度,多措并举化解存量债务,制定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应急处置预案和问责办法。全年共偿还政府性债务38870万元、利息15463万元,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2020年累计投入各级扶贫资金116067万元,其中县本级财力安排资金5500万元统筹用于发展扶贫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集中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主导产业,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最佳绩效,为支持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返贫、防致贫提供了财力保障,并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强化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全县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率、支出率达到规定要求。三是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集中政策、资金支持大气、锅炉改造、扬尘治理等项目。安排资金55852万元,用于林业生态恢复、绿化工程、风沙源治理、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等项目;投入资金21068万元,用于污水处理、潮白河流域综合治理、饮水安全、水系治理等项目,持续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强力推进清洁型煤替代工程重点工作,争取资金2554万元全部完成省下达的8.46万户农村冬季清洁型煤取暖工作,空气质量持续提升;有序推进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争取国家综合治理资金8883万元,着力改善潮白河流域生态环境。
——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百姓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持续保持全县民生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以上,各项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完成。一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投入资金12116万元,促进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改善,为全县实现县域教育优质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投资资金6310万元,落实了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建设综合职校中心实训楼,持续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完善教育资助政策体系,落实资助资金849元,受益学生达9889人次;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深入推进,目前正在着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博物馆、“三馆一站”等公共设施免费开放,成功举办坝上冰火节等大型文体活动;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传销、雪亮工程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650元/月、4800元/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6600元/人/年、10140元/人/年;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1500元/月、1000元/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分别提高至890元、9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全面取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提高至69元/人;精准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扶持创业人数11人。三是落实惠民补贴政策。投入资金7845万元,发放了退耕还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增强了民众的满意度;投入资金28502万元,加大对农业水利、交通设施等补短板力度,改善农村公路、农村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投入资金5705万元,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农村综合改革示范项目,支持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处理好减税降费与稳增长的关系,科学预测,积极应对,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充分发挥综合治税税收管理作用,强化税源管理,加强收入调度分析,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坚决杜绝虚收空转等违规行为,全县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较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狠抓预算支出管理。坚决兜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得到较好控制,全县“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4%;建立加快支出进度长效机制,要求部门按月上报分月用款计划,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盘活存量资金16063万元,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围绕减税降费、财政扶贫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强化财政监督,有力促进了政策落实和资金规范使用;加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力度,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的通知》,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程序的管理,提高了评审效率。全年累计评审政府投资预算项目326个,送审资金136486.77万元,审减资金16465.27万元,审减率12.06%。结算项目82个,送审资金18850.86万元,审减资金1493.68万元,审减率7.92%。全年累计进行政府采购项目备案301次,预算金额107105.83万元,中标金额98880.69万元,节约资金8225.14万元,节约率7.68%;加大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所有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扶贫资金等信息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加快财政改革创新,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突出绩效目标导向,加快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一系列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对全县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对社会影响大、关注高的重点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涉及资金65000万元,实现了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二是扎实推进税制改革。继续深化增值税、水资源税、环保税等税制改革,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三是国有资产改革稳步推进。印发政策汇编小册子,初步建立了国资政策制度框架,完成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汇报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基本实现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相结合的目标,建立健全全口径全生命周期的资产管理体系。
总体来看,2020年全县预算执行效果良好,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县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奋发拼搏的结果。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较多。当前宏观形势更为复杂,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财政平稳健康运行面临极大挑战;我县财源基础相对薄弱,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偿还债务、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仍需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聚焦问题、找准根源、精准发力,努力改进提高。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强化资金管理,扎实推进财政改革,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全面推动高质量财政建设再上新水平,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县、美丽丰宁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要坚持以下原则:
——深化改革。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改革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升级信息系统,改进预算编制,规范预算管理,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管理机制。
——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突出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推进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的有效实施,突出支持高质量发展,重点投向提升经济质量、脱贫攻坚、生态治理、居民就业、民生改善、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更好发挥财政调控保障作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优化结构。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改进财政投入方式,全面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要求,相关重点支出事项不得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
——厉行节约。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执守简朴、力戒浮华,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和一般性支出,从紧安排项目支出,除“三保”支出、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所需支出、政府债券付息支出、国家统一规定保障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民生支出、国家有关政策已明确必须由政府承担的据实结算支出等重点支出、刚性支出外,其他支出原则上只减不增。严控“三公”经费,做好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禁铺张浪费。
——讲求绩效。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新增重大政策、重大专项事前绩效评估,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实行绩效运行监控,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统筹兼顾。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综合考虑民生政策、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政策力度,确保支出政策可持续。强化统筹整合,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资金投向,增加有效供给,全面实行综合预算。
——依法理财。全面落实《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政策要求,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预算管理与控制方式,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着力推进预算公开。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根据财政收支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2021年全县预算收支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全部财政收入计划安排156635万元,同比增长6.6%,比上年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132100万元,非税收入2453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800万元,同比增长5%,比上年增长5%,加上级补助收入299334万元,调入资金67915万元,上年结余203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万元,2021年全县总收入安排4511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6359万元,上解支出546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4265万元,2021年全县总支出安排451170万元,同比减少3.2%,实现收支平衡。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1760万元,同比减少42.8%。其中:税收收入17960万元,同比减少65.5%;非税收入23800万元,同比增长13.3%。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31072万元,同比增长3%。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本级预算安排1888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9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34万元,基金总收入安排190072万元,同比减少3.2%。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190072万元,同比减少3.2%。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与全县总预算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1年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10549万元,同比减少3.8%;支出10549万元,同比减少3.8%。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1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安排85268万元,同比减少21.7%;支出安排77708万元,同比减少24.7%。
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安排情况与全县总预算相同。
(二)确保完成2021年预期目标的工作措施
1.管好财源建设“责任田”
(1)培育涵养税源。坚持放水养鱼、做大蛋糕,持续培植财源、扩大财源总量。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健全全链条全周期立体化招商引资机制,加快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层次高、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入住园区。推进产业存量做优、增量做强,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
(2)优化涉企服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扶持政策。立足企业需求实施精准滴灌,持续推进重点税源走访服务三级联动机制,注重走访服务与企业诉求精准对接,实现税源企业“找到人”、“找对人”、“办好事”。
(3)强化收入组织。强化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分析,跟踪、监控主体税源、重点企业运行情况,科学研判收入趋势。加快财政大数据建设,强化数据资源的融合与集成,实时掌握财源税源变化情况,提高信息理财能力。充分发挥综合治税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税务部门协同配合,完善新兴业态和流动税源征管。强化收入动态管理、行业税源监控和收入质量评价,着力解决收入结构相对固化、区域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增强财政收入可持续性。
(4)争取上级支持。围绕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政策支持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争取各类专项、民生补短板等公共服务领域资金,推动重点领域改革与发展。
2.把好财税体制改革“方向盘”
(1)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按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30%部分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零为基点编制部门预算。继续清理政策目标已实现、设立期限已到期、政策执行效果不佳的专项资金,整合支持方向和用途相同相近的部门专项资金,推动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强化预算安排约束机制,落实当年预算执行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建立审计查出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强往来款项管理,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推动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管理改革,简化拨款流程。
(2)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要求,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监控为保障、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运用为关键,健全完善“事前绩效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延伸到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打造政府预算绩效、部门(单位)乡镇预算绩效、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绩效管理支撑、绩效管理责任五大体系建立一套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为着力点,强化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审核主体责任,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实现财政投资评审和预算绩效管理有机融合。持续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覆盖率。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对预算安排的量化应用,提升评价结果对改进管理、政策调整的应用成效。落实花钱问效的主体责任,确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和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3)持续推动国资管理。健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逐步扩大资产报告覆盖范围,增强国有资产报告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编制、严控资产使用管理、严格资产处置程序,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
(4)持续深化国企管理。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规范国企生产经营。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用,提升国企融资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推动国企主动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3.牵好可持续发展“牛鼻子”
(1)优化民生投入机制。坚持兜底线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科学合理确定民生领域保障范围和标准,逐步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备案机制。加强重大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全面分析政策对财政支出的当期和长远影响,确保财政政策可持续性。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健全价格调节机制,综合应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养老、文体等社会事业领域,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2)转变产业扶持方式。综合运用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多元投入,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人才为动力、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4.建好财政资金安全“防火墙”
(1)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内控、动态监控、专项监管和专题培训,构建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财政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内控办法,强化内控执行,切实发挥内控制度“过滤网”、“保险阀”作用。聚焦社会热点和保障重点,开展重大政策、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围绕各类检查监管发现的问题,开展财务人员专题培训,切实提升监督检查成效。
(2)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事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公用经费压减10%。强化预算执行,对标支出任务,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进一步理顺预算管理权责,依法依规控制预算调剂、追加。严格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积极配合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3)防范化解风险。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压减隐性债务规模,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坚决禁止没有预算上新项目举债问题。健全问责机制,严格监督问责。加强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工作,动态监测隐性债务变化情况,重点关注即将到期的债务风险隐患,做好应急预案,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4)盘活存量资金。依法依规开展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工作,定期组织清理盘活,分析资金来源和沉淀原因,摸清存量资金底数。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分类处理,收回资金用于支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避免资金“二次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美丽丰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某行政区域内,剔除上级分享税收后留成给当地政府的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属于地方政府所有,可以直接用于地方事务和建设支出,是反映各级政府财政能力的主要指标,是地方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2.全部财政收入:是指某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包括上级)财政收入的总和。全部财政收入是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总和,可体现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经济实力。
3.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县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乡镇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6.绩效预算管理:是指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运用绩效理念和方法,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
7.结转资金:是指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预算资金。
8.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
9.盘活存量资金:按预算法规定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
10.财政转移支付:是指各级政府之间所存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11.一般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补助,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12.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地方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或中央地方共同承担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需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13.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
14.项目预算: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专项公用经费和发展性支出都需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编制项目预算。
1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政府采购人)
16.财政投资评审: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上级专项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本级专项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及10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并且符合政府投资占比40%以上)的建设项目预(概)算、投资变更的预算进行评价与审查,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有效性的财政监督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