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承德市滦平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关于滦平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1年1月31日在滦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滦平县财政局局长 安国生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滦平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县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全面建设高质量财政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圆满完成了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收支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2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99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一般预算总收入413,8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一般债券还本支出、上解上级等一般预算总支出413,81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县总收入244,159万元,其中:县级收入150,4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986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83,4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53万元;全县总支出244,15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04,159万元,调出资金34,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5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县收入122,973万元,支出109,59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3,376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5,42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8,797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和省财政结算批复后还将有个别调整,届时再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加强收支管理,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全力组织收入。财政以信息治税为支撑,挖掘潜在财源,加强税源监管。不断深化地磅联网监控系统应用,将砂石骨料销售企业纳入地磅联网监控系统,研究加强矿产品企业税收征管相关办法,聘请第三方开展税收清查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纳税评估和稽查。累计采集涉税信息1.4万条,清理入库税款6,023万元,防止税源流失,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83,000万元,同比增长7%;财力性补助资金29,000万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89,000万元,同比增长256%;配合部门申报项目8个,申请补助金额约4,100万元。三是全面加强支出管理。结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全县149个预算单位通过会计集中核算平台进行财务核算,有效提高了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完成了财政国库电子化支付“最后一公里”,提高了财政支付工作效率。同时,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坚决控制一般性支出和预算追加。四是狠抓债务风险管控。坚持用管并举、疏堵结合,建立了动态债务监控机制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县各预算单位和国有企业债务资金的举借、使用和偿还情况。成功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27,500万元,用于偿还政府到期债券,有效的缓解了县级财政压力;积极争取“建制县”试点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97,600万元,用于偿还化解即将到期的以及利率较高的银行贷款,显著的降低了隐性债务风险水平;努力筹措各类资金52,773万元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有力的维护了政府信誉。
2、坚持民生导向,全力保障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一是着力保障刚性支出。拨付资金73,915万元,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待遇全面落实;拨付资金10,064万元,保障了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职能全面发挥。二是着力支持民生改善。拨付资金138,911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清洁能源替代等20项惠民工程,着力提升人民幸福指数。拨付资金94,810万元,确保养老、医疗、生育等六项保险和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拨付资金3,641万元,支持县医院、中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建设,逐步加快基层和公立医院改革步伐。拨付资金5,700万元,用于五保、低保、残疾人“两贴”、优抚、救灾和医疗救助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强化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拨付资金10,208万元,支持全县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拨付资金2,160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退耕还林、天然林、公益林各类补贴、农机具补贴。三是着力保障重点支出。拨付资金105,800万元用于支持全县生态环境治理;累计拨付注册资本金31,320万元支持汇金国控、长城集团两家公司开展相关工作。
3、强化资金整合,巩固提高脱贫攻坚成果。2020年,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257万元,其中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90万元,达到了县本级投入保持增长的目标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20,413万元,支出率为96%,达到年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率95%的考核要求。在整合扶贫资金方面,全年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18项,实际整合资金21,614万元,比2019年增长了1%,其中:整合中央资金7项13,828万元,整合省级资金3项7,631万元,整合市级资金1项155万元,做到应整尽整,按需整合。2020年整合资金支出20,598万元,支出率为95%,达到年底涉农整合资金支出率85%的考核要求。通过县本级安排和资金整合为全县脱贫攻坚各项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4、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提升科学理财水平。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等各项财税政策措施,累计印发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资料9,000余份,不折不扣推进政策落实,确保企业充分享受上级税费优惠政策。经统计,2020年全年减税降费22,349万元。二是预算绩效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对编入2020年度预算和2020年涉农整合方案的重点专项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对预算绩效目标指标进行审核设定,实现预算工作与绩效工作的深度融合,在批复预算文本时同时批复绩效文本,实现预算绩效“双文本”。2020年11月,我县在全省2019年度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进入优秀等次,全市仅我县获得此项荣誉。三是投资评审作用充分发挥。积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高预算评审质量,累计评审项目243个,项目送审总额166,210万元,审定总额156,958万元,审减总额9,252万元,审减比率6%,核减了大量不合理资金,充分发挥了财政投资评审对财政资金的“节支增效”作用。四是政府采购行为合理高效。完成采购项目299个,采购预算55,231万元,中标金额 53,511万元,节约资金1,720万元。五是国有资产管理科学规范。完成对罚没资产摸底调查并进行封存,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完成了156处罚没资产的评估工作,评估金额49,000万元。六是探索运用PPP模式,支持全县公共服务建设。2020年我县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共合作实施9个项目,购买金额为9,448万元,同比增长7%。其中,滦平县虎什哈镇域污水处理厂项目为2020年新入库项目,项目总投资7,955万元。七是发挥基金平台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注资3,000万元增强担保公司实力,并为企业融资担保提供绿色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减轻融资负担,担保费率由原来的2%降至1%。进一步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2021年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全年的财政工作,意义特别重大,责任特别重大。针对当前财政经济形势,按照全县经济工作总体部署,今年预算编制总体原则是优先保障“三保”政策落实,并安排一定建设资金基本保障在建工程后续建设。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全部财政收入预算安排266,680万元,同比增长20%,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1,000万元,同比增长5%。
按照公共预算收入及上级提前下达财力性补助测算,财力为169,846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21,000万元,上级税收返还收入6,785万元,上级下达财力性转移支付及固定数额补助42,061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10,846万元,加上政府基金调入47,000万元,全部可支配财力206,000万元。再加上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85,200万元,总财力291,200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91,200万元(含提前下达转移支付85,200万元),同比下降4%。其中:个人部分支出128,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4%;办公及运转经费支出12,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专项支出65,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85,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县本级及乡镇级支出安排情况是:县本级支出安排266,963万元,同比下降6%;乡镇级支出安排24,237万元,同比增长2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9,962万元(含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99万元),同比增长60%。支出安排239,962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及相应专项债券利息支出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于我县的国有企业经营效益较差,2021年预计我县14户国有企业基本上属于零利润或亏损状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于零利润和亏损企业免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零值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2,315万元,支出安排179,81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为-7,504万元。
三、再创新佳绩、再上新台阶,努力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
2021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本次人大会议关于财政工作的决议,围绕上述预算安排,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持续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支持能够兴县、立县的大项目好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努力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巩固财源基础。积极做好税制改革相关工作,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费政策,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推动制造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完善财政助推金融创新政策,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认真研究省财政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等相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特别是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持,缓解财政投资压力,推动全县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二)切实保障民生政策落实。持续稳定增加扶贫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整合机制,按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严格落实富农、强农、惠农政策,按时发放对农民各项补助,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突出保重点、压一般,集中财力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
(三)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控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制度,提升预算安排精准度。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城市公益资产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努力保持国有资产完整性,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收益。深化国库支付改革,在全县各预算单位推广使用公务卡和差旅费电子凭证网上报销系统,推广使用部门决算网络版,实现预算单位资金支付、审批、记账、决算全流程电子化,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率。
(四)有效防控财政运行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工作要求,积极构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降低财政运行风险。认真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用足、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切实发挥债券资金在改善民生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严控政府隐性债务,有序化解隐性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坚决防止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现象发生。规范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加大暂付款消化力度,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五)着力推进依法规范理财。严格执行预算法等各项财经法律法规,改进财政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依法行使财政管理权。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充分用好财政专项资金监控系统,建立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全覆盖长效机制,防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发生。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继续推进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